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全区司法行政工作在区委、区政府和上级司法行政机关的正确领导下,在各镇(街)的大力支持下,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规范管理,发展创新”为总体思路,以服务基层,服务群众,改善民生为着眼点,以完成好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维护社会稳定为目标,以队伍建设和创新工作思路和方法为助推器,法律保障、法律服务、法制宣传等职能作用得到充分发挥,为促进我区社会经济全面发展,建设更加富裕和谐的新番禺作出了应有贡献。
一、突出维稳职能,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能力大大提升
人民内部矛盾调解、调处是维护社会稳定的基础性工作。全年全区384个调委会,2058名调解员,矛盾纠纷隐患调解成功率达92.7%。为切实抓好调解工作,年初,调整了区人民内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领导小组,大部分镇(街)也相应加强了调解工作的领导力量。在一批社会关注的矛盾纠纷调处过程中,引入律师参与新机制,采用诉前调解和提供法律咨询的方式提早介入,积极推进调处成效。为加强调解组织建设,在原有区、镇(街)、村(居)三级调解网络基础上,尝试建立地区性、行业性调解组织,在沙湾镇外来工居住的金湾生活区成立的外来工调解组织“金湾生活区人民调解会”、在小谷围街穗石小学成立的调委会,均属全市首创。据统计,全区共新建社区调解组织7个,医患纠纷调解组织18个。区镇(街)两级都注重调解人员培训,邀请专家授课,开展互帮互学活动,共举办不同形式的培训班18个,3056人(次)参加了业务培训,调解人员的工作能力得到较大提高。
动员社会力量参加安置、帮教刑释解教人员是我局参与维稳工作的新特点。一是开展一系列的帮教活动。组织由区五套班子、区关工委、禁毒办有关领导各镇(街)安置帮教办主任、安置示范点负责人共80余人组成区政府帮教团,由副区长戴永昌带领前住潭岗劳教所对番禺籍学员开展主题为“送关怀,促新生”大型帮教活动,通过畅谈家乡发展情况,与学员谈心,赠送慰问品等活动,鼓励学员积极改造,早日回归社会。二是组建镇(街)社区刑释解教人员帮教小组,由社区民警、社团组织、村(居)委会人员及社区内离退休干部、热心人士、志愿者及释解人员家属共同承担帮教责任。全区镇(街)、村(居)委帮教小组组建率达95%。三是大力推进示范安置点建设,想方设法筹建新的安置实体。去年,新建安置点5个,至此,全区安置点已达30个。四是到监所开展服刑人员技能培训。与区劳动及社会保障局协作,在潭岗劳教所为番禺籍学员举办了中式点心制作、服装缝纫、园林绿化养护等技术技能培训,参训学员260余人,对帮教前置作了有益探讨。五是想方设法安置释解人员。每年的帮教率均为100%,安置率为93.8%。我局被评为广州市安置帮教工作先进集体。
二、注重创新,法制宣传亮点纷呈
2007年是《广东省法制宣传教育条例》颁布实施的第一年,我局除大张旗鼓地宣传《条例》外,一方面,向区委请示,调整充实了区普法领导小组成员,新增成员单位11个;另一方面,制定了我区贯彻《条例》的实施方案,重点明确了各职能部门落实《条例》的具体职责。借助《条例》实施的良好契机,以法律“六进”为主线,创新普法形式,突出亮点,较好地解决了普法效果不显著的问题。
(一)策划实施“三个一”送法下乡活动,开创农村普法新局面。结合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开展“一镇(街)一村一场”大型义务咨询活动,邀请地方政府各职能部门、社会律师广泛参加,采用有奖问答、派发宣传资料、张挂宣传图片等形式,吸引更多群众参与。全年共举办“三个一”法律咨询活动18场(次),派发宣传资料18.6万多份,赠送3000多份问答奖品,解答群众法律咨询560多条,参与活动群众共15300多人。这一活动,真正扩大了农村普法的覆盖面和农民群众普法的教育面。在大石街会江村法律咨询活动中,一位阿婆高兴地说:“看了你们宣传图片和有奖问答题,咨询了律师,在家门口我就弄明白了财产继承的法律手续,好方便”。
(二)举办“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暨法律进企业活动文艺晚会,把企业普法活动推向高潮。继2006年在番禺电缆厂建立首个“法律进企业”示范实践基地后,2007年又挑选裕丰企业集团公司和珠江钢管有限公司作为法律进企业示范基地,通过设立法制案例宣传图片展示区、法制宣传栏、举办讲座、法律咨询、播放录像片等多种形式,推动企业的普法工作,探索建立企业法制宣传教育的长效机制。为体现“民生优先”的理念,在企业内设立法律援助联络点和调解会,加大对农民工的法律援助力度,运用法律杠杆对企业内部矛盾纠纷进行调解,做到纠纷不出厂,推动和谐企业的创建。
(三)不断拓宽普法阵地,搭建起多层次、多形式,既分门别类又优势互补的学法平台。一是开拓户外电子广告宣传法律新模式,在区内四大出入口的电子屏幕上每天滚动播出50次以上的法律法规宣传广告;二是针对候车亭人流量集中的特点,把市桥地区17个候车亭建成法制宣传栏,刊出内容丰富,通俗易懂,群众喜闻乐见的法制宣传图片;三是制作18套流动展板,送到17个镇(街)开展流动法制宣传活动;四是利用移动用户多、覆盖面广的优势,开辟“乡村普法短信平台”,向广大手机用户发送普法短信;五是继续办好办活番禺日报《司法天地》专栏,开辟“律师信箱”、“办事指南”等栏目,通过典型案例,提高群众依法维权和遵纪守法的意识。
