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14年全区民政工作主要情况
2014年,全区民政工作紧紧围绕民生保障和社会管理创新,深入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题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转作风、求实效,认真履职、主动作为,较好地完成了全年各项民政工作任务。
(一)加大调整改善力度,提高困难群众生活水平。
1、进一步提高城乡低保标准。2014年,我区城乡低保标准统一提高至600元,城镇“三无”人员提高至1065元,农村五保供养标准提高至1431元。至年底,全区在册低保户共有1351户2650人,全年发放低保及分类救济金1473万元。扎实推进“阳光医疗救助暖万家”活动,发放医疗救助金611万元,救助25994人次。深入开展以农村五保户及“三无人员”为对象的“暖心行动”,使每名服务对象的日常生活都有专人联系和照料,受到了上级的肯定和群众的好评,石基镇民政办被国家民政部授予“全国五保先进单位”荣誉称号,是全市唯一的一个获评单位。
2、扎实推进区内贫困户扶贫开发工作。2014年,经核定区内城乡扶贫开发贫困户有1543户3355人。全区各级、各有关部门积极落实帮扶措施,细化各项帮扶工作,全年全区共投入资金 1612万元,使全部贫困户年人均收入达到了帮扶任务目标。积极推进大学城征地村民中贫困户的扶贫开发工作,在区工商联、区总商会、厂商会,以及各镇(街)商会的积极支持和参与下,共筹集帮扶资金69万元,超过预定的筹集目标,全年各级累计投入220万元,帮助218户455人实现了脱贫。另外,我们还制定了《关于加快推进石楼镇4条渔村扶贫开发工作的实施意见》,使渔村的扶贫工作有序开展。
3、稳步进行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搭建区、镇(街)、村(社区)三级联动工作机制,全年共受理核对业务2989宗。经核对,不符合救助条件的有838户1940人。据测算,共节约社会救助资金约101万元。
4、加大慈善救助工作力度。区慈善会全年共接收捐款958万元,支出842万元,救助困难群众2126宗次,发放慈善超市物品领取券折合146万元,开展了“重型地中海贫血患者救助”、“失独患者关怀”、“慈善月捐”、“异地务工人员子女夏令营”、“慈善健康行”等一系列活动,充分发挥了慈善资金在改善民生中的重要补充作用,并以市桥街和石楼镇为试点,试行慈善救助金直接划拨工作。
(二)完善服务体系建设,推动社会福利事业发展。
1、积极推进养老机构建设。全年全区动工建设养老床位779张,超额完成市下达的年度目标任务。大力发展居家养老服务,建成1个省级居家养老示范中心、12个日间托老机构和148个农村老年人活动站点,使老年人就近就能享受到基本的养老服务。大力扶持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并积极探索在民办养老机构开展日间托老,以及社会组织参与居家养老服务等新模式,积极推动“政府主导,社会广泛参与”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启用广州市《老年人优待证》制发新流程,简化办理程序,并在镇(街)政务服务中心设置服务窗口受理相关业务,使办理时间从原来每年指定的三个时段,变更为每个工作日均可办理;办理时限从60个工作日缩减至25个工作日。全年受理《老年人优待证》业务7612宗,发放长寿保健金3600万元,惠及4万多老年人。2014年,我区老龄事业成绩突出,我区2人获全国“孝亲敬老之星”荣誉称号,区老龄办《农村工作养老服务调研报告》入围全国老龄系统调研论文优秀奖;在市第十一届“美在金秋”老年人风采大赛上,番禺丽江花园快乐舞蹈队和番禺雅居乐金韵艺术团分别获得大赛银奖及优秀奖,区老龄办获优秀组织奖。
2、全力保障政府供养人员合法权益。2014年,我区福利机构政府供养人员供养标准提高至1065元,城乡孤儿养育标准提高至1400元,孤残儿童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生活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同时,区社会福利院积极实施“明天计划”,为3名脑瘫儿童实施了康复手术,对15名残疾儿童实施了康复训练,并为有需要的孤残儿童提供专业的社工服务,提高了孤残儿童的健康水平。福利彩票销售取得新的突破,全年销售达3300万元,为我区福利事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资金支持。
(三)加快改革创新步伐,推动社会管理改革创新。
1、出色完成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任务。坚持“早部署、细谋划、依法规、提效率”,注重做好宣传发动、充分发扬民主,又坚持法定原则、抓好关键环节,确保换届选举工作层层推进,有效落实,圆满完成选举工作任务,高标准实现上级制定的工作目标。
