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以来,番禺区司法局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省第十一次党代会、市第十次党代会、区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紧紧围绕市司法局、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以“三进”、“三打两建”、“百日防护期”维稳工作为重心,顺利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得到了上级领导的充分肯定。
一、人民内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和人民调解工作成效显著
(一)全面铺开排查调处工作。
组织各镇(街)调处办和区各调处成员单位,在“五一”、国庆等重大节假日以及“百日防护期”期间开展了8次大型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专项行动,及时排查调处了一批重大矛盾纠纷,如党的十八大召开前期,大石司法所成功化解了长达16年的杜某追讨“飞龙世界”工程款积案,为当事人讨回欠款并帮助其搬离居住了16年的“飞龙世界”废弃楼,有效防止了敏感时期当事人频繁上访的情况发生,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以上案件的化解工作得到了市局以及我区领导的充分肯定。继续推进司法调解、行政调解、人民调解的有机衔接,有效发挥了诉前调解的优势,深受领导干部及人民群众的好评。
(二)积极落实“三进”等中心任务。
结合基层司法行政工作“三进”活动,继续整合巩固司法所与律师事务所“所所结对”工作制,引导结对律师参与纠纷信息分析研判及调处工作,为纠纷化解工作提供高效、可靠的处理方法,为村(居)、企业生活、生产环境增加和谐因素;积极服务“三打两建”专项行动,充分发挥我区42个500人以上的大型企业调委会的维稳作用,一方面,助力“三打两建”工作,及时化解因欺行霸市、制假售假、商业贿赂等违法行为引发的矛盾纠纷,避免事态扩大而演变成群体性事件,另一方面,在“百日防护期”大排查大调解工作中,要求企业调委会特别是大型企业调委会加强企业内部劳资问题的排查,提前发现苗头,及时进行预防,确保十八大期间不发生重大劳资纠纷事件;着力做好百日防护期工作,加强基层信息排查搜集要求各村(居)调委会每日对辖区进行一次排查并将矛盾纠纷隐患进行梳理分类报镇(街)司法所,从而使司法所掌握了矛盾纠纷处理的主动权,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确保在发生重大突发性纠纷时能够及时出动,迅速控制,把纠纷的程度和影响控制在最低的限度内。
(三)有效开展人民调解宣传工作。
为进一步提升我区调解工作社会知晓率,5月18日,我局联合洛浦街有关职能部门,在洛浦街恒达工业园举办了“2012年番禺区人民调解排查调处法律咨询日活动”,同一天,其余18个司法所联系当地企业,在各镇街开展了以人民调解宣传为中心的法律咨询活动,通过广泛宣传人民调解、排查调处工作的有关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加深了人民群众对调解工作的认识。据统计,咨询日当天各调处单位共派发《人民调解法》、《信访条例》、《治安管理处罚法》、《妇女权益保障法》、《物权法》等宣传资料3600余份,派发有奖问答礼品600余份,解答群众法律咨询350多人次,此外,还在全区范围内选取多名优秀调解员的事迹在番禺日报上报道,进一步树立人民调解利民、惠民、亲民的良好形象。
二、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措施得力
以《社区矫正实施办法》颁布实施为契机,加强对社区服刑人员及刑释解教人员的管理教育和服务,尽量防止两类人员出现脱管、漏管现象,降低了两类人员重新犯罪率。
《社区矫正实施办法》颁布后,我局举办了社区矫正专题培训班,组织机关干部及区、镇(街)两级社区矫正工作者集中学习了实施办法中的有关规定,此外,编印700多套有关《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的宣传挂图在各镇(街)进行张贴宣传,扩大社会知晓面;健全和落实社区矫正工作制度,严格执行《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关于判前社会调查和参与社区服务、异地迁居、请销假、建议收监执行等相关制度,对不服从管理的社区矫正人员按照实施办法提出撤销缓刑和假释的建议,有效提高社区服刑人员遵守法律规定的自觉性,如我区榄核镇社区矫正人员关某屡次出现不报道、不参加教育学习和社区服务活动,甚至擅自离开住所,脱离监管,我区社区矫正办针对这一情况向区人民法院提出撤销关某缓刑的建议,先关某已被收监执行;建立司法行政机关与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和公安机关的衔接协助机制,明确社区矫正及安置帮教工作小组各成员单位之间的职责分工,通过建立“两类人员”信息共享和反馈机制,进一步减少脱管、漏管情况;注重青少年矫正人员管教工作的创新,桥南司法所推出青少年服刑人员感恩计划,联合桥南街社区家庭服务中心共同开展形式多样的服务活动,得到了区领导的肯定,番禺区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刘苑珊在我局有关信息简报上作出了“这是一件功德无量的大好事!要加大探索力度,及时总结推广。”的批示;“百日防护期”期间,下发了具体维稳工作方案,要求各司法所在继续抓好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的基础上,积极开展重点人员排查管控工作,通过采取重点排查、全面摸查和随机抽查的措施,将排查出的两类人员纳入镇街防控体系,防止发生两类人员涉稳事件;积极落实各项帮教工作,组织区帮教团韶关市坪石监狱和佛山市高明监狱开展“送温暖 促新生”的帮教活动,通过聊天、赠送日常用品,让服刑人员感受来自党和政府以及社会的关心,帮助他们树立洗心革面,接受改造,早日回归,为家乡建设出力的信心,要求各司法所积极走访刑释解教人员家庭,关心了解他们的生活、工作以及存在的困难,联合村(居)委给予帮助,使他们能够顺利回归社会。
