践行政府改善民生实事承诺
全力推进社会管理服务改革创新
——番禺区民政局2011年民政工作总结及2012年工作计划
2011年,我区民政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以及各有关部门的密切配合下,紧紧围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及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切实践行政府改善民生的承诺,深入推进社会管理服务改革创新,扎实开展双拥、优抚、安置和社会专项事务管理工作,较好地完成了上级交办的任务。
一、2011年主要工作情况
(一)切实践行政府改善民生承诺,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水平进一步提高。
1、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再次提高。从
2、政府供养对象生活明显改善。从2011年1月起,我区散居孤儿和福利机构集中供养孤残儿童的供养标准统一提高到每人每月1000元;五保供养标准按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60%确定,由原来每人每月650元提高到745元,孤残儿童及五保老人的生活水平明显改善。积极推进“明天计划”,为15名患有脑瘫等疾病的孤残儿童实施了康复手术,对8名残疾儿童实施了康复训练,提高了孤残儿童的健康水平。积极引入社工机构,为有需要帮助的老人和儿童提供专业的社工服务,丰富了老人及儿童的文娱生活。区社会福利院7层福利大楼建设项目按期推进、进展顺利。
3、区内农村扶贫开发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2010年全区农村人均年收入低于8000元的贫困户共有6590户15700人,占全区农村人口总数的3.48%。为帮助这部分群众脱离贫困,我区成立了区内扶贫开发专责组,制定了《实施方案》,各镇街、村也成立了相应的工作机构,形成了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据统计,全年全区共投入帮扶资金2033万元,并在人社、教育、农业等部门的共同努力下,通过思想、保障、就业、教育、种养等帮扶措施,使贫困户的人均年收入从实施帮扶前的5080元提高到7246元,增幅达到42.6%。其中,南村镇、东环街还提前实现了贫困户人均年收入8000元以上的目标。区慈善会在做好各项助学、重大疾病救助、危破房改造等工作的基础上,还开展了一系列更富有成效的慈善救助活动,全年共支出1128万元,救助困难群众7385人次。此外,扎实开展“广东扶贫济困日暨广州慈善日”活动,共筹集1200万元扶贫资金。
4、高龄老人长寿保健金发放范围进一步扩大。为提高老年人的社会优待水平,我区从2011年7月起,把70至79岁老年人纳入长寿保健金发放范围,发放标准为每人每月30元,并把80至89周岁老年人长寿保健金的发放标准从每人每月50元提高至100元,5万多名老年人因此而受惠,全年共发放长寿保健金约2200万元。全面推进居家养老服务,目前全区享受政府购买服务的对象共有562人,拨付政府购买服务经费128万元。继续抓好老年人优待证的发放和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共办理老年人优待证1.2万多个。全面落实老龄工作目标责任制,我区继续被评为广州市最高级别的“老龄工作五星级单位”, 区老龄办还被评为“全省老龄系统先进集体”。
(二)加快推进社会管理服务改革创新,城乡基层民主自治和社会服务能力进一步增强。
1、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任务顺利完成。坚持“及早谋划、充分准备,细致安排、依法依规”的工作方针,既充分发扬民主,又坚持法定原则,抓好关键环节,确保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于
