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上级人口计生部门的悉心指导下,在全区人民的理解、支持和配合下,全区上下围绕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人口素质、提供优质服务、打造番禺幸福家庭“五优”促进工程品牌的要求,开拓创新,务实进取,全面完成了上级下达的人口和计划生育的各项任务,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2011年工作回顾
(一)各项主要工作指标运行正常,低生育水平保持稳定。
户籍人口方面:
我区与市签订人口计划目标责任书各项指标分别是:出生率11.5‰,自然增长率7.1‰,政策生育率94.5%。
今年,我区各项指标完成情况分别是:出生率11.46‰,自然增长率7.04‰,政策生育率97.01% ,较好地完成了市下达的各项指标任务。
流动人口方面:
全区已建立流动人口已婚育龄妇女信息档案501658人,登记出生人数20859人,暂住半年以上出生人数(2011年新口径)15286人,政策生育率为94.64%。
桥南、东环、小谷围、石壁、沙头、化龙、新造等7个镇(街),石壁街镇石壁二村等共180个村(居)达到人口计生“两无”标准。
(二)修订完善区级人口计生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方案,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能力显著增强。
区委、区政府加大人口计生工作力度,不断完善人口计生综合协调机制,扩大了区计划生育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范围,区计生领导小组组长由区委书记亲自担任,副组长由区长及分管人口计生的区委副书记、副区长担任。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也由原来的25个增加到33个。区委常委会、区政府常务会议每年2次听取人口计生部门的工作汇报。区五套班子的领导根据计划生育挂钩帮扶的分工安排及人口计生部门每月的计生情况信息及时下乡过问情况,为人口计生工作排忧解难。
我区注重发挥人口计生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的指挥棒和风向标作用,区计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省、市有关要求,结全我区实际,在广泛征求各镇(街)、各部门意见的基础上,组织召开各层次计生专干、多部门联络员专题研讨座谈会后,认真修订了《广州市番禺区2011年度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方案》,明确提出工作要求,进一步量化细化考核指标,规范和完善我区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考核工作的开展。
(三)抓住省级人口计生信息化试点契机,信息化工作向纵深推进。
年初,我区被确定为省级人口计生信息化改革试点单位,作为全省五个信息化试点单位之一,我区迅速行动,成立了由副区长担任组长的番禺区人口计生信息化改造升级试点工作领导小组,严格按照《关于开展广东人口信息系统改造试点工作的通知》和《广东人口计生信息系统升级改造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相关要求开展试点工作。
我区抓住试点工作契机,对区、镇(街)、村(居)三级网络和服务器等设备进行了检查,确保网络环境和硬件条件均能达到试点应用的各项要求,为试点工作顺利开展创造了良好的工作环境。不断加强信息技术在工作中的应用,通过自行和联合开发了切合我区实际的番禺区计划生育信息系统、征收社会抚养费管理系统、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管理系统、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节育奖管理系统、计生流管信息共享系统、出生缺陷干预工程信息系统以及查环查孕信息管理系统等应用系统,初步实现了相关基础信息在不同部门之间的互联互通。我区注重的实践中创新,研发出番禺区查环查孕信息管理系统,依托B超一体机和流动服务车为终端工作站,深入人员聚集点开展服务,通过第二代身份证和指纹识别仪,检查结果直接录入广州市人口和计划生育信息系统,有效地提高孕情检查效率和人员身份的准确性,工作效率比传统方法提高了8至10倍,有效缩短了育龄妇女的等候时间。至今,该系统已经为已婚育龄妇女进行孕情检查454586人次。省在我区召开人口计生信息化试点工作现场会,推广了我区的做法。
(四)建立完善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大综治工作机制,促进人口均衡化发展工作扎实开展。
