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
促进幸福和谐番禺建设
——番禺区司法局2011年工作总结
2011年,我区司法行政系统在区委、区政府、区委政法委以及市司法局正确领导下,以建设“幸福番禺”为己任,进一步解放思想,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推进民主法治建设等方面作出了新贡献,得到了上级充分肯定。今年,我区获得了全国“五五”普法先进区的殊荣,局办公室被授予广州市“工人先锋号”的荣誉。
一、强化网络建设,加强调解宣传,推进人民内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和人民调解工作
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颁布实施为契机,采取有力措施进一步推进人民内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和人民调解工作,有力维护全区社会稳定。据统计,全年共排查调处矛盾纠纷1240宗,成功调处1200宗,成功率为96.8%,其中30人以上的矛盾纠纷44宗,成功调处42宗,成功率为95.5%。
一是着力排查化解纠纷。严格按照上级要求,落实矛盾纠纷信息收集、分析和上报机制,在抓好日常排查的基础上,先后组织各级调解组织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了5次大型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专项行动,深入村居、社区、企业全方位排查摸底,确保排清可能引发群体性纠纷或集体越级上访的隐患。针对全区发生的矛盾纠纷,充分发挥司法行政机关在区、镇街两级综治信访维稳中心中的基础性作用,区调处办积极指挥协调,落实应急值班制度,督促有关责任单位及时调处化解。及时发现并迅速调处了一批重大矛盾纠纷,维护了全区的社会稳定,如成功调处了南村回族人员伤亡纠纷,与吴川市、龙门县的司法部门通力合作,成功调处了一宗死亡赔偿纠纷,受到了区领导和纠纷当事人的好评。此外,在村居“两委”换届期间,各司法所全面开展换届选举隐患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广泛宣传《宪法》、《选举法》等法律法规,保证了换届选举工作顺利进行。
二是强化调解网络建设。在村居换届选举完成后,迅速调整充实了各级调解组织,并继续拓展原有的区、镇、村(居)三级调解网络,全年新组建了3个人民调解委员会,目前全区共有调解会402个,调解人员2266人。同时,依托镇街综治信访维稳中心这一平台,进一步将综治、劳动、信访等部门的工作网络与调解网络有机衔接,真正构筑起横到边、纵到底、覆盖全区的“大调解”网络。继续强化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行政调解之间的有效衔接,驻法庭人民调解工作室的作用进一步彰显。派驻法庭4个人民调解工作室共受理调解案件360宗,成功调解332宗,成功率为92.2%,解答法律咨询971人次,有效发挥了诉前调解优势,深受群众好评。
三是加强人民调解宣传。今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颁布实施年,我局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了一系列学习宣传贯彻《人民调解法》专项活动,大大提高了人民调解的社会知晓度。据统计,全区共举办了大型宣传咨询活动19场,现场解答群众法律咨询750多人(次),派发宣传资料近1万份,接受法制宣传的群众超过1万人。此外,还举办了全区人民调解员培训班。
二、整合资源,创新管理,深化安置帮教和社区矫正工作
今年,我局积极实践社会管理创新,以“强化矫正,以人为本”为工作思路,以“帮教社会化、管理信息化、工作职责规范化”为工作方针深化安置帮教和社区矫正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
在春节、两会、清明、中秋国庆、党代会等期间开展专项排查行动,掌握刑释解教人员的基本情况,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对排查出来的重点人员进行危险性评估,对存在较大危险性的刑释解教人员,除依托社区(村、居)组织,争取其家属支持配合和依靠司法所加强管控帮教外,积极争取地方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把重点人员纳入镇街重点防控体系,开展教育转化行动;按照“应收尽收”的原则,全面开展社区矫正对象交接工作,从接收仪式开始进一步落实规范化管理;今年,各镇街已完成社区矫正专职队伍组建工作、基本设立固定办公场地,并继续规范社区矫正对象宣告仪式和档案分类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社矫工作制度;积极开展“送温暖”活动,拨出专项经费慰问辖内特困刑释解教人员;组织帮教团赴潭岗等劳教所开展“送真情、塑新生”帮教活动,通过学员家属的亲情帮教及成功戒毒人士的现身说法,鼓励学员积极改造,重新做人;加强番禺区司法教育基地的建设,8月初,基地正式揭牌启用,具备法制教育、学习培训、矫正劳动、过渡性安置四大功能。
据统计,全年全区共接收社区矫正对象523名,解除矫正对象124人;刑释解教人员总数为1100人,其中刑满释放人员868人,解除劳教人员为232人,帮教率为100%,安置率为99.36%。
