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我局将继续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全国司法厅(局)长会议、全省司法行政工作会议和全市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围绕广州建设全省“首善之区”这一中心,着力创新各项工作机制,为确保社会大局稳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做出应有的贡献。
一、扎实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增强司法行政工作发展动力
要在解放思想学习讨论活动以及党的十七大精神和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大学习大讨论活动取得成效的基础上,按照区委的统一部署,结合全区司法行政工作实际,着眼于解决制约司法行政工作发展的突出问题,扎扎实实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一丝不苟地完成学习调研、分析检查、整改落实等阶段每一个环节的任务,增强学习实效,切实把干部职工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的决策和部署上来,统一到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上来,为司法行政工作创新发展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
二、狠抓维稳工作,为广州建设全省“首善之区”提供稳定的社会环境
要下大力气把人民内部矛盾排查调处工作抓出成效,切实筑牢基层社会和谐稳定的“第一道防线”。一要持之以恒抓好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提高调处成功率。进一步健全和落实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各项制度,做好矛盾纠纷的经常性和专项性排查工作,切实掌握辖内矛盾纠纷信息。要着重抓好预警机制建设,提高对纠纷信息收集、分析、研判和预测的能力,及时为领导提供决策参考。要积极预防和有效化解因金融危机冲击带来的社会不稳定因素,坚持抓小抓苗头,开展大规模的矛盾纠纷大排查,做到“四个第一时间”:第一时间掌握第一手情况,第一时间组织力量化解,第一时间报告同级党委和上级司法行政机关,第一时间组织力量化解,促使社会矛盾纠纷通过非诉讼、非对抗的方式妥善解决。要继续对物业管理、劳资纠纷、医患纠纷等多发性矛盾纠纷进行专题调研,探索化解的长效机制。要积极参与及指导、配合有关部门调处纠纷,切实做到发现得早、控制得住、处置得好,力争全区不发生进京上访事件。二要拓展调解网络,壮大调解力量。结合法律进企业、进社区活动,探索在大型社区、企事业单位、行业组织等组建物业纠纷和劳资纠纷专业调解组织,巩固和完善以镇(街)调委会为主导,村(居)调委会为基础,企事业、行业性、区域性调委会为触角,多层次、宽领域的调解组织网络。要进一步加强调解队伍建设,在村(居)委试点聘用专职调解员,逐步组建专职调解员队伍。三要充分发挥调解新机制的作用,提高人民调解的效力、效率。要认真开展基层法庭人民调解室的工作,在工作实践中探索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有效结合的途径,最大限度把不稳定因素化解在萌芽状态。要继续深化司法所与律师事务所加强合作的长效机制,特别是要在如何发挥两所优势,切实维护社会稳定上努力进行探索,提高结对子工作活力。召开全区人民内部矛盾总结及经验交流会,调整和完善调解会经费和调解员补贴的使用方案,争取区政府支持,建立调处信息报送和调处成功个案奖励办法,进一步调动调解员的积极性。
要继续推进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四化”(即帮教工作社会化、安置就业市场化、管理信息化、工作职能规范化)进程。针对刑释解教人员特别是涉毒、涉黑、涉恶、法轮功类人员,落实跟踪帮教管理和建档信息管理,力争杜绝脱管漏管现象。做好新安置帮教基地的筹建工作;采取措施推动镇、街示范安置点落实接收刑释解教人员就业的任务。要继续组织帮教团深入监所开展帮教活动,采取多种形式教育、引导和感化刑释解教人员。此外,根据广州市的部署,努力做好社区矫正试点工作。
三、认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全民法律素质
要根据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部署,继续巩固“创文”成果。深入贯彻落实《广东省法制宣传教育条例》和《广州市番禺区五五普法规划》,围绕维护社会稳定,充分发挥大普法格局和普法讲师团的作用,大力宣传社会管理、打击违法犯罪、依法信访、依法维权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要以抓领导干部、行政执法人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青少年、农民工、农民等重点对象的普法为龙头,进一步丰富“法律六进”活动的内容,提高普法成效。要结合“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继续开展“三个一”(一镇一村一场法律咨询活动)送法下乡活动,探索更加贴近农村群众的普法方式,增强活动感染力。要着力抓好外来务工人员的普法教育,继续推进法律进企业活动,积极拓展“法律进企业”的覆盖面。结合农村(社区)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工作和“平安家庭”创建活动,探索法律进社区的新模式。进一步开展法律进学校活动,推进“校园法律顾问”的聘请工作,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建设,做到计划、课时、教材、师资“四落实”。要进一步开拓普法新阵地,在巩固现有普法阵地的基础上,筹建法制宣传长廊和筹办具有特色的法制宣传文艺晚会,切实拓宽普及面。
