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区人大的监督支持下,区财政局紧密围绕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按照“率先转型升级、建设幸福番禺”目标任务,继续调整优化财政收支结构,大力推进财政和国资国企改革,加强财政精细化管理和国有资产监管,为促进我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必要的财力保障,圆满完成了全年各项工作任务。
2015年,全区实现一般公共预算收入84.47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53%,同比增收5.20亿元,增长6.56%;全区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24.85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85.73%,同比增支36.43亿元,增长41.2%。
一年来,我们重点抓好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狠抓财政收支管理,确保财政稳健运行
(一)科学编制年度财政预算。
大力推进绩效预算,将绩效预算评审结果作为安排2015年预算的重要依据,项目支出安排原则上不超过审定资金的上限,进一步增强预算编制的科学性。改进预算编制方法,细划支出项目类别,根据“刚性类”、“机构运行保障类”等项目属性,按轻重缓急的原则铺排支出预算,并将预算单位、资金来源及名称不同的同类型项目,按合并项目安排资金,避免资金的重复安排,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推进项目库建设,并引入项目库编制2016年部门预算,促进预算编制的精细化。
(二)强化收入管理,增加政府可支配财力。
加大综合治税工作力度,根据我区机构改革情况,及时调整更新综合治税成员单位,并依托综合治税信息管理系统,采集了32个主题346个数据项的35.35万条涉税信息,为加强税收征管提供数据支持。加强对收费项目的跟踪监督,重点监控教育、国土、公安等部门的收费及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的入库情况,确保非税收入的及时、足额和均衡入库。加强土地出让金收入管理,协调土地出让金收入的入库工作,向市财政申请返还土地出让金收入10.30亿元。积极协调落实与南沙区划调整涉及的财政问题,经多次与市财政局和南沙区沟通协调,确定了《南沙区、番禺区区划调整相关工作交接协议》,明确从2015年起分两年由市财政先行代南沙区安排我区土地出让金30亿元。积极开展清理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工作,加大结余结转资金的统筹力度,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积极争取上级支持,在一般性财政补助之外,给予我区一般预算调拨补助8亿元。努力催缴国有资产经营收入,收缴收益1.47亿元。继续清理回收财政周转金,全年回收周转金0.04亿元。
(三)加强财政支出管理,严控“三公”经费支出。
加大资金统筹力度,在保运作、保民生和保重点的基础上,从严审核拨付各项支出,严格按进度拨付支出资金,并通过加大绩效评审、投资评审工作力度等办法切实压减不合理开支,确保财政收支平衡。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厉行节约规定,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和“三公”经费支出,在“E财财政综合管理信息系统”中启用全部款级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实现对“三公”经费项目从预算编制—指标管理—资金拨付—账务核算—系统监控全过程的精细化管理。按照区纪委的工作要求,在区纪委“番禺区作风监察信息平台”中建立了“三公”经费和会议费监控模块,遵循依法依规、实事求是、预警提示、违规必究的工作原则,对区属各单位“三公”经费和会议费等公共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进行监控。配合区纪委开展区属单位行政不作为专项监察工作,组织开展了专项监督检查工作,建立了“三公”经费工作台账,提交了检查工作报告。
二、积极履行财政职能,支持我区经济社会全面发展
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进一步调整优化支出结构,扩大公共财政的覆盖面,促进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全年安排在民生和各项社会事业发展支出94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75.3%。
(一)大力支持教育和科技事业发展。