三、法制宣传工作有所创新
以“树立法律权威,提高公民素质”为目标,不断创新普法形式,拓展普法领域,延伸普法触角,全面抓好“六五”普法规划的实施,为我区经济和社会文化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是加强全区领导干部普法工作。在7月举办了2012年番禺区干部普法学习班,共754名处级领导干部和2736名直属机关科级及以下干部参加,集中学习了《保守国家秘密法》、《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通过学习,有效提高了干部们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为全面贯彻我区“六五”普法规划,创建法治政府示范区营造了良好的法治氛围。全区19个镇(街)普法办公室亦根据当地实际情况,陆续开展了本辖区领导干部的普法学习班,进一步扩大了干部普法学习工作的覆盖面。此外,我局结合区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学法工作的实际,每周编辑一条学法短信发送到全区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手机上,进一步推进领导干部普法工作发展。据统计,今年以来,我局共发送干部学法短信220000条。
二是围绕我区中心工作开展法制宣传。以开展“双百共建文明社区”活动为契机,以贴近生活、贴近群众为工作宗旨,全方位、多层次地开展普法、入户调查、文明督导活动,确保开展“双百共建文明社区”活动目标任务的顺利实现。据统计,全年共举办“文明创建进社区”宣传活动11场,参加人数6000多人次,法制宣传讲座4场次,参加人数2500多人次,刊登法制宣传墙报和板报40多期,发放法制宣传纪念品和奖品1800多份,派发宣传资料8000多份;积极开展“三打两建”专项行动法制宣传活动,运用干部学法短信平台、全区三级法制宣传栏、城区电子显示屏等载体开展了形式多样的“三打两建”专项行动法制宣传工作,此外,组织各司法所开展以“三打两建”为主题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积极讲解与“三打”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通过派发印有举报电话的小册子,引导人民群众参与到“三打两建”专项工作当中来。
三是全面铺开社会面法制宣传工作。抓好青少年特别是在校生的法制教育。推进“法律进学校”活动,通过派发宣传资料、展出法制流动展板、上法制课等形式,使广大师生接受法制教育。同时落实好全区各中小学校及幼儿园的兼职法制副校长和校园法律顾问制度,不断扩大我区中小学校法制宣传教育的覆盖面,目前,全区中小学校(职中、幼儿园)均聘任法制教育副校长和校园法律顾问,聘任率达100%。;深入开展“加强企业法制宣传,维护企业和谐发展”主题法制宣传活动,将我区异地务工人员专项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推进农村、社区、厂企,让异地务工人员在积极参与、潜移默化中感受法律熏陶,提高自身法律意识和依法办事的能力;依托“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这个载体,扎实推进“法律进农村”工作,广泛开展 “三个一”送法下乡活动,不断增强农村群众崇尚法律、遵守法律、依法生产经营和依法维权的意识,提高其参与村民自治活动和其他社会事务管理的能力。
四是创新普法工作宣传平台。积极探索创新普法形式,今年9月,由我区普法领导小组牵头,全区40个党政职能部门共同建设的法制宣传教育长廊在大夫山森林公园南门落成,主要向市民宣传我区各党政部门职能,并结合各时期的中心工作、民生热点问题编制信息内容,向社会提供便民信息、讲解法律法规知识等,拓宽了我区弘扬法治精神、传播法治文化的工作阵地;研究探索普法微博宣传平台,我区桥南司法所通过开办“桥南普法”微博,进一步拓宽了普法工作的网络宣传领域,丰富了法制教育形式;此外,做好全省第五批“民主法治示范村”、“民主法治示范社区”以及全市“诚信守法示范企业”推选工作,打造本区普法工作品牌,创建普法先进典型。
四、法律服务工作注重实效
