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我局系统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环保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树立正确的工作理念,围绕工作重点,创新工作方法,狠抓工作落实,多措并举,基本完成了后亚运时期的各项环保工作任务。2011年,我区环境质量得到持续改善,全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358天,占全年总天数的98.1%,比上年提高了1.1个百分点;市桥水道污染物年均值达到《地表水质量标准》(GB3838-2002)Ⅳ类水质标准,沙湾水道污染物年均值达到《地表水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水质标准,基本满足环境功能区划的要求。主要工作如下:
一、项目审批工作
㈠完成情况
完成建设项目环评审批637份,其中基层环保所审批215份。批准149个建设项目投入试生产(运行)。组织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478项,其中基层环保所验收173项。办理建筑物验收90项。办理政府储备用地环保预审35宗。办理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初审25项。辐射安全许可证初审13项。各基层环保所出具饮食服务项目工商选址核准意见3717份,其中同意2043份,不同意1674份。各基层环保所出具镇街流管中心备案意见1848份,其中同意1547份,不同意301份。
㈡主要做法
⒈优化审批程序。制定实施《广州市番禺区环境保护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管理制度(试行)》与《广州市番禺区环境保护局建设项目“三同时”管理制度(试行)》,取消基层环保所初审环节,简化审批程序,提高审批效率。目前正在根据试行情况对以上两项制度进行修订。
⒉下放审批权限。除重点项目由局环评科全程跟进外,其余填报登记表的项目由基层环保所审批与验收,为轻污染项目报审提供便利服务。
⒊前移准入关口。草拟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项目环保审批的意见》,对全区哪些项目不能引进、哪些地区不适宜引进等提出指导意见。该意见待报区政府审批后实施,供相关职能部门、镇街在规划发展、招商引资时参考。这样就将环保准入关口前移到招商引资前期阶段和地区发展规划阶段。
⒋积极推进重点项目审批。将省、市、区重点项目列入绿色通道。提前完成巨大设计创意产业基地、和博生物科技、日立电梯、钟韦路、泰安园等多个区级重点项目的环评审批。
⒌扎实推进工程建设领域突出环境保护问题专项治理。在2010年专项治理的基础上,制定《番禺区2011年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推进工作方案》,继续督促责任单位尽快完善环评手续。截至目前为止,列入专项治理范围的第一批261个工程建设项目中,197个竣工项目已经如期完成环保验收。
二、监察执法工作
㈠完成情况
⒈监察执法。监察大队共出动环境执法人员11706人次,检查企业4361家次,开展专项执法69次。各基层环保所共出动环境执法人员22981人次,检查企业8822家次,开展专项执法113次。
⒉行政处罚。立案查处违法案件632起,限期整改企业127家。对521家企业实施行政处罚,其中责令关停320家。移送法院强制执行107家,关停100家,其中自动关停96家,法院强制关停4家。
⒊水源保护。水监队共出动监督执法船、艇出航巡查360航次、执法车辆123车次、执法检查人员2409人次,检查吸水口1872个次,检查船舶1037艘次,清离违规作业小艇154艘次,制止冲洗甲板、排舱底水违规船舶103艘次,检查违规停泊船舶87艘次。
⒋排污收费。排污费征收入库单位4760家,征收排污费入库1729.26万元,完成区财政下达全年指标的108%。其中各基层环保所共完成排污费征收入库单位4299家,占总排污费征收入库单位的90.3%,征收排污费入库868.34万元,占总征收排污费入库额的50%。
㈡主要做法
⒈分组监管。区环境监察大队设立8个监管小组,基层环保所设立18个监管小组,每天共有26个监管小组按照两级分工对所管辖的重点企业进行日常监管。目前已纳入重点监管的企业有749家。除日常监管外,还不断加强夜间和节假日的突击检查,充分利用26个监管小组,每周对企业实施不少于3次的突击检查。
⒉八管齐下严厉打击偷排行为。一是利用节假日、夜间加强执法检查;二是聘请义务监督员加强监察。三是利用设备设施加强监控。四是在法律权限内从重从快处罚。五是定期向上级部门上报。六是定期向相关部门通报。七是不定期曝光。八是严把守法证明关。
