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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禺区物价局2008年工作总结

来源:广州市番禺区政府 发布时间:2009-08-18 00:42:34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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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物价系统全体人员,面对国际市场价格大幅上涨、国内通货膨胀压力不断加大、雨雪灾害和四川地震等重大自然灾害频繁发生的严峻挑战,认真开展解放思想、行政效能建设和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不断增强忧患意识、大局意识和创新意识,按照国家和省、市物价工作的指导思想,紧密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部署,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价格工作全局,进一步解放思想,改革创新,在保持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前提下,推进环境资源价格改革,全面强化价格监管,大力开展价格公共服务,促进科学发展、资源节约、环境保护与社会和谐,为我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推进“首善之区”建设作出积极贡献。现将我局2008年的物价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2008年我区物价工作情况  

() 努力加强价格监控,为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创造良好的价格环境

1、严格控制价格总水平上涨幅度。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上级宏观调控措施,严格控制实行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商品和服务的提价行为。上半年,对成品油、天然气、电力价格不得调整,供水、供气、城市公交等公用事业价格以及学校学费、住宿费标准不得提高,医疗服务、化肥价格也要保持稳定。对于国家和省、市要求部署的调价项目和资源环境价格改革项目,把握好改革的时机力度,尽量安排在价格总水平上涨幅度相对缓和的下半年推行,避免因改革推动价格总水平过快上涨。

2、扎实组织实施临时价格干预的各项工作。年初,应对雨雪冰冻灾害给市场价格带来的压力,按照上级部署安排,我局确定了普通大米、方便面、花生油、纯牛奶、红壳鲜鸡蛋、猪肉-瘦肉等重要商品列入我区调价备案的临时价格干预范围,广州百佳超级市场有限公司洛溪分店等四间企业列入我区第一批调价备案企业。通过加强对市场供求和价格变化等市场监测信息的收集、分析,督促企业落实调价备案制度,加大对市场价格监督检查和巡查力度,正面宣传报道我区实施临时价格干预措施各项工作进展情况等,切实保证价格干预措施落实到位,确保市场价格的稳定。实施临时价格干预措施以来,实行调价备案的商品价格一直没有上调,保持平稳。(按照省、市上级文件精神,从 2008年12月3日 起,解除食品类商品临时价格干预措施)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我局荣获“广东省物价系统抗灾救灾先进集体”称号。  

3、加强价格监测预警和预报。加强市场价格监测,适时启动粮、油、禽、蛋、水产品、液化气等重要商品价格一日一报制度;扩大价格监测范围,增加家电价格监测点,及时、准确掌握价格变动情况,为政府决策提供第一手资料;完善应对价格异常波动工作预案,密切关注重要商品的生产、销售、库存变化,切实提高价格调控的预见性。

4、严厉打击各种不正当价格行为。加强市场价格巡查,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多次组织开展猪肉等食品和重要商品价格专项检查,并通过媒体大力宣传价格政策,引导经营者守法经营和消费者理性消费,积极防范和严厉打击囤积居奇、哄抬价格、价格欺诈等违法行为,切实维护良好的市场价格秩序。

(二) 突出解决民生价格热点问题,着力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  

1、继续解决群众“看病贵”问题。落实医疗、药品价格政策,加强对社区卫生服务收费和药品价格管理;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收费行为,按照广州市物价局部署安排,认真做好我区非营利性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工作及药品网上限价竞价阳光采购工作,努力降低药品及医用耗材价格,减轻病患者的负担。

2、进一步理顺和规范教育收费。落实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免收学杂费政策,从2008年春季学期起,对符合我区城镇免费义务教育实施范围的学生免缴书杂费,学生作业本由家长自行购买,学校不得向学生收取作业本、辅导资料和辅助教材等费用;规范高中阶段择校生和借读生收费问题,明确学校向择校生收取择校费后不得再收取学费,也不得向非户口所在地的择校生收取异地借读费;对学校的用电、用水、用气价格统一执行居民类价格,对于支持教育事业发展、减轻学生负担起到积极重要作用。

