区审计局积极贯彻落实两办规定,扎实推进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审计监督全覆盖工作,对国有和国有资本占控股地位或主导地位的企业及其主要负责人,管理、分配和使用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进行审计监督。及时督促被审计单位落实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巩固审计工作成果。
如该局对某国有企业进行审计,发现存在应收民营企业款项587万元长期挂账未能收回的问题。经了解,该款项涉及村集体经济纠纷,存在维稳因素,并涉及多个部门和单位,情况复杂,面临损失风险。该局经多方取证,追根溯源,找准问题切入点,指导相关单位尽快落实追收工作。近日被审计单位已完成该问题整改,全额收回欠款,切实保障国有资金安全。
(区审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