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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禺区司法局2010年工作总结与2011年工作计划

来源:广州市番禺区政府 发布时间:2011-04-06 08:14:35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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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我区司法行政系统在区委、区政府以及市司法局的正确领导下,以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为动力,把创建“平安亚运”摆在首要位置,进一步解放思想,充分发挥司法行政各项职能,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维护人民群众利益、推进民主法治建设方面作出了新贡献。

一、以创建“平安亚运”为中心,在履行司法行政职能上取得新突破

()人民内部矛盾排查调处和人民调解工作成效显著。全年(截至11月底,下同)全区419个调解会,2322名调解员共调处纠纷1881宗,调处成功1792宗,调处成功率95.27 %,其中30人以上的矛盾纠纷38宗,成功调处37宗,成功率为97.37%。一是矛盾纠纷调处机制得到新加强。与佛山、东莞、惠州等邻近地区的联系进一步密切,初步构筑起矛盾纠纷联防联调网络,为快速、妥善处理跨地区的矛盾纠纷打下了较好的基础。继续强化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行政调解之间的有效衔接,医患纠纷调解委员和驻法庭人民调解工作室的作用进一步彰显。此外,还在建立检调对接机制、医患纠纷专业调解委员会等方面作出了有益探索。二是矛盾纠纷排查预防得到新加强。进一步落实矛盾纠纷信息收集、分析和上报工作,开展了今冬明春专项排查,劳资纠纷专项排查,春节和 “两会”期间大排查、清明节大排查、调解宣传月大排查、校园周边排查、平安亚运百日大会战大排查等7次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专项行动;同时,认真落实节假日及敏感时期值班制度,严格执行零报告和重大事件及时报告制度,及时全面地掌握矛盾的动态。三是矛盾纠纷调处化解得到新加强。积极参与区委书记大接访活动和陈国副市长的公开接访活动,局主要领导亲自在接访现场接待群众来访共46人次。扎实开展了平安亚运百日大会战活动,全区各级按照有关规定全力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如在 1027下午,洛浦街内一湖南籍男子在追讨工程欠款时坠楼死亡,死者家属及亲友60多人聚集街道办事处,提出巨额索赔要求,并扬言将集体到区上访。接报后,局有关领导带领区调处办、区公职律师所人员第一时间赶赴现场调处,同时,联合区综治维稳、建设、劳动及洛浦街、南村镇等紧密开展处理工作。经过3天不分昼夜地调处,终于在 1030促成纠纷各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责任方支付全部赔偿金,死者家属及亲友返乡,事件得到完满解决。再如亚运前夕,市桥司法所及时调处了英东体育馆亚运改造工程纠纷,沙湾司法所成功调处了一宗涉及470多名员工、650多万元欠薪的群体性劳资纠纷等,为实现“平安亚运”提供了有力保障。

此外,还举办了人民调解业务培训班,开展了人民调解宣传月等活动。

(二)社区矫正和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成效显著。

开展了刑释解教人员和社区矫正对象专项排查活动,做到底数清、情况明。积极开展“送温暖”活动,拨出5.26万余元专款对119名特困刑释解教人员进行了新春慰问。组织帮教团赴潭岗、第二、第三、槎头等劳教所开展了帮教活动。投入1.7万元与区职业技术培训中心联合举办潭岗劳教所番禺籍学员职业培训班,共计70余人参加了培训。全面铺开社区矫正对象交接工作,召开社区矫正工作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宣传解释我区社区矫正的工作情况。全年全区19个司法所共接收社区矫正对象289人,解除矫正8人,实际在册281人。与各镇街签订了亚运安保安置帮教及社区矫正工作责任制,严格按照亚运安保工作要求对社区服刑人员和刑释解教人员进行危险性评估,对危险性大的重点人员,组建“五帮一”管控小组,在亚运亚残运举办期间启动一级管控措施,实行“每日三报”制度。定期对两类人员上门走访、面对面交流宣传国家法律法规,促使其自觉守法。投入7万余元针对社区服刑人员和刑释解教人员开展了以入户见一次面、开展一次谈心活动、致家属一封信、组织社区服刑人员签订“平安亚运自律承诺书”为内容的“四个一”活动,共走访刑释解教人员1138人,社区服刑人员253人,走访率达99%以上。积极帮助生活特别困难的社区服刑人员和刑释解教人员解决实际问题,如大石司法所千方百计为因没有固定住址无法入户和办理身份证的刑释人员廖某解决了入户问题;石楼司法所落实了群星村某社区服刑人员的低保问题;东涌司法所多次奔走镇、村有关部门,宣讲社区矫正工作政策,圆满解决了社区服刑人员王某股份分红、宅基地分配和就业问题等。

