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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禺区司法局2009年工作总结

来源:广州市番禺区政府 发布时间:2010-03-09 16:00:00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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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年,我区司法行政系统在区委、区政府以及市司法局的正确领导下,以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为动力,紧紧围绕“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迎亚运”、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这几项中心工作,进一步解放思想,充分发挥司法行政各项职能,积极应对金融危机所带来的各种挑战,全力配合区有关部门打好帮扶企业的攻坚战、“腾笼换鸟”的主动战和大项目建设的大会战,为全区经济社会的平稳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得到了上级领导的充分肯定和群众的赞扬。区委书记谭应华同志在我局报送的材料上批示:“积极为企业服务,为保增长作贡献,很好!”,区委常委、区政法委书记简锡波也多次对我局工作作出重要批示,极大鼓舞了全系统干部职工的斗志。


  一、以维护社会稳定为着力点,推动和谐番禺建设


  (一)人民内部矛盾排查调处和人民调解工作扎实推进


  全年全区411个调委会,2613名调解员共排查纠纷隐患1876宗,调处1876宗,调处率100%,调处成功1817宗,成功率为96.86%,有力维护了全区社会稳定。一是着力抓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严格落实排查制度,在抓好区每月,镇、村每十天一次的常规性排查的基础上,在今年元旦、春节、“五一”、全国“两会”、建国60周年国庆前后等重点时期针对重点人群、重点行业、重点纠纷开展了8次专项排查,及时全面地掌握了矛盾的动态;同时,积极开展“基层大接访” 和“进家门 问民生 解难题”探访重复上访户活动,局领导深入基层一线,与司法所人员一起接待群众来访126批次共222人,妥善处理来访事项103宗。对排查出的纠纷,区调处办充分发挥协调指挥职能,指导有关职能部门和镇街,按属地管理、归口职能部门以及“五个一”原则进行调处化解;对一些突发性群体性重大案件,除加强协调指挥职能外,还主动派出工作人员参与调处。成功调处了洛浦街梁某医患纠纷,东新高速拆迁纠纷,市桥街丹山村、沙头街大罗村边界纠纷等一批重大群体性纠纷以及参与大学城旧城改造等专项行动。二是着力抓好调解网络建设。新建立了12个调解委员会,进一步健全了调解网络。完善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行政调解有效衔接,化解社会矛盾隐患。一方面,针对今年以来劳资纠纷增长较快的情况,我局加强与劳动管理部门的协调联动,积极配合劳动管理部门参与当地劳资纠纷的调处。全年区、镇(街)两级司法行政部门共参与处理劳资纠纷110宗,成功处理107宗。同时,通过分级调处、联动调处,实现了人民调解与卫生部门行政调解的衔接,全年各级医患纠纷调解委员会共受理医患纠纷17宗,均得到及时有效处理。另一方面,更好地发挥驻法庭人民调解工作室的作用,联合区人民法院制定下发了《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法院、广州市番禺区司法局关于开展诉调对接工作的意见》,对诉调对接的工作流程、调解效力、工作保障作了明确的工作指引,并统一了诉调对接的文书格式,使我区人民调解工作室规范化建设迈上了新的台阶。今年以来,4个调解工作室受理了诉前调解533宗,成功调解434宗,成功率81.4%,有效发挥了诉前调解的优势,减少诉讼成本,深受群众的欢迎。三是着力抓好人民调解宣传。今年是《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条例》颁发20周年,按照市调处办的统一部署,5月份在全区开展了人民调解宣传月活动。活动期间,共举办了17场“人民调解、调处工作法律咨询日”活动,发放资料24000多份,接待群众法律咨询2100余人(次),大力宣传了《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条例》颁发20年,我区人民调解工作取得的突出成就。此外,积极参与全区处置群体性突发事件的应急演练活动,锻炼队伍处置群体性突发纠纷的能力。


  (二)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有序开展。目前,区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共有成员单位17个,各镇街也相应建立和完善了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制定了工作制度,积极做好对本地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全区形成了对安置帮教工作领导重视,职责明确,上下连动,齐抓共管的大帮教格局。