2、街镇家庭综合服务中心建设按期推进。2011年,我区以桥南街为试点,积极推进街道“三中心一队伍”建设,并采取“试点先行、积累经验、因地制宜、全面铺开”的工作思路,联合区有关职能部门全面推进街镇家庭综合服务中心建设。去年底,全区所有街道及南村镇、沙湾镇、东涌镇都成立了家庭综合服务中心。目前,全区共设有家庭综合服务中心16间,服务内容各具特色。如:市桥街按照“一片一中心、一片一特色、一片一品牌”的建设理念,在四个片建起了以老年人、青少年、综合服务为主的各具特色的家庭服务中心;桥南街推出居家养老、驻校社工、94818热线等特色服务;南村镇优先开展青年地带项目,并着力打造绿色家庭综合服务中心,等等。据统计,已投入服务的家庭综合服务中心累计共为27000多人次提供了不同形式的服务,受到了市民群众的热烈欢迎。在广州市社会管理服务改革创新试点工作总结现场会上,市领导对我区社区服务工作“起步早、规划高、发展快”的特点给予了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同时,以建设家庭综合服务中心为抓手,积极探索以青少年、老年人、残疾人等为服务对象的政府购买社会服务,累计投入资金1710万元,获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
3、社区建设稳步推进。2011年,我区再有8个社区被命名为省“六好”平安和谐社区,累计88个社区被省命名表彰,占全区社区总数的96%。此外,还有16个社区被命名为省“宜居社区”。另外,我们还委托中山大学对社区居委会承担职责进行了调研和梳理,为下阶段减轻社区居委会负担,充分发挥自治和服务功能打好基础。
4、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去年以来,我区进一步加大了社工人才的培训力度。10月份,区委卢一先书记还亲自率领由区领导、有关职能部门的主要领导、镇街主要领导及负责社区工作分管领导、镇街社会事务办负责人,以及镇街部分社区居委会等相关人员组成的考察队伍,赴香港学习社会管理服务先进经验。同时,通过组织社区工作人员赴国内先进地区学习,并邀请专家来我区授课,拓宽了本土社工人才的视野,提升了专业技能,转变了服务观念。此外,我们还通过补贴、办辅导班等方式,积极扶持社区专职人员参加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目前,我区从事社区服务工作的社工、社区专职人员约有700人,其中有114人获得了全国社会工作职业水平证书。
5、社会组织加快发展。顺利完成了广州市社会组织注册登记事权下放承接工作,在不断深化社会组织管理改革,努力推进社会组织发展方面有了新的进步。认真贯彻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切实做好社会组织的培育登记工作,简化程序、降低门槛、放宽准入、严格监管。目前我区已登记注册的社会组织有418家,位居广州市各区县的前列。特别是一些公益类、社会工作类组织得到了培育发展,一些规模较大的社会工作类组织已成为公益类社会组织的孵化基地。落实区关于优化产业结构的政策,对52家经济类社会组织给予了资助。此外,在有关部门的大力推动和支持下,我区第一个民营医疗机构党支部——区社会医疗机构联合支部委员会正式挂牌成立,社会组织党建工作迈出了新步子。
(三)出色完成各项创文任务,社会专项事务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
1、出色完成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任务。区救助管理站认真总结亚运期间救助管理工作的成功经验,以加强救助管理及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规范化建设为中心,不断完善流浪精神病人异地安置、购买服务救治安置模式,充分发挥救助管理的社会职能,在我区应对低温寒冷天气、春运、南站地区社会管理等重大社会综合治理工作中发挥了积极作用。特别是在我区“创文”迎检期间,区流动救助服务队发扬连续作战、积极奉献的优良作风,较好地完成了救助任务。据统计,全年区救助站共为2087人次提供了不同形式的救助,实现了创文期间流浪乞讨人员明显减少,重点区域基本无流浪乞讨人员的目标。此外,为进一步加强流浪未成人救助保护工作,该站成立了区反家庭暴力庇护所及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妥善地处理好香港籍受虐儿童事件,得到了社会各界的肯定。
2、扎实开展地名管理和勘界工作。按照区创建办和上级业务部门的要求,积极开展道路交通地名标牌设置的整治工作,及时组织人员对番禺大道等创文涉及主干道的名称、公共图形标志的情况进行摸底调查,抓好整改落实,共完成了50条路约300块路牌的资料核对和设置工作,并顺利通过了区创文办的检查验收。全年共办结地名初审案98宗114个。成立了地名普查工作机构,制定了方案,积极开展我区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试点工作。完成了全区43条镇街级行政区域界线勘界协议书的签定和资料整理上报工作,并组织编制了《广州市番禺区行政区划图》送有关部门审核。认真做好行政区域界线界桩管理经费的下拨工作,广泛开展平安边界创建活动。同时,积极配合上级做好行政区划调整的有关工作。
