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我局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结合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努力转变机关作风,全力以赴稳生产、调结构、挖潜力、促转型,着力加快现代农业发展,创新和深化农村综合改革,全区农业农村经济继续保持平稳增长。据统计,2014年全区农业总产值44.93亿元,同比增长1.4%,其中种植业产值17.98亿元,与往年持平,畜牧业产值6.82亿元,同比增长0.5%,渔业产值17.95亿元,同比增长3.5%。
一、主要工作情况
(一)现代农业转型升级继续加快。适应都会区的定位,进一步提升农业“生态、生活”的功能,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不断优化调整农业产业结构和品种结构,做强花卉种植、水产养殖等高效益产业,推动我区农业向现代都市型农业转变。大力推进重大农业项目建设,全力协调落实“边防码头”、“渔政码头”临迁工程,妥善解决项目建设中遇到的难题,莲花山中心渔港项目于8月底顺利复工,现已完成总工程量的36%。海鸥岛现代渔业园区再次成功获得市级现代农业发展平台专项资金1171万元。大力发展观光休闲农业,2014年新增市级观光休闲农业示范村5条,目前全区共有观光休闲农业示范村7条、星级农家乐5家。
(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不断壮大。扶持引导农业龙头企业发展,继续组织农业企业申报市级财政农业项目,共组织申报2015年度农业项目21项,申请市财政资金达1793万元。积极调研协调,搭建农业企业与银行系统沟通合作的桥梁,协助农业企业解决“融资难”问题,推荐区内农业企业申报广州市资金互助合作社。组织农业龙头企业申报省、市财政贴息项目,申请金额达995万元。积极协助广东海兴农集团有限公司等两家企业申报省重点农业龙头企业。据统计,2014年全区14家市级以上龙头企业(含市级农业龙头企业培育对象)累积销售收入220.9亿元。农民专业合作社规模进一步扩大,2014年全区农民专业合作社增至42个,其中6个被评为“市级示范社”,合作社注册资本合计2109.67万元,比去年增加1110万元。
(三)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力度不断加大。按照“中央一号文件”精神,继续狠抓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进一步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一是结合“智慧番禺建设”、“星海通计划”等内容,将农资市场监管与信息技术相融合,重点建设“番禺区农资监管服务系统”平台项目,目前已完成项目的开发建设,正在试运行阶段。二是全面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和农资打假工作,加强对国家禁、限用农药的监管,据统计,2014年度全区累积出动农业行政动执法人员1.79万人次,检查生产经营场所5192家次,立案查处案件86宗,已结案84宗,罚没款总额64.02万元,对1 家涉嫌犯罪的水产品生产者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三是继续强化日常检查监测。积极开展节日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专项行动,联合区有关部门开展各类农产品、农资产品检查行动140余次,全年全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点共抽检农产品速测3.35万份,合格率为99.71%。四是联合区农技办等部门和有关镇街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应急演练,切实提高我区应对突发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的反应速度和协作能力;继续推进农产品品牌建设,成功推荐我区金洋水产养殖有限公司的“笋壳鱼苗”获得“广东省名牌产品”(农业类)称号,目前全区共有省名牌产品(农业类)10个、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33个、无公害农产品41个。
(四)畜禽屠宰监管职责调整顺利完成。按照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改革的统一部署,顺利接收工商部门划转的在编人员,并按划转的职能认真履行相应职责,确保牲畜屠宰监管工作的平稳过渡和紧密衔接。职能划转以来,我局积极加强工作领导,创新日常监管模式,强化行政执法,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和相关违法犯罪行为,全年累计开展肉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14次,联合执法45次,出动执法人员3513人次、执法车辆991车次,检查牲畜定点屠宰场1210场次,处理群众投诉20宗,取缔私宰生猪窝点2宗,确保群众真正吃上放心肉。同时,积极落实建设“食得放心”城市重要工程,全面部署牲畜定点屠宰场点建设工作,大石4A生猪屠宰场项目被纳入区2015年重点项目预备计划。进一步加强对辖区内5个定点屠宰厂(场)的巡查监管,加大了生猪加工屠宰、配送环节的质量监管力度。推进“产销对接”,指导我区生猪产品品牌建设。2014年度我区日均生猪屠宰上市量达3040头,全区放心猪肉上市量达110. 97万头,始终保持全市第一。