促进教育事业优先发展,全年投入教育经费25.58亿元,其中安排教育专项经费9.92亿元,主要用于城乡义务教育补助1.37亿元、临聘教师经费0.22亿元、中职学校经费0.24亿元、学前教育专项资金0.54亿元、民办教育发展专项资金及教师继续教育经费0.13亿元、校园安保经费0.45亿元等项目支出。
加大科技投入,全区投入科技类专项经费4.05亿元,主要用于智慧番禺建设经费、配套广州超级计算机中心建设经费及各类科技专项经费支出。
(二)保障公共卫生投入,支持医疗事业发展。
加大公共卫生投入,全年投入卫生与计划生育经费8.09亿元。其中,按常住人口人均50元的标准足额拨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0.35亿元;落实妇幼公共卫生服务专项经费0.05亿元,主要用于农村妇女两癌检查、农村妇女住院分娩补助、农村妇女增补叶酸、艾滋病母婴传播筛查等项目支出;落实重大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拨付登革热防控经费、计划免疫接种经费及流浪精神病人救治费用0.13亿元。
(三)确保社会保障投入。
提高财政保障力,切实安排好社会保障支出,全年拨付社会保障和就业经费9.73亿元,重点保障以下项目支出:
提高低收入者保障水平。2015年,我区相继提高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低收入困难家庭认定标准、孤儿养育标准和农村五保供养标准,及时拨付最低生活保障、五保户供养、低保人员分类救济、临时困难救济、困难群众春节慰问、自然灾害救济等资金,并足额安排弃婴救治、孤儿养育、政府供养老人等费用,全年拨付上述项目支出0.12亿元。保障复退伍军人和残疾人生活,拨付复退伍及伤残军人安置补助和优抚对象补助经费0.23亿元、残疾人保障经费0.21亿元。
街道财政积极做好街道低保户和优抚救济对象补助资金的发放工作,及时为补助对象8532人次发放补助资金0.07亿元。
加大养老保障力度。全年拨付退休人员过渡性医疗金政府资助、农转居人员养老保险政府资助及老年人长寿保健金、居家养老政府购买服务经费0.32亿元。
支持促进就业。拨付职业技能培训、岗位补贴、社会保险补贴等各类促进就业经费0.18亿元。
(四)落实运输行业财政补贴,支持改善居民出行条件。
支持“村村通客车”、公交票务优惠政策,扩大区内班车公交化覆盖面,并对因承担政府指令性任务及执行低票价造成经营收入下降的公交行业进行补贴,全年拨付公交行业及“村村通客车” 财政补贴1.57亿元。落实实施珠三角9地市普通公路收费站年票互通政策,拨付2015年度市、区两级年票补偿清算资金1.03亿元。及时转拨成品油价格改革中央补贴0.3505亿元,缓解成品油调价对部分困难群体和公益行业的影响。
(五)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大力扶持企业发展。
加大重大项目引进财政扶持力度,支持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拨付亿隆公司大学城留用地租金补贴1亿元,并拨付产业发展扶持资金1.60亿元,重点扶持海印展贸城、广汽集团、鞍钢广州等符合我区产业发展导向的企业发展。认真落实上级各项扶持企业发展政策,协助156家企业的166个项目及14家外资企业的14个项目申报各级专项补助或奖励,及时核拨上级技术改造、技术创新、基础设施建设、扶持中小企业发展及节能、价格等专项补贴0.62亿元,拨付357家企业涉外发展扶持资金0.46亿元。
(六)加大农业、渔业和水环境建设投入。
积极支持我区农业生产和新农村建设。全年投入农业项目经费5.45亿元,主要安排名优水产养殖试验基地建设、机耕路硬底化建设、农机购置补贴及农业设施补贴等项目经费0.10亿元,支持农业科技和农业基础设施建设;保障农产品安全,拨付动物防疫、扑杀、检测及农产品质量检测等经费0.03亿元;落实粮食补贴政策,及时拨付农资综合直补、种粮直补、良种补贴及粮食生产补贴;保证粮食储备安全,拨付粮油储备费用0.25亿元;落实渔民收入补贴政策,拨付中央柴油补贴、伏季休渔期渔民生活补贴和珠江禁渔渔民补贴资金0.82亿元;拨付新农村建设资金0.28亿元,重点补助美丽乡村项目建设,改善农村基础设施条件;拨付发展缓慢村补贴和农村税费改革补贴0.03亿元,扶持缓慢村的经济发展。
大力推进城乡河涌整治与水环境建设。全年投入水利专项资金5.72亿元,并拨付水务公司收购镇街自来水厂经费0.86亿元,安排污水公司前锋净水厂和污水管网建设补贴及运营奖励1.70亿元。充分利用市级补助资金推进我区水利新项目开工建设,重点安排七沙水闸泵站重建和石楼莲花围整治、联围十二村水闸重建及农村改水等工程项目。
三、深化财政体制改革,提高财政管理水平
(一)大力推进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改革。
进一步扩大绩效目标审核和绩效评价范围。全面铺开预算绩效评审工作,全年共完成绩效目标审核项目435个,审核资金71.58亿元,较上年增长31.6%。将2014年度科技经费、区本级200万元及以上一般性专项和500万元及以上基建类支出项目纳入支出绩效评价范围,评价项目由去年的38个增加到今年的80个,涉及资金9.19亿元,评价金额比上年增长71.43%。
