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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禺区司法局2013年工作总结和2014年工作设想

来源:广州市番禺区政府 发布时间:2014-04-09 08:18:14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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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我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司法局的指导下,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把“创建平安番禺”作为中心任务,结合实际制定了相应的实施意见和推进方案,扎实推进普法宣传教育、法律服务、社会矛盾调解三大牵头项目,顺利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一、排查化解矛盾纠纷有新举措

围绕新时期社会矛盾纠纷的有效化解,鼓励工作创新,构建科学化防范、网格化排查、法治化调解、信息化管理的“能动调解”新机制,实现对所有领域矛盾纠纷的全覆盖。据统计,今年(截至12月底)我区各级调解组织共排查调处矛盾纠纷2450宗,成功调处2370宗,成功率为96.7%,其中30人以上的矛盾纠纷13宗,成功调处11宗。一是扎实推进排查调处的基础性工作。根据区综治委的统一部署,成立人民内部矛盾排查调处专项组,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责任。进一步推进企业、行业性调委会组建工作,今年全区企业人民调解委员会共有61家,其中今年新成立5家,大型企业(500人以上)人民调解委员会39家。统一规范了企业、行业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衔牌、印章、调解室标识、调解员徽章、调解工作程序、调解文书格式,加强对企业、行业性调委会骨干力量的培训,提高其业务素质。开展先进人民调解委员会和先进人民调解员评选活动,走访慰问长期从事人民调解工作的调解员,充分调动了基层调解员的工作积极性。引入专业律师参与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在洛浦街试点组建了由23名社会责任感强、热爱社会公益事业的执业律师参与的律师志愿者调解队伍。二是扎实推进常态化排查调处和专项性矛盾纠纷治理工作。认真落实常态化排查,坚持村(居)每周、镇每半月、区每月排查制度,充分发挥社会矛盾纠纷排查预警网格化体系作用,切实掌握矛盾纠纷信息。增强专项性治理力度,对特定行业、热点矛盾纠纷,及在重大活动、重大节日、社会敏感期,组织重点排查治理活动。今年以来,在元旦、春节和两会、五一、人民调解宣传月、端午节、“八一”、中秋节、国庆节、广交会、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等重要时节共开展了11次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专项行动,对排查出的纠纷隐患进行汇总登记、全面梳理、制定调解方案,及时调处了一批重大矛盾纠纷。三是扎实推进人民调解宣传工作。5月17日,联合石楼镇有关职能部门,在石楼国学广场举办“2013年人民调解排查调处法律咨询日活动”。当天共派发《人民调解法》、《信访条例》、《治安管理处罚法》、《妇女权益保障法》、《物权法》等宣传资料3000余份,有奖问答礼品300余份,解答群众法律咨询300多人次。其余15个镇、街司法所也分别举办了大型宣传咨询活动,取得了很好的社会效应。

二、管控教育特殊人群有新建树

牢牢把握“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减少不和谐因素”的要求,坚持以预防和减少“两类特殊人员”重新犯罪为目标,结合社会管理创新的新要求,突出队伍能力建设、工作流程规范、阵地平台搭建,通过积极对上争取,对下督查,对内比拼,加强“两类特殊人员”的监督管理、教育矫正和社会适应性帮扶,取得了较好成效。截至2013年12月底,全区累计接收社区矫正人员894人,其中在册321人,期满解除573人;在册刑释解教人员1196人,其中刑满释放1167人,解除劳动教养29人,帮教率和安置率均为100%。一是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规范化建设取得明显进展。按照《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的要求,规范报到环节的有关程序,并与区法院、区检察院形成了定期沟通机制。编制《社区矫正工作指引》,进一步细化了区级司法行政机关和司法所在每一环节上的具体流程和注意事项。严格落实社区矫正人员基本信息录入和刑满预释放人员的信息核实工作,实现了“两类人员”信息的实时传递、无缝衔接。组织开展基层社区矫正执法和调研工作,重点检查主要执法工作环节,指导司法所深入细致开展自查自纠和整改工作,切实发现和纠正问题。举办社区矫正工作培训研讨班,全面提升全区三级社区矫正队伍的执法能力和业务水平。二是对社区矫正人员和刑释解教人员的监管教育以及帮扶工作取得明显进展。组织开展排查专项行动,通过走访“两类人员”,对重点对象严格落实监管措施,确保掌握动态,发现和预防其再犯罪。对违反监管规定的社区矫正人员,尤其是不按时报到、不参加社区服务、不服从矫正监管、违法禁止令、违法警告的,严格依法执行司法惩处。以“外抓监管,内重矫治”为工作原则,着重加强对社区矫正人员的心理疏导和行为矫治。建设社区矫正管理服务中心,加大对社区矫正人员的震慑矫正和教育帮扶力度。开展春节慰问特困刑释解教人员活动,采取上门探访、召开座谈会(茶话会)、赠送生活用品等多种方式,共计慰问94人。中秋节前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对特困刑释解教人员“献爱心 送温暖”社会帮扶活动。组织区帮教团一行35人前往韶关市乐昌监狱对28名番禺籍服刑人员开展了帮教活动。到12月底,我区“两类人员”未发生滋事、闹事行为,没有参加群体性事件,无出现脱管和失控现象。