一是积极开展法律援助服务。今年以来,我区法律援助处共接待群众来访来电咨询2223人次;承办法律援助案件2546宗,涉及刑事、民事(包括诉讼和非诉讼)等案件,其中民事及非诉讼案件共2436宗;开展法律进社区活动7次,现场接受群众咨询1035人次,派发法律援助宣传品近万份,有效帮助及引导广大群众通过法律途径维护其合法权益。建立法律援助预约上门服务工作机制,为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以及住院病人等特殊群体提供送法到身边的专项服务,今年年初,我区法援处联合东涌法律援助站,为三名因工伤住院的申请人提供了送法上门服务,人性化的工作方式得到了区委领导及当事人的一致好评,区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刘苑珊在我局报送的题为《法律援助预约上门服务约出“人民满意”》一文中,作出了“区法援处上门服务做法好!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需要我们每个人从每件具体的事情做起,从事政法维稳工作的同志更应做到这一点”的重要批示;响应“法律援助为民服务创先争优年”活动号召,结合“三进”活动,积极主动介入群众矛盾纠纷调处工作,充分发挥法援律师专业优势,以灵活的方式化解了一部分物业管理纠纷、群体性劳资纠纷等;加大异地法律援助机构合作力度,做好异地人员维权服务工作,如我区法援处加强与江西新余市法援处的沟通联系,帮助江西脑瘫儿童母亲李某依法追讨回儿子的医疗费及抚养费,收到了当事人的高度赞扬,并由广州日报、番禺日报进行了报到充分体现了法律援助工作为民解忧、服务民生的积极作用。
二是扎实抓好律师管理工作。积极开展律师队伍实践教育活动,树立职业律师“忠诚、为民、公正、廉洁”为核心的价值观,为实现广大群众利益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贡献力量;积极配合基层司法行政工作“三进”活动,深化律师事务所与各司法所 “所所结对”合作关系,到目前为止,全区近200个村、居与律师签订了合作协议,充分发挥律师专业优势,通过法律咨询、法制教育、法律培训等形式,把法律服务送进村居、学校、企业,切实提高广大基层群众的法治意识;围绕全区“三打两建”重点工作,进一步提高对“三打”案件律师辩护和代理工作的指导监督力度,将律师参与“三打”案件纳入敏感案件进行管理,认真做好律师代理群体性敏感案件的备案和指导协调,引导律师积极参与社会矛盾排查化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制定下发律师管理“百日防护期”社会维稳工作方案,要求各律师所和律师明确和落实维护律师行业稳定的工作责任制,督促落实维护稳定工作的各项措施,防止律师违法参与危害国家安全、危害社会稳定、非正常上访、信访、制造媒体网络不良舆论等重大事件;优化律师执业环境,大力整顿我区法律服务市场,杜绝非法法律服务机构参与法律服务、黑律师参与诉讼的现象;开展律师业务培训,举办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专题讲座,进一步提高律师业务水平;拓宽律师参与社会管理的渠道,通过推动律师参政议政,提高律师社会地位,在今年我区“两会”上,作为“两会”代表的李苏及陈志敏律师积极参与起草并提交了高质量的提案,为推动政府依法行政发挥了积极作用。
三是有效落实公职律师工作。积极落实参与区领导接访工作机制,全年共协助区领导接待来访群众263批1110人次,其中省第十一次党代会期间协助区党政领导大接访活动,共接待信访来访群众42批221人次,此外,积极做好十八大会议期间领导接访协助工作,对承办的信访案件认真梳理,积极引导,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息访止纷工作;为我区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行政部门提供法律意见151宗,如积极参加“沙湾4-2地块征地问题”、“大学城历史遗留问题”处理工作,提供专业的法律论证,并积极跟进纠纷的化解;为我区出台重大决策提供法律参谋,包括参与《番禺区预防和处置建设领域矛盾纠纷工作办法(初稿)》修订,以及向农村股份合作经济社股权继承工作提供审查意见,确保辖区内重大决策的合法性、科学性;参与审查修改合同章程2宗,如审查区农业局《集体资产管理规定》,并提供专业法律意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专项行政工作,如针对三打两建专项工作过程中遇到的新问题、新情况,有针对性地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确保三打两建工作打得准打得狠;积极推进“三进”工作,拓宽公职律师服务领域,广泛开展公职律师法律服务进基层活动,通过法律咨询、法制讲座等渠道,切实提高村居、学校、企业依法治理、依法管理的工作能力,据统计,上半年以来,区公职律师所参与各类户外咨询活动12次,现场接受群众咨询344人次,派发法律宣传资料1000多份;“12348”法律服务热线为群众提供有关婚姻家庭、房屋纠纷、劳动关系、损害赔偿、债务、经济合同等多方面的法律咨询,共接待群众来访咨询1352人(次),来电咨询1083人(次)。
五、提高队伍素质和改进机关作风并重,为司法行政事业可持续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以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和提升队伍整体素质为重点,积极开展“服务发展抓落实,机关党建走在前”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和政法干警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有力提升了我区司法行政队伍战斗力。
