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我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及有关部门的配合支持下,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突出为民行政理念,扎实推进各项民政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现根据要求,将今年以来主要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主要工作情况
(一)社会救助体系更加完善。
救助标准持续提高。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每人每月从900元提高到950元,今年全区在册低保户共908户1515人,共发放低保金及分类救济1366.73万元,实现“应保尽保”。残疾人两项管理工作顺利推进。残疾人两项补贴纳入民政管理, 12月全区享受残疾人两项补贴13240人次,全年共发放补贴款2831.03万元。城乡医疗救助到位,全年我区医疗救助了59217人次,发放救助金3036.47万元。家庭经济核对成效明显。新增救助业务核对工作顺利开展,全年共完成核对业务2230宗(4530人次),准确率达98.74%。儿童福利体系不断完善。全面落实成年孤儿安置、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孤儿养育标准提高至每人每月2263元。建立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动态管理机制,实施关爱保护专项行动,向全区符合条件的困境儿童派发生活补贴及一次性助学补贴22.9万元,留守儿童权益得到有效保护。区社会福利院儿童大楼工程于11月中旬主体结构封顶,于2019年6月底竣工投入使用。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成效显著。贫困户由原来精准核查后的40户136人,缩减到现在的2户10人,户脱贫比例达到95%。开展党员干部“一对一”帮扶活动,积极推进贫困户脱贫措施,超额完成入村指导扶贫工作任务。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积极推进。做好秋台风“贝碧嘉”“山竹”的防御应对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扶贫济困日各项活动继续推进。慈善街道、慈善社区、慈善广场(公园)等慈善标志创建工作推进顺利,截至9月底,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暨深化“羊城慈善为民”行动共收到捐款共计1225.3万元。
(二)养老服务改革加快推进。
长者“大配餐”服务实现全覆盖。全区共设老年人助餐配餐点123个,服务覆盖16个镇(街)的所有社区和村,最大可供餐人数达18000人,每天就餐人数4000人。社会化运营的助餐配餐点有111个,占全区配餐点的90.2%。探索开展多样化的贴心配餐服务,如桥南街陈涌村对本村户籍80岁以上的老人实行全免费就餐并实现配送到户;洛浦街丽江社区划定专区设立社区长者就餐点;石碁镇永善村蓝态配餐点每天中午不区分户籍为长者提供免费斋菜饭。养老机构建设力度加大。开展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增加养护型、医护型养老床位,全区总床位数为5158张,每千名老人拥有养老服务床位数40张,初步建立覆盖全区、街(镇)、居委(村委)三级养老服务网络。“平安通”服务升级。全区使用“平安通”老年人达4866人。“银龄安康行动”实现全覆盖,区财政投入232万元为全区60周岁及以上户籍老年人购买意外伤害综合保险,惠及11.6万老年人。番禺区民政局荣获2017年度广州市银龄安康行动“卓越领航奖”,区老龄办荣获“杰出贡献奖”。医养结合有序推进。探索“互联网+社区医养O2O”服务模式,番禺区社会福利院康复医院的医疗康复业务整体交由区何贤纪念医院托管,老年人康复服务更为专业;市桥医院为老年人提供更好的临终关怀和康复服务;全区16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全部提供居家医养服务,其中大石社区、沙湾社区、石碁社区和石壁社区等4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与辖内养老机构成立医养联合体,进一步满足老年人对医疗服务的需求。区社会福利院作为我区第一家长期护理险合作机构,为园内符合条件的长者申请长期护理险待遇,89名长者共12批次成功申请了长期护理险,减轻长者及家属的经济负担。
(三)基层社区治理创新不断深化。