⒊落实铅蓄电池污染防治。按照国家、省、市统一部署,制定《番禺区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对区内6家铅蓄电池企业严格以“六个一律”为准则,实施停产整治。自2011年5月,6家铅蓄电池生产企业全面停产。同时还通过加大现场检查频次、24小时在线监控、积极协调镇(街)联合监管等措施,确保各排污单位落实停产整治工作任务。
⒋重点整治印花、漂染、洗水等小作坊企业。小作坊企业整治行动面向全区,重点为石碁镇、南村镇、大石街、洛浦街和大龙街的小作坊企业。整治行动从5月持续到年底,分四阶段进行。采用“各镇(街)牵头、各部门参与、集中执法”的模式,严厉打击违法小作坊企业。全年排查小作坊企业265家,其中依法取缔216家,自行搬迁3家。
⒌加强固废与辐射管理。规范危险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和处置等各个环节。对区内需要办理固体废物申报的613家企业进行网上申报等培训。目前已有380家企业完成网上申报工作。协助69家企业完成危险废物转移报批手续。配备放射源监控管理设备,对区内7家涉源单位进行巡查。
⒍充分发挥监控指挥中心作用。区环境监控指挥中心对8个视频监控点、4个水质自动监测站、4个空气自动监测站及339家重点排污单位的在线监控实施24小时在线监控。远程监控企业排污情况12.5万家次,共发出超标整改信息2433条,整改通知书372份,发出各类指令及提醒信息8492条。同时,将在线设施有效性审核工作作为本年工作重点,切实提高在线监控数据可靠性。
⒎做好水源保护区保护工作。根据调整后的《广州市饮用水源保护区区划》,更新污染源名录,逐步清理一级区内与供水无关的设施。对新划定的水源保护区陆域范围内的现有污染源展开排查,更新污染源及其排污口名单。规范一、二级水源保护区航道警示牌。
⒏强化工业锅炉整治。对亚运前完成整改的4批共262台小型燃煤锅炉开展“回头看”督查工作,防止燃煤锅炉重新启用。2011年,我区全面完成10蒸吨/小时以上锅炉废气治理改造,淘汰6家企业7台高污染燃料锅炉。
⒐加强应对环境突发事件。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规范处置程序。
三、信访工作
㈠完成情况
环保系统共受理环境信访案件2445宗,案件受理率100%,处理率100%, 结案率99.6%。其中,区环境监察大队受理1576宗,共反映环境污染问题1789个;各基层环保所共受理869宗(各镇街转办139宗,直接受理投诉730宗)。
㈡主要做法
⒈加大领导包案力度。信访办每季度梳理一批重点、敏感信访件实施局领导包案,今年以来局领导共包案35件。
⒉开展“基层大接访”活动。在该活动中我局共接到信访案件22件,回访案件4件,解决环境信访问题22个。
⒊实行区环境监察大队、基层环保所信访两级处理。充分发挥基层环保所的属地管理作用,加快解决信访问题。
⒋实施节假日和夜间轮值制度,24小时受理群众举报和投诉。
四、总量减排工作
㈠完成情况
1.2011年我区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任务为:化学需氧量2400吨,氨氮240吨,二氧化硫12.9吨,氮氧化物9.2吨。根据上报减排项目统计,截至2011年底,我区共减排新增化学需氧量4015吨、氨氮453吨、二氧化硫68.2吨、氮氧化物41.6吨,4项减排指标均已超额完成减排任务。
2.科学谋划“十二五”污染减排工作。根据国家污染减排新要求,科学测算我区污染减排潜力和减排重点,委托广州市环科院编制完成《番禺区“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规划》(送审稿),规划成果将为“十二五”污染减排工作提供科学依据。
3.集中全局技术力量,全面完成广州市下达的2010年污染源普查动态更新工作。按期完成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多氯联苯和二噁英环境统计调查工作。合理分解落实环保目标任务,区政府与39个职能部门签订责任状,2011年环保目标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㈡主要做法
⒈加大监管力度,统筹协调总量减排工作。加强对前锋净水厂二期工程、中部污水处理厂及大岗污水处理厂等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的日常监管;督促有关部门和镇街加快推进前锋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等生活污水处理工程和集污管网的建设。
⒉强化结构减排,倒逼转型升级。大力开展落后生产能力和工艺技术工业企业的淘汰、关停工作。2011年,关停13家企业,15个规模化养殖场。倒逼重点污染行业提升产业技术水平,减少污染物排放。