  各镇、街司法所通过开展摸查活动,进一步掌握了全区刑释解教人员的情况;同时加强和派出所的沟通联系,发挥村居安置帮教小组的作用,加强对刑释解教人员的帮教管控,减少刑释解教人员脱管漏管现象;开展“送温暖、献爱心”活动, 区、镇(街)两级安帮办投入专项经费3.69万元,在春节前上门慰问了95名特困刑释解教人员,向他们送去党和政府的关怀;区安帮办组织全区有关部门前往潭岗劳教所和市第三劳教所对番禺籍在押学员进行帮教,并投入专项培训资金4.6万元为潭岗劳教所番禺籍学员举办职业技能培训班;推动镇街示范安置点积极接纳释教人员就业,收到一定成效。全年全区共接收刑释解教人员278人,安置275人、安置率为98.9%,帮教率为100%,脱管率为零,重新犯罪率控制在1%。


  (三)社区矫正工作正式启动。先后组织有关人员前往江苏南京江宁区、无锡宜兴市、无锡惠山区以及广州市荔湾区考察学习社区矫正工作经验,并撰写了《对南京江宁等地社区矫正工作的考察报告》和《借鉴先进经验,开拓我区社区矫正工作新局面——关于赴无锡学习考察社区矫正工作的情况报告》,得到区委政法委、市社区矫正办的高度评价;组织对全区社区矫正对象进行了一次全面的摸底调查,全面地掌握了全区社区矫正对象的情况,为社区矫正工作打好基础;同时,成立社区矫正机构,并于11月20日下午组织召开区社区矫正工作动员大会,这标志着社区矫正工作在我区全面启动。


  二、以开展创文活动为重头戏,创新法制宣传工作


  把“创文”全民法制宣传教育主题实践活动作为“重头戏”,以“法律六进”活动为抓手,进一步整合法制宣传教育资源,转变思路,扎实工作,提高了全区依法治理水平。一是加强领导、组织有力。根据区各级领导的变动情况及时调整了区普法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在原来基础上增加了3个单位,调整后的领导小组于4月8日召开了工作会议,审议通过了《广州市番禺区2009年普法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要点》,确定全年重点普及《食品安全法》、《审计法》、《统计法》、《城乡规划法》、《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等法律法规,并从重视程度、措施制度、方法手段、内容形式、组织保障等5个方面对全区普法工作提出了明确的要求。二是突出重点,效果明显。首先,抓好领导干部和行政执法人员的学法工作。分别举办了2期处级干部和3期科级以下干部普法学习班,全区800多名处级干部和3000多名科级以下干部参加了学习。其次,进一步加大青少年法制教育力度。积极开展“法律进学校”活动,通过派发宣传资料、展出法制宣传流动展板、上法制课等形式,使广大师生接受法制教育。据统计,全年分别到星海中学等90多间学校上法制教育课,共有83000多名学生接受了法制教育。继续推进校园法律顾问聘任工作,为全区各中小学及幼儿园聘请法律顾问216位。受聘的校园法律顾问纷纷发挥自身优势,为青少年学生学法用法提供优质服务,如区公职律师针对当前中学生中的赌博现象,深入到顾问学校举办专题讲座,向广大学生讲述赌博的危害以及如何避免赌博的知识,引起了师生的强烈反响。第三,抓好企事业单位经营管理人员以及员工的学法工作。以“法律进企业”为平台,就当前金融危机影响下企业遇到的法律问题开展普法宣传,提高企业普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第四,抓好农民的学法工作。依托“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这个载体,通过开展“三个一”送法下乡活动和参与“党团联动、和谐实践惠万家”等活动,运用贴近村民和通俗易懂的方式开展宣传教育,提高农村村民的法律意识。据统计,今年共深入农村上法制课91场,举办法律咨询活动148场,吸引了69500多人次积极参与,接受群众咨询6760多人次,派发宣传资料57000多份,环保袋11000多个,奖品12060多份。三是创新方式,氛围浓厚。在继续发挥法制宣传教育橱窗(栏)、《司法天地》专栏、法制宣传彩色连环画、户外电子屏幕广告、公共汽车车箱内电子屏广告、公共汽车候车亭法制宣传栏、户外大型法制宣传广告牌、电视台普法公益广告等载体作用的基础上,创造性地通过形式多样的主题活动加大宣传力度。如9月11日至10月15日期间,举办了以贴近生活、贴近基层、贴近群众为工作宗旨的“社区文化月”主题实践活动,全方位、多层次地开展普法和法制宣传教育。又如12月1日成功举办了2009年“法治番禺宣传教育周”启动仪式暨“12·4”全国法制宣传日主题活动,全区60多个职能部门设摊开展法律咨询活动,共接受群众咨询700多人次,派发法制宣传资料24000多份,派发法律知识有奖问答奖品600多份,掀起了新一轮的普法热潮;再如筹备近2个月的番禺区司法局干部职工创文入户访问活动于9月在市桥街桥福社区拉开帷幕。在入户访问过程中,我局访问人员热情地向受访群众讲解我区本次创文入户访问活动的目的,宣传有关法律法规,认真对待群众反映问题,耐心倾听群众意见,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法律知识带到千家万户。四是整合力量,形成合力。为开创全民普法新局面,区普法办制定了《番禺区“法律六进”牵头单位责任单位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明确了牵头单位、责任单位的责任和任务。各镇(街)党(工)委、各职能部门也对普法工作给予了高度的重视,在区普法领导小组的协调、指导下,积极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普法工作,形成了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区委组织部组织开展了 “千名村干部大培训”和“党团联动,和谐实践惠万家”等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主题实践活动;区残联在大夫山森林公园举办了第十九次全国助残日活动,现场开展法律咨询活动;钟村镇妇联举办妇女婚姻家庭维权讲座,为钟村镇200多名各单位、各社区、各村的妇女干部和妇委成员讲授了《妇女权益保障法》、《婚姻法》等法律法规。据统计,全年全区约135万人(次)接受了法制教育,全民普法普及率达80%。