三、创新形式,拓展阵地,强化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以“树立法律权威,提高公民素质”为目标,创新普法形式,拓展普法阵地,延伸普法触角,抓好“六五”普法规划的启动和实施工作,为“创文”和创建“幸福番禺”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是结合重点,通力宣传。制订了《广州市番禺区2011年普法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要点》,确定今年全区重点抓好“三法一例二规定”,即《人民调解法》、《国家赔偿法》、《社会保险法》、《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广州市妇女权益保障规定》、《广州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暂行规定》的宣传普及学习;根据区关于“双百共建文明社区”的工作部署,从自身职能出发,把“共建”活动和“法律进社区”活动有机结合,贴近生活、贴近群众,全方位、多层次地开展普法、入户调查、文明督导活动。据统计,全系统共举办“文明创建进社区”宣传活动31场,法制宣传讲座8场次,刊登法制宣传墙报和板报238期(版),发放法制宣传纪念品和奖品2600多份,派发宣传资料10200多份;此外,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开展“机关效能月”、“微笑服务月”、“我们的节日”等主题实践活动,继续推进法治番禺建设,深受群众好评。
二是分类施教,提高实效。以干部普法学习为龙头,带动群众积极学法守法用法。今年,共举办2期区处级领导干部普法学习班及3期区直属机关科级以下干部职工普法学习班,共800多名处级领导及3000多名科级以下干部和职工参加了学习,切实提高了干部职工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推进“法律进学校”活动,通过开展法制课等形式,使广大师生接受法制教育,分别到市桥西丽小学、市桥东兴小学等多所中小学,为1万多名在校师生讲授法制安全教育课,切实提高了广大师生的法治意识;进一步落实法制副校长和校园法律顾问制度,目前,全区539所中小学校(职中、幼儿园)全部聘任法制教育副校长和校园法律顾问,聘任率达100%;与市桥东城小学签订“法律进学校”共建单位协议,为推进学校法制化管理提供了保障,并为我区开展“法律进学校”工作摸索出了新经验;加强企事业单位经营管理人员学法工作,巩固“法律进企业”的成果;依托“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这一载体,扎实推进“法律进农村”工作,广泛开展“三个一”送法下乡活动;组建农村法制教育宣讲团,进村到户宣传法律知识,不断增强农村群众崇尚法律、遵守法律、依法生产经营和依法维权的意识,提高其参与村民自治活动和其他社会事务管理的能力。与此同时,加强对村“两委”干部的培训,加强对村居两委领导的学法轮训,提升村居委会依法管理的能力。
三是联合媒体,延伸触角。不断强化主流媒体的运用,在番禺电视台、番禺电台、《番禺日报》上广泛开设普法栏目,引起强烈反响。如与番禺电视台共同制作以“创建文明城市法制宣传”和“构建法治番禺”为主题的电视公益广告、与番禺电台联合开办“律师与你”节目等。在区内288辆公共汽车车厢内电子屏上播放法制宣传广告,覆盖人群达到153.4万人次。在市桥街四大出入口的电子显示屏上滚动播放法制宣传教育短语、在城区内的公共汽车候车亭正面和背面制作法制宣传栏,拓宽普法阵地,构建起多形式推进、立体化覆盖的法律普及体系。
四、扩大法援范围,提升服务质量,推动法律服务工作新发展
(一)实施多项便民措施,进一步深化法律援助工作
一是降低法援经济标准,开通服务绿色通道。自今年实施《广东省法律援助经济困难标准规定》以来,区法援处及时调整法律援助经济困难标准,进一步降低法律援助门槛,实现农民和居民同标准、同门槛(除农民工免审查的案件情况外)。随着法律援助经济困难标准的降低,法律援助案件呈增长态势,据统计,全年共承办案件2465宗,同比增长155%。同时,继续开通农民工、老年人、身患重病群众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并以“关爱残疾人法律援助服务”、“关爱妇女、儿童法律援助服务”为主题,开展法律援助便民服务活动;在法援处接待大厅设立“民族团结绿色通道”,维护少数民族群众的合法权益,推进我区民族事务服务体系建设。二是成功处理劳资纠纷案件,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今年适逢《刑法修正案八》实施,针对部分企业老板为逃避法律责任,故意欠薪逃逸,严重损害工人们利益的情形,法律明确规定依法追究恶意欠薪逃逸老板的刑事责任,保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力度加强。全年共受理群体性劳资纠纷案件13宗,涉及农民工1960多人,涉案金额2000多万元,受指派的群体性劳资纠纷案件全部调解结案,调解率为100%。我局处理群体性劳资纠纷案件成效显著,再次得到民建省委、省司法厅和省法援局的表扬和肯定。三是加强业务培训,全面提升服务水平。通过组织全区法律援助工作站工作人员参加市、区等各级业务培训,提高工作站工作人员的专业水平,提升法律援助服务质量。同时,严格按照上级部门要求,把法律援助工作站规范化建设作为工作重点,继续加大工作力度,加强工作指导,加快法律援助工作站规范化建设步伐,努力打造番禺法律援助品牌。四是举办法援宣传活动,扩大社会影响。积极开展“法律援助宣传月”活动,深入基层大力宣传法律援助工作,并为广大群众提供法律咨询,解答群众法律问题,引导并协助群众依法维权,今年,共派发各类法律援助宣传品6200多份,接受群众咨询1700多人次。