⒊加强总量前置审核,启动提标改造。全面加强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前置审核工作。对改扩建项目和原有重污染项目强化提标改造,要求锦兴纺织公司执行的排放标准严于《广东省大气锅炉污染物排放标准》,将部分执行一级B排放标准的污水厂的排放标准逐步提高到一级A。
五、监测工作
㈠完成情况
⒈常规、指令性监测。包括地表水监测、降水监测、污染源监测、自动站监测、交通噪声监测等。取得饮用水源水质监测数据674个,地表水常规监测数据12384个;水质自动站监测数据322968个,大气自动站监测数据316224个,噪声自动站监测数据17424个;监测3266厂次,取得污染源监测数据51485个,同比增加15.8%。
⒉开展铅蓄电池企业、餐饮企业油烟、重金属污染、纺织印染行业及加油站、储油库油气排放监测等工作。根据广州市的统一部署,开展了我区铅酸蓄电池企业日常监督性监测及其周边环境质量调查监测,进行了3次重金属污染监测,7家加油站的油气排放监测,10家餐饮企业的油烟监督性监测工作及2家纺织印染企业的监测分析工作,并及时上报了监测数据。
⒊总量减排监测工作。按时完成7家国家重点监控企业、9家省控重点监控企业的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开展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比对工作,对涉及总量减排的污水处理厂开展每月监测。
⒋应急监测。处理了福田化工有限公司爆炸等污染事故,出动监测车49辆次,出动监测人员共137人次,取得监测数据357个。还作为全省唯一一个区县站,参演了国家环保部统一部署,在沙湾水道举行的广东省2011年全国环境应急演练,取得圆满成功。
⒌编制完成《番禺区环境监测年鉴》(2010年度)和《番禺区环境质量报告书》(2006—2010年度)。其中《番禺区环境质量报告书》(2006—2010年度)参加广东省“十一五”期间环境质量报告书评选,获得全省二等奖,这是全省唯一一个区县级站获奖。根据市桥水道的水质现状、变化趋势及沿程变化情况,开展了《市桥水道常规监测断面重新布设研究方案》的课题研究工作,提出对市桥水道的监测断面进行优化调整的建议。
㈡主要做法
⒈狠抓质量管理。开展了2011年度实验室资质认定监督及标准变更、扩项评审工作,计量认证的项目达到八大类167大项411小项。
⒉提高监测效率。制定《竣工验收监测完成期限的管理规定》,严格规定从办理委托到分发任务、采样、分析等各个流程的完成期限,明确分工,责任到人,保证以最快速度完成验收监测工作。
⒊严把数据出口关。监测数据实行三级审核,通过对企业排污状况、治理设施情况、历史数据等综合分析判断,确认无误的数据才能签发;若判定结果为可疑时,立即退回分析室复查,或退回现场人员重新采样,必要时由质控人员跟进监测复查的全过程。为了确保环境监测数据的准确性,制定并实施《环境监测数据响应管理规定》,按照数据稳定及重要程度设立一级、二级和三级响应。
⒋增强仪器配置,提升硬件水平。新购了一台离子色谱仪,并对热脱附仪进行升级,增加全自动进样器,优化分析方法,同时型号落后的仪器进行改造升级,提高仪器的使用寿命和使用效率。通过增加仪器设备和对现有仪器设备的优化升级,检测速度得到大大地提高、监测能力也得到提升。
六、机动车监管工作
㈠完成情况
⒈核发及鉴别环保标志。共核发在用汽车环保标志166146个。其中本地藉汽车共核发标志162993个,外地藉汽车共核发标志3153个。共有8619辆汽车由省绿色环保标志转为黄色环保标志)。鉴别车辆414辆,符合由黄标车转绿标车的有366辆。
⒉排气抽检。共上路检测34天,抽检车辆305辆,合格率为66.9%;抽检公交客运车辆2573辆,合格率96.7%;抽检103个排污申报单位车辆1722辆(总数为5070辆),合格率为90.2%;抽检校巴207辆,合格率100%;抽检3家摩托车生产厂的成品摩托车共229辆,合格率100%。遥测机动车266696辆,其中筛选排气超标车360辆。
⒊排气复检。共复检机动车705辆次,复检机动车493辆,合格率89.1%,对14辆超标排放污染物在限期内未能提交维修后复检合格证明的车辆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
⒋查处举报冒黑烟车。处理信访投诉案件9宗,受理群众举报、日常巡查黑烟车714辆。对285辆抽检不符合污染物排放标准规定的机动车予以公告,对17宗未能在限期内提供有效车辆复检合格证明书的排放超标车辆实施立案处理,已向当事人送达机动车排气超标处罚告知书共14宗。
㈡主要做法
⒈开展专项执法行动。对公交客运站场、用车大户、道路、校巴等车辆排气进行抽检。从抽检情况看,抽检合格率进一步提高,尤其是公交客运和用车大户车辆排气合格率达到90%以上,校巴排气首检合格率达100%,突破往年检测记录,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成效显著。