三、法律服务有新提升

紧扣“服务优化、监管到位、素质提高”的工作重点,进一步更新管理观念,强化服务意识,从管理和服务精细化入手,推动法律服务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

(一)法律援助增进民生福祉作用更加显著。全年共接待群众来访来电咨询2899人次;承办法律援助案件1575宗,其中刑事案件共342宗,是去年同期的3倍。一是便民利民服务进一步优化。为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以及重病患者等特殊群体提供预约上门服务,全年共预约上门服务5人次。拓展法律援助服务范围,逐步实现法律援助基本公共服务向异地务工人员覆盖。积极协助举办以全区清真食品行业人员代表为培训对象的少数民族经商人员法规知识培训班,法援律师通过讲解有关法律知识,引导全区清真食品行业人员代表在遇到法律问题时要寻求合法的维权途径、树立正确的维权意识,提高遵纪守法的意识。二是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全面贯彻新《刑事诉讼法》,积极与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协商法律援助刑事案件的办案流程,建立长效合作机制。建立社会律师到区法援处值班机制,为群众提供高质量的免费法律咨询服务。落实定期业务培训制度,联合石楼镇组织举办了法律援助联络员、人民调解员暨妇女干部培训班,镇、村(居)、企业法律援助联络员、人民调解员、妇女干部共379人参加。法援律师采用以案说法的案例教学模式,深入浅出地讲解各种常见的法律纠纷及其正确的处理方法。三是宣传力度进一步加大。为纪念《法律援助条例》颁布实施10周年,联合洛浦街有关职能部门在洛浦公园举办以“公平正义在您身边,法律援助与您牵手”的活动主题的大型宣传活动。区公职律师事务所及辖内26所律师事务所、区公证处、区人社局及区妇联、残联、关工委法援工作站和洛浦街各职能部门等57个单位参与活动,现场派发各类宣传资料及宣传日用品共3000多份,律师团解答法律咨询近千人次。

(二)法律服务市场监管引导作用更加显著。支持律师多渠道向政府建言献策,推动律师参政议政,推荐了两名律师担任区政府依法行政社会监督员;成立番禺区律师工作委员会,进一步加强对律师行业工作的监督和管理;深化律师事务所与各司法所“所所结对”工作,根据实际需要对“所所结对”进行了优化调整;充分利用“所所结对”平台,推进律师“三进”工作,目前已有170个村(居)实现了“一村(居)一法律顾问”。切实加强对社会律师事务所和律师执业活动的日常监管,认真做好律师代理群体性敏感案件的备案和指导协调,全年未发生律师在代理案件过程中引发不稳定事件的情况;做好辖区内律师所加盟区“一号通”公共服务平台服务的试点工作。截至12月底,我区律师担任法律顾问1241家,其中担任区政府法律顾问18家,机关、团体、事业单位418家,国营、集体、乡镇企业682家,担任村(居)法律顾问170家,担任“校园法律顾问”216家,初步形成了覆盖全区各级政府部门、企业事业单位和村(居)、学校的三级法律顾问网络。全区律师共办理各类诉讼案件4041件,参与非诉讼案件代理7219件,为当事人提供法律咨询6168人次。

