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在番禺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区政府法制办以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为主线,在“求真务实”上做文章,在“独具特色”上下功夫,在“创先争优”上求亮点,在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中发挥了应有作用。
一、2011年政府法制工作取得了长足进步
一年来,番禺区政府法制业务工作亮点纷呈,呈现出“新”、“严”、“活”、“优”、“实”、“强”的特点。
(一)加强依法行政的统筹规划和综合协调力度,依法行政工作取得了“新”的工作成绩。
1、依法行政工作再上新台阶。我区在广州市2010年度行政执法评议考核中被评为优秀档次,市政府行政执法评议考核组对我区行政执法工作有创意、灵活性强的工作特点给予了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我区领导班子的依法行政意识、法制员的制度建立和逐步完善、政府合同的审查和管理、运用行政复议解决争议等方面均走在全市前列。
2、依法行政的领导机制不断完善。建立了由分管副区长担任召集人的区依法行政工作联席会议制度,2011年9月组织区依法行政工作联席会议全体成员赴先进地区学习行政执法监督、推进政府法制建设等方面的宝贵经验,11月组织12个主要行政执法部门召开行政执法工作座谈会。
3、召开了高规格的政府常务会议学法讲座。区政府全体组成人员、镇(街)和区属公有企业的正职领导在政府常务会议学法讲座上听取了市中级法院行政审判庭肖志雄庭长有关“依法行政的热点、难点与对策——行政执法的理念和实务”报告以及区法院的《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法院2010年行政案件司法审查报告》、区法制办的《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的报告》。区政府常务会议就我区推行依法行政、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出了6项工作意见。
4、严格落实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报告制度。3月和11月两次主动向市政府、区人大常委会报告了本区2010年和2011年度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情况。10月区政府常务会议专题听取了行政复议工作汇报,并就加强行政复议工作提出了意见。
(二)制度建设抓得“严”,强化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政策导向作用,规范性文件审核与备案更趋规范。
1、着眼于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重点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深层次矛盾。在经济发展方面,重点制定招商引资管理、产业园区招商引资扶持措施、知识产权质押贷款贴息、加快旅游业发展等政策,不断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在改善民生和发展社会事业方面,制定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限制高排放(高污染)汽车通行等规定。在政府自身建设方面,进一步规范政府自身行为,强化民主监督机制,切实提高行政效能。
2、健全制度建设工作机制,不断提高制度建设质量。出台《番禺区实施<广州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细则》,进一步完善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前置审查程序,审查本区规范性文件38件,其中政府文件24件,审查率达100%;部门文件14件,审查率达九成以上。对在日常检查中,发现未经前置审查擅自发布的2份文件责令补办审查手续。积极将政府规范性文件上报备案审查,2010年和2011年的规范性文件报备数位居全市各区(县级市)政府前列,文件报备率、报备及时率、报备规范率、备案审查通过率四项指标均达100%。健全本区规范性文件电子数据库,逐步实行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发布。拓展听取公众意见的形式,所有规范性文件均通过网站公开征求意见。
(三)化解行政争议手段“活”,实施“大调解”的复议和应诉工作方式,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更有成效。
2011年我区行政复议数量略有下降,受理申请103件,全部按期办结,按期结案率达100%,其中作出维持决定50件,撤销决定2件,驳回当事人申请决定1件,终止决定40件,不予受理1件,当事人放弃申请9件。代理区政府作为被申请人参加市政府行政复议案件1件。2011年行政复议应诉工作呈现“一降
(四)政府法制服务突出“优”,积极为政府破解经济社会发展的法律难题出谋划策,运用法律手段解决实际问题的作用更突出。
