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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禺区构建生态环境保护新体系探索基层生态环境治理新模式

来源: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2-03-31 17:31:49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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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市生态环境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今年6月5日起正式实施。《条例》夯实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基础,既明确了从市区到镇街政府的责任,又确立了镇街生态环境网格化监督管理制度。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条例》,构建番禺基层生态环境治理体系,番禺区政府提前谋划,日前通过并印发实施《广州市番禺区各镇(街)环保员队伍管理工作方案》,初步形成了区政府、市生态环境局番禺分局和各镇街、环保员队伍三级生态环境监管网格。

  一是明确监管责任。进一步整合市生态环境局番禺分局执法科、基层环保所、镇(街)环保员队伍的力量,按照“管住重点、覆盖次重点、兼顾一般”的原则,建立污染源管理名录,明确污染源分级管理责任;采取定区域、定人员、定职责、定任务的网格化管理模式,明确环保员队伍对本辖区工业污染源、生活污染源和农村面源等各类污染源巡查监管的任务和要求。

  二是明确业务指引。制定《番禺区镇(街)环境保护监督检查员日常工作指引(试行)》,细化水、气、噪声、固体废物、餐饮、建筑工地扬尘、机动车维修企业等污染源巡查工作流程;全面梳理各类巡查监管的文书模板,明确巡查方式和频次,重点落实污染源现场巡查、涉水涉气工业“散乱污”整治、环境信访处理、环境应急处置、报告和协助查处环境违法行为”等主要工作职责。

  三是明确监督考核。结合各镇(街)政府生态环境保护目标任务,通过随机抽查、交叉抽查等方式,每月统计环保员队伍业务工作情况,将日常巡查工作、调处环境信访投诉、发现环境问题数量及配合生态环境部门工作情况等进行反馈、汇总、通报;每年开展一次年度考核,将考核结果纳入区政府对各镇街的年度绩效考核指标。

  据悉,2022年一季度,番禺区政府聚焦“治水”“治气”工作重点,组织各镇街梳理和排查污染源10253家,其中涉水污染源822家,清理整治涉水涉气工业“散乱污”共80家,其中关停取缔类49家,升级改造类29家,整合搬迁2家。下一步,番禺区将加大《条例》宣贯力度,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加强协调统筹,不断完善基层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发挥环保员队伍网格化管理优势,进一步提升执法改革深度和力度,构建“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高效监管机制,持续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努力共谱番禺生态文明建设新篇章。

  (市生态环境局番禺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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