2、深入推进社区建设探索实践。继续启动14个市级幸福社区的创建工作,通过改善社区居住环境,加强社区治安和消防安全,完善社区体育、文化、服务设施建设等措施,进一步提高了社区居民的生活质量。据统计,全年共为创建社区解决各类问题170多个,全面提升了居民对社区的认同感、归属感和幸福感,14个市级幸福社区均通过了广州市的前期测评。同时,选取试点,积极探索社区网格化服务管理,推进落实社会服务工作入格事项,制定工作协调处置机制,提高了社会管理的精细化水平,其中,小谷围街的网格化建设受到了市民政局的充分肯定和好评。着力加强街镇家庭综合服务中心建设,目前,我区17间家庭综合服务中心均以政府购买社会工作专业服务的形式,通过公开投标的方式,委托7间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负责运营,引进339名专业社工为市民群众提供服务,全年受惠群众达34万多人次。
3、继续深化社会组织登记管理体制改革。开发使用番禺区社会组织网上审批信息系统,实现社会组织年检网上申报,简化了申报流程,提高了工作效率。全年我区新登记社会组织81家,注销登记9家,撤销登记7家,目前全区在册社会组织达598家。增速进一步加大。积极开展社会组织等级评估工作,委托广州市对我区11家社会组织进行登记评估,其中3家获得5A等级,5家获得4A等级,3家获得3A等级。落实我区《社会组织培育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规范资金审批流程,全年共有2个职能部门和34家社会组织,获得了200万元的资助,成为该《暂行办法》实施后的首批获益者。大力培育发展枢纽型社会组织,区社联会、区厂商会、区慈善会、南村镇商会获区社工委、区民政局联合认定为我区首批枢纽型社会组织。
(四)落实优抚安置政策,巩固军民团结局面。
1、双拥工作扎实有效。2014年,全区各级广泛开展了形式多样、注重实效的双拥活动,加深了军地双互了解,增进了军民鱼水情谊。同时,为进一步做好新一轮双拥创建工作,我区下发了《番禺区创建双拥模范区工作方案》,成立了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并专门组建了由军地各有关单位共同组成的通讯员队伍,开展了“送法进军营”、“文明创建进军营”等一系列军地共建活动,并进一步加大了双拥宣传力度,设置大型双拥宣传广告牌,打造“双拥公园”和双拥国防长廊,营造了浓厚的双拥氛围。
2、优抚安置政策全面落实。再次提高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落实优抚对象各项优惠优待政策,全年共发放抚恤补助金1194万元。积极推进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建设,试行优抚对象免费体检。认真做好了退役士兵接收安置工作,安置率和自谋职业率继续保持100%。继续推进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提高了退役士兵的就业能力。
(五)加大规范完善力度,提升社会专项事务管理水平。
1、加强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一年来,区救助站以创新管理理念、强化队伍建设为突破,积极履行职责,发挥社会功能, 圆满完成各项救助工作任务,在市救助管理综治考评工作中获得全市第一名,并被国家民政部授予“国家二级救助管理机构”荣誉称号,是目前省内唯一获评的区级救助站。据统计,全年区救助站共救助求助人员2726人次,其中,开展跨省接送的45人次,为走失或未成年人寻回亲属的36人次;区流动救助服务队出动执勤人员1200多人次,劝导并救助街头流浪乞讨人员486人次。
2、扎实开展地名管理工作。完成了番禺地名数字信息系统的建库工作,对系统的数据进行了全面升级,系统影像图从原来1:2000的卫星图升级为1:500的航拍图。组织开展了地名清理整顿活动,认真抓好了地名标志牌设置的整治工作。制定了我区《标准地名编制规则》,配合市地名办做好了大学城41条道路更名的后续工作。制定了我区《创建平安边界工作实施方案》和《调处行政区域边界纠纷应急预案》,深入开展平安边界创建活动。
3、规范开展婚姻、收养登记等工作。全年全区共办理婚姻登记12000多宗,补领登记977宗,出具婚姻登记记录证明15000多宗。依法开展家庭收入经济状况核对和收养登记工作,积极推进民生积分和民生服务。着力加强殡葬管理工作,严抓火化率目标管理,继续实现火化率100%。积极推行惠民殡葬政策,为困难群众减免基本殡葬服务费用。认真抓好清明节期间群众祭祀服务管理,实现“平安清明”工作目标。区殡仪馆着力加强环境设施改造和内部管理,被省民政厅评为省“一级殡仪馆”。
二、2015年工作主要思路
(一)着力完善综合性社会救助体系建设,提高社会救助规范化水平。
严格贯彻执行《最低生活保障办法》、《临时救助办法》等各项救助政策,规范受理、审批的程序,加大政策宣传及督促检查力度,确保各项政策得到有效落实。按规定提高城乡低保标准,使更多的困难群众纳入低保救助范围。积极推进“救急难”试点建设,探索建立社会救助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规范开展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积极推动民生积分和民生服务等“四个民生”建设。按照省、市、区扶贫工作相关部署,深入推进新一轮区内扶贫开发工作,并按照“精准扶贫”的要求,出台结对帮扶方案,着力抓好大学城、石楼镇4条渔村的扶贫开发工作。加大慈善事业扶持力度,增强慈善组织活力。精心组织开展好各项慈善筹款活动,进一步加强慈善资金使用监管。加大福利彩票营销、宣传和管理力度,不断发掘销售潜力,力争在福利彩票销售上再有新的突破。