3、大力推进清费减负工作。规范利用档案收费、房地产中介收费、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房屋登记费等6项,取消劳动争议仲裁费、工商信息中介服务费和企业机构资料查询费3项,进一步减轻企业运行成本和社会负担;落实鲜活农产品运输和销售减免政策,春节期间我区减免路桥通行费、生猪检疫费等共计346970元,对稳定农产品的市场价格起到积极作用;春节期间我区共有12个景点对外来人员实行门票优惠政策,让留粤外来务工人员过上一个祥和、欢乐的春节;加强对公路客运企业执行公路客运票价政策的指导,从 5月17日 起,通往四川省等地震灾区的公路客运票价,应保持不高于 5月11日 的价格水平,已超过的要相应调低,确保通往地震灾区公路客运票价的基本稳定;自 2008年2月7日 起继续对全区低保户家庭使用的固定电话、宽带及小灵通电信资费实行优惠政策,进一步减轻低收入群体和困难家庭的通信消费负担。  

4、认真做好涉农价费管理工作。稳定农产品价格,落实粮食最低收购价格政策;落实促进生猪生产、保障供给的各项措施;加强农业生产资料价格监管,认真执行上级制定化肥出厂价格和销售差率,保持化肥等农业生产资料价格基本稳定;加强涉农收费管理,进一步规范涉农收费秩序,落实对主要农副产品运输过程中的收费减免政策,维护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5、加强房地产价格监管。进一步规范商品房交易价格及相关收费行为,严格实行明码标价,清理房地产中介服务收费;严格打击房地产交易过程中的不正当价格行为及乱收费行为,努力减轻人民群众的购房负担;加强物业服务收费监管,贯彻执行市物价局2008年度住宅物业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基准价和浮动幅度执行新标准》,切实维护业主合法权益  

6、规范交通运输、环保等价格收费。规范机动车停车保管服务收费行为,理顺路内停车收费标准;继续规范路桥收费行为,对部分社会反映强烈的路桥收费项目进行整治;积极配合环保部门做好加强空气环境整治工作,理顺环保有关收费项目,促进生态番禺建设。

(三) 积极稳妥推进资源价格改革,促进资源能源节约和环境保护  

1、理顺管道燃气价格。 2008年9月1日 起,对我区管道液化石油气及管道代天燃气销售价格进行调整,管道液化石油气销售价格为:居民用户由16.30元每立方米调整为19.50元每立方米,非居民用户由19.00元每立方米调整为21.50元每立方米。管道代天然气销售价格为:居民用户由7.60元每立方米调整为8.40元每立方米,非居民用户由9.00元每立方米调整为10.00元每立方米  

2、落实电价价格改革措施。根据省物价局有关文件精神,统一垃圾焚烧发电厂等项目的接网费用标准,规范垃圾焚烧发电厂等再生能源的价格管理。为调动燃油电厂发电积极性,应对我省因气候灾害等原因造成的电力供应严重短缺局面,决定提高全省燃油电厂(含油改水煤桨机组和油改燃气机组)的临时结算电价:全省燃油电厂的临时结算电价提高到1元/千瓦时,油改水煤桨机组和油改燃气机组的临时结算电价提高到0.9元/千瓦时,我区列入燃油电厂名单的有广州市莲花山电厂和南沙电厂;对我区销售电价进行调整,自 2008年7月1日 起,非普工业电价(不满1千伏)调整为86.04分/千瓦时,商业电价(不满1千伏)调整为105.84分/千瓦时。居民生活用电、农业和化肥生产用电价格不作调整,维持61.00分/千瓦时,其提价金额由工商用户分摊。学校教学和学生生活用电价格按居民生活或非普工业的分类价格择低执行;从 2008年8月1日   ,凡属于淘汰类的钢铁企业的用电价格,在取消峰谷电价的基础上,加价标准由原来的每千瓦时0.2元提高到0.4元。属于限制类钢铁企业的用电价格,由原来的每千瓦时0.05元提高到0.1元。  