一是党建工作成效明显。认真开展党支部分类定级活动,今年4月,我局下属三个党支部被区委和区直属机关党工委评定为“先进”等级;积极探索“共产党员示范岗单位”建设机制,加强窗口部门创建“共产党员示范岗”工作不断夯实党的基层组织,推进各项党员岗位工作迈上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今年5月我局法援处被评为番禺区“共产党员示范岗”;开展共产党员公开承诺活动,在全局上下形成了“重承诺、抓落实、求实效、比贡献、争先进”的良好风气;积极推行党务公开,建立完善了《党务公开工作制度》,对党总支开展的主题实践活动、党费、民主生活会以及入党、评选、奖惩等结果进行公示,接受党员群众监督;组织党总支部三个支部书记阅读《怎样当好支部书记》和《支部书记工作方法十谈》并撰写心得体会,进一步提升党支部书记工作水平;认真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加强了对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养和预备党员的教育监督,指定专人培养,定期谈话,坚持标准,严格把关,确保了发展党员的质量,上半年确立发展对象3名。
二是素质建设成效明显。深入开展以“服务发展抓落实,机关建设走在前”为主题的教育实践活动,紧紧围绕“率先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番禺”的核心任务,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优势,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和社会管理工作,提高司法公信力;开展共产党员公开承诺活动,把党员承诺事项与年度工作目标任务相结合,将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司法行政重点工作等各项任务分解量化到每一个党员干部,极大地增强了党员的工作责任感;认真开展以“忠诚”、“为民”、“公正”、“廉洁”为专题的社会主义价值体系教育活动,努力造就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执业诚信的队伍;加大干部选拔力度和严格人才引入,今年,提拔正科级干部1名,副科级干部4名,调出干部3名,交流干部2名,进一步提升队伍活力,优化队伍结构。
三是机关作风建设成效明显。在全系统开展基层司法行政队伍建设和思想状况专项调研活动,深入了解了司法行政干部在政治思想、廉洁执法、存在困难等方面的情况。通过发现不足,进行整改,使基层司法行政队伍观念更加坚定,精神状态更加昂扬,服务意识明显增强;继续开展廉政风险预警防范机制建设工作,组织干部职工进一步认清形势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制定岗位风险预警防范措施,切实推进司法行政系统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开展“文明有我,当好表率”机关论坛活动,以征文的形式发动机关干部交流党政机关率先垂范、深化文明城市建设的工作思路、具体举措、创建成果和典型经验,增强了党员干部的服务意识和廉洁自律意识,进一步提升干部执行力,促进了政风行风作风的不断好转。
2013年工作计划
2013年,我局将全面贯彻落实好党的十八大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及市局中心工作,继续探索创新各项司法行政工作机制,努力开创司法行政工作新局面,为创建“幸福广州”、“幸福番禺”,建设宜业宜居现代化新城区做出应有的贡献。
一、加大人民调解工作力度,构建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一)完善和落实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机制
注重信息搜集整理,加强社会形势分析研判,实行每季度一次对社会矛盾纠纷的分析研判报告,坚持重大节假日专人值班制度、落实敏感时期每天零报告制度。二是拓展调解组织网络,健全调解机制。探索人民调解员职业化建设新思路;完善新建的500人以上企业调解会及行业性、区域性调解会的规范化建设;探索与区人民检察院建立检调对接工作机制,有效化解矛盾纠纷;加强与区公安机关沟通联系,探索道路交通事故诉前调解工作机制;加强沟通协调,指导司法所配合做好诉前联调工作。三是进一步完善调解经费和调解员补贴使用机制。调动基层调解员的工作积极性,探索调解信息报送奖励制度和个案调处奖励制度,并积极争取区政府的支持,落实该项工作。四是完善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衔接机制。加强与区法院的沟通协调,做好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工作。联同区法院共同健全和完善驻法庭调解工作室的各项工作衔接机制,加强调解档案归档工作,促进调解工作室规范化管理。
(二)创新工作方法,切实加强两类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
一是积极探索工作新思路,争取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在我区成立社区矫正工作监督管理工作队伍,严格按照社区矫正工作者与社区矫正人员1:20的比例招聘人员,充实矫正工作队伍力量,提高矫正工作成效。二是加强与区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小组成员单位的合作,继续完善“两类人员”的衔接工作制度以及人员信息共享制度。三是严抓“两类人员”脱管、漏管和重新犯罪三大硬指标,指导司法所定期开展专项排查和重点排查工作,要求各司法所确切掌握辖区内脱管、漏管和重新犯罪情况,并定期每月上报情况说明。四是加强与区民政局、区人社局等相关部门的沟通联系,协助解决好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人员在约访活动中或日常监管走访中发现的生活难题。五是继续开展社区矫正约访活动,通过深入交流和了解本区社区矫正人员的需求,为其解答相关问题和疑惑,同时将心理辅导纳入社区矫正工作当中,进一步提升社区矫正工作成效。