3、着力加强殡葬宣传和管理。以“创建文明城市”为主题,广泛开展殡葬宣传活动,倡导群众文明办丧,努力维护市容整洁。严抓火化率目标管理,连续11年实现火化率100%。开展了殡葬管理目标考核等4项专项检查,对区内368名村级殡葬信息联络员进行重新登记,推广学习《殡葬服务术语》等7个殡葬服务行业标准。并针对个别镇街辖内违规殡葬行为死灰复燃的情况,开展了专项调查和清理行动。认真抓好清明节期间群众祭祀服务管理工作,实现了“平安清明”的目标。积极推行惠民殡葬政策,全年共接受困难群众减免基本殡葬服务费用申请125例,减免费用约17万元。区殡仪馆和区祥和陵园通过加强内部管理和完善服务规范,进一步提高了服务水平。去年,区民政局被评为广州市“十一五”期间殡葬管理工作先进单位。
4、规范开展婚姻、收养登记。以 “依法行政、为民服务”为宗旨,以优质文明服务为目标,以人为本,规范服务,圆满完成婚姻登记的各项工作。全年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共办理婚姻登记13413宗,补领登记1216宗,出具记录证明6998宗,并为群众提供有关婚姻登记咨询、服务9万多宗。全年全区共办理收养登记68宗,其中涉外送养10宗,国内收养58宗。
(四)扎实开展双拥优抚安置工作,军政军民团结局面进一步巩固。
1、双拥工作成绩突出。2011年,全区各级继续广泛开展形式多样、注重实效的双拥活动,增进了军民鱼水情谊,再次被省委、省政府、省军区及市委、市政府、广州警备区授予省“双拥模范区”和市“双拥标兵区”的荣誉称号,顺利实现了“四连冠”的工作目标。此外,区民政局、沙湾镇、化龙镇还被评为市“拥军优属标兵单位”。
2、优抚政策全面落实。2011年全区共评定享受优待金的优抚对象1100户,优待金总额1473万元,户年均优待金标准为13394元,优待面达到100%。及时提高了我区部分重点优抚对象的抚恤补助标准,全年共发放抚恤补助经费1260多万元,进一步提高了优抚对象的生活水平。继续抓好我区优抚对象和部分军队退役人员相关政策的落实工作,并提高了生活补助标准,从原来每人每月380元提高到480元。联合财政、人社、卫生部门,出台了《番禺区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实施细则(试行)》,建立起“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城乡合作医疗制度为依托,以政府医疗补助和医疗减免、医疗优惠为补充”的优抚对象医疗保障体系。同时,积极协调财政、公安、人社、武装等部门,认真落实部分农村籍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助的发放工作,至目前为止,经审核符合发放条件的人数有1704人。
3、安置工作扎实有效。认真做好了退役士兵接收安置工作,2010年冬季,我区共接收退役军人347人,其中应安对象54人全部签订了《鼓励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协议书》,安置率和自谋职业率均达到100%。继续推进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加强岗前培训,提高了退役士兵的就业能力。帮助退役士兵解决临时困难124宗,发放补助款85万元。认真做好了广州市下达给我区军休干部的接收工作,加强军休服务管理,使军休干部的“两个待遇”得到进一步落实。
一年来,我区民政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一些好做法,好经验值得认真总结。一是要确立先行先试的工作思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引,打破观念体制的束缚,以现代民政的视野,积极推进社会管理服务改革创新,充分发挥民政工作在社会管理和社会建设中的基础性作用。二是要拥有敢想会干的工作魄力,不折不扣地落实好区委、区政府一系列惠民政策,时刻关心困难群众、老年人、优抚安置对象等特殊群体的切身利益,真抓实干、真心实意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想方设法提高他们的生活福利水平。三是要形成团结共事的工作氛围,始终树立全区民政工作一盘棋观念,聚精会神干工作,以事业发展凝聚人心、鼓舞士气,形成团结共事、和谐稳定的民政人精神风貌。四是要增强统筹协调的能力,紧紧依靠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各部门的支持配合发展民政事业,牢固树立大民政的观念,增强统筹全局、协调各方的能力,推动民政事业科学发展。
