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认真做好2009年度科技项目计划立项和科技经费安排工作。重点扶持企业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和运用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特别是在装备工业、光机电一体化、电子信息、节能降耗和清洁生产以及精细化工行业中的项目和企业信息化项目。
(二)配合国家科技部、财政部和税务总局的要求,落实做好高新科技企业的重新认定工作,认真为企业做好指引服务。2009年,我局将加强对镇街和企业宣传力度,挖掘区内规模以上企业作为工作重点,宣传、动员企业学习科技政策,从而提高对科技型企业认定和科技政策的认知度。
(三)大力推进产学研进程。围绕广州市政府关于建设一区一战略的目标,重点建立行之有效的产学研推进、管理机制,着力建立产学研科技创新和公共服务两大平台。
(四)以企业自主创新为主体,大力鼓励企业建立研发中心,提高企业科技研发水平。
(五)加强科技型企业的服务与管理工作。适应新形势的要求,调整促进高新技术企业发展的工作方法,积极做好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的指导工作,并挖掘潜力,将条件成熟的企业推荐认定省高新技术企业,争取我区科技型企业的数量有较大的突破。同时,加强与企业的沟通联系,提高服务质量,为企业解决发展中的实际问题。
(六)继续加强对企事业单位的专利与技术创新知识的宣传与培训工作。深入企业挖掘专利申请源,努力提高专利申请数量和质量。
(七)继续推进科普工作的深入开展,加大对已完成“四个一”工程建设的村的管理力度,让其充分发挥作用。
(八)加强对镇(街)科技工作的指导与管理,建立健全管理体系,努力建立区镇共同推进科技创新的工作局面。
(九)继续鼓励我区优秀成果申报国家、省、市、区立项、成果鉴定及专利申请,为申报省市科技进步奖和国家奖项做好基础性工作,建立为企业提供无偿的服务机制。
(十)认真做好省市主管部门对我区科技进步考核工作,力争考核成绩名列前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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