(三)公职律师推进依法行政作用更加显著。区公职所全力服务政府重大决策,服务基层维护稳定,发挥职能作用。一是为政府决策出谋划策。进一步深化巩固与区法制办协作办理区政府法律事务的机制,继续拓宽业务开展领域。全年参与政府党委决策23次,为经贸、计生、农业等政府部门日常行政决策提供法律意见81宗;为全区“三公”公开、出台防范家庭暴力的方案等提出法律建议。参与政府部门日常涉法事件的处理,助推政府依法行政。二是积极参与信访工作,有效引导群众依法信访。全年共协助领导接待群众来访393批次。三是以司法所为纽带,将业务向基层延伸。为南村、沙湾、东环等镇街就政府信息公开、外嫁女权益保障、矛盾纠纷调处等问题提供咨询建议36宗;为钟村街某”三旧改造“项目相关协议审查提供建议;向沙湾、东环、石壁等镇街就修订村集体议事规程及完善集体资产管理的相关规定等提供建议。“12348”法律服务热线为群众提供有关婚姻家庭、房屋纠纷、劳动关系、损害赔偿、债务、经济合同等多方面的法律咨询,今年以来,共接待群众来访咨询1613人(次),来电咨询3361人(次)。

四、法制宣传教育有新突破

以“树立法律权威,提高公民素质”为目标,以提高全民法治理念和法律素质为核心,把法制宣传教育深入到各个领域。

(一)着力搭建多样化普法平台。在番禺电视台、番禺电台、《番禺日报》上广泛开设普法专栏、专版、专刊。在网络上开设法制宣传教育专栏和普法微博平台,为社会群众提供在线法律咨询。在市桥街主要出入口的电子显示屏上滚动播放法制宣传教育短语;完善区、镇(街)、村(居)三级法制宣传栏、法制图书室等普法基础设施。继续抓好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阵地建设,充分发挥区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青少年法律咨询辅导中心、各镇(街)青少年法制教育中心的法制宣传教育功能。继续完善大夫山森林公园法制宣传教育长廊的管理,刊登创建平安番禺专栏,使其成为宣传创建平安番禺工作的重要阵地,普及法律知识,使番禺群众及游客了解平安番禺建设情况。制作印有法律法规和法律援助相关知识的扑克牌、纸杯、钢化玻璃杯、瓷杯、环保袋和雨伞等实用而又寓意丰富的普法宣传品,免费发放,使广大群众在日常生活中潜移默化地接受普法教育。开通手机信息普法平台,每周向全区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发送一条学法短信。据统计,全年共发送学法短信48条,共30万人次接收。我局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表现突出,获得广州市普法办颁布的2013年度“基层法制宣传教育阵地建设先进单位”。

(二)着力开展“法律六进”。坚持以领导干部学法、用法为龙头,以公务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农民、外来务工人员等为重点对象,通过编印普法资料、刊出法制宣传橱窗、举办普法学习班和法律知识讲座、法律法规知识竞赛以及法律知识有奖问答活动等形式,积极利用异地务工人员专项法制宣传月、纪念《法律援助条例》颁布实施十周年活动、综治宣传月、平安宣传月、人民调解宣传月等主题活动及“3.8”国际妇女节、“3.15”消费者权益日、清明节、端午节等重大节日积极开展专项法制宣传活动,使“法律六进”活动卓有成效。12月4日在星海公园纪念广场举办我区2013年“法治番禺宣传教育周”暨“12.4”全国法制宣传日主题宣传活动。据统计,全年共开展各类型“法律六进”活动416场次,其中法律进乡村102场,法律进社区126场,法律进学校47场,法律进企业85场,普法学习班56场。

(三)着力完成“六五”普法中期考核。扎实做好准备工作,顺利通过广东省、广州市的“六五”普法、“五五”依法治市中期检查;制定工作方案,对全区各部门、镇街落实“六五”普法规划的情况进行检查验收,有力推动了全区普法工作。

五、队伍建设有新气象

(一)多措并举提高队伍素质。一是强化理论知识学习。结合番禺大讲堂、网络大学堂、区委党校和区人才中心的课程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精神、党风廉政建设的内容;通过举办学习十八大报告和党章知识竞赛活动,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参加综合法律知识网上考试,制作“中国梦·广州在行动”、“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六项禁令”专题墙报,第一时间向干部职工宣传党中央的思想路线,提高党员干部政治思想素质。继续推进“阅读进机关”活动,使党员干部开阔了视野,丰富了知识。二是扎实开展专题活动。深入推进党员公开承诺活动,极大地增强了党员的工作责任感,在全局上下形成了“重承诺、抓落实、求实效、比贡献、争先进”的良好风气。认真开展在职党团员进社区活动,建立健全在职党团员联系和服务驻地群众的长效机制,将现有党团员分成“文明宣传组”、“治安义务巡逻组”、“长者探访组”、“便民服务组”四个党员活动小组开展社区服务。拓展机关党组织的阵地,加强与“两新”组织钟村正阳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在思想、组织、作风、制度等方面的共建工作。三是优化队伍结构。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做好干部的调配、任免和考核工作。开展了法律援助处中层正职领导干部竞争上岗和民主推荐司法所主任科员选拔活动。办理按期转正领导干部2名,轮岗干部4名。调入处级领导干部和科员各1名,军转干部1名,办理提前退休干部1名,调出干部1名,调出租赁合同工2名。推进番禺区发展2013年民生幸福人才项目,通过区委政法委牵头在司法行政系统核定编制内,从省直单位引进1名民主法制专门人才。