我区采取多项措施健全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镇、街和部门建立了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2011年区法制办出具各类法律意见422件,是去年同期的167.5%,其中区领导批示件106件,审查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合同40余份,参加各类协调会议200多次,被采纳的法律意见达95%以上。区法制办围绕本区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实施中遇到的各类法律、政策适用问题,及时从政府法制的角度做出风险判断,研究其可操作性,确保区委、区政府的决策切实可行。对亚运城体育场馆及公建配套项目设施移交、行政事业单位物业处置、房地产小区教育配套设施建设和移交等重大项目进行深入研究,提出了有针对性的处理方案。积极参与处理区重大维稳事件,在对洛浦街海龙湾首届业委会选举问题、新世界大厦历史遗留问题等事项的处理中,从合法性、可操作性及可能带来的法律后果等角度进行充分论证,协助政府依法解决纠纷。
(五)政府法制监督协调措施“实”,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行政执法监督更有力度。
1、开展创文迎“国检”专项执法行动。结合“创文”的工作部署,区法制办制定专项执法行动工作方案,在8-9月份组织开展了危害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自然资源和环境保护、社会治安等方面的专项执法行动。重点加强社会治安防控执法,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净化番禺社会治安环境。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打击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严肃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加强对主要道路、重点地区市容环卫的巡查监管,严厉整治“六乱”,建筑工地依法文明施工、城区道路整洁,建筑废弃物排放和运输秩序良好,城乡脏乱差现象得到有效控制,以优良的市容市貌迎接创文国检。
2、创新行政执法评议考核方式。实行日常评议考核与年度评议考核相结合方式,对卫生、文化、安监、环保、计生等25个主要执法部门进行了走访检查和案卷指导,并将该检查情况纳入到2011年行政执法评议考核中。同时根据《广州市依法行政考核办法(征求意见稿)》的考评内容,及时调整我区2011年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内容和方式,采取日常检查与年度考核、内部考核与外部评议、书面审查与现场检查相结合的形式,通过自评、抽查、集中评议和公示四个阶段完成。区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小组于2012年1月11、12两日对区经贸局、石碁镇等6个单位进行了现场抽查。从检查的情况来看,我区行政执法水平有较大的提高,各执法单位严格做到主体合法、实体合法和程序合法,取得了良好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3、加强行政执法培训与指导。举办为期2天的全区行政执法人员岗前综合法律知识培训班,共210人参加了培训,为32个部门办理447个行政执法证。
(六)政府法制队伍的发展壮大上求“强”,整体工作能力和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在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中有更大作为。
年内,区法制办工作任务比去年翻了一番,压力明显增大。为了更好地完成政府法制任务,我办积极整合政府法制资源,加强自身机构和干部队伍建设,从提高办事效率、办事质量入手,开展多形式理想信念和法制纪律教育。在全区19个镇(街)和44个部门再次明确了分管法制工作的领导和法制员,制定法制员工作规范,对办理规范性文件、行政复议等法制事务的程序、标准、时限作出指引。坚持内强素质外树形象,组织听取知名教授有关行政强制法、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方面的法律知识讲座,以行政法律讲座、涉法事务研讨、专业技能培训等活动形式,实现政府法制工作人员“法治意识有提升、执法能力上水平、监管服务见实效”。认真开展区法制办内部“优化工作流程,提高行政效能”工作,健全和完善内部管理制度,优化办文、办会、办案的各项流程,做到不积压、不拖延,树立了“创新、高效、务实”形象。一年来,我们所做的工作虽然繁重,但我们的队伍在思想上是比较纯洁、要求上进,作风上是廉洁自律、公道正派;工作上是积极主动、不畏艰苦的,是一支经得起考验、能担当重任合富有活力的队伍。
2011年政府法制工作取得了好成绩,上级法制办和区领导多次对我办工作予以充分肯定。但我们也清醒地看到,随着依法行政工作不断深入推进,当前政府法制工作与区委、区政府要求,与我区经济与社会发展的需要都存在差距,一些制约基层政府法治建设的深层次问题尚未得到根本解决,如政府法制机构的组织架构与依法行政的要求、繁重的工作任务不相适应,法制员作用未能有效发挥,行政执法行为有待进一步规范,群众对依法行政的认可度有待提高,这些问题急需研究解决措施。
二、2012年突出工作重点,全面提升政府法制各项工作