建立绩效诚信备案和评估结果考评制度。对申报绩效材料存在不诚信行为的单位进行登记备案和警告,将2014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等级为差的单位,以及2016年度项目预算绩效评审核减率排在前十位的单位,报区财政绩效管理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处理。
积极探索深化绩效改革新路子。实行绩效目标申报调整,项目单位可根据预算绩效评审意见,对绩效目标进行修正完善,进一步提高绩效目标的科学性。建立预算绩效目标批复制度,2015年度项目绩效目标批复范围覆盖全区43个主管部门、82个项目单位的446个项目,涉及2015年预算资金72.15亿元。实施支出绩效复评制度,对已完成的2014年度的3个绩效评价项目进行支出绩效复评,将复评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评价机构,促进评审工作质量的提高。
(二)探索实施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改革。
根据中央和省、市文件精神,制定了《广州市番禺区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工作改革实施方案》,对2015年—2020年的改革进行了规划部署。制定了《广州市番禺区试编2014年度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工作实施方案》,根据政策法规及相关数据,结合我区国民经济形势,分析政府财务状况、运营情况及财政中长期可持续发展情况,首次尝试并完成了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的编制工作。
(三)深入推进财政管理体制改革。
按照事权与财权相匹配的原则,实施了新一轮区对镇、街财政管理体制改革。新体制根据事权下划的情况,在进一步理顺区与镇、街事权范围的基础上,合理界定区与镇、街的财力和支出责任,对特定企业的范围、基础设施配套费的分成办法等内容进行了大幅度调整,并完成了对各镇、街2013年和2014年财力及收支的清算工作,确保了财政新体制的顺利实施。
四、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防范债务风险
拟订2015至2019年化债方案。为将我区总体债务控制在至合理水平,确保财政的稳健运行,根据我区财政收入、国有企业资产及土地储备和可出让收入等情况,拟订了2015年7月至2019年12月期间的化债工作方案,并向市政府提出了政策支持意见,获得市政府的同意,为我区化债工作的顺利推进提供了保障。
切实安排好偿债风险准备金。认真做好2015年政府性债务收支预测工作,根据我区政府性债务余额本息的构成情况,在年初预算中足额安排偿债风险准备金,切实落实偿债责任,防范债务风险。
严控新增政府债务。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规定,严格审核控制新增政府性债务,除区土地开发中心符合新增政府债务条件的6亿元债务外,其余单位无新增政府债务。
大力推进债务重组工作。对区基建办8.1亿元存量债务进行了债务展期重组,将亿隆公司原属政府信用担保的2.30亿元贷款置换成符合政策规定的企业资产抵押担保。通过债务重组,有效防范了债务风险。
积极推进债券置换工作。积极争取上级下达我区债券置换额度,全年共取得债券置换额度33.6亿元,在我区土地出让收入大幅减少的情况下,通过债券置换工作,保障了政府债务还本付息工作的顺利开展,有效减轻了财政支出压力。
2015年,我区通过债务重组、债券置换等办法,共归还整体政府性债务本金39.49亿元,偿还利息9.06亿元。至2015年末,我区已累计归还整体政府性债务本金80亿元,整体政府性债务余额降为137.25亿元。
五、加强财政监督管理,确保财政资金安全
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进一步完善区属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对国有房产出租期间被区政府收归统筹使用、租金上浮递增、租期及国有资产公开招租、转让投标竞投保证金管理等问题作了具体规定。全面开展区属事业单位及所办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工作,以法律的形式确认事业单位及企业对国有资产的占有和使用权,明晰产权关系,进一步规范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加强基建投资评审管理。继续采取措施抓好基建投资评审工作,在提高评审工作质量和效率上下功夫,切实抓好重点项目的评审工作,集中技术力量,按时完成了南大干线工程的初步设计概算、万博中央商务区及配套市政系列项目的概(预)算、区中医院扩建医疗综合大楼工程概算(预)算、何贤纪念医院医疗综合大楼改扩建工程概(预)算等重点项目的评审工作。全年共完成评审项目1611项,完成评审总额121.60亿元,审减不合理开支27.35亿元,核减率达22.49%。
