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区政协以及市环保局的大力支持下,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九大精神,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加强污染防治,强化环境执法监管,环保工作取得一定成效,基本实现了空气环境质量得到控制和改善,水环境质量稳定向好的目标。
全区空气质量达到优良的天数共300天,优良率82.2%。PM2.5年均浓度为35微克/立方米,同全市一起首次达到国家的考核标准(PM2.5二级标准:35微克/立方米),完成了国家“大气十条”空气质量改善终期考核目标任务。我区环境空气质量在全市排名比去年上升了2位,在11个行政区中排名第7。水环境方面:国控断面墩头基、狮子洋莲花山、市桥河大龙涌口断面水质分别达到《地表水质量标准》(GB3838-2002)IV、IV、Ⅲ类标准,达到年度目标考核要求;沙湾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水质达到Ⅱ类水质标准,满足水环境功能区划要求。重点河道市桥河水质同比好转,其它重点监测河道水质均有不同程度改善。主要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开展党风廉政建设,推动党建工作全面进步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落实各项党建工作,提高党员干部思想觉悟。
一是配齐各级党组织班子,落实党组织党建力量。完成党组的设立及机关党委选举工作;完成各支部换届选举和委员补选;安排专人负责党建工作。二是制定和完善各项党建制度。其中党建管理制度7项;支部各项制度31项,并形成了制度汇编。三是加强对基层支部的监督检查,共对各支部开展了2轮次检查,组织各支部委员开展党务业务培训1次。四是严格落实“三会一课”等组织生活。“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开展以来,我局机关党委下属9个支部共开展支部党员大会119次、支部委员会54次、党小组会42次、全体党员党课学习5次、支部讲党课48次,召开巡察整改专题组织生活会9次,按期开展2017年度支部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及述职评议,并按要求完善会议记录。五是推进基层党建示范点建设。2017年6月局党委确定监测站支部和第五环保所支部为我局创建基层党建示范点。六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制定及完善《番禺区环保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等9项党风廉政制度,开展纪律教育月活动营造廉政氛围;四级联动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落实廉政责任;抓早抓小提前预防共谈话提醒91人次;开展廉政风险排查加强廉政风险防控等。
二、全面推进各项环保工作
(一)巩固中央环保督察成果,落实环保督察整改。
一是制定印发了《番禺区落实中央环保督察整改工作责任书实施方案》,对中央环保督察交办的124件案件开展“回头看”工作,落实任务,加强督查,办结105宗118件,未办结1宗6件(均为火烧岗垃圾填埋场污染投诉)。124件交办案件中,107件已完成整治,占86.3%,17件(均为长期整治案件)正在推进整治,占13.7%。针对市桥水道大龙涌口断面水质不稳定达标问题,对断面上游至下游的沿岸区域进行排查,立案查处8家违法排污企业。区城管部门拆除河涌周边违法建筑约95234平方米;区农业部门清理违法畜禽养殖场(户)24个次。沙湾水道沙湾水厂、市桥水道大龙涌口、珠江广州段长洲、黄埔航道墩头基、狮子洋莲花山等重点断面水质全面达标。积极推动公交纯电动化,新增和更新纯电动公交车165台,建成充电桩3个、分散式充电桩724个。划定生态控制线。
二是强化各级党委政府环境保护的主体责任。拟定《番禺区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制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制定《番禺区对存在突出环境问题的违法违规企业实施停产措施的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各级党委、政府主体责任及有关部门在解决突出环境问题,尤其是在黑臭河涌治理、违法小作坊及“散乱污”企业清理整治工作中的主体责任。
三是积极配合广州市第二阶段交叉执法、省水气督查检查,落实各项整改要求。市交叉执法检查的275家企业中存在问题有156家,已完成整改147家,剩下的9家正在处理中。省水气督查组在我区发现存在问题的74家企业中已完成整改56家, 18家正在处理中。
(二)大力推进各项污染防治工作
1.扎实推进大气污染防治