通过努力,全年全区回归的237名刑释解教人员中,235人得到妥善安置,安置率为99.2%,帮教率达100%,脱管率为0.18%,重新犯罪率0

(三)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成效显著。

年初,召开了区普法领导小组成员会议,审议通过了《广州市番禺区2010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要点》。认真开展“五五”普法检查验收工作,由区委书记谭应华等区领导带队,对全区各单位、镇街的五五普法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及时查漏补缺。在省、市组织的“五五”普法检查验收中,我区“五五”普法工作得到了司法部、省司法厅和广州市司法局的充分肯定。

继续抓好重点对象的普法教育工作。扎实推进“法律六进”活动,开辟校园法制教育第二课堂,与市桥东城小学签订“法律进学校”共建单位协议,构建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学生安全教育网络。积极参与学校及周边地区的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派员到61所中小学上法制教育课133场次,共有14万多名学生接受了法制教育;深入企业开展“加强企业法制宣传,维护企业和谐发展”主题法制宣传活动。开展了46场“三个一”送法下乡活动,提高了农村村民的法律意识;继续扎实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周”活动,在番禺广场举办了广州市2010年“法治宣传教育周”暨“12.4”全国法制宣传日主题活动,收到了良好效果。

在继续发挥法制宣传教育橱窗(栏)、《司法天地》专栏、法制宣传彩色连环画、户外电子屏幕广告、公共汽车车箱内电子屏广告、公共汽车候车亭法制宣传栏、户外大型法制宣传广告牌、电视台普法公益广告等载体作用的基础上,创造性地通过形式多样的主题活动加大宣传力度。如以开展“双百共建文明社区”活动为契机,把开展“双百共建文明社区”活动和“法律进社区”活动有机结合,以贴近生活、贴近群众为工作宗旨,全方位、多层次地开展普法、入户调查、文明督导活动,确保开展“双百共建文明社区”活动目标任务的顺利实现。为迎接亚运盛会到来,开展了“迎亚运保平安”专题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为创建“平安亚运”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据统计,全年全区(含各镇街、各职能部门)共印发各类法制宣传资料共781.1万份(册),法制宣传图片270多万张,举办法制课、法制讲座672场(次),开展法律咨询、法律服务活动626场(次),140多万人(次)接受了法制教育。

(四)法律服务工作成效显著。

一是对法律服务市场的监管和引导作用进一步彰显。

积极引导律师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为推进亚运建设项目和亚运整治工程等工作提供法律支持和法律保障;组织律师参与了38场亚运专题法制宣传活动,营造良好法治氛围;在全区律师队伍中开展警示教育活动,提高律师的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深化“所所结对”工作,在亚运举办期间,由律师所派员到司法所值班,缓解司法所人手不足的困境,充分发挥律师在纠纷调解、普法宣传中的积极作用;严格把好审批关,加强对非法法律服务市场整顿;切实加强对社会上的律师事务所和律师执业活动的日常监管,并协调律师代理群体性敏感性案件,维护全区社会稳定,全年我区律师办理涉及群体性、敏感性案件的备案有30宗,未发生律师在代理案件过程中引发不稳定事件的情况。据统计,全年全区律师共担任常年法律顾问1167家,代理刑事辩护521件、民事诉讼及代理1548件、经济诉讼及代理429件,行政诉讼及代理25件、非诉讼法律事务5157,解答法律咨询5815件。律师业务收入2767.7万元。此外,还举行了2009年度法律职业资格证书颁发仪式,为我区126名通过国家司法考试的考生颁发了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二是法律援助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的作用进一步彰显