(四)上下联动,齐抓共管,“大普法”格局初步形成。《广东省法制宣传教育条例》颁布后,政府各职能部门基本上都明确了各自法制宣传教育的责任和义务,激发了普及专业法律法规的热情,各镇(街)党(工)委、各职能部门也对普法工作给予了高度的重视,在区普法领导小组的协调、指导下,积极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普法工作,形成了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区妇联举办了《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护法>办法》知识有奖问答;区总工会举办了“庆‘五·一’节职工权益保障法知多少”有奖竞赛活动;区人事局举办了4期《公务员法》培训班。区关工委与区普法办一道在桥南街桥兴中学启动“法律进学校”仪式;市桥街通过设立法制教育中心作为开展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法制教育基地,配备电教室、购置法制图书2000余册、展览各类法制宣传图片、开展讲座、观看录像、阅览图书等活动,推动青少年学法、守法;大岗镇与镇劳动所联合,制作便民卡,卡上附印与务工人员切身利益相关的法律知识,派发至辖区内各企业,还与镇广播站合作制作法制宣传节目10期,播出后反应热烈,宣传效果明显;钟村镇针对火车站迁拆中出现的新情况、新矛盾,在《今日钟村》刊出“以案说法”栏目,推出《物权法》及相关案例,受到群众欢迎;东环街在村(居)委设立法律咨询站,在图书室设立法律图书角;全区9个律师所共派出专职律师56人(次),也积极参与法律咨询活动,利用其职业优势,解答群众的法律咨询。全区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机关科级以下干部普法学习在8月底前全部完成,各镇(街)、战线、厂企“五法一例”的宣传教育也在年底前完成。据统计,全年全区(含各职能单位)印发各类法制教育宣传资料165.3万份,印发或征订各类法制宣传图片12.4万张,上法制课或举办讲座共386场(次),开展法律咨询、法律服务活动346场(次),举办法制宣传教育流动展览258场(次),120万人(次)接受了法制教育,全民普法普及率达80%。
三、秉承“服务”宗旨,法律服务创出新业绩
(一)律师公证管理日趋规范。以引导律师拓宽服务领域和规范法律服务市场的管理为重心,积极开展“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主题实践活动。强化律师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角色地位,把律师的职业行为置于维稳大局之下。建立区律师行业的联谊机制,举办了全区首次律师联谊活动,全区9家律师事务所签署倡议书,共同倡导我区律师事务所和执业律师以依法治国、构建和谐社会政策方针为指导,保持正确政治立场,恪守律师职业道德,参与社会公益活动,热情回报社会,努力树立和维护律师良好的社会形象,促进番禺区律师行业健康、稳定和谐发展。为实现优势互补、互助互利,积极参与地区法律服务工作,进一步维护地区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和谐,举行了司法所和律师所结对签约仪式。全年全区律师共代理诉讼案件2349件,非诉讼法律服务6371件,担任常年法律顾问816家,为社会提供义务法律咨询2379件。
公证工作在预防矛盾纠纷、服务为民中发挥积极作用。区公证处积极推出便民新举措,在钟村镇设立临时办证点,为农村群众解决办证难问题。配合该镇农村股份固化工作的推进,办理相关公证事务290宗,同时积极为大学城、新火车站、亚运村等大型建设项目的征地拆迁补偿、为规划部门、综合执法部门的行政执法证据保存提供公证服务,有效地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的产生。全年共办结公证21831件,其中国内民事公证13453件,涉外民事公证2566件,国内经济公证5812件,国内民事业务持续增长,比去年同期增加17%。
(二)法律援助职能进一步向基层延伸。在“民生优先”理念指导下,法援处大力推进法律援助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进工厂工作,加大法援宣传力度,向全区4000多户困难家庭发放援助公开信。在司法所、法律援助工作站、维权工作站、律师事务所、村(居)委发放法律援助指南、法律援助政策法规手册、农民工维权指引等宣传资料4万余份。举办《法律援助条例》实施四周年大型咨询活动,召开“让法律援助的阳光温暖更多困难群众”新闻发布会,利用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进行宣传,提高法援工作的社会知晓度,有效地扩大了法律援助工作的影响力。在全市率先尝试推出在各村(居)委及大型厂企装挂法律援助便民指示牌共500多块,推动法律援助向基层延伸。拓宽援助申请渠道,扩大绿色通道援助面,重点做好对农民工等弱势群体的援助工作。全年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19件,其中53件民事代理中以农民工为受援对象的占75%。同时,积极发挥援助弱势群体的职能,通过主动提供法律意见和采取诉前调解方式及时介入重大事故的善后工作,及时审批法律援助申请,充分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有效化解矛盾纠纷,发挥了维护稳定的积极作用。07年法援处收到受援人送来的锦旗4面,感谢信2封。
