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5日下午,番禺区人民检察院第五检察部到番禺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就区内公建配套移交工作进行调研。
会上,番禺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相关部门负责人和专项工作指派人员介绍了番禺区公建配套设施的建设与移交管理工作,区人民检察院就番禺区公建配套移交和使用,以及存在的难点堵点进行了深入探讨。
因历史原因,番禺区仍有部分历史遗留公建配套设施没有移交和投入使用,番禺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通过统筹谋划、制定方案、督办执行,在相关单位和各镇街的支撑配合下,逐一厘清建设和移交问题。根据《番禺区推进化解居住区配套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移交历史遗留问题工作方案》中提供的各类移交问题解决办法,将全区规划建设居住区公建配套分为可移交、定性不移交和未建成三大类,按照“尊重历史、分类处理”的原则,坚持“有约按约,无约按规,无约无规协商处理”的工作思路,采取电话沟通、实地勘察、专题协商的办法督促推进;指导镇街及时向规划、建设部门申请协助借力借势;巧思办法使用“多规合一”信息系统进行建设地址查找研判;通过约谈、纳入信用管理、发出整改通知书等方式督促房地产开发企业加快推进公建配套设施移交;指导属地镇街会同规划、城管部门督促房地产开发企业按规划用途投入使用,充分发挥公建配套服务民生的作用。番禺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通过严格落实移交标准、督查督办,加强各部门协调配合,历史遗留公建配套设施移交工作高效推进。
下一步,番禺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联合区人民检察院,多措并举推进番禺区公建配套移交工作,有效提高小区公共服务水平,提升居民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番禺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