  三、以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为核心,深化法律援助工作


  区法律援助处在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深化法律援助宣传、拓宽法律援助范围、调处群体性劳资纠纷、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取得一定的成绩。全年共受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3033宗,其中民事及非诉讼案件2862宗,农民工案件2850宗,为农民工追回欠薪和工伤赔偿等共563万元。一是主动出击,有效处理群体性劳资纠纷。一方面,为了解国际金融危机对企业和劳动者带来的影响,联合广州法律援助处到我区海鸥卫浴用品股份有限公司进行“大走访”调研,了解金融危机影响下农民工就业形势、企业经营状况和职工合法权益的保护等情况,并结合近年处理群体性纠纷的工作经验,制定了处理群体性劳资纠纷法援工作的规范程序,形成具有番禺特色的处理方式。广州市法律援助处专门对我区法援处处理群体性劳资纠纷进行调研,并在此基础上制定了广州市处理群体性突发事件的指导意见;另一方面,继续坚持“主动出击”的工作思路,从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出发,利用司法所与律师所“结对子”活动搭建的平台,充分发挥法援处、司法所、律师所的优势,注重调处手段的运用,妥善处理多起群体性劳资纠纷,切实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如年初,运用调解手段妥善处理了东涌镇某电路版企业劳资纠纷,为200名员工讨回被拖欠工资86万元。据统计,今年法援处共受理群体性劳资纠纷法律援助案件2792件,占法律援助总案的92%,有效地维护了社会稳定。二是援调对接,力促息访罢诉。建立法律援助案件诉前调解机制,通过基层法律援助工作站和法律援助联络点贴近基层的优势,结合法律援助律师法律专业特长,通过多方调查取证,尽可能将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对于诉前调解难度大的案件,继续在仲裁、诉讼、执行阶段的各个环节进行调解,促成了一大批法律援助案件得到及时、圆满的解决,妥善维护了群众的合法权益。如黎某雇佣纠纷案中,承办律师与驻民一庭人民调解员共同努力,综合运用“援调对接”和“诉调对接”两种方式,将一起持续2年的矛盾纠纷成功化解,得到当事人和法官的一致好评。三是加强宣传,做到法律援助家喻户晓。继去年“小明创业路”为主题的普法宣传扑克牌和实用靓丽的环保购物袋推出之后,今年又精心选定宣传载体,把印制带有法律援助内容的保温钢化玻璃杯、瓷杯、便民雨伞和一次性水杯等实用而又寓意丰富的新颖宣传品发放到群众手中,以提高群众对法律援助工作的知晓度。积极推动法律援助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进工厂“五进”活动,开展纪念《广东省法律援助条例》颁布10周年和区法援处成立10周年大型宣传活动,有效扩大法律援助的社会影响。四是健全网络,提供便捷优质法律服务。我区法律援助三级网络已经全面铺开,各项工作渐入正轨。今年6月,法援处在番禺区残疾人联合会设立了“番禺区残疾人法律援助工作站”,工作站成立以来已为78名残疾群众提供了法律咨询、诉讼代理等方式的法律援助。