一是稳步推进VOCs综合整治。制定《番禺区2017年挥发性有机物污染综合整治方案》,重点推进13家省市重点企业、33家一类汽车维修企业、25家表面涂装企业VOCs综合整治工作,目前,13家省市重点企业中华南轮胎等5家已关停搬迁完成整治、英辉南方造船厂等4家企业完成末端治理,另2家的“一企一方案”已通过专家评审,亨斯迈先进化工、纺织染化、小糸车灯、美特包装等已采用RTO蓄热式燃烧法处理VOCs,源头大大减少了VOCs排放总量;永佳雷克萨斯等13家汽修及表面涂装行业企业正在落实整治或整改;完成全区在营76座加油站油气排放回收系统评估整治,经验收监测全部达标。
二是实施《番禺区创建“无燃煤街镇”工作方案》,全面推进“无燃煤街镇”创建工作,初步完成15个镇(街)的“无燃煤街镇”创建。对辖区在用的256台锅炉开展专项督查行动640次,共出动执法人员1600人次,立案查处未办理相关环保手续锅炉4台、超标锅炉2台,已停用5台,关闭拆除3台。
三是加强扬尘污染综合防治。印发实施《番禺区扬尘污染控制长效管理工作方案》,实现扬尘污染精细化、常态化防治监管机制。实施扬尘污染控制行业监管制度,强化落实建设工程施工、水务工程施工、公路及道路养护工程施工、物料运输及道路保洁、码头堆场等领域的扬尘污染控制,各镇(街)履行属地监管职责,推进我区的扬尘污染控制管理工作常态有序运行。
四是强化机动车排气污染控制。协同公安交警部门开展促进黄标车淘汰工作,通过媒体、短信和发动各街镇、社区(村居)等方式通知鼓励车主淘汰黄标车,并加大道路现场对黄标车违法的查处力度,开展黄标车整治专项行动12次,共查处黄标车违法行为649宗。推进黄标车抓拍系统的建设,8个黄标车电子抓拍点新建项目已完成招标,正进行方案设计。继续加强路检、遥测机动车等机排气抽检工作,抽检公交客运及用车单位车辆2826辆,路检85天,抽检车辆643辆,遥测机动车159864辆,处理投诉黑烟车辆101辆。
五是强化秋冬季节大气污染控制,全力以赴打好蓝天保卫战。制定《广州市番禺区2017年秋冬季节大气污染防治强化方案》,认真贯彻落实强化阶段的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共启动扬尘污染联合控制行动6次。12月下旬开始,落实24小时轮班巡查机制,并组织各职能部门、各镇(街)落实联防联治机制,落实工地全面停工、增加道路洒水喷雾降尘、生物质成型燃料锅炉暂停使用、加强挥发性有机物企业巡查监控、国控点周边环境整治、露天禁烧等监管措施应对重污染天气。
实施《环境空气质量监测市控点周边大气污染源整治工作方案》,统筹各有关职能部门、镇(街)切实做好6个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点周边大气污染整治工作:全面整治自动监测站周边500米内的生活源油烟排放,施工工地、道路、沙石码头、堆放场(空地)的扬尘排放以及该区域内“小散乱污”企业污染废气污染物排放;严格控制自动站周边1000米范围内工业源废气排放;杜绝自动站周边1000米内出现焚烧垃圾、秸秆等现象;督促有真草足球场的学校改为人造草或定期洒水;优化岗西路交通设置,避免出现交通拥堵。
2.全力推进水污染防治
一是按照省、市水污染防治工作部署,制定并实施《番禺区2017年度水污染防治工作计划》、《番禺区莲花山断面水质提升工作方案》。拟定《番禺区近岸海域污染防治实施方案》、《番禺区水环境质量达标方案》。督促完成前锋净水厂三期配套6公里污水管网、市桥河9公里截污管网建设和中部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任务; 完成前锋三期水污染减排任务;完成58宗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及火烧岗垃圾渗滤液一期改造工作,渗滤液处理后达标排放。
二是全力推进49条黑臭河涌整治。明确“控源、截污、清淤、补水、管理”治水思路,推进黑臭河涌污染源核查工作,已完成第一阶段4条黑臭河涌的试点核查,第二阶段45条河涌核查进度约完成95%。开展48条黑臭河涌治理工程,11条已完工,建设黑臭河涌截污管网75.4公里,污水管网12.5公里。编制《番禺区河涌污染源综合整治工作方案》,配合开展治水百日行动,共清理整顿丹山河、市桥河等49条重点河涌流域范围“散乱污”企业420间。
三是加大沙湾水道饮用水源保护区的巡查整治力度。发挥联合监管机制,整合陆域和水域环境监察执法力量,共开展联合专项执法行动50次,共出动监督执法船、艇出航巡查232航次,执法检查人员1578人次,检查吸水口936个次,检查船舶329艘次,其中驱离一级水源保护区范围违规捕捞小渔艇203艘次,制止冲洗甲板及排舱底水违规船舶38艘次,检查违规停泊船舶20艘次。制定实施《广州市番禺区沙湾水道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存在问题整改工作方案》。6月对沙湾水道(紫坭段)示范河涌开展“散乱污”工业企业摸查整治工作,共发现“散乱污”企业67间,完成整治24间。12月对沙湾镇、桥南街沙湾水道水源保护二级区进行排查,共排查企业541家,对发现的“散乱污”企业45家进行整治。
3.推进土壤污染防治
一是印发实施《番禺区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部署十大项三十六点112条防治措施,公布43家土壤污染防治重点监管企业清单。
二是开展重点行业在产及关闭搬迁企业地块的土壤环境质量调查。制定《广州市番禺区重点行业工业企业土壤污染排查工作方案》,启动70家重点行业工业企业土壤环境质量状况调查,现已进入招投标程序。