⒉建立长效监管机制。与公安、交警、交通建立长期联合执法机制,每周不定期到公交、楼巴、校巴、出租车等用车大户机动车停放地进行排气抽检。对于抽检超标的营运车辆,按规定暂扣行驶证或不予通过营运证照年审。
⒊实施工况法排气检测。全区6家汽车检测机构共建成30条工况检测线(其中简易瞬态工况检测线18条,加载减速工况检测线轻柴6条、重柴6条),以上检测线全部完成了环评审批、环保检测委托、计量认证以及系统联网等工作。
⒋实施黄标车限行。
⒌加强检测机构监管。采取远程视频监控与现场执法相结合的方法,共发现47辆机动车排气检测存在违规操作现象,全部当场责令重新规范检测,有效地纠正检测机构违规操作现象。
⒍启用排气检测中心。该中心是广州市唯一一家由环保部门自行建立并具备工况法检测能力的排气检测中心。该中心的启用可大大提高对高排放车辆的筛选力度,落实排气超标“一票否决”。
七、环境科技工作
㈠完成情况
今年完成科研课题2项,重大环境突发事故应急技术支持2次。主持环保技术审核26次,环评形式咨询答复200个,编制环评文件282个。在国内外学术刊物公开发表专业论文5篇,获得全国性奖励1项。
㈡主要做法
⒈大力开展环境科学研究。编制完成《番禺区“十二五”时期环境保护规划》和《农村垃圾太阳能生物稳定处理与资源化利用研究》课题,基本完成《番禺区水环境面源污染调查及防治方案》和《番禺区感潮河涌底泥中重金属污染特征及治理技术研究》课题,为环境保护工作提供科学决策依据。
⒉积极开展环评形式咨询、提供应急技术支持。技术中心召开专家评审会(咨询会)26次,邀请专家120人次。从5月开始实施建设项目网上咨询业务,累计出具环评形式咨询答复200个,建议重新选址的项目14个。技术中心形成了应急专家组长与后方技术人员协同工作的机制。
⒊及时编制环评技术报告。省、市、区重大产业项目和基础设施项目,列入绿色通道,特事特办。完成了监察部门督办的工程建设领域突出环保问题专项治理项目的验收调查工作,在短时间内出动174人次,取得现状调查数据近900个。
⒋加强业务学习,积极撰写论文。组织新进技术人员参加岗位培训,注册环评工程师参加继续教育课程,以提高技术人员专业水平。技术人员积极撰写专业论文,有5篇文章在国内刊物公开发表。环科所牵头开发的“番禺区沙湾水道饮用水源保护区三维仿真地图管理系统”荣获2011年中国地理信息产业优秀工程铜奖。
⒌环科学会围绕我区环保工作的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开展了论文征集和评比活动,共有17篇论文分别获得一、二、三等奖。
八、环境宣教工作
㈠完成情况
在10个公交车候车亭、81个社区以及各镇街的宣传栏张贴环保宣传海报182份。在《珠江环境报》、《番禺日报》等报刊上刊登环保宣传文章50篇。在番禺电视台等媒体播放环保宣传公益广告120次。在番禺日报刊登6·5世界环境日专刊。
继续做好“创绿”工作。今年我区继续推行广州市绿色社区创建工作,参加广州市绿色社区创建活动的6个社区已进行了公示,顺利完成了广州市向我区下达的绿色社区创建任务。
㈡主要做法
⒈注重环境宣教工作的实效。以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作宣传,重点宣传与市民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环保内容,向市民传授环保知识,学以致用引导市民树立环保行为。
⒉紧紧依靠相关职能部门。积极与区教育局沟通,与学校交流环保宣教方法,共同探讨有我区特色的环保宣教的有效途径;与区委宣传部密切联系,积极向区委宣传部报送环保宣教稿件。
⒊积极下基层指导创绿工作。为完成今年我区环保目标责任考核中创建6个市绿色社区这一较艰巨的任务,我局多次到申报创建的6个社区进行指导,积极参与到他们的活动中,并邀请专家亲临社区指导,协助社区开展创绿工作。
⒋结合政务公开,加强环保信息动态宣传。通过番禺日报、珠江环境报、市环保局网站、我局网站等多种渠道,提升宣传效果。
九、创文创模工作
我局高度重视创文、创模复核工作,成立以党委书记任组长的“三创”工作机构,形成领导亲自抓、专人跟进的工作格局。
㈠创文方面
通过开展“‘道德模范’评选投票活动、社区宣传咨询活动、居民学生—环保之行、观看电视公益节目、创文卫生督导、残疾人帮扶”等系列活动,积极构建“沟通群众、居民活动、社区议事、文明公德”四大平台,深入基层为群众排忧解难,积极推进“双百共建活动”。共组织开展6次社区宣传咨询活动、24次‘道德模范’评选投票活动、8次创文督导活动。
㈡创模方面
制定《番禺区迎接环境保护部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复核”工作方案》,确保创模复核工作落到实处。今年7月省厅进行复核预评估,我局加班加点完成188家企业环保档案资料的整理。针对复核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召开会议,明确分工,部署任务,落实措施,巩固创模工作成果。