加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创新政府采购管理,部署开展编制2016年政府采购预算的工作,并实施采购清单公开制度,要求采购人提交政府采购需求时须附上采购明细清单并予以公开,接受公众监督,促使采购人合理编制采购预算。实施政府采购计划备案制度,有效防止采购人以没有预算为借口,肢解采购项目,规避公开招标的行为。推进政府采购项目库管理,对项目进度进行实时监控。加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通过《番禺日报》、网站、大夫山宣传栏及开展培训活动等形式,积极宣传《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扩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认知面。一年来,共完成采购项目1542项,完成采购总额10.27亿元,比预算节约资金0.60亿元,节约率5.5%。
深入推进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按照《广州市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的要求,大力推进公务卡结算制度,全年共新开公务卡4968张,公务消费刷卡支出0.27亿元。推进镇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实现了镇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全面实施。一年来,区财政通过零余额账户完成集中支付累计16.63万笔,共121.10亿元。
大力开展财政监督检查工作。切实履行财政监督职责,共投入检查力量153人次,完成了33个行政事业单位和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的财政监督检查工作。切实抓好专项监督检查工作,先后完成了部门预算编制执行及财务收支情况检查、地方盘活财政存量资金自查、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落实省委第十巡视组巡视回访反馈意见整改行动、2015年会计监督检查、2014年省级财政专项资金自查、基本农田保护补贴专项资金自查和抽查、绩效监督项目检查、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监督检查、2015年教育收费检查、政府采购监督检查、代理记帐机构执业资格检查等专项检查工作,并配合做好区经济责任审计的相关工作。
六、积极推进财政信息公开工作,推动阳光财政建设
2015年,我区实现了财政预、决算及“三公”经费、会议费等财政信息的全口径公开和全覆盖,区直26个部门和16个镇街,以及党群、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等部门的财政预、决算及“三公”经费、会议费等信息实现了向社会的全面公开。
首次公开了政府采购预算,切实强化采购预算约束,规范政府采购行为。
实施了绩效预算评审目标首次公开,主动接受公众监督财政支出绩效,进一步提高财政支出的透明度,推进财政绩效管理改革。
七、认真履行国有资产监管职能,支持国有企业改革发展
积极探索国企改革发展新路子。修改完善《番禺区国资监管与国企改革实施方案》,组建国有资本运营平台,推进区属企业资本运作改革,并启动了区属企业负责人薪酬改革工作。进一步完善企业治理机制,推进外派监事会制度建设,健全企业考核管理机制,推进国企领导干部管理改革创新。积极推进企业优化转型,推动交投公司加快业务转型、房地产集团公司和番发(旅游)公司加快推进公司化改造、梅山物业公司积极应对热电厂关停问题、区水务公司加快引进战略投资者、区信投公司积极推进科技地产开发建设、保税区公司大力推进工业园区转型升级及广州南部进口商品交易中心项目建设。
认真履职,切实抓好国资监管。加强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加强区属企业重大经济事项管理,规范区属企业进场交易行为。强化源头治理,推动智能防腐工作和公共服务廉洁化建设,进一步完善企业党务公开和企务公开制度,促进决策公开、管理公开、结果公开。加强监督检查和效能监察,开展资产登记管理专项检查,加强对企业内审工作的监督和指导,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做好企业对外投资、股权处置、融资及租赁等重大经济事项的审批工作,全年共审核、审批、转报企业重大经济事项421项,组织项目评估专家论证15宗,办理资产评估立项13宗,办理收购非国有资产备案1宗,办理资产评估备案9宗,涉及资产总额136.29亿元。
国企发展取得新成效。2015,区属公有企业完成营业收入21.16亿元,同比下降9.41%;实现利润总额4.26亿元,同比增长4.70%;实现净利润2.75亿元,同比增长12.98%;缴纳税金3.16亿元,同比下降12.08%;平均资产负债率约为42.81%。截至2015年底,区属公有企业(包括七大集团公司及紫坭热电公司)资产总额为361.30亿元,同比增长21.98%。