(二)培训及监督并举,规范全区律师队伍管理
认真落实《司法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律师工作的意见》,加强律师队伍建设,引导律师为建设“幸福广州”、“幸福番禺”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今年我省首次把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初审工作任务下放到区(县级市)司法局,我局以此为契机,加大对律师执业活动的监管力度,优化执业环境,有效开展了辖区内律师所的年度检查考核初审工作;完善律师执业准入机制,加大律师教育、培训和执业监管力度;鼓励律师参加教育培训,举办了“刑事量刑规范化”专题培训讲座,充分发挥律师在刑事辩护中作用;积极推动律师参政议政,提升律师政治地位,华誉律师事务所的李苏律师顺利当选我区第十六届人大代表,金本色律师所的陈志敏律师经协商成为政协委员;注重对先进典型的宣传报道,提升律师队伍整体形象。如通过大力宣传入选2010年太原晚报十大新闻人物的郑贤春律师的典型事迹,号召全区律师积极参与公益性法律服务,努力为和谐社会建设做出贡献;进一步推进“所所结对”工作,充分发挥律师在纠纷调解、普法宣传、推进依法行政中的积极作用;协调律师代理群体性敏感性案件,维护全区社会稳定,全年未发生律师在代理案件过程中引发不稳定事件的情况。
(三)积极发挥职能优势,公职律师为政府行政出谋划策
公职律师继续发挥为政府依法行政提供参谋的职能作用,为政府的重大决策、重大事项出谋划策,如根据实际情况为“区备用水源保护区建设”、“南站地区窝棚清理”、“东涌创建广州特色名镇”等重大专项工作提出针对性强、操作性好的法律意见和建议,较好地推进了专项工作的进程,为政府挽回5000多万元的经济损失;岗位律师切实发挥自身职能,如区检验检疫部门的公职律师积极参与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假冒伪劣产品专项执法活动,为执法的各环节全程把关,协助处理一部分案值较大、反响较好的案件;加强与区委维稳办、区调处办的沟通联系,发挥公职律师在调处重大群体性事件中的重要作用,有效引导纠纷各方依法解决问题,如协调市、区妥善处理了6·17爆炸事件善后处理工作,得到了市、区领导的一致好评;为环保局、东涌镇等政府部门提供法律意见82宗;积极协助区、局领导接待信访,引导群众依法信访、依法维权,在清明节前后的基层大接访、党政主要领导大接访、解民忧促和谐大接访活动及化解信访积案百日行动等接访活动中,共协助区领导接待信访群众106批382人(次);助力区人大换届选举及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推动民主法治进程,维护我区稳定大局。
“12348”法律服务热线为群众提供有关婚姻家庭、房屋纠纷、劳动关系、损害赔偿、债务、经济合同等多方面的法律咨询,全年共接待群众来访咨询1409人(次),来电咨询1469人(次)。
五、加强教育,提高素质,全面强化司法行政队伍建设
(一)狠抓机关作风建设。以建党90周年为契机,把抓好党建工作,改进机关作风建设摆在重要的位置上。一是开展以“创先争优促发展”和“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的教育实践活动和纪律教育月活动。围绕“率先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番禺”的核心任务,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和社会管理工作,提高司法公信力;二是开展以“庆祝建党90周年,建设幸福番禺”为主题的大征文活动和“新形势下党建及反腐倡廉工作新发展”为主题的大研讨活动,向区直属机关党工委共推荐优秀论文4篇;三是开展党员公开承诺活动。局党总支部将创先争优活动融入到司法行政日常工作中,要求每名党员重点从“亮身份、创业绩、争贡献、促和谐”等4个方面进行公开承诺,接受群众的监督,以活动促优化,以行动干实事,进一步推动了我局各项职能工作的创新和发展。四是开展基层评议机关活动。召开基层评议机关会议,邀请法律服务对象、司法所、法律服务所、律师事务所及结对单位共52人对我局贯彻完成工作任务情况、政风行风和党建党风建设等工作效能情况进行评议投票,通过评议,查找自身不足,推动机关作风转变、提高效率、改善服务,使司法行政机关的效能建设取得新的成效。五是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活动。局党总支部紧密联系我局党员队伍的思想实际,通过党员相互评议和测评,评选出在理想信念、带头学习、争创佳绩、服务群众、带头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和作风等方面起到表率作用的7名优秀共产党员,进一步推动党员创先争优承诺、履诺、评诺制度的落实,更好地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二)狠抓队伍素质建设。贯彻区委组织部新一轮大规模培训干部工作的要求,坚持把经常性的教育培训作为创建学习型队伍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来抓。一方面,加大干部选拔力度和严格人才引入。坚持正确的用人标准和导向,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全年提拔副处级干部2名(其中提拔33岁以下年轻优秀副处级干部1名),正科级干部4名,副科级干部5名,引进干部4名,调出干部5名,干部轮岗4名,新招录公务员4名,进一步提升队伍活力,优化队伍结构。另一方面,强化学习培训工作。推进“阅读进机关”活动、规范公务员培训学分制管理、拓展培训等,干部职工的业务水平和服务能力得到全面提升,从而提升全系统的服务效能。