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七次集体学习时,就新形势下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提出了“四个着力点”和“四个更加注重”的要求,全面阐述了推进依法行政和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的丰富内涵。
2012年,区法制办继续紧密围绕区的中心工作,以服务大局为己任,以推进政府依法行政为重点,以保障公民合法权益为根本,以完善体制机制和加强队伍建设为基础,着力提高政府立法的质量和效率,着力提升行政复议能力和水平,着力加强政府法制监督各项工作,努力促进政府法制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加强依法行政工作的统筹规划。健全依法行政领导机构,在区政府、镇街及各政府部门成立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的地位和作用,把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在2012年上半年筹办召开全区依法行政工作会议,总结近年来我区推进依法行政的进展情况、主要成效,分析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部署加快推进我区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工作任务和措施。继续大力推行区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制度,制订年度学法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加大全区领导干部法制教育培训力度。
(二)高质量办理政府涉法事务。进一步强化学习、培训,提高法律素养,同时建立健全相关工作制度,规范工作方式方法,积极参与政府各类涉法事务的协调、处理,依法妥善解决各类矛盾纠纷,为政府行政决策、规范行政行为等提供法律服务,充分发挥好参谋、助手和法律顾问作用。
(二)健全、创新规范性文件监督制度。重点把好“三道关”:一是把好“制定审核关”,努力提高规范性文件质量。着眼后亚运时期城市管理科学化、精细化要求,重点抓好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加强政府自身建设等方面的制度建设项目,着力解决发展中的深层次矛盾。健全规范性文件座谈、网站公告等广泛征求意见机制,确保本区规范性文件的科学性、合法性、可操作性。二是把好“前置审查和备案审查关”,对政府和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严格实行前置审查和备案审查制度,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究,实行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发布制度,推动规范性文件规范化管理。三是把好“清理关”,2012年继续重点清理与行政强制法相抵触的本区规范性文件, 确保行政强制法有效实施。
(三)健全矛盾处理和纠纷解机制。以创新行政复议方式为抓手,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办理复议案的新路子、新方法,对案情复杂、争议较大的案件,坚持采用听证方式审理,引入公开审理机制,提高对事实、证据认定的准确度,着力提高行政复议文书制作水平,增强行政复议决定书的说理性,不断提高办理行政复议案件的效率和质量,努力做到“案结事了”。同时加强同人民法院的沟通和联系,化解行政争议,维护社会稳定,最大限度地让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利用行政复议渠道,理性、合法地表达利益诉求,积极采用调解和化解的手段,解决行政纠纷和争议。完善行政应诉制度,认真做好行政应诉工作,积极主动出庭应诉,对重大行政案件及时主动向区政府报告。
(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行为。积极配合做好简政强区事权下放承接工作,完善改革配套政策措施,确保事权放得下、接得住、干得好。大力开展年度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工作,对重点执法单位进行行政执法监督,通过民意调查、现场查看、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全面评判各单位的执法情况,提高评议考核的效果。健全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科学合理细化、量化行政裁量权,完善适用规则,严格规范裁量权行使,避免执法的随意性。
(五)加强政府法制系统建设和自身队伍管理。按照省编办《关于加强县级政府法制工作机构建设的意见》(粤机编办[2007]415号)的要求,进一步加强政府法制工作机构建设。加大对镇(街)和部门法制员的业务培训,组织法制员参加《行政强制法》的业务培训。大力推进区法制办的“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三化建设,在法制办内推行定岗位、定工作量制度,对办文、办案既规定一般审核流程,也规定特殊情况下的审核流程,力求使流程期限最短、环节最少、效率最高。结合自身的实际,确定几项重点法制工作,抓住关键问题、关键环节、集中突破,做出几件拿得出手、经得起检验的工作。做到以“有为”扩大影响,以“有为”提高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