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为进一步做好对辖区化妆品监管,把好化妆品生产质量安全关,区食品药品监管局采取四项措施,不断强化化妆品生产行业质量安全监管。
一是整体宣贯。 4月以来,先后召开全区化妆品质量安全监管会议、化妆品生产企业负责人会议等,传达市局相关文件和会议精神,要求企业严格按照《化妆品生产许可工作规范》中105条规定逐条逐项进行自查自纠,随时准备迎接飞行检查。二是个别约谈。约谈国家局飞行检查的相关企业,要求企业要高度重视,对照国家飞行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自查,按照质量安全管理体系组织生产,把好产品质量安全关。同时,对相关企业进行了实地全面检查,对发现的问题一一让企业落实整改,并将该企业列入重点监管对象,定时开展“回头看”检查。三是飞行检查。7月中旬以来,部署开展对全区重点化妆品生产企业进行全覆盖、不事前通知的飞行检查,同时进行企业信用等级评定工作,客观审查企业落实质量安全管理制度情况。目前,已自行对辖区内6家化妆品生产企业实施了飞行检查,对1家存在质量管理混乱严重问题的企业已责令停产停业,对其余5家企业存在的问题发出限时责令整改,要求企业按时完成整改并提交整改报告。四是全面抽检。对全区化妆品生产企业的“美白”“防晒”“祛斑”“祛痘”等产品进行“非法添加”专项抽检,客观掌握我区化妆品质量安全状况。截至7月底,共抽检化妆品生产企业43家,抽检化妆品244批次,已出检验结果121批次,其中3批次不合格。
接下来,该局将继续强化对全区化妆品生产企业的监管检查,强抓我区化妆品生产质量安全。
(区食品药品监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