三是推进区政府与区属重点行业企业签订土壤污染防治责任书试点工作。
四是开展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布点工作。完成我区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点位的布点及核实。
4.推进重金属污染防治
一是实施《广州市番禺区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2017年度实施方案》,明确工作部署及部门职责分工,有序推进各项重金属污染防治任务。
二是严格执行广州市工业企业地块再开发利用管理程序。对涉及工业企业地块流转及改变用途地块,开展土壤环境调查评估。
三是加强对危险废物持证经营单位、重点企业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进行抽查。共抽查单位104家次,其中,危险废物产生单位达标81家次、基本达标20家次、抽查合格率94%;危险废物持证经营单位达标3家次、抽查合格率100%,总体抽查合格率97%。
(三)持续加大环境执法力度
1.加强监察执法,严厉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强化节假日和夜间突击检查。全年共出动执法人员67028人次,检查企业26896家次,开展专项执法行动382次,对污染源在线监控监测设施实施远程监控11.1万家次。共查处环境违法案件872宗,处罚案件887宗,责令停产、停业、停止使用企业773家。严打偷排、漏排行为,共查处水污染物超标排放违法行为108宗。
2.加强“两法”衔接,有力打击环境污染犯罪。
推动公、检、法、环保等部门及镇(街)在打击环境犯罪方面的合作,着重打通互通信息、提前介入、现场采证等关键环节,引入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共实施查封、扣押1宗,移送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13宗,公安部门刑事拘留犯罪嫌疑人26人(其中逮捕16人),成功捣毁4个犯罪团伙。
3.妥善处理环境信访。受理环境信访案件11610宗次,新开环境案件2174宗,信访案件反映环境污染问题7952个,其中,废水污染问题672个占8%,大气污染问题4834个占61%,噪声污染问题1841个占23%,其他污染问题605个占8%。立案处罚企业391家,下达《调查情况告知书》1007份,发出《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35份,转工商查处771家,案件受理率100%,结案率98.92%。在11610宗次环境信访案件中,广州市环保局转办690宗次,区长专线转办共7890宗次,我局网站受理115宗次,来电2612宗次,其他303宗次。
4.进一步加强环境应急处置。积极组织及参加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工作,开展跨区域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工作,提高我局对突发环境事件的处理能力。完成重点单位应急预案备案86家。共接报并开展应急处置20次,出动120人次。
(四)深入开展清理整治违法小作坊、“散乱污”企业专项执法行动
在全区组织开展清理整治违法小作坊及“散乱污”工业企业专项行动,先后印发实施《关于进一步加强违法小作坊清理整治工作的通知》、《番禺区开展“小散乱污”企业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落实以镇(街)为主体,部门联动综合施治的长效机制。共开展打击违法小作坊和清理整治“散乱污”工业企业专项行动677次,出动4737人次,共排查“散乱污”工业企业1287家,完成清理整治1225家(其中停产停业547间、搬迁413间、拆除9间、就地整治256间),其中镇(街)自查排查企业381家,完成整治362家。全区拆除“五违散乱污”场所15万平方米。
区领导高度重视,多次亲临现场检查督导、指挥整治工作。区领导何汝城、陈德俊、陈明捷先后四次分别带队到南村镇、大龙街、石楼镇、大石街等镇(街),开展“散乱污”清理整治工作,共取缔企业60多间。
(五)加强审批服务与环境管理能力建设
1.加强行政审批服务。进一步简政放权,优化行政许可和备案事项;实施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制度,制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办事指南》;加大环评审批信息公开和环评机构监督考核力度。全区共审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304个,批准竣工环保验收项目135个,核发排污许可证384个。
2.落实排污费征收工作。排污费征收入库单位2388家。
3.推进环境监测能力建设