(五)农村综合改革进一步深化。一是继续加强和完善农村“三资”监管, 通过打造“制度+平台+中心”的新型管理模式,从源头上理顺农村集体经济管理问题,使我区“三资”的家底更加清楚、管理更加规范、使用更加高效,逐渐探索出一条阳光、公正、透明的农村集体经济民主、规范管理的新路子。积极协调,广泛宣传,切实保障监管系统健康有序运行,平台运行初期的1408份红牌预警合同(合同到期而未组织交易)全部处理完毕且未新增红牌预警,本月无“红牌预警”,逐步实现“零红牌预警”的目标。村干部和村民的参与积极性显著提升。据统计,截止至12月底,全区通过交易平台完成集体资产资源交易4361宗,交易金额46.24亿元,交易量在全市排名首位,交易结果高出底价8.88亿元,增收率达24%。二是深入推进“政经分离”改革工作,实施“政经分离”的试点村数量从最初的从17个增加至91个,为区全面推开农村改革奠定了思想基础,本届村“两委”村书记、主任“一肩挑”和“两委”成员交叉任职比例分别达到95.7%,94.8%。三是着力开展农村管理体制改革调研。深入开展农村税费改革补贴和离任村干部补贴调研,并根据调研结果对补贴提出在原来标准适当提高的建议,上述两项补贴的标准均获区委、区政府同意,为我区农村的改革发展注入了新的动力。开展农村干部报酬专题调研,研究制定相关报酬指导意见和绩效方案,努力保障村集体健康运作。
(六)海洋渔业工作取得新突破。继续落实珠江禁渔期制度,向休渔船员发放休禁渔期渔业船员生活补助,认真执行休渔渔船停泊江段和渔船避风塘岸线安排轮值制度,确保休禁渔渔船安全有序停泊。大力推进以船为家渔民上岸安居工程,确保我区负责的任务按期完成。继续扎实推进水产养殖保险,目前共有8个养殖单位参与保险,总保费为73.2万元。顺利举办渔业资源增殖活动,累计投放各类鱼虾苗种1760万尾。以建设平安渔业为首要目标,着力加强渔船渔港安全监管,开展各类大检查60多次,检查渔船1570多艘次,办理渔船年检1041艘次,完成全年的年审签证率99%。开展休闲渔船救险应急演练,提升队伍应急救援实战和处置能力。继续保持高压打击态势,保护渔业资源可持续发展。积极加强海域综合管理,配合上级建设海域动态监控点,完善海域动态监控网络。
(七)美丽乡村建设工作扎实推进。按照年度工作安排和上级工作要求,认真筹划,积极作为,全力推进区美丽乡村建设各项工作。切实做好美丽乡村及名村考核验收工作,积极筹备,认真迎检,我区坑头村美丽乡村试点建设工作顺利通过市考核验收,第二批共11条名村示范村迎检资料顺利通过市考核初检。坑头村和大岭村被省评为“广东名村”。截至12月底,全区21个美丽乡村试点村选定建设项目283个,计划投资9.18亿元,已竣工项目256个,在建项目13个,已完成投资5.47亿元。4个市级美丽乡村试点村和广州名村大岭村基本完成创建任务,将在2015年1月迎接上级的检查验收。
(八)扶贫开发工作进展顺利。努力推进对口帮扶派潭镇工作。全区已投入帮扶资金1399.09万元。其中,双到帮扶资金1199.09万元,平均每条村109万元;抗洪抢险救灾资金200万元。广泛发动企业和社会各界参与对口帮扶,大力开展招商引资活动,目前已投入资金316.6万元。一是继续着力推进公共服务设施和市政基础设施的标准化建设,帮扶项目成效初显。截止目前,已有5个项目完工,其余9个项目按期推进。二是继续抓好帮扶贫困村项目,对口帮扶的11条贫困村共计划建设项目98个,其中经济项目13个,公益项目85个。目前已完工项目44个。三是迅速投入参与抗洪救灾工作。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参与派潭镇抗洪救灾和灾后重建工作,番禺区委、区政府向派潭镇捐赠用于救助、灾后重建和扶持受灾村集体企业,各镇街大力捐赠救灾资金和物资折合现金共计179.8万元。此外,我局还按照区委统一部署,认真落实贵州省独山县和梅州市五华县进行农业帮扶对接活动,组织农业企业进行实地考察,并与独山县签订了农业产业发展对口帮扶合作框架协议。
(九)机关作风建设成效明显。2014年以来,我局紧密结合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深入查找“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大力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切实提高服务“三农”的能力和水平。一是广泛动员齐参与。召开了全局党员干部动员大会,通过番禺农业信息网、专题简报、OA平台等渠道积极宣传发动,营造良好的活动氛围。二是深化学习筑根基。全局上下深入学习领会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重要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通过灵活多样的形式深入开展学习,确保思想得到升华、心灵受到洗礼。活动期间共组织中心组学习会3个,举办学习读书交流活动5场,主要领导专题辅导报告会3场。三是征求意见听民意。通过局领导带队深入镇、村一线调查研究,举办各类代表座谈会,共征求到原汁原味的意见建议99条。四是查摆问题转作风。局领导班子结合征求到的意见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共查找出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四风”问题等方面的突出问题20个,并对思想根源进行了深刻剖析,逐一制定了整改措施,切实转变机关作风。五是建章立制促发展。围绕为民务实清廉主题,狠抓正风肃纪,活动期间共精简会议26个,精简文件72份。着力建章立制,建立完善了《番禺区农业局财务管理制度》、《番禺区农业局学习制度》等9项工作制度,构建起密切联系群众、服务群众的长效机制。