十、组织人事工作
㈠党建方面
积极开展党旗飘飘--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系列活动,为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营造良好的氛围。按照区委的部署认真开展创先争优工作,制定实施《番禺区环保局关于在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意见》。组织全局13个党支部175名党员进行2011年民主评议活动,并对在民主评议活动中被评为优秀党员的26名党员进行表彰。发动党员参加“广东扶贫济困日暨广州慈善日”活动,共筹得善款9307元。积极开展党务公开工作,11月代表区直机关接受市纪委的检查,受到了上级的肯定。
㈡廉政建设方面
年初按照区纪委的部署,认真开展廉政风险防范机制建设工作,研究制订了《番禺区环保局关于加强廉政风险防范机制建设的实施方案》。
㈢人事工作方面
严格履行《干部任用条例》工作程序,执行《干部任用条例》规定的各项制度,择优选拔任用中层领导,并为基层所正科级领导办理了轮岗的手续。拟定了环境监察大队和机动车排污监察大队的“三定”方案。按时上报了环保局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方案。做好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设置、租赁岗位合同工的岗位设置申请、管理工作。认真开展2010年度环境资源人才统计、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统计、2011年各单位劳动工资季报等统计工作。完成局机关2011年度考核,组织、指导局直属各单位进行年度考核量化测评、推荐优秀、考核结果备案等工作。认真做好工作人员办理离职、调出及退休的相关手续。积极开展公务员培训和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工作。
㈣工青妇工作方面
局工会、团支部、妇委组织充分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关心团结广大职工,努力推进环保系统精神文明建设。一是加强工会规范化建设,完成局机关、环监大队、环科所、第一至第七环保所工会主席选举工作。组织开展全系统基层工会评议活动,按照规范化建设“六有”标准自评,自评分为89分,申报为AA级工会。二是积极开展有益职工的文体活动,多次与兄弟单位举办篮球、羽毛球、乒乓球等交流比赛,在参加番禺区职工庆“五一”三人篮球赛中,荣获男子组优胜奖,女子组第三名。组织我局系统共100多人参加“精英射击大赛”活动。组织参加区“党旗飘扬,和谐番禺”建党九十周年纪念活动歌舞表演,大合唱《在灿烂的阳光下》获银奖,舞蹈《西关风情》获优秀节目奖。在大岗十八罗汉山举办“共植一片绿色,同建绿色亚运”植树活动。三是开展“巾帼文明岗” 创建活动和“三八”红旗集体的推优活动。推荐信访办申报“番禺区巾帼文明岗”,监测站中心分析室申报“三八”红旗集体,相关资料已上报。四是开展幸福工程捐款和番禺爱心妈妈结对帮扶单亲困难母亲家庭活动,共捐款项22545元。番禺区环保系统工会连续多年被评为番禺区工会工作“模范单位”。团支部在今年4月被评为2010年度番禺区“五四红旗团支部”。
2011年,通过全体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我局环境保护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同时仍存在一些问题:一是重点企业的环保手续(包括环评审批、验收、排污许可证)仍需进一步完善。二是饮食业污染扰民和印花、漂染、洗水等小作坊企业死灰复燃的问题仍未彻底解决。三是外地冒黑烟车辆处罚难的问题仍然存在。四是环保队伍建设仍待加强,人员素质仍需进一步提高。在新的一年里,我们要针对问题,开拓思路,克服困难,积极寻找破解办法,努力将各项工作做得更好。
2012年,我局将继续围绕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按照上级环保部门的要求,巩固并提高亚运环境质量成果。具体工作计划如下:
一、推进污染整治
㈠重金属污染防治
认真贯彻落实《广东省重金属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全面排查涉铅、镉、汞、铬和砷等污染企业的环境安全隐患,按照《番禺区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重点防控重金属污染排放相对集中的市桥水道、潭洲水道、珠江前航道和后航道等流域的周边区域。
㈡水环境污染整治