二、2012年主要工作思路
2012年是我区民政事业改革发展的重要一年,我们必须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及有关部门的支持配合下,牢牢把握上级赋予民政工作改革发展、先行先试的有利时机,踏实工作、大胆实践,推动我区新一轮民政事业创新发展。
(一)全力推进社会管理服务改革创新,着力健全基层管理和服务体制机制。
1、着力深化社区服务。大力推进街镇家庭综合服务中心建设,进一步总结街道经验并全面推广,2012年上半年前实现家庭综合服务中心全覆盖。以街镇家庭综合服务中心为载体,积极推广政府购买社会服务模式,逐步实现公共服务社会化、专业化、市场化。以政府购买服务形式,委托专业社工机构对社团组织孵化、社区志愿者骨干培养与激励、社会工作者岗位设置、家庭综合服务中心评估考核标准开展调研。成立区级政府购买服务评审小组,对街镇家庭综合服务中心采购项目进行评审。加强对街镇家庭综合服务中心的业务指导和监督,逐步建立完善考核、评估机制,力争到年底前社区温馨服务初见成效。积极推进省“宜居社区”创建活动,力争到年底前新增10个获评社区。
2、继续推进街道社会管理体制改革。积极联合区有关职能部门,加快镇街“三中心一队伍”建设,建立规范协调、精简高效、保障有力、服务完善和政府依法行政的城市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推进社区居委会自治进程,进一步理清社区居委会的职责、义务,逐步将社区居委会承担的政务类工作从居委会中分离, 使社区居委会更能充分发挥依法组织社区居民开展自治活动、依法协助政府部门开展工作、依法开展有关监督活动的功能作用。
3、继续做好农村社区建设实验试点工作。督促相关镇街及村尽快完成第二批农村社区建设硬件改造项目,抓好第三批试点硬件改造工作。继续加强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确保按省的要求有15%的村达到省“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村(社区)”的标准。
4、着力培育专业社工人才队伍。积极开展社会工作人员培训、考核和认定工作,加强本土督导人才培养。大力培养一支专业化的社会工作者队伍,对长期在社区一线工作且成绩突出的干部,加大培养选拔力度。制定社工人才培训计划,通过与专业社工机构合作等多种方式,着力培养本土督导及社工人才。推广“社工+义工”模式,倡导公职人员、党团员、大中学生参加义工服务。充分发挥社区在组建团队、规范服务、拓展项目、培训策划等方面的专业优势,使每一名社工固定联系一定数量的义工,培育一支参与面广、服务功能全、作用发挥好的义工队伍,形成“社工引领义工,义工协助社工”的联动发展局面。
5、加快发展社会组织。配合社会管理服务改革创新,积极与相关职能部门联动,依托街镇家庭综合服务中心,建立社会组织孵化器,打造社会组织活动平台。组建社会组织联合会,为规范和发展社会组织创造条件和环境。积极培育公益类社会组织和扶持社工机构发展。加强业务培训,提高社会组织从业人员的社会责任意识及业务水平。开展社会组织评估工作,将社会组织的评估等级作为其参与竞争政府购买服务和接受政府职能转移的资质条件。加强社会组织能力建设,深入开展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发挥社会组织服务社会的积极作用。
(二)加快完善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体系,着力改善基本民生保障。
1、着力健全城乡救助体系。继续健全完善城乡低保自然增长机制,按规定提高城乡低保标准,使更多的困难群众纳入低保救助范围。认真落实分类救济政策,强化动态管理,严把公示、审批关,确保不错不漏、应保尽保。加强低保规范化建设和检查,提高城乡低保管理服务水平。探索推进购买低保信息核查服务工作,建立符合区情、科学有效的城乡居民家庭收入核对机制,提高对低保对象认定的准确性。整合各项医疗救助资源,进一步健全困难群众医疗救助体系。抓紧做好区内扶贫开发工作,针对贫困户的实际情况,实施“靶向疗法”,切实增强帮扶措施的成效,确保实现年底前全区所有在册农村贫困户人均年收入达到8000元以上的目标。继续抓好减灾防灾示范社区创建工作,提高城乡社区应对突发灾害的快速反应和救助能力。