充分发挥法律援助“扶贫困、暖民心、保民生”的积极作用,组织法律援助骨干律师到企业进行“大走访”,详细了解企业经营状况和农民工就业情况以及职工合法权益的保护情况;全面开展“法律援助便民、为民”活动,开通农民工、老年人、身患重病群众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全年,通过绿色通道受理的援助个案有33宗;针对亚运会期间番禺赛区和亚运村内可能发生的与法律援助有关的各类情况,举办了法律援助联络员培训班,提高了联络员队伍应对亚运期间突发情况的能力;继续加大法律援助宣传力度,进一步完善法律援助网络,提高法律援助工作站服务水平。继续施行法律援助案件诉前调解机制,通过基层法律援助工作站和法律援助联络点贴近基层的优势,结合法律援助律师法律专业特长,尽可能将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对于诉前调解难度大的案件,继续在仲裁、诉讼、执行阶段的各个环节进行调解,促成了一大批法律援助案件得到及时、圆满的解决,妥善维护了群众的合法权益。充分发挥法律援助在处理劳资纠纷过程中的特殊作用,妥善处理多起群体性劳资纠纷,切实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全年区法援处共接待群众来访来电咨询3058人次;承办法律援助案件1002宗,涉及刑事、民事(包括诉讼和非诉讼)等案件,其中民事及非诉讼案件共872宗;共办理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785宗,挽回经济损失260多万元;调处案件867宗,调解结案率85%,群众满意率100%

三是公职律师的参谋助手作用进一步彰显

公职律师围绕区委、区政府关于亚运会筹办的重大决策、重大事项出谋划策,如为番禺大道里仁洞段征地拆迁项目等多起亚运工程引发的纠纷案件处理提供法律意见。加强与区委维稳办、区调处办的沟通联系,发挥公职律师在调处重大群体性事件中的重要作用,有效引导纠纷各方依法解决问题;积极协助市、区领导接待群众来访,为领导解决信访问题出谋献策,充分运用法律手段释法息访,为群众提出切实可行的法律建议,依法引导信访人合法维权,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得到了区领导的肯定,在“9.26区党政一把手大接访活动”、“10.18陈国副市长公开接访活动”两次大型接访活动中,公职律师被指定参与,共协助市、区领导及局领导接访3885人次,跟办5宗区领导交办案件,做到件件有回复,事事有落实,切实防止矛盾激化。全年区公职律师共协助市、区、局领导接访384788人(次)。充分发挥好政府部门参谋顾问的作用,做好风险预防,控制的工作,全年共为石壁街、新造镇、广电局等部门提供法律意见78宗;认真代理诉讼,依法维权,促进依法行政。担任区畜牧局、区畜牧总公司的代理人,精心准备,参与其与某酒店涉案标的达5000万的合作纠纷案,为其争得不需承担责任的完胜结果,有效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指导经贸促进局、检验检疫局等部门的岗位公职律师积极为我区重大经济社会项目提供法律服务,如参加我市首批村镇银行筹备项目、我区同境外投资机构高层洽商活动,大大拓展了公职律师服务的领域。

12348”法律服务热线为群众提供有关婚姻家庭、房屋纠纷、劳动关系、损害赔偿、债务、经济合同等多方面的法律咨询,今年共解答群众咨询1500人次,其中电话咨询  698人次,接待来访当事人802人次。

全年基层法律服务所共协办公证31件,见证210件,诉讼代理38宗,非诉讼代理201宗,代书53件,担任常年法律顾问206家。

二、以树立新形象为目标,在加强司法行政队伍建设上取得新突破

(一)以抓党建树新形象。密切结合当前“平安亚运”的主题,开展“狠抓落实迎亚运,深化服务促发展”和“保亚运平安、创优异成绩”主题实践活动,把机关党建与机关服务有机结合起来,切实增强机关工作人员服务企业、服务农村、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的能力和水平。积极开展创建“共产党员示范岗”主题实践活动,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和培养,预备党员转正4名,转出党员组织关系5名,转入党员组织关系1名。组织干部职工做好百色抗旱救灾和玉树抗震救灾工作,共募得捐款16150元。

(二)以抓素质建设树新形象。在全系统扎实开展政治理论教育,提高队伍的思想政治素养。根据工作需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对全系统干部队伍进行优化和整合,开展中层领导职务竞争上岗1次,中层非职民主推荐4次,共提拔正科级干部4人,副科级干部8人,引进干部7名,接收军转干部3名,调出干部4名,进一步提升队伍活力,优化队伍结构。对部分人员进行轮岗,为局机关和各镇街司法所工作的持续发展注入生机和活力。努力创建学习型机关,积极开展“阅读进机关”活动,进一步推动干部职工培养爱读书、读好书、善思考的良好习惯,不断提高干部职工的知识素养;鼓励干部职工继续参加学历学位教育;组织干部职工赴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参加高级业务培训班,提高干部职工的业务水平和服务能力。