我区建立完善区人口计生部门牵头,公安、工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教育、卫生、出租屋流动人员管理、财政、民政、国土房管等部门职能协同参与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综合治理责任制度,努力打造政府牵头、统一领导、部门协作、资源共享、责任共担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综合治理新体制。进一步完善出租屋流动人员服务管理信息系统、卫生信息系统等现有系统与人口计生系统的“无缝对接”,打造信息共享的网络构架。探索建立人口计生、公安、民政、国土房管等相关部门深化协作,构建信息查询、通报自动化系统平台。在各职能部门齐抓共管的基础上,通过细化职能分工,建立了“权责明晰”的工作督导和责任追究制,引导各职能部门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内容上发挥各自优势,形成管理合力。坚持严抓层级动态管理责任制的落实,认真召开例会、联席会议等,制定了“内部纵向、外部横向”的日常信息沟通和情况通报制度。严格落实奖惩制度,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已经形成有效的“网状涵盖”,打造了“大综治”体系的核心工作框架。
及早谋划组织开展流动人口“两个登记”大清查专项活动。着眼于早准备、抓平时,活动期间,新增和核准育龄妇女信息卡共计59220张,登记2010年10月以来出生人口6095人(包含在我区暂住不足半年的),共为流动人口育龄妇女25581人提供计划生育证明查验服务,其中省内市外14751人,省外10830人。沙湾、榄核、石楼、大石、钟村、南村、东环、大龙、石碁等镇街全年为流动人口提供“八上门八免费二补贴”便民维权服务120多场次,受惠人数达20万人次。
(五)先行先试开展人口计生综合改革,打造番禺幸福家庭“五优”促进品牌。
为进一步使人口的增长方式从控制数量向注重质量转型、让每个计划生育家庭所生的小孩都为优秀孩子,我区成立幸福家庭“五优”促进中心。该中心作为政府主导、计生牵头、部门参与、机构配合,集婚姻登记、孕前和孕期优生指导、免费婚检、免费孕前检、健康育儿和早期教育咨询等多功能均等化的公共服务于一体的公共服务平台,旨在倡导幸福家庭“五优”(优孕、优生、优育、优教、优享)促进工程,为计划生育家庭提供方便、快捷、贴心的优质服务,着力提高家庭发展能力,提升市民幸福感,是构建幸福番禺的重要组成部分。
区财政投入资金将免费婚检、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免费出生缺陷干预检查三位一体进行有机整合,东涌、新造、沙头、石碁、化龙、桥南、榄核、石楼、东环、钟村、大石、大岗、小谷围将动员育龄群众参加孕前优生检查、提高出生人口素质作为人口计生主要工作来抓。
截至目前,在优孕优生方面,42107人参加孕前优生健康检查,评估出高风险6748人,62230人次参加出生缺陷干预检查,累计对229例重症患胎实施了干预, 36997名育龄群众建立健康档案,今年围产儿出生缺陷发生率为165.51/万,同比下降了14.05/万;在优育方面,全区21262对新婚夫妇参加生殖健康和科学育儿学习;在优教方面,25077名婴幼儿参加早期教育培训;在优享方面,全区3723人获农村部分计生家庭奖,17908人获农村计生家庭节育奖,3549人获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967人获城镇独生子女父母一次性奖励,279人获幸福女孩助学帮扶。区人口计生服务站获颁“十一五”时期国家出生缺陷干预模式一等奖。
(六)加强和规范社会抚养费征管,人口计生法治威严进一步彰显。
我区坚决贯彻执行国务院《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及《广东省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力求做到违法必究、执法必严、科学执法、文明执法。强化征收会审制度、复审备案制度和档案管理制度,成立了区、镇(街)两级会审小组,都分别由分管领导、征收管理员等3—7人组成,定期对应征收的个案进行会审,重点围绕案件的性质、适用的法律、应征的金额等进行集体讨论和初步确认;强化复审备案制度,镇(街)经会审后制作征收社会抚养费决定书,把相关的材料档案及决定书送区人口计生局征收工作小组复审,复审合格后由镇(街)送达当事人,档案材料由镇(街)归档,区人口计生局把决定书副本、档案材料电子扫描进行归档备案;加强征收档案管理,按照一人一档、按年度归档的原则做好档案管理。为进一步规范征收案卷整理,出台了《番禺区社会抚养费案卷整理规范(试行)》,每一份征收档案,卷内材料都排列有序,装订整齐,做到一案一卷,及时归档。
