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广州番禺区劳动人事争议三方联合调解中心自成立以来,积极推动劳动争议的及时便利高效调处,调解成效显著。最近,该中心就成功调处了当前较为常见的两宗劳动争议类型案件,让劳资双方感到满意。
案件一,广州某传媒公司员工林某诉称,他本人于2021年9月1日入职该公司,担任软件测试工程师,每月工资标准为9000元,公司从2022年3月开始无故拖欠工资,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共拖欠工资5万多元。林某某向公司提出被迫解除劳动关系,后于2023年1月4日申请劳动仲裁。公司称,近几年因疫情原因,公司面临巨大经营困难,实在无意拖欠员工工资,请求分期向林某某清偿工资。调解员组织双方进行了劝解,特别是向申请人林某某反复讲解当前的经济大环境,希望其能够体谅公司的困难,最终林某某同意放弃经济补偿金请求,只拿回应得的工资,公司也尽了最大的努力,最终于2023年2月28日向林某某结清工资。
案件二,李某于2022年8月入职某服装公司担任外贸业务员,公司未与李某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同年12月底,公司通知李某2023年1月1日至29日放假,此期间无薪,却又要求李某居家办公。李某拒绝接受,公司在未与李某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向李某发出调整岗位通知,将其调为跟单岗位。为此,李某提请劳动仲裁,请求公司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二倍工资差额2万元,以及2022年12月工资5000元。调解员向公司解释道,依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公司未能在申请人入职一个月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就应该向申请人支付二倍工资。此外,公司因疫情原因,提前放假,依据《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规定,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用人单位停工、停产,未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最长三十日)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正常工作时间支付工资……调解员双方进行劝说,李某当场收到了公司支付的2022年12月1日至31日的工资5000元。
据了解,番禺区劳动人事争议三方联合调解中心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总工会、区企联、区工商联于2019年联合挂牌成立。日常由区总工会派驻工会律师担任主要调解员,承接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受理案件的先行调解和委托调解,以减轻双方当事人仲裁和诉讼负累,达到“案结事了人和”的目的。疫情以来,劳资双方均面临重大生存压力,中心的三方联调机制作用日趋突出。2020年5月起,中心优化劳动争议三方联调机制,在区总工会及仲裁院的大力支持下,从“逐案排队调解”变为“全面铺开调解”,进一步提升调解效能,调解案件逐年增长,2022年调解案件达到1069宗,增长突破148%,有效维护和保障了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区总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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