(三)以抓作风建设树新形象。进一步加强反腐倡廉教育制度、监督制度、预防制度和惩治制度建设,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根据区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落实2010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部署,对进一步拓展源头治腐工作领域进行探索,提出了司法体制下反腐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根据区直属机关党工委的通知要求,成功召开2010年度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领导班子围绕着“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切实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主题,从工作大局出发,实事求是地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诚恳地接受与会的科室和基层代表提出的以及会前征求的意见和建议,明确整改的内容、整改措施以及整改的期限。此外,还组织开展“规范干部选拔任用行为,防止用人上不正之风”的专题业务培训,并对落实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四项监督制度的主要内容进行测试,确保在选人用人的关键环节上不出现任何职务性违纪违规问题。

三、以镇街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建设为契机,在巩固司法行政基础阵地上取得新突破

牢牢把握镇街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建设这一契机,进一步加强司法所建设,彰显司法所在综治信访维稳中心中的基础性作用,夯实了司法行政工作科学发展的前沿阵地。一方面是加强司法所的硬件建设。在有计划地为司法所增拨专款,添置现代化办公设备的同时,局领导更深入基层,与各镇街沟通协调,要求镇街在建设综治信访维稳中心时,根据司法所的规范化建设标准和工作需要,在办公面积、设施以及功能室的设置等方面予以保障。通过努力,在镇街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建成后,全区19个司法所的平均办公面积还比以前略有增加。另一方面是强化内部管理。以开展机关服务年活动为契机,对司法所各项制度进行清理,增强制度的操作性和科学性。继续实行领导挂点促基层制度,局班子成员全部挂点联系司法所,分5个片深入各镇街进行指导,要求司法所干部职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把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建设作为司法所新一轮的发展契机,在中心的统一协调下充分履行好司法所的业务职责,发挥“大综治”的最大效能。

在抓好业务工作和基础建设的同时,我局还积极发挥职能优势,大力推进政务公开,认真落实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六好”平安和谐社区建设的各项工作任务。全局的信息调研、对外宣传、后勤保障、综治、出租屋管理以及计生、工、青、妇等工作都有条不紊开展,为全局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了有力的保证。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也不可否认,我们的工作中还存在基层基础工作比较薄弱,工作发展不够平衡,队伍管理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等困难和问题,这些都需要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加以克服。

 

2011年工作计划

 

2011年,我局将继续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全区政法工作会议以及市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着力创新各项工作机制,为确保社会大局稳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做出应有的贡献。

一、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一)积极开展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进一步健全和落实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各项制度,做好矛盾纠纷的经常性和专项性排查工作,切实掌握辖内矛盾纠纷信息;要着重抓好预警机制建设,提高对纠纷信息收集、分析、研判和预测的能力,及时为领导提供决策参考;在做好常见性、多发性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的基础上,积极介入拖欠民工工资、劳动争议、山林土地、征地拆迁、医疗纠纷、道路交通事故、民事损害赔偿等涉及民生的热点、难点纠纷的调解工作,推动解决一批影响社会稳定的疑难复杂纠纷;要全力主动配合、支持和参与区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建设的各项工作,充分发挥司法行政机关的职能优势,维护辖区社会稳定;进一步完善全区人民调解组织机构,积极拓展大型社区、企事业调解会及行业性、区域性调解会;深入探索与区人民检察院建立检调对接工作机制;继续完善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衔接机制,充分发挥驻法庭调解工作室的化解矛盾纠纷、减少诉讼案件的作用;推进司法所与律师所“所所结对”工作,进一步深化、扩展合作内容,提高司法所工作水平。

(二)稳步推进安置帮教和社区矫正工作。抓好区刑释解教和社区服刑人员过渡性安置基地的扩建工作,力争在2011年上半年投入使用。落实对刑释解教人员的回归登记和跟踪帮教工作,做到一人一档,逐步建立和健全回归登记和跟踪帮教的管理规定。组织召开安置帮教和社区矫正成员单位会议,落实责任,使两项工作形成各职能部门齐抓共管的局面。做好监所帮教和培训活动,组织各安置帮教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到监狱及劳教所对番禺籍学员各开展一次以上延伸帮教活动。继续联合区职业技术培训中心做好监所番禺籍学员就业培训工作。充分发动社会力量推进矫正工作,探索与区民政、团委合作共同建立社区矫正青年志愿者队伍;充分利用我区大学城各大高校人才优势,举办社区矫正工作人员业务培训班,为开展社区矫正工作打好基础;加强对社区服刑人员的心理矫正。创新社区矫正工作模式,争取区委、区政府的大力支持,尝试采取“政府花钱购买服务”的做法,组建区和街()社区矫正专业社工队伍。在市的指导下,积极探索建立市社工总站、区社工分站、镇街社工工作室的三级社工网络,并对社工的业务流程与业务内容进行统一规范,加强对社工队伍的培训和督导,指导做好审前社会调查工作。加强制度建设,完善社区矫正工作的工作流程、衔接办法、奖惩办法、各项规章制度,促进我区社区矫正工作规范化。