完善环境监测仪器及应急设备的配置,提升监测能力。按频次要求完成常规、指令性监测和污染源监督性监测、自动站监测等各项任务,分别取得常规指令性监测数据18347个;污染源监督性监测1658厂次、监测数据22776个;4个水质自动站监测数据328500个,5个大气自动站监测数据280320个,2个噪声自动站监测数据17520个;完成264家厂次的委托、工程验收监测,取得监测数据7195个。每周定期不定期对各机动车检测机构进行明查暗访,共巡查223次,出动巡查人员461人次。
推进水质自动监测站建设。开展考核断面标识桩设立、采测分离以及水质监测自动站建设选址、征地、“四通一平”等工作,同时开展番禺辖区三个国考断面与拟建水站采水点水质比对工作,并上报比对数据和站点论证材料。
4.开展科研课题1项,组织环保技术审核、咨询49项次。积极推进环保宣教基地建设,促成广东省环保宣教中心与我局共建宣教基地,将基地纳入“自然学院”项目。
5. 加强执法队伍建设,优化调整执法监察架构。成立局监察执法架构整合调整工作领导小组,制定《番禺区环境监察机制改革方案》。调整执法大队内部机构设置和人员分配,进一步理顺区环境执法监察大队与基层环保所的责任分工,有效整合环境监察执法资源。将人、财、物的配备充实到基层一线,进一步加强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的力度和绩效。
6.制定并实施《番禺区建立镇(街)环境保护监督检查员队伍实施方案》,严格按照招聘租赁岗位合同工的程序和要求统筹各镇(街)落实专职环保员招聘及管理工作。目前,已完成南村镇等10个镇(街)共143名专职环保员的资料审核和录用公示;桥南街等3个镇(街)完成招聘专职环保员的笔试和面试;化龙镇等2个镇(街)完成笔试,并于近期开展面试工作。相关工作计划于今年2月完成。
(六)全面实施环保目标责任制,落实总量减排考核任务
2017年按照市政府下达的任务书,制定印发《番禺区2017年环境保护目标任务》,组织全区34个职能部门和16个镇(街)推进落实。定期针对任务的完成情况进行督办、通报,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
根据市下达减排任务制定我区的减排计划,经区政府审定后印发实施。共完成29个减排项目,四项减排指标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的削减量分别为12053.78吨、1998.09吨、37.68吨、64.04吨。
(七)加强环保宣传教育
1.充分利用番禺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广泛宣传环保法律法规政策及打击违法小作坊、“散乱污”企业、河涌整治等工作,共播放短片、视频578条(次),其中,打击违法小作坊、散乱污企业宣传播放320条(次),《通告》播放198条(次),环保法律法规政策宣传播放60条(次);在番禺日报刊登了“六五世界环境日专版”、恳亲特刊环保专版等,广泛宣传环保工作和理念。同时,还制作了6个关于打击违法小作坊的告知书和宣传广告。定期对我区现有76个社区宣传栏进行更换和维护工作。
2.紧抓新媒体传播主流。努力培育门户网站、微博、微信等新媒体的关注人群,让微博、微信成为环境宣教的前沿阵地,其中微信关注人数已突破上万,达13609人。在区环保局门户网站、微博、微信开展宣传,共发布信息2879条。同时在政务微信平台进行“环保知识大批拼”线上活动,扩大公众对环境保护的关注度和环保宣传的效果。
3.探索和加强与群众互动的宣传方式,加强与社会环保公益团体的合作,举办环保大课堂、环保夏令营、水源保护体验活动、环保讲座等活动共16次,推动环保进学校、进社区工作的深入开展。
4.加大针对社会的环保知识、环保法律宣传。业务骨干何兆龙同志先后前往镇(街)、企业、学校开展环境法律宣传以及环保系统内部培训,共11场次。
5.开展新环保法律法规培训,组织环保系统领导干部及业务骨干进行关于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培训。
(八)稳步推进精准扶贫
制定《广州市番禺区环境保护局2017年华拔村精准扶贫年度计划》和《广州市番禺区环境保护局关于新时期精准扶贫帮扶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开展第二十一届母亲节暨幸福工程救助贫困母亲活动日筹款,全局共捐款4846.00元。完成2017年精准扶贫一对一结对入户活动。落实华拨村内环境卫生保洁工作,完成华拨村医疗卫生站建设项目的建设及验收工作,完成光伏发电并网扶贫工作,完成平安新农村安装监控系统建设,完成华拔村发电站50%股权回购工作,作为贫困户入股分红的长效机制和以后村集体收入来源;购买2间中国供销·粤东农批商铺,产权归村集体所有,租金收益作为贫困户的脱贫收入,相关工作正在推进当中。自2016年起我局累计投入资金162万元,并通过就业帮扶、产业帮扶、养殖业帮扶等多方面帮扶措施,至2017年底,华拨村48户贫困户共脱贫45户(132人),预脱贫率达到90.4%,取得较好成绩。
2018年工作计划