2、着力发展社会福利事业。大力发展居家养老服务,广泛开展日间照料,积极探索引入社工机构和政府购买服务的途径,不断拓宽服务领域,丰富服务内容,创新服务载体,建立健全为老服务体系。争取完成区社会福利院7层综合大楼的主体建设。继续加强镇街级敬老院的软、硬件建设和年检工作,积极协助镇街级敬老院办理消防许可证。建立和完善“星光老年之家”长效机制,加强运营管理,并将有条件的“星光老年之家”打造成居家养老服务的载体。继续推进“平安通”呼援系统的普及,使这一普惠老年人的政策得到进一步体现。
3、深入开展慈善活动。区慈善会第二届理事会将于今年6月任期届满,为此,我们要认真做好理事会换届的组织筹备工作,确保圆满完成各项程序,顺利过渡。精心组织2012年“广东扶贫济困日暨广州慈善日”筹款活动,为开展慈善活动提供资金支持。加大慈善救助力度,充分发挥慈善资金的作用。加强慈善宣传,营造全社会扶贫济困、救孤助残、互助互济的慈善氛围。
4、着力加强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继续加强救助管理机构和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规范化建设,力求在救助服务形式、服务内涵及服务外延等方面取得新的突破,力争成为全国首批救助管理规范化建设达标机构。认真做好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反家庭暴力庇护等工作,积极探索通过联合社会力量、引入社工机构、政府购买服务等形式,为流浪乞讨人员提供招聘信息、就业指导、行为矫治、心理辅导等多元化服务。
(三)着力加强涉军维稳及社会专项事务管理工作,全面提高民政服务管理水平。
1、继续加强双拥优抚工作。扎实开展双拥工作,力争在教育拥军、社区共建,特别是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拥军优属活动等方面有新的突破。继续配合部队“科技强军”战略,开展科技拥军、智力拥军、文化拥军、法律拥军,使拥军从纯物质型向物质与精神相结合型转变。加强预防军警民纠纷工作,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及时提高优抚对象抚恤标准,想方设法帮助优抚对象解决实际困难,确保优抚对象的生活与我区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不断完善优抚对象“一站式”结算服务平台建设,真正实现优抚对象医疗费报销、优惠、补助“三项待遇”同步落实、即时结清,不断提高优抚对象的医疗保障水平。
2、全面保障安置对象权益。严格程序、依法依规做好军休人员的接收安置工作,筹备成立军休干部服务中心,探索开展军休干部社会化服务,拓宽服务范围,丰富服务内容,完善服务功能,形成具有番禺特色的军休干部管理模式。认真做好2011年冬季退役士兵的接收安置工作,确保安置率和自谋职业率继续保持100%。认真组织好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及时开展矛盾隐患纠纷排查,全面掌握情况,妥善处理矛盾,切实维护稳定。
3、不断强化殡葬管理。认真做好死亡人员遗体去向登记和核查工作,确保火化率继续保持100%。全面推行殡葬管理目标责任制,落实属地管理,完善殡葬管理信息网络建设。加强殡葬管理巡查和执法力度,将违法违规殡葬行为消灭在萌芽状态,巩固殡葬改革工作成果。举办村级殡葬管理信息联络员业务培训班,提高人员队伍整体素质和业务水平。继续落实困难群众基本殡葬服务费用减免政策,进一步规范殡葬服务单位管理,加快骨灰楼升级改造建设,大力开展优质殡仪服务。精心组织好清明期间群众大规模集体拜祭接待保障工作,确保整个拜祭活动安全、有序。
4、继续做好婚姻、收养登记。健全婚姻登记工作制度和便民服务的各项制度,进一步规范婚姻登记处及婚姻登记工作人员的管理,加强业务培训,提高婚姻登记的服务水平。积极协调计生、公安、司法等部门,妥善处理“事实收养”弃婴的问题。
5、进一步加强地名管理。全力以赴,认真做好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顺利完成普查任务,并充分利用普查工作成果,进一步完善我区的地名信息数据库,探索开展地名信息化公共服务。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妥善解决地名历史遗留问题。继续认真做好地名初审和行政区划调整等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