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我区湿粉条等淀粉(大米)制品企业生产经营行为,确保群众饮食安全,区食品药品监管局与省食品药品检验所联合开展湿粉条专项抽检行动。
一是确保监督检查落实到位。针对湿粉条制品多于夜晚加工的特点,该局在12月24日22时起开展为期3天的湿粉条等淀粉(大米)制品生产企业专项检查。本次抽检工作将区内九家湿粉条等淀粉(大米)制品生产企业覆盖到位,检测项目有感官项目(色泽、滋味、气味、状态)和微生物限量(菌落总数、大肠菌群)。目前共组织监督抽检24批次,暂未检出不合格产品。
二是严格落实最严监管。抽检的同时,执法人员要求企业树立主体责任意识,督促其建立并落实台账制度,如实记录有关粉条采购、储存、销售等内容。落实进货查验及出厂检验制度,查验原料提供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证明文件。对于无法提供合格证明文件的粮食原料,要求依照食品安全标准进行检验,检验合格才能使用,同时按照食品安全标准对所生产的成品粮进行检验,检验合格后才能出厂或者销售。
三是保持执法检查常态化。通过强化部门监管责任,从生产、加工、销售等各个环节筑牢食品安全监管防火墙,发现隐患立即纠正和处理,封死问题食品的销路,铲除其滋生蔓延的土壤,确保食品市场安全有序,维护群众身体健康。
下一阶段,该局将对流通环节的湿粉条产品进行抽检,继续巩固全区湿粉条食品安全专项治理成效。
(区食品药品监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