  四、以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为目标,拓展法律服务工作


  (一)律师公证管理日趋规范。进一步推进“所所结对”工作,有机结合司法所的地缘优势与律师的专业优势,充分发挥律师在纠纷调解、普法宣传、推进依法行政中的积极作用,为结对子工作注入了活力;以律师管理权限下放为契机,切实加强对社会上的律师事务所和律师执业活动的日常监管,并协调律师代理群体性敏感性案件,维护全区社会稳定,今年全区律师共参与处理群体性纠纷20多宗,未发生律师在代理案件过程中引发不稳定事件的情况;按照“在坚定理想信念、提高队伍素质上见成效,在服务、促进和保障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上见成效,在建立健全律师工作长效机制、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的良好形象上见成效”的要求,积极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主题教育实践活动;配合市局对新成立的律师所进行验收,提出工作要求;组织辖区内律师事务所负责人前往香港学习考察,提高律师业务素质。据统计,全年全区律师共代理诉讼案件3432件,非诉讼法律服务8462件,担任常年法律顾问1099家,为社会提供义务法律咨询7000件。


  全市公证机构设置调整完成以后,我局按照市司法局《关于区司法局协助管理公证工作的意见》继续发挥协助管理公证工作的职能,引导公证工作更好地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全年公证处共办结公证45259件,其中国内民事公证37574件,涉外民事公证3443件,国内经济公证4242件,国内民事业务持续增长,比去年同期增加60.6%。


  此外,严格按照市司考办的部署,顺利完成了2009年国家司法考试番禺报名确认点的工作,共有1308名考生参加确认,其中358名考生顺利通过考试,通过率为27.37%,居全市各区首位。


  (二)公职律师当好政府依法行政顾问,社会影响不断扩大。全年协助区、局领导接待信访群众210批/379人(次),为环保局、计生局等政府部门提供法律意见61宗,承办各类诉讼案件22宗,提供法律咨询600多人(次),较好地展现了公职所的社会价值。一是创新服务方式。实行事前预防、事中控制、事后挽回的新型法律服务方式,主动介入,做好各类法律风险的防范工作,确保政府依法行政;为计生、公安等部门的决策提供事前审查意见;参与全区行政执法考评工作,对部分政府部门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法律意见;积极代理诉讼案件,树立政府的威信;二是充实队伍,拓展服务领域。在全市率先建立区一级岗位公职律师,指导其更好地为所在单位提供优质法律服务;逐步建立起专职律师调控指导,岗位律师配合承办案件的服务体系,拓展了公职律师的服务领域;三是服务重大项目凸显职能优势。围绕我区今年中心工作,参加“东新高速项目大岗镇强制拆迁行动”、“黄榄快速干线施工招标”、“区河涌水质监测站建设、采购招标”等大型项目,提出针对性强、操作性好的法律意见,显示公职律师政治优势及业务优势;四是发挥维稳职能,有效引导纠纷各方依法解决问题。继续协助区领导参与信访接待,做好释法息访工作,减少群众盲目重访、缠访现象,引导群众依法维权;参与处理多起重大涉法纠纷,成功处理“某亚运定点接待酒店顾客反映食物中毒事件”,以及两宗省安全生产管理局督办的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取得良好效果。


  “12348”法律服务热线为群众提供有关婚姻家庭、房屋纠纷、劳动关系、损害赔偿、债务、经济合同等多方面的法律咨询,共解答群众咨询2880人(次)。基层法律服务所共协办公证140件,见证378件,诉讼代理168宗,非诉讼代理586宗,代书410件,担任常年法律顾问286家,业务收入38.9万元,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207.6万元,解答法律咨询4634人次。