(三)公职律师当好政府依法行政顾问,社会影响不断扩大。全年公职律师接待群众来访1239人次,电话咨询1510次。协助区领导接待信访22次,涉案108宗,有效化解乱上访和缠访现象。主动为区政府、计生局等部门的行政执法活动提供法律意见,有力促进了政府依法行政。区公职律师所的规范化管理模式被作为2007年全国公职律师理论与实践研讨会实地观摩对象。
此外,法律服务所的监督管理力度不断加大,司法所与法律服务所的关系进一步理顺,形成合力,提高了服务成效。全年全区法律服务所共协办公证104件,见证427件,诉讼代理170宗,非诉讼代理245宗,代书659件,担任常年法律顾问227家,挽回经济损失5103.49万元。基层法律服务获得社会肯定。“12348”法律服务热线为群众提供了及时便捷的法律服务,全年共解答群众咨询2492人次,分流处理案件8宗。我区作为全市首个区级国家司法考试报名确认点工作启动,通过周密部署,加强宣传,顺利完成对276名考生的身份审核确认工作,极大地方便了群众,受到广州市司法局的高度赞扬。
四、重视教育、规范管理,司法行政工作基础不断巩固
(一)结合专项教育活动,推进党建工作。以创建“党员示范岗”活动为契机,通过发动党员干部群众进行岗位自评、民主评议,并将民主评议党员与创建党员示范岗相结合,评选优秀党员13人。6月,我局正式被区直机党工委命名为“共产党员示范岗”单位;同时,为加强班子建设,全年党员领导干部共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2次,采用座谈会、个别谈心等形式征求党员群众对领导班子及成员在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生活作风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结合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机关作风建设年活动,召开全系统干部职工庆祝建党86周年大会,组织支部在职党员共25人赴广安、成都参观学习,强化全体党员的宗旨意识和党性意识。(二)结合贯彻中央《关于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狠抓反腐倡廉教育。根据区委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工作细则的精神,成立了番禺区司法局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召开专门会议研究部署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工作。制定了番禺区司法局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的方案,把各项具体工作任务落实、分解到各科、室,形成了“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负责具体工作,做到领导、机构、人员“三落实”。同时,召开全系统大会组织学习《纲要》和局的《工作方案》,局主要领导作党课专题辅导报告,分析我局党风廉政建设的形势,提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具体要求;组织观看《居安思危——苏共亡党的历史教训》专题资料片,让党员干部从苏共脱离群众和失去先进性后亡党的教训中得到启示,增强对党风廉政的紧迫性、必要性的认识。
在7月开展的纪律教育活动中,制定学习教育计划,明确教育的指导思想、教育对象、内容、时间安排和负责落实的部门、具体要求;组织副处以上领导干部参加区纪委召开的纪律教育月动员暨反面典型案例剖析大会,请市局纪委领导作反腐败斗争形势报告。
为使廉政建设取得成效,保证党风廉政建设取得明显成效。一是做好依法行政工作;二是建立健全工作责任制和投诉制度,依法依规履行工作职责;三是完善政务公开。制定《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明确政务公开的内容、方式、考核方法,最大限度地公开我局职能内设机构及职责,各项行政行为的条件、程序、期限、服务承诺、办事时限,接受社会监督。全年全系统未出现违法违纪现象。
(三)联系工作实际,狠抓业务培训。针对《物权法》、《公务员法》、新《劳动法》等新法规颁布实施,积极探索新的培训方式和途径,加大培训力度,提高整个队伍的业务水平。一方面抓好专项培训。为配合《物权法》等新法规的实施,举办全系统正确行使民主权利与履行义务暨《物权法》培训班。另一方面抓好继续教育。为创建学习型组织,提升我区司法行政系统的服务效能,提高办事效率和执政能力,组织本系统干部职工58人分两批赴清华大学参加为期一周的番禺区司法行政系统管理人员高级研修班培训。有20名参学者撰写了学习的心得体会。