3、积极落实成品油、药品等国家定价商品的管理工作。从 6月20日 零时起,国内成品油价格统一上调,汽油、柴油价格每吨提高1000元。调价后,我区93#汽油价格上调为6.25元,上调0.89元;97#汽油价格上调为6.77元,上调0.96元;柴油价格上调为6.23元,上调0.95元。从 12月19日 零时起,国内成品油零售价格下调,国Ⅲ90号、93号、97号汽油批发价格下调900元/吨,0号批发柴油价格下调1100元/吨;国Ⅲ90号、93号、97号汽油零售价每升下调0.91元,柴油零售价每升下调1.08元。此外,按照省、市的统一部署积极做好药品零售价格的贯彻落实,并加强对省管药品的最高零售价格的监督和管理,及时将上级的精神传达到有关单位执行。

(四) 着力加强收费管理,营造秩序规范、竞争公平、收费合理的价费环境  

1、做好收费综合年审工作。从3月至5月,会同纠风、财政、审计等部门,对我区有行政事业性收费或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收费的行政事业单位及其他有行政事业性收费的执收单位进行综合年审,共年审收费单位293个,收费总额达117351.23万元。其中,行政性收费51351.31万元,事业性收费65999.92万元。同时,根据省、市物价部门有关开展综合年审重点抽查工作的安排,抽查了公安、交通、畜牧、环保等部门。从抽查情况显示,我区收费单位基本能严格执行省、市上级部门的收费政策,做到按证、亮证收费,实行收支两条线制度,并积极落实相关的收费减免政策。此外,对“网上综合年审”进一步简化程序,优化流程,经办人不须出门,即可完成年审申报工作,年审组各部门不须频繁开会,即可在网络上交换意见。“网上综合年审”的开展,极大缩短年审时间,进一步提高综合年审的透明度和工作效率,成为我区开展便民利民服务中的一大亮点。  

2、认真做好收费管理政策的贯彻传达有关工作。2008年,共核发收费许可证623个,办理教育、停车场、房地产中介等收费申请112宗,转发收费文件53份。如:6月份市物价局新出台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政策,结合我区实际,对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停车场进行重新界定,对商场等配套停车场的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对路内自动停车场收费标准进行了及时调整。此外,本着合法、合理、效能、监督的原则,我局坚持依法行政,严格按省、市的收费政策审批收费,确保我区所有收费都能做到合法合理,使收费管理工作真正做到“以法管费”。  

3、进一步提高我区收费管理透明度。完成《广州市番禺区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2007版)和《市民交费指南》(2008版)的编印发行工作,使广大群众能够了解到最新的价格和收费政策,提高依法交费和自我维权意识,促进公平、公开、公正市场价格环境。

4、继续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按照区政府有关要求,进一步清理行政审批事项,简化审批办事流程,现时我局行政审批事项包括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标准、经营服务性收费(中介服务收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公办(集体)托幼园所收费标准等共13项。此外,还配合区监察局做好行政审批事项调研表、计算机业务处理系统调研表和办事大厅调研表等调查工作,为推进行政审批改革和提高行政效能建设起到积极重要作用。

(五) 加大价格监督检查和市场价格监管力度,维护良好市场价格秩序  

1、大力加强价格监督检查。围绕经济工作中心任务、社会关注的民生价格问题和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扎实开展价费专项检查,在国家和省、市统一部署的基础上,结合我区实际,重点开展了节日市场价格、临时价格干预措施实施情况、春运票价、春季教育收费、药品和医疗服务收费、奥运期间市场价格、惠农价格、103、104届广交会期间房价等多个专项检查。经统计,2008年我局共查处各类价格违法行为案件98宗,查处非法所得165.5万元,实施经济制裁159.5万元,其中:退款149.1万元,没收非法所得8.8万元,罚款1.6万元,为促进我区和谐稳定、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积极贡献。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区物价检查所荣获“广东省2006-2007年度省级规范化物价检查所”称号。  