  五、以提升战斗力为立足点,加强队伍建设


  坚持加强教育与激发活力并重,有效促进了全系统队伍素质的整体提升,使整个队伍的精神风貌焕然一新。一是抓好结构优化。根据工作需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对全系统干部队伍进行优化和整合,其中开展竞争上岗提拔中层干部 6人,民主推荐主任科员5名、副主任科员2名,对部分基层所领导及工作人员实行岗位轮换11人,引进干部3人。通过大调整,优化了基层司法所的人员结构,激发了干部的工作热情,为各镇、街司法所的平衡发展建立了良好的基础,所带来的成效逐步显现。尤其是一些工作经验丰富的所领导调整工作岗位后,把在原单位的一些行之有效的工作方法和经验带到了新部门,与当地的工作实践相结合,使工作换发出新的优势,成绩得到当地党委和政府的充分认可。二是抓好教育培训。认真贯彻上级的部署,继续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把政治理论学习贯穿于活动始终,组织干部职工深入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学习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切实提高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素质。在此基础上,着重抓好整改落实阶段工作,制定了科学的整改落实方案,并按照方案的要求,成功解决了一批存在的突出问题。努力创建学习型机关,积极开展“阅读进机关”活动,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学习读本》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学习读本》等书籍,在全局营造爱学习、勤学习的良好氛围。组织干部职工分两批赴复旦大学参加区人才中心举办的干部公共管理培训班,拓宽了干部职工的知识面。开展爱国主义教育,邀请广州市委党校教授围绕“六个为什么”授课,增强了干部职工对祖国、对社会主义的热爱之情。三是抓好作风转变。积极按照区委和市局的部署,认真开展了以“服务企业、服务农村、服务基层、服务群众”为主要内容的机关服务年活动,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加强对干部职工的党性修养教育,并立足职能,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牵手打造试点村以及城乡党组织互帮互助等工作,加大力度转变作风、优化服务,立项为企业、农村、基层、群众办实事,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成效。四是抓好党的组织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经区直属机关党工委同意,成立了中共番禺区司法局党总支部委员会,下设3个支部,并严格按照章程选举产生了总支委员会和各支部委员会。按照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的原则,发展新党员6名,预备党员转正3名;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提高党员的整体素质;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以多种形式扎实开展纪律教育活动,针对前几年出现的一些问题,进行认真反省,彻底整改,使全系统形成了讲廉洁、讲纪律的良好风气。五是抓好文体活动开展。探索司法行政文化建设的新路子,举办了以“风景·风情·风采”为主题的全系统干部职工摄影展,展示了新时期番禺司法行政干警的风采。积极组队参加广州市司法行政系统“歌声嘹亮颂祖国”迎国庆歌咏比赛和区“祖国在我心中”万人齐唱爱国歌曲展演比赛分获二等奖和银奖,增强了全系统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六、以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建设为契机,打造规范化司法所


  积极发挥司法所的基础作用,全力协助各镇街开展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建设,调整场地与人力,充分保障中心的建设及运作到位,到目前为止,全区18个司法所全部进入了镇街的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开展联合办公。在此基础上,按照市局《司法所等级评比方案》的要求,切实加强司法所建设,进一步巩固司法行政工作科学发展的前沿阵地。一是继续加强司法所的硬件建设。在去年全面完成司法所业务用房规范化建设的基础上,今年上半年增拨18万元的规范化建设专项补助用于司法所添置设备。同时,局领导带队深入基层,与各镇、街沟通协调,争取镇街在建设综治信访维稳中心时,确保司法所的业务用房面积和硬件设施配备不“缩水”。二是提升司法所的工作水平。在对部分司法所负责人实行岗位轮换的基础上,实行领导挂点促基层制度,局班子成员分片联系几个所,定期深入基层指导工作开展;继续推进“所所结对”工作,完善了司法所和律师所合作开展工作的长效机制,实现优势互补,使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更具多元化。三是强化司法所内部管理。以开展机关服务年活动为契机,以培育严谨作风、创建高效机关、树立一流形象为管理方针,对司法所各项制度进行清理,做好废、改、立工作,使制度更具操作性和科学性;开展基层司法所档案检查活动,促使档案管理的统一、规范。此外,为扩大司法所在社会上的影响,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了司法所宣传日活动,收到了较好成效。


  在抓好业务工作和基础建设的同时,我局还完成了行政审批事项清理工作,大力推进政务公开,认真落实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六好”平安和谐社区建设的各项工作任务。局的档案管理顺利通过了省特级复查。全局的信息调研、对外宣传、后勤保障、综治、出租屋管理以及计生、工、青、妇等工作都有条不紊开展,为全局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了有力的保证。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也不可否认,我们的工作中还存在基层基础工作比较薄弱,工作发展不够平衡,队伍管理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等困难和问题,这些都需要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加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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