⒈认真贯彻落实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按照市环保局、区政府及区“惠民一号”办的统一部署,组织协调各责任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广州市番禺区2011-2012年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确保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⒉加强工业园区废水集中治理。全力推进联邦工业城整治试点工作,实施园区生活污水、工业废水与雨水分流等管网改造,实现园区清污分流。同时要结合试点工作逐步推进工业园区整治,大力推进园区集中式污水处理系统的建设,提高工业企业废水截污纳管率,全面实施排水许可证制度。
㈢大气环境污染整治
继续巩固亚运9项空气环境质量整治工程所取得的成果,开展“回头看”督查督办工作,特别是继续做好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粉尘等的排放控制工作。
⒈加强工业锅炉、窑炉的空气污染治理。做好燃煤小锅炉按期完成淘汰或改造,进一步推动企业实施集中供热或改燃清洁能源。
⒉加强对省控、市控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排放重点监管企业的整治,确保按期完成治理。
⒊做好企业污染整改工作,确保大气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二、加强水源保护
㈠进一步加大陆域、水域巡查,加密巡航频次,强化夜间和节假日巡查,严密监控沙湾水道饮用水源保护区范围内所有排污口、水闸。加强对过往船只,尤其是运输化学品、危险品的船舶的监管,消除因运输安全原因导致的污染事故。
㈡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和上游环保部门的沟通,进一步强化联合执法机制,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及时处置发生在辖区内影响饮用水源的突发环境事件,并按有关规定通报相关情况,共同应对跨区域的环境突发事件,确保上游来水质量。
㈢继续跟进水源保护区排污口清理及排污口接入市政管网验收工作,以及一级区内生产企业的停产、关闭和一级区内与供水无关的建筑物的清理工作。对期限内无法完成任务的企业实施停产关闭。
㈣加大饮用水水源安全隐患排查。以实施新的饮用水源保护区区划为契机,继续严格实施沙湾水道水源保护区污染整治,排查环境隐患。加强监管力度,强化水源水质监测,加快榄核水道水污染控制区建设,切实强化饮用水水源环境安全。
三、严格源头控制
㈠进一步完善环评审批与竣工环保验收管理制度,提高环评审批和环保验收的效率。切实抓好环评审批过程的总量控制。加快区内重点项目的环保验收。
㈡做好重点项目环评审批和环保验收的补办工作。
㈢加强环评机构的业务指导和监督考核,提高环评文件编制质量。
㈣开展2010年补办环评手续的政府工程项目竣工环保验收专项督办工作。完成工程建设领域突出环保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第二批名单的验收工作。
㈤研究建立重点项目全过程环评服务机制,采取提早介入、积极关注、定期跟踪、督办反馈的方式,做好环保审批服务。
四、加强监察执法
㈠注重工作重点,落实“两头抓”
⒈一头是重点抓好749家重点企业的管理工作。要按照一源一档的要求,尽可能完善749家重点企业的资料整理工作,督促其办理环保审批手续,领取排污许可证。
⒉另一头是重点抓好小作坊企业、信访投诉问题的处理工作。充分依靠各镇(街)、各职能部门的作用,对小作坊企业进行彻底清理,对信访投诉问题及时处理。特别是重点、难点信访件,要加强领导包案。
㈡实行监察执法两级管理
区环境监察大队和各基层环保所既要明确分工,又要加强沟通,建立顺畅的运作机制。
㈢继续从严从重打击偷排行为
对偷排行为要保持高压态势,尤其是涉及重金属和铅酸蓄电池企业的排污行为,一定要做到早发现、早查处。
㈣切实提高行政处罚执行率
加强与法院、镇街的沟通,研究更便于执行的处罚措施,丰富执法手段,确保行政处罚案件得到有力执行。
㈤充分发挥监控指挥中心的作用
⒈进一步推进和落实重点监管企业的在线监管工作。根据“十二五”规划及总量减排、重金属污染防治等要求,进一步推进新增减排企业、重金属重点监管企业的减排指标和污染因子的在线监管工作。
⒉深入探索、制定污染源在线监控数据利用的实操性工作细则。目前,监控中心已制定了针对在线监控企业有效性审核工作的制度和方案,正在征询意见当中。计划在2012年分期分批推进全区在线监控数据有效性审核工作。
