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落实“放管服”改革举措,区食品药品监管局采取多项措施全面落实“五个为”和“六个一”,为办事群众提供更好更优质的服务。
一是清理办证材料清单、减少办事材料,如所有许可事项不再要求相对人提交《营业执照》和身份证复印件,涉及食品经营许可变更、延续、注销的情形免除提交《食品经营许可证》正副本。
二是精简审批环节,药品零售经营许可、食品生产许可审批权下放到各镇街食品药品监管所负责人,减少了一个审批层级。
三是压减审批时限,各类审批许可时限均缩短35%以上,其中《食品经营许可证》核发(实施申请人承诺制的小餐饮)、《食品经营许可证》注销、《食品生产许可证》注销、《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第三类医疗器械)注销等4个事项压缩至1个工作日办结。
(区食品药品监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