二、2015年工作计划
(一)继续加快现代农业发展。继续加强重大农业项目建设,重点建设海鸥岛现代渔业园区、莲花山中心渔港和现代蔬菜园区。推动渔船更新改造工作。学习借鉴兄弟县、区的成功经验,努力争取上级及银信部门的支持,积极推动渔船更新改造。发展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扶持培育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经营主体,积极探索解决农民和农业企业“融资难”问题;根据上级的部署,继续支持和指导我区观光休闲农业发展。
(二)继续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完善监管体系和基层监管机构建设,大力推进“番禺区农资监管服务系统”平台项目的推广使用,争取抓出成效,做成亮点。积极协调落实大石4A生猪定点屠宰场建设工作,保障肉品安全。探索建立镇、村两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队伍,建立和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书制度和考核制度。加强农业法治建设。一是协调抓好农业综合执法体制改革,整合农业行政执法职能,建立农业综合执法机构。二是理顺和规范农业执法的程序和规章制度。三是开展农资、饲料等六个方面的专项执法行动。
(三)推动农业产业结构调整优化。继续坚持稳粮、优鱼、扩菜、保花的产业发展基本思路,引导扩大蔬菜的种植面积。优化农产品的品质结构,创建1-2个省的农业名牌产品,制定1-2个农产品标准,加强无公害、绿色和有机农业的培育、认定和管理。优化农业经营主体,吸引有实力的有资质的企业投资我区农业,通过这些企业,引导新模式新业态进入我区的传统农业。努力增加专业合作社的数量,同时也要提升合作社的规模和辐射带动能力。引导农业龙头企业在区外建立生产基地。提升农业金融服务水平,进一步完善水产养殖保险政策,大力推进资金互助合作社和“政银保”试点工作。扶持和鼓励发展远洋渔业,如顺帆公司,促进我区传统捕捞业的转型升级。
(四)努力维护农村和谐稳定。进一步完善优化管理和交易制度,进一步完善区一级的管理机构,加强规范引导,重点防止红牌预警“合同”死灰复燃,加大集体资产资源交易的宣传力度,加强平台运作的监控指导。继续稳妥推进“政经分离”工作,重点协调处理好行政村分账后的审计与管理问题。根据上级的统一部署,积极稳妥地抓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办证工作。加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服务体系建设。协调做好涉农维稳工作,牵头妥善处理好区良种场历史遗留问题。
(五)继续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加大统筹协调力度,强化业务培训,提供全面的技术指导,组织各级各部门协助第二批市级美丽乡村试点村和市级名村做好迎检准备工作,确保顺利通过验收。加强督促检查,建立项目建设倒逼机制,确保完成第二批8个市级试点村的创建任务。
(六)继续落实双到扶贫工作。今年是对口帮扶派潭关键的一年,要确保贫困户年收入达到1万元,村集体年收入达到30万元;每条帮扶村完成投入200万元,镇的项目完成80%以上的目标。坚持“一村一策、一户一法”,特别注意加强对贫困户的技能培训工作,与帮扶项目有机结合起来,促使其增长技能,实现自力更生。进一步加大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力度,推动帮扶贫困村和派潭镇项目迅速实施,确保工程按期完成。
(七)继续加强机关党风廉政建设。我局将继续按照中央、省、市、区的统一要求部署,继续大力推进机关作风建设,重点针对教育实践活动期间发现的问题,扎实进行整改,切实巩固活动所取得的良好成果。要按照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的要求,继续持之以恒推进机关作风建设,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强化机关日常管理,严格落实相关工作制度,为做好“三农”工作营造良好的党风政风。按照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部署,扎实完成农业系统的机构改革工作。
2015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