2、加强市场价格监管。在积极做好日常市场价格监管工作的同时,结合实施临时价格干预措施和应对抗震救灾期间市场价格带来的压力,我局积极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加强市场价格监管工作。成立市场巡查小组,同时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多管齐下,加强对超市、大型农贸市场的大米、猪肉、食用油、鸡蛋、方便面、矿泉水、面包等食品价格进行检查,每星期安排专人到各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超市、石油气公司进行巡查,全面了解货源、需求及价格变动情况,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向政府和上级价格主管部门报告。通过积极做好市场价格监管工作,切实维护我区市场价格稳定,为促进经济发展提供坚实的基础保障。  

3、积极推进价格诚信建设和明码标价工作。继续积极推进创建“价格诚信单位”活动,协助番禺区慢性病防治站、番禺区市桥医院、广州市番禺惠丰电业有限公司、广州市国美电器有限公司番禺分公司4家单位申报创建第四批“价格诚信单位”活动。通过对各评选单位的各项价格管理规章制度进一步规范整理,推行和倡导经营者诚实守信的经营理念,有效带动了参评企业诚信经营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形成了诚信经营的良好氛围。结合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深入开展规范农贸市场明码标价工作,以市桥东城市场为规范明码标价工作试点单位,以示范点的示范和辐射作用,逐步推进全区农贸市场实行明码标价,并向全区80多个农贸市场免费派发“番禺区物价局温馨提示”牌,进一步促进我区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环境。此外,召开“价格诚信倡议座谈会”和“规范农贸市场明码标价工作会议”,充分发挥有关行业的自律作用,维护良好的市场价格秩序。

4、加强价格举报和信访工作。健全价格举报中心的接待、受理、办理、复查、复核、价格异动信息收集和值班等各项制度。经统计,2008年共收到群众来信14件,接待群众来访19宗/(35人次),受理电子邮件22件,接待群众来电1026次,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案件109件,处理回复并解答有关价格举报咨询1193件,办结率达99%。价格咨询投诉主要涉及的方面有:自来水价格、煤气价格、药品和医疗服务收费、交通运输价格和房地产物业管理等。针对各种投诉,我局及时组织专门力量对有关投诉分别进行调查和处理,妥善化解价格矛盾,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建立和维护和谐的价格关系。

5、广泛开展和宣传价格政策。利用“3· 15” 消费者权益日、《价格法》颁布实施10周年纪念日、“12· 4” 法制宣传日和“党团联动、和谐实践”活动,在易发商业街、星海公园、新广场和西园摆设摊位开展价格法规知识宣传,提高社会监督力度,促进文明执法。经统计,2008年共派发的《市民交费指南》(2008版)、《价格法》颁布十周年宣传邮简、价格法规选辑等宣传资料达62000多份。通过广泛深入宣传,提高全社会的价格法治意识,提高依法治价水平,为番禺经济和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价格环境。举办了社区、农村义务物价员工作会议,传达贯彻我区实施临时价格干预措施各项工作,通过发挥义务物价员的耳目作用,进一步安定群众,稳定民生价格问题,促进社会和谐和维护社会稳定。  

(六) 加强价格公共服务,促进服务型机关建设  

     1、全面推进价格服务进万家活动。在完成进社区、进农家活动基础上,重点开展了进医院、进学校、进景区、进房地产企业等“四进”活动。进景区活动已顺利通过验收,进医院、进学校活动得到稳步推进,进房地产企业活动取得了显著成效。此外,目前利用LED显示屏进行价格宣传已达27个,通过全方位为社会提供价格公示、政策咨询、举报投诉、价格信息等公共服务,使价格工作进一步贴近社会和群众。  

