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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禺区司法局2008年工作总结

来源:广州市番禺区政府 发布时间:2009-08-18 00:53:34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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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我局在区委、区政府及市司法局的领导下,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市委九届五次全会、区委十一届五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广州建设全省“首善之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等中心工作,进一步解放思想,从改善民生的高度谋划和推进全区司法行政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

一、维护社会稳定有新成效

一是调处保障更加有力。在村居两委换届选举后,迅速巩固了村居调解网络;在大型物业小区和企事业单位拓建新的调解组织进一步健全了调解网络。同时,全面落实调解经费上,加大对一线调解工作的投入,保障调解工作顺利开展积极抓好调解员队伍培训,共举办业务培训班21期,培训调解员2760人(次)。扎实开展人民调解宣传月活动,在全区范围内共举办17场“人民调解、调处工作法律咨询日”活动,发放资料9500份,接待群众法律咨询6000余人(次)。二是调处机制更加健全。完善司法调解和人民调解相结合的联动联调制度,在区法院民一庭和4个中心法庭内部设立“人民调解工作室”,聘用专职调解员快速处理一般性民事纠纷,调解室成立短短数月,已成功调处各类纠纷92宗,充分体现了人民调解工作的新优势。建立了与综治办、维稳办、信访、劳动、卫生等部门以及各镇街的沟通协作机制,举办全区人民内部矛盾排查调处工作研讨会,增强了各部门调处矛盾纠纷的协作意识。健全矛盾纠纷信息收集、分析和上报机制,及时全面地掌握了矛盾的动态;加强对信息的分析预测工作,并及时向区委、区政府提出建议。三是调处成效更加明显2008年各类劳资纠纷、医患纠纷、物业管理纠纷呈高发态势,区调处办充分发挥了指挥协调的职能,督促有关责任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开展调处工作。同时,局领导亲临一线,靠前指挥,使调处工作更加落到实处。

二、普法宣传有新突破

把“创文”全民法制宣传教育主题实践活动作为“重头戏”,局专门成立了领导小组,由“一把手”亲自挂帅,制定了详细的工作方案。以《禁毒法》、《劳动合同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突发事件应对法》、《未成年人保护法》、《渔业法》、《水污染防治法》等“七法”的宣传为重点,突出“四字”方针,在全区掀起新一轮普法热潮,顺利通过广州市“五五”普法中期检查。一是紧扣社会热点、难点问题宣传普及法律,突出“实”字。组建了74人的番禺区“五五”普法讲师团,针对全区劳资纠纷高发、村居委换届选举、奥运维稳等重大问题,大力普及宣传《宪法》、《劳动合同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治安管理处罚法》、《集会游行示威法》等法律法规,为各级政府有效处理好热点、难点问题创造了良好条件。二是因人制宜,注重普法成效,突出“活”字。针对领导干部、机关公务员、企业经营者等群体,采取集中培训、发放法律书籍自学、组织考试等方式进行普法。全年共上法制课和法制讲座350场(次),并举办了两期处级干部和三期区直属机关干部职工普法学习班,把普法学习纳入公务员培训课程,对学员进行电子考勤,全区共有800名处级干部和3300多名科级及以下干部职工参加了学习。针对农民、外来工等不易集中且整体文化素质偏低的群体,以法律“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为依托,深入开展送法下乡、送法到企业、到社区活动。全年共举办“三个一”(一镇街一村一场)等法律咨询、法律服务活动近350场(次),共有48家企业开展了“法律进企业”活动。针对青少年学生的学习需求,在小谷围街穗石小学探索建立了广州市首个学校法制宣传文化社团,由司法所、中小学校、高校定期联合开展法制文艺表演活动,对学生进行趣味式普法;举办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暨法律进学校大型文艺晚会,开展“普法大学堂”活动,通过小品、案例重演、知识问答等方式向青少年儿童普及法律常识,增强普法教育的感染力。此外,为了充实青少年普法教育的师资力量,还举办了全区中小学校法制教育经验交流会暨法制副校长培训班,开展了中小学校法律顾问聘任工作。三是创新普法载体,扩大覆盖面,突出“广”字。除继续巩固法制宣传教育橱窗(栏)、法制宣传彩色连环画、讲座、培训等传统阵地外,还投入30多万元开拓了城区出入口电子屏幕、公共汽车候车亭、公共汽车车载电子显示屏、大型户外法制宣传教育广告牌等新的普法阵地,印制了大批宣传用扑克、环保袋等普法物品广为发放,年度普法受教育人数达130万人(次)。四是调动一切积极因素,构筑大普法格局,突出“合”字。认真贯彻落实《广东省法制宣传教育条例》,履行普法主管部门指导、督促和检查的职责,多次召开区普法领导小组扩大会议和普法达标责任单位工作会议,认真抓好各镇街、各单位、各部门普法责任的落实。特别是针对“创文”普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组织了五个检查小组,深入到镇街、部门分析情况、查找原因、研究对策。

三、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有新举措

继续把法律援助工作作为服务民生的首要工作来抓,采取了多项新举措推动工作开展。一是进一步加强对法律援助的宣传。把法律援助宣传和普法宣传结合起来,通过编绘以《法律援助条例》为背景内容的漫画扑克牌和举办法律咨询活动,推进法援进农村、社区、工厂、家庭、学校。二是进一步加强法援队伍建设。组建了由30名优秀的律师组成的法律援助骨干律师队伍,为提高法律援助质量准备了人才条件。三是进一步拓宽法援覆盖面。依托法律进企业活动,在区内大型企业如立白、海鸥卫浴等40多家公司设立了法律援助联络点,并在联络点企业的工人中择优聘请联络员,目前,法律援助联络员队伍已达16人,极大方便了企业员工的法律援助申请。四是进一步发挥法律援助在解决纠纷中的特殊作用。一方面,为群体性劳资纠纷案件开辟“法律援助绿色通道”,积极介入大型群体性劳资纠纷的处理。另一方面,强化诉前调解机制,争取减少诉讼环节,迅速化解矛盾,维护困难群体合法权益。