(三)狠抓司法所建设。积极指导司法所充分发挥在镇街综治信访维稳中心中的基础性作用,极大提升了司法所的地位。局领导带领相关科室多次到司法所调研,深入了解各所的工作情况,收集汇总司法所参与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并加以解决。由于工作到位、措施得力,我区司法所参与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建设工作曾多次得到上级领导的肯定。
在抓好全系统业务工作和基础建设的同时,我局大力推进政务公开等工作。全局的信息调研、对外宣传、后勤保障、综治以及计生、工、青、妇等工作都有条不紊开展,为全局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了有力保证。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也不可否认,我们工作中还存在基层基础工作比较薄弱,工作发展不够平衡,队伍管理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等困难和问题,这些都需要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加以克服。
2012年工作计划
2012年,我局将继续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着力创新各项工作机制,为创建“幸福广州”、“幸福番禺”,建设宜业宜居现代化新城区,确保社会大局稳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做出应有的贡献。
一、抓好维稳工作,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稳定的社会环境
(一)全面深化人民内部矛盾排查调处工作。进一步健全和落实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各项制度,做好矛盾纠纷的经常性和专项性排查工作,切实掌握辖内矛盾纠纷信息;着重抓好预警机制建设,提高对纠纷信息收集、分析、研判和预测的能力,及时为领导提供决策参考;在做好常见性、多发性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的基础上,积极介入拖欠民工工资、劳动争议、征地拆迁、医疗纠纷、道路交通事故、民事损害赔偿等涉及民生的热点、难点纠纷的调解工作,推动解决一批影响社会稳定的疑难复杂纠纷;完善全区人民调解组织网络,拓展社区、企事业调解会及行业性、区域性调解会;深入探索与区人民检察院建立检调对接工作机制;继续完善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衔接机制,充分发挥驻法庭调解工作室的化解矛盾纠纷、减少诉讼案件的作用;协调市司法局,妥善解决全区法律服务所年审注册和工作人员执业资格问题;推进司法所与律师所“所所结对”工作,进一步深化、扩展合作内容,提高司法所工作水平。
(二)开创安置帮教和社区矫正工作新局面。进一步完善对刑释解教人员的回归登记和跟踪帮教工作,健全相关管理规定;充分发挥社区矫正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作用,巩固各职能部门齐抓共管的局面,联合公安、检察、法院部门出台司法惩处措施,将亚运会和大运会安保工作的成功经验固化成长效机制,建立更科学有效的考核奖罚机制,充分体现社区矫正作为刑罚执行的严肃性和威慑力;利用网络资源,运用社区矫正移动管理系统,实现信息化管理;做好监所帮教和培训活动,组织各安置帮教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到监狱及劳教所对番禺籍学员开展延伸帮教活动;发挥基地的作用,继续定期分批安排社区矫正对象参加公益劳动,为“三无”刑释解教人员提供过渡性安置居住,实现过渡性安置;继续联合区职业技术培训中心做好监所番禺籍学员就业培训工作;充分发动社会力量推进矫正工作,与区民政、团区委合作并充分利用我区大学城各大高校人才优势,扩大社区矫正青年志愿者队伍,加强对社区服刑人员的心理矫正,增加矫正工作中公益劳动的组织渠道;创新社区矫正工作模式,争取区委、区政府的大力支持,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组建区和街(镇)社区矫正专业社工队伍。在市的指导下,积极探索建立市社工总站、区社工分站、镇街社工工作室的三级社工网络,并对社工的业务流程与业务内容进行统一规范,加强对社工队伍的培训和督导,指导做好审前社会调查工作。