(二)多措并举改善机关作风。制定了《番禺区司法局开展2013年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方案》和《番禺区司法行政系统开展“改进机关作风行动”实施方案》,采取定期巡查、突击检查等措施重点查找各岗位人员在工作纪律、工作态度、办事效率、工作质量等方面存在问题,全体干部每人撰写了一篇改进工作作风个人剖析材料,对个人作风存在问题提出整改要求,并在单位内网的公告栏进行公告,相互监督。进一步抓好风险点排查、风险等级评定、防控措施的完善,切实推进全系统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通过组织区管干部和区属一级公有企业区管负责人使用“番禺区党政机关智能防腐信息系统”填报个人有关事项,运行行政效能投诉系统,监督检查局机关和司法所警用小汽车和摩托车使用情况等措施,确保预防腐败各项要求落到实处。组织开展廉洁文化活动,组织精干力量参加市司法局青年干警核心价值观演讲比赛并获二等奖;精心制作廉洁警示语宣传挂画,在局机关大楼主要位置悬挂,营造廉洁文化氛围。

(三)多措并举激发系统活力。制定了《番禺区司法行政系统联动管理工作制度》、《番禺区司法行政系统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促进行政效能提高。完善考核制度,结合实际再次修改年终量化考核标准,以平时考核为主,年终考核为辅对司法所的工作实行量化测评,增强干部职工的主动性和积极性。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娱体育活动,通过组队参加区直机关工会运动会羽毛球混合团体赛,举办瑜伽训练班,开展“三八”、“五四”大夫山定向越野活动,活跃了干部职工的业余文化生活,凝聚了队伍的团结合作精神。为离退休老干部多做实事。全年办理1名处级干部退休手续。日常主动关心老干部的生活和身体健康状况,组织全体老干部参加身体检查、各类政治形势报告会、老干部运动会、老干部兴趣爱好学习班等活动。

在积极抓好业务工作和队伍建设的同时,大张旗鼓开展“公正司法为人民”主题宣传活动,中央媒体采用信息38条,省媒体采用信息10条,市(区)媒体采用信息101条,自办媒体采用信息108条,我局获得番禺区三等奖,广州市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称号。全局的政务公开、信息调研、后勤保障、综治以及计生、工、青、妇等工作均取得新的进步。

2014年工作要点

2014年,我局将全面贯彻落实好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全国、省、市、区政法工作会议,全国司法厅(局)长会议,全省、市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等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发展,平安番禺、法治番禺建设,继续探索创新司法行政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司法行政机关在推进法治建设、维护公平正义、守护社会平安中的作用。

一、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全面把握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新任务,充分认识法制宣传在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的职能定位,增强工作主动性;切实抓好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普法学习,积极筹备举办全区处级及直属机关科级以下干部普法学习班;以“法律进学校”为依托,充分发挥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和广大法制副校长、校园法律顾问的作用,在全区33所初中以模拟法庭的形式开展对青少年法制教育。抓好异地务工人员的普法和法制宣传教育,与区社工委、区政务办、流管中心等职能部门沟通联系,争取把学法、普法及诚信守法纳入民生档案、民生积分。依托“民主法治示范村”、“民主法治示范社区”创建活动这个载体,继续开展法律进乡村、社区活动,为农村和社区各项事务的有效开展提供有力的法律导向保障。组建法制教育宣讲团,进村到户宣传法律知识。要继续加强普法平台建设,探索开展法治文化建设的新路子。

