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禺区以促进领导干部守法、守纪、守规、尽责为目标,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开展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审计,坚持党政同责、同责同审,促进领导干部依法履职尽责、担当作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区各项决策部署,促进全面依法治国,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促进权力规范运行。
一是加强统筹部署。制定《关于推进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审计监督全覆盖的工作方案(2020年7月-2025年6月)》,将区级部门、镇街、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等区管主要领导干部及区属企业主要领导人员纳入审计对象范围,做到干部管理权限和经济责任审计“全领域、全对象、全过程”覆盖。根据机构变化和管理权属变动,对区级经济责任审计对象进行调整,共明确审计对象单位66个。
二是创新审计方式。采用“经济责任+资源环境审计”“经济责任+专项审计”“经济责任+工程审计”等“1+N”审计模式,实现从单一审计向整合审计高质量转变,达到一审多果目标。开展融入式审计,紧盯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研定被审计单位职能对应的政策落实跟踪主题,将其融合至各项目方案实施,实现有针对性开展审计项目。
三是强化联动协作。制定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议事及办公室工作规则,为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加强沟通协调、促进审计结果运用、各司其职各尽其责提供制度保障。通过采取巡察与审计相结合方式,加强人才共享和信息互通,有效解决人力资源不足和人员知识结构单一问题。针对巡察发现的反常行为或苗头,发挥审计专业优势,从经济角度深挖细查,做到“治已病,防未病”。
(区审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