2018年我局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严格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国务院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的战略位置,以解决突出环境问题为导向,以实施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为重点,大力推进绿色发展,优化空间开发格局,按照“四个坚持、三个支撑、两个走在前列”的要求,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坚持全面从严治党,进一步加强廉政建设、作风建设,巩固中央环保督察成果,进一步落实巡察问题整改,全力打好大气、水和土壤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改善我区生态环境质量,建设美丽番禺,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
一、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推动党建工作全面进步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始终将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真正将十九大报告、党章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等学懂弄通做实。
(二)全面推进党建目标管理,坚持将党建工作与环保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加强基层党建,对标“六个一”标准落实基层党支部建设;推进基层党建示范点创建工作,按照“五好”标准、“五统一”原则和“五有”要求,努力打造以支部党员活动室为重点的支部阵地建设。
(三)规范党风廉政建设。结合巡察整改,围绕党建、廉政建设、业务、岗位职责、过错追究等方面全面梳理相关制度,印发并落实《中共广州市番禺区环境保护局党组工作规则》、《番禺区环保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番禺区环保局党建工作责任制度》、《番禺区环保局机关工作人员失职失责追责制度》等相关制度。严格监督检查支部党建工作情况,做好党务工作者党务知识培训。
二、推进生态文明体系建设
(一)落实环境保护责任制,加大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力度
落实番禺区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制实施办法,明确细化环境保护责任清单配套的考核办法、考核细则及责任追究办法,将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落实情况纳入各镇(街)和职能部门绩效考核内容,实行“一票否决”。严格落实生态保护责任追究制度、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和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度,用制度红线守住绿色底线,用制度红利保障绿色发展行之久远。
(二)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助推我区生态文明建设。
完成编制区级环境保护目标考核办法,加快建立区内环保目标考核、奖惩机制。根据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的调整,结合番禺区实际情况,修订《广州市番禺区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技术指引》,完善建设项目环境准入制度。进一步探索产业园开发改造和引导相同产业集中经营、管理、治污的可行性。建立健全各项联动机制,对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进行修编,理顺环境监察机构改革调整后的环境监察工作并编制指引。
三、深化污染防治,确保环境质量持续向好
(一)大气污染防治
加强机动车尾气污染控制,强化扬尘污染控制,深入推进重点行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强化监测点位,尤其是国控点位周边大气污染源整治。
(二)水环境污染防治
按照《广州市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及上级部署,立足我区实际制定年度工作计划,推进水污染防治年度目标,落实省市重点任务;编制并实施《广州市番禺区水环境质量达标方案》、《广州市番禺区近岸海域污染防治实施方案》,加强统筹督办力度,推动地表水环境质量、近岸海域水质达到上级考核要求。
(三)土壤、重金属污染防治
推进番禺区重点行业工业企业土壤污染排查、土壤污染防治、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相关工作,加快推进土壤、重金属专项整治工作。
四、加强环境执法监管
(一)明确责任,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继续完善环境监察机构调整,明确相关部门的环境监察职责,进一步理顺区环境执法监察大队与基层环保所以及镇街环境保护监督检查员队伍的责任分工,精简和完善内设机构,充分发挥工作人员的主观能动性,进一步提高环境监察工作效率。