(四)以专项活动为载体,开展一系列思想教育活动。按照上级部署,全年开展了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回头看活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机关作风建设年和“三服务二促进”等一系列专项教育活动,为使这些活动取得效果,不仅采取理论灌输、座谈讨论、宣讲报告会、党课专题辅导等方式,而且还通过举行全系统演讲比赛,观看音像资料片以及组织考试等形式促进活动的开展。全系统举行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宣讲报告会和《增强群众观点,把党的群众路线转化为自觉行动》的专题党课报告会以及以青年干警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为主题的演讲比赛,还组织在编干部共86人参加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考试,加深了干部职工对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理解,增强了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自觉性。
(五)心系基层,服务基层,司法所发展潜力增强。根据我局整体工作的进展情况,局班子决定挑选5个司法所作为班子成员挂点帮扶重点。通过深入挂点司法所调研、指导,为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开展解决了一批实际难题。如沙头街司法所和小谷围街司法所在挂点领导的协调下,顺利解决了业务用房规范化建设问题;小谷围街司法所在穗石小学建立了全市首个学校调委会等。
以领导挂点促基层为契机,着重在“引”和“促”上做文章,推动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发展。局主要领导经常与各镇、街领导沟通,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难题,理顺司法所管理体制,营造有利于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发展的外部环境;同时,引导司法所干警开拓工作思路,规范内部管理;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制定了《广州市番禺区司法局基层司法行政工作量化考核标准》,对司法所工作进行量化考核;经过年底考核、检查,基层司法所的工作有了很大的进步,全部都达到80分以上。并评出了司法所先进集体4个、专项工作先进6个、先进个人12人(含法律服务所)。严格按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要求,选拔任用7名年富力强、能力突出的干部走上领导岗位,加强了基层司法所的领导力量;为司法所可持续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司法所的规范化建设得到各镇街的重视支持。经过近四年的努力,至目前止全区17个司法所业务用房规范化建设任务,已按要求全面完成,迎接省、市的验收。
(六)完善管理,后勤保障更加有力。一是制定、修改了16项执法规范化制度和10项机关内部管理制度,全局制度体系初步建成;二是信息化建设进一步推进,司法所业务软件投入使用,实现了区局与司法所联网办公,信息互通;三是新闻信息、调研工作有新突破,全年被上级采用信息共106条,在媒体上报道130余次,完成调研文章22篇;四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出租屋管理各项工作得以全面落实;五是档案、保密工作进一步加强,17个司法所的档案管理员均持证上岗;六是法律援助与公证业务用房建设完成基本设计并进入审批报建程序。工、青、妇等工作均顺利开展。
五、全面参与,积极落实区政府中心工作
全力参与区“三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六好”平安和谐社区建设以及牵手打造试点村等工作,局主要领导多次带队深入东涌镇、新造镇秀发村、市桥街东郊村等地调研,制定了《番禺区司法局建设新农村工作贯彻实施方案》,《番禺区司法局挂点东涌、鱼窝头社区创建“六好”平安和谐社区工作计划》以及《番禺区司法局牵手东郊村试点村建设工作方案》,切实将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并在资金、人力、职能延伸方面给予大力支持。派出创卫督导组加强对东郊村的环境卫生督导工作,在有限业务经费中挤出10万元支持东涌社区平安和谐建设工作,又拿出10万元资金分别支持东郊村的环境改造工程和秀发村的党员活动室建设。
回顾一年的工作,还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不足:
一是人民内部矛盾排查调处工作任务繁重,全区突发性、群体性案件有所增加,但调处队伍力量相对薄弱,特别是面临新一届的村、居换届选举,基层调解会的调解员多由村、居委人员担任,人员流动性大、人手不足及业务水平参差不齐将影响调解工作的进一步发展。
二是安置帮教工作,特别是对吸毒人员释教后的安置帮教工作推进困难,已建安置示范点仍有待进一步发挥安置作用。
三是农村普法存在较大的局限性,普法队伍的力量和素质有待进一步增强,对适合农民、外来工特点的普法方式仍需进一步探索。
四是法律援助工作领域要进一步开拓,特别是对农民工的法律援助要探索新的工作思路,着力发挥社会律师作用;
五是基层司法所人员配备少,而且目前还存在空编的情况。基层一线的人员力量不足,任务重,既要全面落实司法行政工作的职能任务,又要全力投入镇街的各项中心工作,制约了工作的进一步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