(二)加快完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提高养老服务专业化水平。
继续抓好老年人养老机构床位建设,积极推动未建有敬老院的镇(街)建设敬老院,落实养老床位在各镇(街)的指标分解,确保完成广州市下达的床位建设任务。着力抓好区福利院综合大楼建设,力争在2015年年中投入使用。落实民办社会福利机构资助政策,引导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大力发展居家养老服务,规范和扶持城乡托(养)老机构发展,动工建设区级居家养老综合服务中心、军休服务中心,全面完成镇(街)日间托老服务机构、农村老年人活动站点建设,积极推进一站式、到户式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探索与社会组织共同打造“一号通线下居家养老服务圈”。积极推进养老服务管理规范化,加强养老服务队伍建设,2015年要实现全区养老机构院长持证上岗率达到80%,养老护理员持证上岗率达到90%,居家养老服务从业人员持证上岗率达到100%。积极争取上级支持,对福利院儿童大楼进行升级改造,为孤残儿童提供更舒适的成长环境。
(三)大力推进社区网格化服务管理,提高基层依法治理现代化水平。
全面推进城乡社区网格化服务管理,稳妥有序整合街(镇)现有各类聘用人员队伍,2015年6月前初步建立一支“专兼结合”的网格员队伍。继续开展入格事项梳理,规范入格事项管理,组织开展网格化服务管理机构整合工作。继续推进幸福社区创建工作,2015年实现全区50%的社区创建成为幸福社区。巩固完善以社区为平台、社会组织为载体,专业社会工作人才队伍为支撑的“三社联动”社区服务管理机制,健全幸福社区建设长效机制。深入开展村(居)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创建活动,加强工作指导和监督检查力度,确保2015年全区70%的村(社区)达到省级示范创建标准。继续扩大农村社区建设覆盖面。积极开展社会工作人员培训工作,加强本土督导人才培养。加强和完善街(镇)家庭综合服务中心政府购买社工服务监督评估工作,完善以服务质素为导向的评估制度,提升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的质量和水平。
(四)加快推进现代社会组织体制建设,提高社会组织管理规范化水平。
认真贯彻新颁布的《广州市社会组织管理办法》,进一步深化登记管理体制改革,实施社会组织年度报告制度,规范社会组织内部治理和信息公开,落实培育扶持政策,加强监督管理。健全完善我区《社会组织培育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落实第三方评审、监督机制,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全面落实我区《2015年社会组织评估实施方案》,成立评估工作机构,自主开展我区社会组织评估工作,提高评估率。编制我区第一批具备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资质社会组织目录,鼓励社会组织参与社会管理服务,逐步建立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机制。组织开展社会组织财务抽查工作,委托专业机构对社会组织的财务进行专项审计。加强社会组织党建、工建工作,完善有关工作机制,推动社会组织健康发展。正式启用区社会组织发展中心,并逐步将其打造成为我区社会组织服务、培训、交流、宣传、监管的综合平台。进一步推动区社联会联合、枢纽作用的发挥,积极做好服务扶持、统筹协调社会组织的工作。
(五)扎实做好双拥优抚安置及民政专项事务工作,提高民政公共服务优质化水平。
以省、市开展“双拥模范区”评比活动为工作驱动力和奋斗目标,加大双拥工作力度,争创省“双拥模范区”和市“双拥标兵区”五连冠。贯彻落实各项优抚安置政策。以国家民政部将我区纳入“全国第二批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试点区”为契机,以流浪乞讨未成年人为基础,将救助保护对象延伸至困境未成年人,整合各部门资源,落实属地管理,发动社会力量参与,逐步探索建立起监测预防、发现报告、审核认定、分类保护、救助安置等一系列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机制,形成“家庭、社会、政府”等多方面合力保护的工作格局。持续加强街头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服务工作,保障特殊困难群众得到应有救助。推进基本殡葬服务费用均等化工作,进一步规范殡葬服务单位管理,大力开展优质殡仪服务,积极推行文明节俭的新型殡葬方式。进一步加强地名管理,开展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试点地区地名补查工作,完成地名清理整顿,妥善处理地名历史遗留问题。认真做好区级界线联检工作,扎实开展平安边界创建活动。规范开展婚姻登记、收养登记工作,健全各项便民服务的工作制度。
番禺区民政局
2015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