四、安置帮教工作有新进步

召开区安置帮教领导小组会议,形成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区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的意见》,明确有关部门的职责;要求各镇、街司法所继续加强和派出所的沟通联系,对辖内刑释解教人员进行排查清理,掌握人员基本情况;加强对安置帮教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发挥村居安置帮教小组的作用,加强对刑释解教人员帮教管控,减少了刑释解教人员脱管漏管现象;积极开展“送温暖”活动,对特困刑释解教人员进行了新春慰问;组织帮教团前往清远监狱、潭岗劳教所开展帮教慰问活动,向在教人员赠送大批学习和生活用品;投入6万余元在潭岗劳教所举办了服装缝纫工、中式面点师、蔬菜园艺工等3期培训班培训学员达211人,为释解人员再就业打好基础。加大力度筹建新的安置基地,已初步确定了选址。推动镇街示范安置点接纳解教人员就业,工作收到一定成效。

五、法律服务有新气象

一是“所所结对”工作日益深化。各镇街司法所建立了与结对律师所的联系制度,将司法所的地缘优势与律师的专业优势有机结合,充分发挥律师在纠纷调解、普法宣传、推进依法行政中的积极作用,为结对子工作注入了活力。积极引导律师及时介入群体性纠纷的调处,全面发挥律师的维稳作用。二是法律服务质量日益提高。区公职律师所与区法制办就为政府提供法律服务达成一致意见。全年区公职律师共协助区领导接访50余次,完成区领导直接交办的案件28宗,为16个部门提供了法律建议。“12348”法律服务专线共接待群众来访1078人(次),来电咨询874人(次),分流处理案件25宗三是法律服务市场日益规范。依照“沟通、引导、监督、服务”八字方针,以沟通聚合力,以服务促监管,切实加强对社会上的律师事务所和律师执业活动的日常监管。举办了多次的全区律师联谊活动,设立了广州市律师协会番禺联络办公室,为律师管理工作搭建起新的沟通平台。按广州市司法局要求,完成了对原番禺区公证处的机构调整工作,以强化公证质量为主体,狠抓公证业务质量,对公证案卷进行抽样检查,没有发现错证情况;与此同时,公证处实行了下基层临时设点、巡回为农村村民办理公证事项的措施,先后在石楼镇、石基镇、大岗镇等多个镇街设办证点,接待群众4535人(次),办结股权继承等公证935件。查处了非法法律服务机构3家,维护了全区法律服务市场的良好环境。此外,2008年国家司法考试番禺报名确认点的工作也顺利完成,共有744名考生完成了报名确认工作,其中151名考生顺利通过考试。

六、司法行政工作发展有新动力

一是全系统思想观念进一步解放。扎实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和解放思想学习讨论等专项教育活动,通过不断学习调研、深入查找问题、广泛征求意见,全系统上下的思想认识更加统一,特别是局领导班子带头解放思想,牢固树立了科学发展的意识,对司法行政工作的定位、存在的问题、未来的发展方向有了清醒的把握,为全区司法行政工作开创新局面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二是队伍整体素质进一步提高。在搞好思想政治学习的同时,加强对干部的业务培训,分批组织干部职工先后赴外地学习先进经验以及赴吉林大学参加公共管理课程培训,拓宽了工作视野,启发了工作思路。三是内部管理进一步科学。认真开展“党政机关效能建设”主题实践活动,对全局的制度认真进行梳理完善,并汇编成册发放到各部门加强执行,进一步规范了各岗位的职责和办事程序;抓好部门间的沟通协调,使各项工作衔接顺畅、运转自如。四是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加强。深入开展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组织党员观看廉政教育专题片,运用正反面典型加强示范教育和警示教育;加强对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的再教育,特别是对《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的学习,切实增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意识。大力推进党建工作,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提高党员的整体素质,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得到有效发挥。五是基层基础进一步夯实。17个司法所的业务用房规范化建设全部通过省、市验收;在区政府支持下为司法所统一配备了公务用车;司法所的工作考核机制进一步完善,基层工作呈现良好风貌。

此外,还积极发挥职能优势,落实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六好”平安和谐社区建设的各项工作任务。全局的信息调研、对外宣传、后勤保障、综治、出租屋管理以及计生、工、青、妇等工作均有较大的发展,为全局各项业务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了有力的保证。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也不可否认,我们的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体现在:(一)人民内部矛盾排查调处工作任务繁重,全区突发性、群体性案件有所增加,但调处队伍力量相对薄弱,特别是新一届的村、居换届选举后,基层调解会的调解员业务水平亟待提高。(二)农村普法仍然存在较大的局限性,普法队伍的力量和素质有待进一步增强,对适合农民、外来工特点的普法方式仍需进一步探索。(三)与区有关职能部门的联系还不够紧密,沟通还不够顺畅,导致个别信息掌握不够及时、不够全面,处置不够快速的情况发生,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司法行政职能的发挥。(四)对各项工作中的亮点、经验,总结的深度、宣传的力度还不够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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