二、着力推进“平安番禺”建设

(一)完善和落实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体系

一是拓展调解组织网络,健全调解机制。完善新建的500人以上企业调解会及行业性、区域性调解会的规范化建设。二是进一步完善调解经费和调解员补贴使用机制。调动基层调解员的工作积极性,探索调解信息报送奖励制度和个案调处奖励制度,并积极争取区政府的支持,落实该项工作。三是完善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衔接机制。指导司法所配合做好诉前联调工作。加强与区法院的沟通协调,做好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工作。联同区法院共同健全和完善驻法庭调解工作室的各项工作衔接机制,加强调解档案管理工作,促进调解工作室规范化发展。四是探索与区人民检察院建立检调对接工作机制,有效化解矛盾纠纷。

(二)切实加强对两类人员的管理服务

进一步完善社区矫正管理服务中心,坚持以“刑罚执行、管理教育、社会服务”三大工作职能作为基本定位,逐步完善相关配合设施和相关工作流程、制度,建立矫正中心运作规程,确保社区矫正中心工作运转的顺畅、规范。进一步规范社区矫正执法工作。继续实施特殊人群服务管理项目,建立对特殊人群社会关怀体系,进一步完善对特殊人群服务管理工作机制,落实项目实施方案,协调有关单位推进落实有关情况,切实解决特殊人群的实际困难,从源头上减少不稳定、不和谐因素。进一步加强服刑人员信息核查和刑释人员衔接管理工作,落实安置帮教成员单位责任,构建监狱与社会互动的信息反馈和工作衔接机制,实现安置帮教工作与监狱教育改造的有效衔接。进一步推动安置帮教工作向“墙内”前移,发动社会力量,参与帮教活动。进一步利用资源,提高刑释解教人员衔接率。要求各司法所定期登录系统查询并核对信息,及时进行补充修改,及时反馈给上级部门和所在监狱、劳教所,保证服刑在教人员信息核定的及时性、准确性。做好预释放人员的信息核查工作,保证服刑在教人员提供信息的真实有效,从源头上杜绝“假身份、假户籍、假地址”“三假”人员,实现刑释解教人员信息的实时传递、无缝衔接。

三、优化法律服务工作

一是继续开展法律援助“五进”活动,同时组织各法援工作站做好日常工作;积极开展法律援助宣传,进一步扩大法律援助社会知晓面;发挥好法援工作社会维稳作用,参与处理好突发性、群体事件的调处及援助工作;开展法援工作者业务培训活动,进一步提高工作质量。二是加强对律师的职业道德教育,不断强化职业律师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积极发挥司法工作“三进”活动平台作用,组织律师开展好基层人民矛盾化解及法律服务工作;继续推进政府购买法律服务工作;推广洛浦街组建律师志愿者调解队伍的有关经验和做法;继续关注我区律师代理群体性、敏感性案件,确保社会稳定。三是要继续发挥公职律师的专业优势,为政府依法行政提供优质法律服务。为区委、区政府重大决策、重大事项进行法律分析论证,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做好诉讼案件代理和规范性文件、合同审查、重大法律事项论证工作。继续推进公职律师参与社会维稳工作,为处置社会重大矛盾纠纷提供法律意见。探索开辟公益法律服务领域,积极参与法治示范区建设;继续发挥好“12348”法律服务热线的功能,积极为群众答疑解惑,提供法律指引。

四、加强队伍建设

围绕党中央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省、市、区及局的各项中心工作,以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主线,抓好思想政治工作和干部队伍建设两大根本任务,为全局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继续提供坚强有力的组织保证。坚持不懈地抓好局领导班子建设,研究制定班子建设的具体措施,加强中心组学习和考核,建设“精神状态好、能力素质强、团结协作好、服务群众好、廉洁自律好”五好局领导班子。进一步完善司法行政机关各项工作制度、管理制度和责任目标考核制度,按照岗位职责要求、性格协调、优势互补等要素,积极稳妥地推进干部轮岗交流工作,促使司法行政干部队伍的整体合力得到增强。按照“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活动总要求,精心组织开展好教育实践活动,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把服务群众放在第一位,牢固树立正确的政绩观,深入基层,深入群众,体察民情,了解民意,积极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组织党代表、律师、法律援助机构开展便民服务活动,以实际行动为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做出积极的贡献。继续深化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开展“一把手”带头讲一次廉政党课活动,强化党员干部廉洁从政意识。深化联动管理工作制度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形成上下沟通、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围绕党的十八大精神相关内容,组织系统公务员完成集中面授和网络培训任务,使广大公务员全面、准确把握党的十八大精神,深刻把握广州发展的核心内涵、目标任务和实现路径,不断提高公务员科学发展水平。组织全系统干部职工学习十八届三中全会会议精神,为建设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奠定基础。

番禺区司法局

2014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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