(二)加强监督管理
1.进一步健全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的“双随机”抽查机制,在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中进一步推进随机抽查制度化、规范化、精细化。结合双随机抽查和日常环境监管抽查工作,开展对各基层环保所和各镇街环境保护监督检查员队伍环境执法监察工作的监督和指导。
2.积极配合中央、省、市开展后督察工作,督促存在环境问题的企业整改到位,推动各类环境问题的有效解决。继续跟进落实中央环保督察交办案件、省大气和水污染防治专项督查的后续办理工作,加强督办,切实巩固提升整治效果,严防反弹。
3.加强信访人的回访工作,避免因沟通不畅顺、回应不及时造成满意率不高;发挥多职能部门联合查处的效能,充分发挥各镇(街)属地管理的作用,加强与职能部门的沟通、协调,争取更好地解决重点、难点及久拖未决的疑难信访件;借助清理“散乱污”场所,解决一批重点环境信访案件;采取多种方法,缩短区长专线交办的非咨询类案件平均办理时长。
4.积极配合广州市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工作,推动落实关联垂改的各项任务。积极推动我区镇(街)园区环境保护监督检查员队伍建设工作,对专职环保员开展环保相关业务的实操培训工作。
5.健全环境应急响应机制。结合实际工作重新修改完善《番禺区环境应急预案》,加强应急组织体系建设,定期开展应急处置演练工作,加强对工作人员的应急知识培训,落实应急值守制度,及时响应,从源头上预防和有效处理应急环境事件。
五、推进重点专项工作
(一)进一步巩固成果,深入整治“散乱污”场所
1.紧密结合河涌综合整治区重点工作,围绕我区49条黑臭河涌,摸查流域周边的污染源情况,重点打击河涌流域范围的“散乱污”企业,继续保持高压态势,从重从严从快打击“散乱污”企业,坚决落实“散乱污”企业清理整治工作。
2.继续组织开展对各批次“散乱污”企业清理整治工作“回头看”。区清理整治违法小作坊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将按比例进行抽查督查,并对情况进行通报,确保消除盲区,消除反弹,杜绝死灰复燃。
3.加大信息公开和宣传引导力度。通过加大对典型违法案例的公开曝光力度,加强对公众的相关普法教育及招商、投资引导,防治结合打好“散乱污”企业专项整治攻坚战。
(二)全面组织开展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
全面启动番禺区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按省、市污普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牵头会同区有关部门推进各项普查任务,拟定普查方案,开展普查培训,组织开展入户调查与数据采集、数据审核、数据汇总、质量核查与评估、建立数据库等工作。
(三)推进监测系统建设,提升水、气、土壤监测技术水平
1.进一步完善新的环境监测业务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强化监测数据信息化管理,完善监测数据处理、报告编制和报表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
2.推进国考断面水质自动站的建设工作,于2018年7月,全面完成“大龙涌口、莲花山、墩头基”国考断面水质自动站的建设和实时数据联网等工作,确保按时保质完成事权上收。
3.逐步开展土壤重金属等项目的监测,进一步提升监测站的技术水平,为番禺的环境监测和土壤污染综合防治提供全方位的有力保障。
(四)强化目标任务考核及总量减排工作
统筹组织有关单位完成2017年环保目标考核工作,做好2018年环保目标任务部署,强化跟踪督办和定期反馈,针对存在问题及时制定解决办法,确保各阶段考核任务顺利完成。按照上级部署制定年度减排计划,推进落实减排项目,完善减排统计、监测、考核体系,确保完成年度减排目标任务。
六、进一步加强环境宣传工作
利用传统媒体、新媒体等多种方式,通过制作宣传广告、制作相关专题采访节目、利用“两微”及“番禺视听”等宣传等,开展环保宣传工作。继续组织社区居民、学生代表等开展“珍爱沙湾饮用水源保护区体验活动”,继续开展环保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机关系列活动。
七、打好精准扶贫攻坚战
严格按照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的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号召,扎扎实实推进扶贫工作,确保落地惠及广大贫困户。用好、用活各类帮扶资金,壮大帮扶村集体经济,解决村内基础设施、环境整治、产业基地、民生福利等项目建设,圆满完成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各项工作,做到脱真贫、真脱贫。
番禺区环境保护局
2018年3月30日
继续访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