着力规范征收程序,为杜绝因征收程序不合法而引致不能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区人口计生局制订了征收社会抚养费行为规范,要求各镇(街)严格按照登记立案、调查取证、审查核实、作出决定、送达决定、申请执行等程序开展工作,做到手续完备,规范操作。
今年以来,共对1072名违法生育对象发出征收决定书865份,其中已履行完结355份,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行政非诉案515件。全区全年共征收社会抚养费3359万余元。
(七)出重拳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形成合力严厉打击“两非”。
我区把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领导,坚持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成立了区政府分管人口计生副区长牵头,区人口计生、卫生、食品药品监管、公安、流管、综合执法、妇联、工商、卫监等九个部门组成的番禺区综合治理性别比偏高工作协调小组,下设协调小组办公室。
制定《番禺区综合治理出生性别比工作方案》,建立“政府主导、部门联动、资源整合、信息共享”的长效治理机制,明确执法主体,规范执法流程,注重证据收集,对每一案件必须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程序合法,运用法律法规准确无误。今年,区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组织9个部门打击“两非”执法行动共17场,累计出动执法人员289人次,大岗、化龙、钟村、大石、东环、石楼等镇街组织打击“两非”执法行动共84场,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5份,涉及处罚金额12多万,有效遏制了“两非”行为的蔓延。
(八)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村(居)民自治,协会工作创先争优。
根据广州市计划生育协会《关于开展基层群众自治示范村(居)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的要求,区计生协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万村(居)”示范活动。各基层协会把参与制定《群众自治章程》和《计划生育公约》作为基层群众自治的关键环节,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广泛征求群众对计划生育群众自治章程、公约以及议事、评议等制度的意见和建议,起草形成了章程、公约和制度,明确了实施人口计生群众自治的目的、依据和目标,村民委员会、自治领导小组、村计生协会以及村民代表大会的职责,村民实行计划生育的权利和义务,村委会奖励优惠具体实施办法以及协助人口计生部门落实处罚政策等内容,使基层协会计生工作更加具体化、规范化、程序化。目前,全区247个村已全部以召开村民代表大会表决的形式通过了村民计生自治公约,逐步形成了政府诚信、村民守信、群众互信的良好局面。
桥南、大龙、石楼、石碁、沙湾、钟村、小谷围等镇街发动大型商业机构给予计生家庭购物折扣优惠,大力推行计生家庭综合保险、计生义工活动、人口计生春联赠送活动、计生专干与计生特殊困难家庭一帮一结对活动、幸福女孩助学活动、在高校及中学开展青春健康教育活动,深受群众的喜爱。2011年,区计划生育协会获得“全国计划生育协会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九)加强基层文明执法,全力打造人口计生职业化服务管理团队。
认真组织学习贯彻落实全国基层文明执法电视会议精神,迅速在全区启动计生系统基层文明执法活动,结合我区实际,做好学习研讨、宣传发动、贯彻执行和专项督察各项工作。今年,我区继续采用二派二请的方式,分九批共派出59名现职计生系统干部和聘用人员到荔湾区街道计生办、社区居委挂职为期一个月的跟班学习计生管理服务工作,促进番禺区向城市化迈进,促进工作水平的提高,为人口计生队伍职业化建设作出有益的尝试。为提高全区人口计生系统基层文明执法水平,强化法律意识。在区党校设立人口理论教育基地,联合区人大法工委、区司法局、区法制办组织全区计生工作人员开展“每月一法”的学习活动,全年共进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国家赔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行政诉讼法》、计划生育工作人员职业道德规范、亚运政务礼仪、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规范、省统计口径、信访、外媒眼中的计划生育等专题培训,全年共有4000人次参加培训。