八、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提高机关服务效能
扎实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 “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是深化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推进机关作风建设的重要内容。我局通过精心制定方案、召开动员会、上好专题党课、召开专题学习研讨会、开展宣传和座谈走访、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和专题民主生活会、找准问题并制定清单等形式开展教育活动,着力解决“不严不实”问题。局领导班子共查找 “不严不实”问题15条,已全部完成整改。
推进党组织建设,加强党员教育。成立了区财政局党工委,党工委辖下党支部达到56个,党员人数1170人。党工委书记亲自抓党建工作和党员教育工作,举办了党章及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宣讲活动和党性教育专题讲座,组织党员干部到党员教育基地和反腐倡廉教育基地学习,提高党员干部的党性修养,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
落实党工委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机制,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党工委书记为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对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直接责任。在局党工委的领导下,落实一级企业对二、三级企业的监督责任。建立“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凡涉及“三重一大”事项的决策均由局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并录入区党政机关领导干部权力运行廉政风险防控系统。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开发建设“番禺区属公有企业智能防腐信息系统”及“番禺区属公有企业智能防腐微信平台”,探索建立公有企业资产资源交易平台,加强对番禺区属公有企业重要岗位、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监督,抓好企业生产经营、“三重一大”决策、领导人员廉洁从业等重点领域、重点对象的廉洁风险防控工作,系统目前已监管企业人事信息4756套、财务帐套80套、资产信息3331项、“三重一大”事项3079项,涉及资金总额219.3亿元,基本实现了对区属各级公有企业的全覆盖监管。完善区属企业法人治理结构,深入推进外派监事会建设。进一步完善企业党务公开、企务公开制度,区属企业建立健全人事管理、薪酬激励、企业监督等各项规章制度20余个。开展区属公有企业领导班子2013-2015年履职情况考核、区属公有企业经营班子副职换届考察和副职后备人选推荐及区属企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工作。
加强会计事务管理和服务工作,提高会计服务水平。为更好地服务我区的会计人员,我局增设了3个电话服务热线,并充分利用网络、电视台、报纸、微信等渠道广泛宣传会计法律法规及会计事务管理、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等相关信息,全年为4.2万人次办理了会计业务及会计事务咨询事项,为2.3万人次办理了会计资格和职称考试事项,会计学校网站的年浏览量超过56万人次。积极开展各类会计、财政财务培训工作,全年对3921人次开展了会计从业资格、会计继续教育、农村财会人员支农政策、新《预算法》和代理记账机构培训,进一步提高我区会计人员的财政财务工作水平。
认真做好公文办理、政务公开及档案管理工作。全年办理收发文件9106份,其中局发文件1552件,确保了局政务工作的正常开展。全年办理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36件,按时完成了办理任务。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政府网站普查和加强政府网站建设的工作要求,进一步完善了我局门户网站的栏目设置、信息更新及原国资局、采购办网站的迁移工作,顺利通过了全国政府网站普查检查。切实做好政务公开工作,完成了全局2014年财政决算及2015年预算信息的公开工作,局门户网站全年发布政务动态等17个栏目信息433条,回复网上咨询事项530项,发布微博500多条。加强政务信息的搜集与报送工作,全年共有116篇次财政政务信息分别被财政部、省财政厅、市财政局、区政府相关刊物及《番禺日报》采用,完成了区委区政府年度考核目标任务。加强档案管理,全年整理文书档案8656份、会计档案2600卷,并按要求完成了我局年度年报、年鉴和大事记等资料的整理报送及档案编研材料的编写工作。