四、完善法援工作网络,扩大援助覆盖面
一要继续把法律援助宣传与普法宣传紧密结合起来,推进法律援助“五进”活动,扩大法援社会影响。要结合法律进企业活动,继续在企业内部设立法律援助联络点,发挥联络点和联络员队伍的作用,千方百计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努力实现应援尽援目标。二要探索充分发挥法律援助骨干律师队伍作用的方式方法,提高法律援助的质量。三要进一步拓宽法律援助的外延,提高法援社会效益。充分发挥法律援助在解决纠纷中的优势作用,促进纠纷化解;加大诉前调解工作力度,更好地维护受援人的权益;探索建立法援案件质量评估体系;进一步完善法援工作站建设,规范咨询、宣传及案件办理的登记归档。
五、健全服务机制,提升法律服务质量
一是要继续加强对法律服务市场的引导、教育和管理力度。继续推动“所所结对”工作,严格落实律师代理群体性敏感性案件上报备案制度,妥善引导律师为劳资纠纷,城管、工商执法,医患纠纷等提供法律服务,积极配合政府部门做好维稳工作;发挥广州市律协番禺联络办公室的作用,加强对辖内律师的管理,促进辖内律师的相互交流,增强全区律师行业的凝聚力,为律师执业创造更良好的环境;开展律师职业道德、执业纪律教育整顿活动,提高办案质量;积极配合广州市司法局加强对公证处的管理,促进服务质量的提高;要加大对基层法律服务所的业务指导和管理。二是要发挥公职律师的优势,为政府依法行政提供优质法律服务。积极探索建立公职律师为政府提供法律服务的网络体系,不断扩大与有关职能部门建立长期顾问合作关系。在继续做好公职律师参与区领导信访接待工作的基础上,落实与区法制办达成的共识,拓宽渠道,在更多领域发挥公职律师的职能作用,为政府部门提供法律建议。聘请高校知名教授、资深律师以及法院、检察院人员为专家顾问,组建番禺区公职律师事务所专家委员会,不断提高公职律师所的工作能力。三是要发挥好“12348”法律服务热线的功能,积极为群众答疑解惑,提供法律指引。
六、加强队伍建设,增强全系统的战斗力
一要扎实抓教育,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深入学习领会胡锦涛总书记在庆祝改革开放3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不动摇、不懈怠、不折腾”的总体要求,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引导广大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牢固树立正确的人生观,牢记党的性质和宗旨。要继续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始终坚持用马克思主义指导司法行政工作开展。二要扎实抓制度健全,从源头上预防腐败产生。充分结合本系统实际,不断完善并落实《番禺区司法局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的方案》,切实做到用制度管权、管人、管事,预防腐败产生。要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将责任分解到部门、落实到人,对党风廉政方面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采取措施坚决加以制止。三要扎实抓纪律作风建设,确保政令畅通。要认真落实“八个坚持、八个反对”的要求,树立良好风气;要严格按照组织人事纪律要求选拔任用干部;大力提倡勤俭节约、艰苦奋斗的作风,坚决防止奢侈浪费和大手大脚的现象。要坚决维护党的政治纪律,切实做到中央的“六个不允许”,杜绝“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现象,确保全区司法行政队伍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使局班子的各项决策和部署真正得到落实。
要积极培养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党员。要提高队伍素质,激发队伍活力。加强中层干部队伍建设,配好配强中层干部,采取有力措施提高中层以上干部的领导能力和工作水平。抓好干部职工的业务培训工作,强化培训管理,提高培训质量。加强机关文化建设,丰富干部职工文体活动。
七、抓好基层基础建设,促进工作成效提高
继续开展领导挂点促基层工作,采取措施充实司法所编制,缓解司法所人员少任务重的矛盾;按照规范化标准,全面加强司法所的软硬件特别是软件的建设,深化基层司法所工作量化考核机制,促进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规范化管理。
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抓好信息调研工作,树立司法行政机关良好形象;继续抓好全局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出租屋管理、档案、车辆、消防等各项工作,为全局工作顺利完成提供良好的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