⒊进一步规范污染源自动监控前端设施运营管理。通过分级响应,督促排污单位规范化运营在线监控设施,鼓励排污单位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运营。结合数据有效性审核工作的开展,由区监控中心现场组联合各部门执法人员加强在线监控设施的检查力度。对不正常运行设施、不按规定持证上岗、未能通过污染源在线监控设施有效性审核的排污单位依法责令整改或实施处罚。
⒋进一步完善制度。包括值班制度、机房安全管理制度、设备维护管理制度、数据存储报送制度、一源一档管理制度、预警制度等。
⒌加强工作人员业务培训,全面提升监控工作人员素质。
五、全力完成总量减排
㈠科学谋划“十二五”污染减排工作
根据《番禺区“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规划》,结合我区污染减排工作实际,制定“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年度实施方案,将污染减排工作纳入环保局各项工作的中心。
㈡全面落实重点企业清洁能源改造
重点对广州市华南橡胶轮胎有限公司和广州华宝玻璃实业有限公司的燃油锅炉改用天然气工程实施监督和指导,确保完成我区2012年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减排任务。
㈢重点推进中部和大岗污水厂达标排放工作
加强对2012年中部和大岗污水厂的日常监管,督促水务部门尽快启动前锋净水厂三期建设工作,确保完成我区2012年化学需氧量和氨氮减排任务。对现有污水处理厂进行提标改造,将原有执行一级B排放标准的污水厂逐步提标改造到一级A标准,提升处理水平,切实减少水污染物排放。
㈣加强重点排污大户监管减排
重点加强锦兴纺织印染公司的日常监管,完善减排台帐和环保档案,落实减排责任,确保脱硫和脱硝设施处理效率,启动废水深度治理和中水回用工程。
㈤强化机动车及农业源减排工作
协调督促区公安、交警、交通、农业局、畜牧局全面启动机动车及农业源减排考核工作。
㈥启动“十二五”环境统计工作
根据国家“十二五”环境统计工作改革要求,做好2011年环境统计年报上报工作,跟进超标排放企业整治工作,确保工业污染物排放达到“目标责任制”、“城考”、“三创”及总量减排等考核要求。
六、抓好机动车污染防治
㈠加大对在用机动车排气污染监控力度
⒈继续加强环保准入制度,切实做好换发国家统一环保检验合格标志工作。
⒉按照《广东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和《广州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规定》,继续加强与公安交警、交通等职能部门的沟通与协调,做好路(抽)检和对违反高排放车辆限行规定车辆的执法处罚工作,逐步使路(抽)检工作日常化,并形成长期联合执法机制。
⒊继续完善机动车排污申报登记工作,形成行业和用车大户机动车污染防治管理机制,落实车辆日常检查措施,建立车辆维护维修台账,全面强化对用车单位车辆的排气监督管理工作。
⒋继续完善冒黑烟车辆举报程序和查处工作,督促被举报车辆车主在限期内配合完成排气核实。
⒌充分利用先进遥测技术强化对道路行驶排气超标车辆的监测,快速筛选高污染排放车辆,以增强路(抽)检工作的实效性。
㈡继续推行和完善在用机动车环保检测/维护(I/M)制度
⒈协助市局做好发标系统二期工程的升级改造,以提高各检测机构排气检测结果的准确和规范程度,有效地控制超标车辆上路行驶。
⒉加强对机动车检测机构的监督管理,确保各检测机构按规范进行排气检测。
㈢协助交通部门大力推进公交、客货运、楼巴企业建立“绿色车队”
⒈在道路公交客货运、楼巴车辆污染综合整治的基础上,以车辆符合国Ⅲ及以上标准为条件,大力推进公交客货运、楼巴企业建立“绿色车队”,逐步淘汰高排放公交客运、楼巴车辆,杜绝在道路上行驶的公交客运、楼巴车辆排气超标及冒黑烟现象。逐步淘汰高排放货运车辆,基本杜绝本地货运车辆排气超标及冒黑烟现象。
⒉大力提高公交、出租车污染监控力度,坚持每周二次到客运站场和公交起始点对车辆进行抽检。以国家大力发展新能源汽车为契机,积极推广使用电动汽车、液化天然气汽车等新能源公交车、出租车,促进节能减排。将现有国Ⅰ、国Ⅱ柴油公交车全部调至黄标车限行区域外进行营运。
㈣联合区质量监督管理部门,对本区内机动车检测机构等相关企业的排气检测仪器、机动车排气净化装置、车控油品的鉴定测试和标定进行不定期监督管理。
㈤把好超标车辆复检关,做好环保标志转换和技术鉴别工作。
㈥加强与区公安交警的协调与沟通,继续做好黄标车限行工作。
七、加强监测能力建设
㈠完成常规监测各项任务
按要求做好饮用水、地表水、降水和降尘监测,交通干线和区域环境噪声监测,国家省市重点污染源、环境统计企业和直收企业等常规监测工作。
㈡加强环境监测预警体系建设
为了明确分析环境质量状况及变化趋势、污染源排放状况、潜在的环境风险,全面提升环境监测的公共服务能力,推动环境质量改善,计划明年构建一个全方位、多层次、广覆盖的先进的环境监测预警体系。充分利用目前的自动监测系统,落实各个大气、水、噪声自动监测站的运行维护工作,对运营单位做好监督检查工作,保证所有自动站的正常运行,保证数据的准确性和有效性。