二、扎实开展法制宣传教育

制定“六五”普法规划;继续深入开展宪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维护稳定、依法维权、依法行政和社会法治化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培育市民文明、守法的理念,提高政府依法管理社会公共事务的能力和水平;要以抓领导干部、行政执法人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青少年、农民工、农民等重点对象的普法为龙头,进一步丰富“法律六进”活动的内容,提高普法成效;加强与区知识产权局、环境保护局、区公安分局等单位的合作,联合制订有针对性的法制宣传工作计划,在全区大范围地开展相关法律的宣传工作,构建“普法大格局”;以开展“双百共建文明社区”活动为契机,从自身工作职能实际出发,全方位、多层次地开展普法、入户调查、文明督导等活动,为社区各项事务的有效开展提供了有力的法律导向保障;要进一步开拓普法新阵地,在巩固现有普法阵地的基础上,筹建法制宣传长廊,切实拓宽普及面。

三、拓展和规范法律服务

一是要继续加强对法律服务市场的引导、教育和管理。加强对律师和律师事务所的日常监督管理,继续执行律师办理敏感案件和群体性事件请示报告制度,引导广大律师在办案中讲政治、顾大局、守纪律。积极推进律师事务所规模化建设,着力打造一批具有较大规模、专业化、素质高、信誉好的律师事务所。继续推进司法所和律师所“所所结对”工作。加强与有关政府部门、大型企业的协调联系,着力搭建平台,引导律师介入国家和地方重大项目、重点工程建设,为国有企业改革、民营经济发展、建立创新型国家提供优质法律服务。二是要继续做好法律援助工作。积极贯彻落实《广州市法律援助实施办法》,继续深化“法律援助便民服务”主题活动,为困难群体提供有效的法律救济,努力实现“应援尽援”;深入开展“法律援助五进”活动,加大法律援助宣传力度,创新宣传形式,扩展法律援助联络,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要加强对法律援助案件办案的监督,建立法援案件实时监督机制,确保办案质量高;进一步加强法律援助网络建设,规范镇街法律援助工作站服务,建立与工、青、残、妇等部门的长效合作机制,切实发挥法援工作站以及法律援助联络点的职能作用;加大对法律援助一线工作人员的培训力度,提高队伍素质水平与工作能力;加强与法院、劳动局、公安局等部门的合作交流,努力营造我区“大法援”格局。三是要继续发挥公职律师的优势,为政府依法行政提供优质法律服务。发挥参谋作用,围绕区委区政府的重大决策、重大事项进行法律分析论证,提出意见和建议;继续做好诉讼案件代理和规范性文件、合同审查、重大法律事项论证工作,为我区依法行政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良好法律服务。继续推进公职律师参与维稳工作,加强与各镇街综治中心联动,整合资源,提升开展矛盾纠纷调处工作的能力。继续推进岗位律师工作,拓宽公职律师的服务领域。探索科学合理的管理模式,为岗位律师发挥作用提供一个良好的环境,强化对岗位律师开展业务的质量监管;参与重大个案的协调处理,发挥公职律师在调处重大群体性事件中的重要作用;积极探索建立公职律师为政府提供法律服务的网络体系,不断扩大与有关职能部门建立长期顾问合作关系。四是要发挥好“12348”法律服务热线的功能,积极为群众答疑解惑,提供法律指引。

四、大力加强队伍建设

一要继续抓好思想政治工作,推进学习型机关、学习型党组织的建设,不断提高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水平;二要继续巩固“共产党员示范岗”建设,保持工作的长效性;三要继续构筑好党风廉政建设体系。推进反腐倡廉制度的创新,深化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切实加强制度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开展好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加强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和岗位廉政教育,培育我局廉政文化氛围;四要抓好党建工作。重点是抓好入党积极分子的考察培养工作和预备党员的转正工作,督促各党支部规范入党的各项流程。此外,还要抓好干部职工的业务培训工作,强化培训管理,提高培训质量。加强机关文化建设,丰富干部职工文体活动。

此外,还要进一步抓好司法所的软硬件建设以及全系统的信息调研、对外宣传、后勤保障、综治、出租屋管理以及计生、工、青、妇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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