二、抓好普法工作,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法治环境
按照“六五”普法规划开展普法工作,继续贯彻《广东省法制宣传教育条例》,围绕促进法治建设、服务科学发展的主题,在理念、机制、形式、内容等问题上创新创优;以服务创建“幸福广州”、“幸福番禺”为重点,培育群众文明守法的观念,提高政府依法管理社会公共事务的能力和水平,深入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民主法治示范社区”、“民主法治示范单位”创建活动;以人为本、分类施教,以抓领导干部、行政执法人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青少年、农民工、农民等重点对象的普法为龙头,进一步丰富“法律六进”活动的内容,提高普法成效;加强各职能部门的合作,联合制订有针对性的法制宣传工作计划,在全区大范围地开展相关法律的宣传工作,构建“普法大格局”;进一步开拓普法新阵地,在巩固现有普法阵地的基础上,筹建法制宣传长廊,切实拓宽普及面。
三、抓好法律服务工作,为政府依法行政及群众依法办事提供有力保障
一是优化执业环境,继续加强对法律服务市场的引导、教育和管理。在律师队伍中开展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加强政治思想和律师执业价值观教育,引导律师弘扬光荣传统,坚定理想信念;引导律师正确处理经济利益和社会效益的关系,树立正确的义利观和良好的社会形象;继续加强对律师代理重大群体性敏感案件的备案工作,引导律师积极参与社会矛盾排查化解工作;进一步完善律师层级管理机制,改善律师执业环境,切实保障律师执业权益;推进律师事务所规模化建设,着力打造一批具有较大规模、专业化、素质高、信誉好的律师事务所;继续推进司法所和律师所“所所结对”工作。二是要继续做好法律援助工作。深化“法律援助便民服务”主题活动,为困难群体提供有效的法律救济,努力实现“应援尽援”;深入开展“法律援助五进”活动,加大宣传力度,创新宣传形式,扩展法律援助联络,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加强对法律援助案件办案的监督,建立法援案件实时监督机制,确保办案质量高;做好突发性、群体事件的处理及援助工作,为维护社会稳定作出应有的贡献;完善法律援助网络建设,规范镇街法律援助工作站服务,建立与工、青、残、妇等部门的长效合作机制,发挥法援工作站以及联络点的职能作用;加强培训力度,提高队伍素质水平与工作能力;加强与法院、劳动局、公安局等部门的合作交流,努力营造全区“大法援”格局。三是要继续发挥公职律师的专业优势,为政府依法行政提供优质法律服务。发挥参谋作用,围绕区委、区政府的重大决策、重大事项进行法律分析论证,提出意见和建议;做好诉讼案件代理和规范性文件、合同审查、重大法律事项论证工作,为我区依法行政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良好法律服务。继续推进公职律师参与维稳工作,加强与各镇街综治中心联动,提升开展矛盾纠纷调处工作的能力;参与重大个案的协调处理,发挥公职律师在调处重大群体性事件中的重要作用;继续推进岗位律师工作,拓宽公职律师的服务领域,探索科学合理的管理模式,为岗位律师发挥作用提供良好环境,强化对岗位律师开展业务的质量监管;积极探索建立公职律师为政府提供法律服务的网络体系,不断扩大与有关职能部门建立长期顾问合作关系。四是要发挥好“
四、抓好队伍建设,为有效发挥司法行政职能打下坚实基础
围绕创先争优促发展、建设“幸福番禺”的目标和局的各项中心工作,以机关效能建设为主线,抓好队伍建设,为全局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坚强有力的组织保证。一要继续抓好思想政治工作,推进学习型机关、学习型党组织的建设,不断提高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水平;二要深化“创先争优促发展”和“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实践活动,进一步树立机关干部全心全意为基层、为群众、为农村、为企业服务的观念,加强和改进机关作风,引导机关干部更好地适应新形势,以良好精神风貌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三要继续构筑好党风廉政建设体系。推进反腐倡廉制度的创新,深化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切实加强制度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开展好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加强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和岗位廉政教育,构建廉政文化氛围;四要抓好党建工作。重点抓好入党积极分子的考察培养工作和预备党员的转正工作,督促各党支部规范入党的各项流程。
此外,还要进一步抓好司法所的软硬件建设以及全系统的信息调研、对外宣传、后勤保障、综治、出租屋管理以及计生、工、青、妇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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