制定了《番禺区人口计生系统行风建设明查暗访制度》、《番禺区深入推进“阳光计生行动”实施方案》、《番禺区人口计生系统实施依法治区第五个五年规划》、《番禺区人口计生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番禺区创建阳光计生示范岗活动方案》等规章,探索建立依法行政、廉洁为民、行风建设的长效管理机制。建立区人口计生特邀监察员队伍,人口计生特邀监察员每月二次明察暗访各窗口单位,督导基层作风建设。
2011,我区人口计生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得到了国家、省、市及兄弟单位的肯定,但全区面临的人口形势依然严峻,计生工作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两无”镇(街)、村(居)比例未达省、市要求;二是综合治理出生性别比偏高任务艰巨,我区虽然采取了九部门联合每月两次打“两非”的行动,但性别比升高的势头未有效遏制;三是征收社会抚养费工作压力甚大;四是个别镇街、村居计生基层基础工作薄弱,尤其是个别社区居委计生工作长期处于落后局面;五是户籍人口及流动人口未落实长效避孕节育措施库存量大,综合避孕节育率低。这些问题要引起我们高度重视,在新的工作年度,注重提高工作实效,想尽办法加以改进、予以解决。
二、2012年工作意见
2012年,我区将围绕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计生工作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结合“幸福番禺、惠民计生”的工作理念,扎扎实实地开展人口计生工作。
(一)进一步解放思想,以创“两无”活动为载体,稳定低生育水平。
要按照省、市关于深入开展“两无”活动的工作部署,采取切实措施,落实层级动态管理机制,严格控制政策外出生。结合在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期间往年政策外出生人口统计上报工作通知,对历史及当年的政策外出生彻底清查。要继续深入学习省、市相关统计口径,重点是《广州市计划生育统计改革实施细则》,准确把握统计口径,严把出生统计关,做到不重不漏。
(二)加强信息化应用,积极推进信息资源共享。
通过业务培训,加强计划生育信息系统应用,利用信息化管理手段提高工作效率。积极推进我区计生信息系统与相关部门的信息系统资源共享,实现数据共用,减少手工重复、繁琐的录入。继续完善每月对基层进行育龄信息卡删改以及质量的抽查与通报,切实提高信息数据质量。
(三)拓宽宣传领域,不断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
加大制裁“两非”违法行为法律、法规的宣传,加大打击“两非”违法行为力度,加强联合查处,力争在综合治理人口出生性别比问题有新的突破。加强长效避孕节育措施的宣传、动员和落实工作,加强“知情选择”的指导力度,充分发挥我区计划生育节育奖励制度,提高长效避孕节育措施的落实比例,确保人口计生指标的完成。
(四)进一步落实基层人口计生工作例会制度。
严格按照省《关于进一步落实基层计生工作例会的意见》的要求,层层落实每月定期召开的人口计生工作例会。确保参会人员、规范会议内容和形式,结合层级动态管理责任制和开展创“两无”活动的要求,按照包干责任制的原则,对月落实责任制情况进行小结讲评并兑现奖惩,同时,提出工作中的重点和难点,针对性地找出解决问题的思路和对策,避免例会制度流于形式。
(五)大力推进番禺幸福家庭“五优”促进工程。
深化番禺幸福家庭“五优”促进品牌建设,建立政府主导、计生牵头、部门参与、机构配合,集婚姻登记、孕前和孕期优生指导、免费婚检、免费孕前检、健康育儿和早期教育咨询等多功能均等化的公共服务于一体的公共服务平台,倡导幸福家庭“五优”(优孕、优生、优育、优教、优享)促进工程,为计划生育家庭提供方便、快捷、贴心的优质服务,着力提高家庭发展能力,提升市民幸福感。
(六)加大社会抚养费征收力度。
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水平,促进规范执法,加强对行政执法档案管理,认真按照《番禺区社会抚养费征收案卷整理方法(试行)》开展工作。制订《番禺区社会抚养费征收决定送达工作指引(试行)》,采用公告送达的方式发出征收决定,切实解决“空挂户”和“人户分离”的违法生育人员的社会抚养费征收决定送达难题。
(七)进一步巩固流动人口计生服务管理“大综治”模式。
建立计生、公安、流管、民政、工商、劳动保障、卫生、教育等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部门流动人口计生工作情况通报会,加强沟通、统筹协调、查找问题、制定措施,做到信息资源共享、政策措施衔接、管理服务联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