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番禺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通过统筹谋划、制定方案、督办执行,在相关单位和各镇街的支撑配合下,进一步厘清历史遗留公建配套设施建设和移交问题。
一是依规分类。根据《番禺区推进化解居住区配套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移交历史遗留问题工作方案》中提供的各类移交问题解决办法,将全区规划建设居住区公建配套分为可移交、定性不移交和未建成三大类,按照“尊重历史、分类处理”的原则,坚持“有约按约”“无约按规”“无约无规协商处理”的分类处理法,逐一对照台账,根据不同情况分类移交或定性。引导镇街以配套公共服务设施历史遗留项目和新建项目分类,研判共商对策,促推困难需求解决。
二是强化指导。针对责任心有待加强,统筹能力有待提高,业务学习有待加强等存在问题,通过约谈、纳入信用管理、发出整改通知书等方式督促房地产开发企业加快推进公建配套设施移交;指导属地镇街会同规划、城管部门督促房地产开发企业按规划用途投入使用,充分发挥公建配套服务民生的作用。指导镇街及时向规划、建设部门申请协助借力借势;巧思办法使用“多规合一”信息系统进行建设地址查找研判;通过严格落实移交标准、督查督办,加强各部门协调配合,历史遗留公建配套设施移交工作有序推进。
三是有序监管。加大对配套公共服务设施审批、验收、接收等环节的监管,实时跟进各类配套设施建设进度,采取电话沟通、实地勘察、专题协商的办法打通限期移交使用的受阻环节,将促推与落实结合。对采取“公建配套设施建设承诺制”的商品房预售项目,多措并举做好闭环管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建设幸福社区”的工作思路,做好问题收集、快速解决、全程跟踪、及时反馈,确保我区配套公共服务设施“应建必建”“应交必交”。
(番禺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