二、继续推进“法律六进”普法宣传工作,提高法制宣传教育实效
一是要进一步做好“六五”普法规划的贯彻落实。在按照“六五”普法规划开展普法及法制宣传工作基础上,要更好地服务服从于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二是要提高认识,树立榜样,带动全区普法工作齐头并进。深入开展“法治政府示范区”、“民主法治示范村”、“民主法治示范社区”、“诚信守法示范企业”等创建活动,通过系列创建活动提高普法和法制宣传教育的成效,提升社会的整理法治水平。三是继续发挥区普法办“参谋部”的作用,按照“法律六进”实施方案的规定,要求各职能部门继续按照自己的工作职责,各负其责,形成合力,同时积极倡导和推进法制宣传志愿者活动,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各方面力量广泛参与的“大普法”格局,提高法制宣传教育的社会渗透力。四是围绕民生热点问题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做到内容上与民生热点问题密切相关,方式上群众乐于接受、喜闻乐见,效果上以群众的接受和运用程度为评价尺度,使普法工作在解决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中有所作为。
三、继续开展法律服务及律师管理工作
一是继续开展法律援助“五进”活动,同时组织各法援工作站开展好日常工作,积极开展法律援助宣传工作,结合“三进”活动,组织法援律师参加基层法制宣传活动,通过设摊提供法律咨询,进一步扩大法律援助社会知晓面;发挥好法援工作社会维稳作用,参与处理好突发性、群体事件的调处及援助工作;开展法援工作者业务培训活动,进一步提高工作质量。二是加强律师职业道德教育,增强执业为民思想,不断强化职业律师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积极发挥司法工作“三进”活动平台,组织律师开展好基层人民矛盾化解及法律服务工作;注重对先进典型的宣传报道,树立律师良好的社会形象。三是要继续发挥公职律师的专业优势,为政府依法行政提供优质法律服务。为区委、区政府重大决策、重大事项进行法律分析论证,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做好诉讼案件代理和规范性文件、合同审查、重大法律事项论证工作,为我区依法行政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良好法律服务。继续推进公职律师参与社会维稳工作,积极发挥公职律师专业优势,为处置社会重大矛盾纠纷提供法律意见,推动纠纷化解,维护社会稳定。积极参与三打两建,参与法治示范区建设,针对区域经济发展中的重大法律问题和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积极提出具体建设性的法律意见和建议,结合司法行政三进工作,参与好基层维稳工作,探索开辟公益法律服务领域,提供更全面优质的法律服务;继续发挥好“12348”法律服务热线的功能,积极为群众答疑解惑,提供法律指引。
四、抓好队伍建设,为司法行政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提供有力保障
把领导班子的思想建设放在首位,认真落实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坚持不懈地抓好理论武装,不断提升各级领导班子准确把握大局的能力、驾驭复杂局面的能力、严格依法办事的能力、做好群众工作的能力;进一步完善司法行政机关各项工作制度、管理制度和责任目标考核制度。公开招录具有专业知识水平的年轻干部的充实到基层一线,加大对干部职工思想、工作和生活的人文关怀,开展有益身心的文体活动丰富业余生活;大力宣传党的十八大精神,召开宣讲会议,组织党员干部对通过听、评、议对十八大精神进行深刻领会;不断深化廉政风险预警防范机制建设,健全完善融风险排查、制度规范、教育监督于一体的预防腐败新机制,有效的防止了腐败现象的发生;继续深化以“服务发展抓落实,机关党建走在前”为主题的实践活动,积极开展开展“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政法干警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不断深化机关作风建设,把服务群众放在第一位,牢固树立正确的政绩观,组织党代表、律师、法律援助机构开展便民服务活动,以实际行动为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做出积极的贡献。
此外,还要进一步抓好司法所的软硬件建设以及全系统的信息调研、对外宣传、后勤保障、综治、出租屋管理以及计生、工、青、妇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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