2、价格认证工作得到进一步提升。通过开展价格认证系统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完善价格鉴证自动化系统和主要物品价格数据库,切实提高认证服务工作的前瞻性和主动性,开拓价格认证新领域。经统计,2008年共办理价格鉴定8285件,估价总值5950万元。按照省物价局有关规定,从 2008年1月1日 起使用新版价格鉴定文书,使工作流程得到进一步规范;此外,组织认证中心全体人员到区公安分局以及派出所开展专题调研,有力促进涉案物价格鉴定工作上新台阶。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区价格认证中心荣获“2006-2007年度全省规范化价格认证中心”称号。

3、积极开展价格成本调查、监审工作。应对粮食价格上涨压力,增加粮食价格和存粮情况的专项调查工作,每月上报二次专项调查数据,并挑选番禺区粮食局属下的广州市番禺粮食储备有限公司作为我们的调查点,为推进今后农产品调查工作顺利开展提供有力保障;开展生猪、钢结构板房成本等应急调查,为政府支援地震灾区工作提供了重要的决策参考依据;2008年共54家企事业单位进行成本监审,其中对全区18家的供水企业实施供水成本专项监审工作,召开了一次大型的全区性公共事业企业的会议。目前,出具了46份成本监审报告,监审报告涉及金额58700万元,剔除了不合理的成本费用3500万元,核增了合理的成本开支700多万元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我局荣获“2007-2008年度广州市农产品调查工作优秀单位”称号。  

4、价格信息基础建设进一步加强。紧贴区委、区政府和上级价格主管部门工作部署,有针对性地搞好信息报送、反馈,编写上报的《四月份我区市场价格持续攀升》、《区物价局加强市场监管控制物价过快上涨》等信息被番府信息、番禺信息采纳。围绕当前我区价格诚信热点问题,认真开展调研活动,撰写《加强价格诚信建设体系的思考与探讨》调研文及时上报区政府,为政府制定科学决策提供有力支持。2008年共报送政务信息共220多条,被区政府门户网站采用190多条,政府相关刊物采纳40多条,连续三个季度信息位次居全区职能部门第一;及时组织成立“价格宣传领导小组”,落实做好“番禺价格信息网”资料更新、资源改造和维护有关工作,进一步提高网站准确性、时效性和实用性;扎实开展创建价格综合服务窗口活动,进一步提高了办事窗口价格服务质量和效率,经统计,2008年我局审批窗口受理件数共637件,按时办结637件,按时办结率达100%;积极协助价格协会做好会刊和培训办班有关工作,充分发挥价格协会在理论研究、协调沟通等方面的作用。

(七) 扎实开展解放思想、行政效能建设和实践科学发展观主题活动,推动价格工作实现新跨越  

    按照区委和上级价格主管部门有关部署要求,我局组织全局党员干部扎实深入开展解放思想大讨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和实践科学发展观等系列主题活动。通过开展形式多样专题学习讲座、加强理论学习、积极开展大讨论、深化调研活动、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和建议、查找问题、落实整改等环节,物价队伍整体素质得到进一步提高,践行科学发展观意识得到进一步加强,有力促进了各项价格工作有序开展;此外,还积极按照区委有关要求,扎实深入开展城乡基层党组织互帮互助、双百共建文明村、共建和谐平安社区等系列主题实践活动,努力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和平安和谐社区建设。  

二、当前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2008年,我局在区委、区政府和上级物价部门的领导下,经过全体物价工作人员共同努力,做了大量工作,也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有明显的存在问题:一是虽然下半年来市场价格总水平涨幅已有所回落,但人民群众生活主要商品价格和其它消费价格高位运行给我们对市场价格监管仍然带来较大压力;二是市场价格形势分析预测工作有待提高;三是今年物业管理收费及停车场收费问题的投诉有所增加,这既有政策性问题又有监管问题。针对存在问题,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将努力研究对策,并着力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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