2016年工作计划
一、加强财政收支及预算管理
加强收入管理,加大税源调查监控及稽查工作力度,大力开展综合治税工作,进一步完善横向及纵向涉税信息交换机制,发挥好综合治税在财政增收方面的作用,确保各项税收收入及时足额入库。加强非税收入管理,促进土地出让、国资收益等各项收入的落实。优化支出结构,继续落实厉行节约规定,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和“三公”经费支出,确保我区以民生为重点的各项公共事业投入。根据我区国民经济及社会事业发展的需要,综合运用绩效预算评审结果,按照“有保有压”的原则编制2016年部门预算,确保年度预算实现收支平衡。
二、深入推进财政各项改革
继续深化财政绩效管理改革,强化绩效管理的意识和责任,进一步加强绩效结果的应用,提高绩效管理效益;探索研究对第三方评价机构的管理办法,逐步建立第三方评价质量监控机制;试点开展跨年度项目综合支出绩效评价工作,全面反映评价项目的绩效情况;推动镇街开展项目绩效评估试点工作,探索镇街财政绩效管理工作考核机制。稳步推进我区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改革。逐步完善我区乡镇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新修订的《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做好新旧制度的衔接工作。
三、加强行政事业国有资产管理
参照广州市的做法,制定我区行政事业国有资产使用管理办法。开展公车处置工作,审批各单位之间的公车调配,做好公开拍卖公务用车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办公用房整改工作要求,加强监督检查,巩固清理整改工作成效。
四、积极应对市对我区财政管理体制调整
市对区财政管理体制将于2016年底结束。我局将加调研和协调沟通,积极争取市合理调整对我区的财政管理体制,在清晰界定市与区之间政府事权与支出责任的基础上,简化体制计算方式,着力解决财力重复上解问题。
五、加强财政监督,规范财经秩序
继续深入开展财政监督检查工作,进一步完善财政监督的方式方法,大力开展绩效运行监控,将绩效结果应用于监督检查工作。加强财政投资评审管理,规范建设单位送审资料,加大中介机构评审项目的复核力度,提高财政投资评审工作质量和效率。探索政府采购监管新机制,积极宣传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规定,提高采购人依法采购的意识;推进电子化政府采购建设,研究开发包括采购计划备案-项目立项-项目跟踪-档案建立-数据统计等信息在内的管理系统,建立规范高效的政府采购管理模式。
六、进一步深化国资国企改革
加快研究出台改革相关政策文件,尽快细化完善国资国企改革实施方案及系列配套文件。积极改革国资监管体制机制,明晰我局与企业董事会的事权,实现国有资产监管以管资本为主。进一步加强国资监管制度建设,重点完善国企经营激励约束机制,修改完善区属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完善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国有资产损失责任追究等制度。进一步探索建立完善现代企业管理制度,推进董事会改革,加强监事会建设,积极探索企业纪委、监事会、工会职能有机融合的有效监督途径。
七、努力促进国企可持续发展
加大项目建设和市场开拓力度。区属各企业积极参与各类招商引资活动,积极吸纳优势资本和优质资源。调整优化国有资本结构和布局。加快推进房地产集团和番发(旅游)公司公司化改造工作。水务公司加快完成收购镇街供水企业有关收尾工作及引入战略投资者工作。装备公司尽快理顺装备基地项目移交工作存在的问题,并按照区政府的指示配合做好广州南站商务区开发建设工作。其他区属一级企业加强企业内部资本和业务重组,集中力量做好主业。提升资本运作能力,加快推进番禺区资本运营中心组建事宜,增强融资能力,为区属企业改革发展提供资金保障。整合盘活区属企业各类国有资产资源,推动混合制经济发展。
八、继续深化党风廉政建设和人才队伍建设
继续抓好廉洁自律教育,增强财政(国资)系统和国企人员廉洁从业意识。进一步加强智能防腐工作,深化“番禺区属公有企业智能防腐信息系统”建设,推进系统各平台数据整合和功能升级,增强系统安全防控能力。继续推进公有企业资产资源交易平台建设,加强监督检查及责任追究。继续加强人员培训,提高队伍的综合素质。
九、坚持不懈抓好综治维稳和安全生产工作
健全和落实信访工作制度,畅通诉求渠道。继续深入开展“两建”及创建平安番禺工作,以打造“信用企业”为目标,坚持他律和自律机制建设相结合,强化诚信文化建设。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对重点环节、重点部位、重要设施的监控,严防各种重特大事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