㈢加强应急监测
亚运期间应急监测积累了大量的实战经验,应急能力大大提高。监测站要想方设法快速提供准确的监测数据并在规范监测流程等方面作出努力。拟对应急监测中增加细菌毒性项目的检测,尽快购买“发光细菌毒性检测仪”,提升应对各种污染事故的能力。
㈣进一步加强饮用水源环境保护及重金属污染监测
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饮用水源环境保护工作的函》(粤环函〔2011〕1128号)文件的要求,进行加强、加密监测,不断完善饮用水源监测预警应急体系。按照《广州市重金属污染监测工作方案》的要求,制定重金属污染防治计划,并继续加强重金属监测。
㈤完善超标预警短信平台的建设
在现有业务管理系统基础上增加超标短信发送功能,完善短信平台的建设。在监测分析完成并经过质控审核后,对数据出现超标的企业发送短信预警,提醒企业及时检查、整改污染治理设施,及时杜绝超标排放的现象。
㈥开展PM2.5监测工作
根据第七次全国环境保护工作会议精神,2012年环保部将要求珠三角等区域发布PM2.5数据。监测站要尽快筹划准备,了解相关检测方法和标准,做好检测仪器设备的采购工作。计划分步在各大气自动站增加该项目,逐步推广至全区监测。
八、加强科研和信息化建设
㈠编制《番禺区水环境面源污染调查及防治方案》,为面源污染防治工作提供指导方针;积极推进《番禺区感潮河涌底泥中重金属污染特征及治理技术研究》课题的研究工作。
㈡开展饮用水源地保护规划工作,对沙湾水道饮用水源区内的风险源进行排查,组织编制《沙湾水道饮用水源风险源名录》。
㈢继续做好环评编制和技术审查工作,进一步提高环评编制的质量。
㈣加快推进“数字环保”第三期的建设,强化系统的统计和分析能力,提高系统稳定性。
㈤推进系统软件的整合。在完善监控中心系统软件、监测数据管理软件的同时,加强功能开发,统一数据库,将现时独立使用的各个系统软件统一整合到“数字环保”系统中。
九、提高环保宣教效果
㈠筹建环保宣传教育基地。选定基地建设地点,拟定建设方案,完善建设内容,尽快为全区提供一个接受环保教育的平台。
㈡通过拓宽环保宣传渠道、举办系列环保宣传活动等方式,加大环保对外宣传力度。
㈢继续加强绿色学校和绿色社区的发动和创建工作,尤其是加强对农村地区学校和幼儿园的帮扶力度。
十、强化环保队伍建设
㈠加强基层党组织自身建设
⒈继续坚持和完善“五个一”制度。即:每月召开一次党支委会,每季度召开一次支部党员大会,每半年上一次党课,每半年研究一次发展党员工作,每年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要坚持“实际、实用、实效”的原则,围绕工作和党员的思想实际进行。支委会要定期分析党员和职工思想状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今后,党支部组织生活情况将作为评选先进的重要条件。
⒉加强组织建设,有重点地发展党员。要认真贯彻“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把坚持质量放在首位,侧重在工作第一线、青年和知识分子群体中发展党员,女职工要占一定的比例。局党委要支持、指导共青团组织开展“推优”工作,各党支部年初要确定1~2名建党对象,加以培养,健全建党机制,既积极又稳定地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局党委每季度讨论研究一次发展党员工作。
⒊充分发挥工青妇群团组织职能作用,积极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各项有意义活动。关心离退休老同志和贫困职工的生活情况,切实为他们解决困难。
㈡提高队伍素质
⒈加强行政效能考核。建立人事考核制度,编内人员要按制度加强考核。研究制定编外人员考核管理制度及建立优胜劣汰制度,对考核不过关的,采取警告、记过、辞退等措施予以处理。
⒉加强党员干部职工政治理论学习。引导全体党员干部职工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权力观,牢固为人民服务的思想;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可持续发展观及“生态文明”观念,提高对建设和谐番禺的认识。
⒊开展廉政教育。结合“纪教月”和《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的主要内容,定期召开廉政建设专题会议,运用典型事例、观看录像等多种形式,对广大干部职工开展廉政教育,做到警钟长鸣。
⒋开展普法教育。结合每年一次的普法学习,利用宣传栏、黑板报等形式加大法制宣传力度,提高全体党员职工学法、知法、守法、依法行政的自觉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