社区治理成效增强。全面完善议事厅建设,强力推进城乡社区协商工作,全区16个镇街地区性协商议事厅、270个具备条件的村和社区已基本完成议事厅建设,搭建起“有机构、有场所、有制度、有实效”的城乡社区协商议事平台,实现议事厅全覆盖。全年累计开展协商议事3312次,形成决议3868项,已落实3481项,办结率达90%,解决了一批如集体资产处置、小广场管理、宠物管理等过去想办而没有办成的民生实事。“三社联动”继续深化,2018年我区选取84个城乡社区开展“三社联动”试点,以项目化的形式实现“三社”队伍的联动发展。社区服务体系不断完善。制定《广州市番禺区建立社区服务长效机制工作实施方案》,建立社区服务长效机制。家庭综合服务中心为有需要的群众提供专业化社工服务,今年以来,累计开展各类专业个案1439个,举办各类社区活动1579场。培育社区社会组织82支,在册登记志愿者6875人。
(四)社会组织活力持续激发。
社会组织发展健康有序。2018年新增社会组织71家,全区登记在册的社会组织达811家。积极推进社会组织孵化服务工作,30家社会组织入驻区社会组织孵化基地。确定对本年度社会组织申报的51个项目予以资助(奖励),拨付社会组织培育发展专项资金合共180万元。培育发展镇街社区社会组织联合会,首家镇街社区社会组织联合会在南村镇成立。监督管理全面强化。依法开展社会组织年度报告工作,将未按时提交报告的社会组织进行公示并列入“异常名录”名单。配合开展校外培育机构清理整顿工作,规范民办学校办学行为。积极开展非法社会组织治理工作,依法劝散、取缔3家非法社会组织,引导6家不规范运作的社会组织进行合法登记和规范运作。持续开展社会组织等级评估工作,13家社会组织获得3A级以上评估登记。加强社会组织党建,全区社会组织共建立党组织61个,其中党支部60个,党员1090余人。
(五)双拥优抚安置工作更加到位。
双拥工作持续深化。大力开展春节、“八一”走访慰问、“八一”军政茶话会、“双拥在基层”系列活动,积极支持驻穗部队基层单位建设,密切军地关系。优抚对象保障水平稳步提升。今年以来,共支出优抚对象抚恤及生活等各类补助经费3256.7万元。顺利完成“9·30”烈士公祭活动。安置工作扎实开展。截至目前,我区共接收安置2018年度自主就业退役士兵270人。召开退役军人专场招聘会,为退役军人提供1050个招聘职位。严格落实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金发放工作,发放一次性经济补助约3436.5万元。着力解决复退军人生活诉求,共支出各类补助款186.9万元。
(六)民政专项事务服务扎实推进。
区划地名规范有序。2018年共办结非住宅类地名命名、更名初审案87宗675个,审批住宅类小区、建筑物命名案3宗3个。有序推进地名普查成果转化,通过编纂出版地名图录典志、地名管理系统升级等方式,转化利用普查成果。完成13000多个历史已规范命名,但图形和属性信息缺漏地名的查漏补缺工作。婚姻登记创新开展。实现全市通办婚姻登记业务,今年以来,区婚姻登记处共办理婚姻登记12230宗,其中涉外登记95宗。登记合格率100%。抓好预约登记管理工作,自2018年5月14日起正式启用“广东省婚姻登记网上预约系统”开展我区婚姻登记预约管理服务工作。流浪救助管理服务全面加强。继续完善区救助站安置中心建设,建立寻亲服务机制,帮助26名安置人员成功找到亲属。探索“社工+”模式,加强社会综合治理参与力度,有效提升救助安置服务水平。建立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长效机制,扎实开展街头主动关爱、站内救助服务管理和寻亲送返工作,170名受助人员经核实身份返乡。圆满完成清明保障任务。在清明祭祀期间,区祥和陵园高峰时段实行异地停车,公交免费接驳新举措,切实解决祭祀群众停车难问题。全区殡葬服务单位接待祭扫群众145多万人次,实现零投诉、零事故、零警情。殡葬改革深入推进,全年免除基本殡葬服务费645.55万元,遗体火化率保持100%。
(七)事业发展保障坚实有力。
党的建设有新加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制定《区民政局党建工作方案》和《党建工作责任项目考评表》,进一步明晰政治思想建设任务,层层压实责任。优化党员队伍结构,基层一线党员人数增多。强化党组责任意识和纪委执纪意识,规范党组领导班子权力运行。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加强谈话提醒工作力度,多形式开展党员纪律教育。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提升综合社会救助水平。
继续做好低保、孤儿、政府供养人员、特困人员等社会救助工作,按照要求适时提高社会救助标准,切实保障好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完善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规范核对业务规则,提升民生保障的精确实施水平。持续开展对口帮扶五华县双华镇华南村扶贫及2019年广东扶贫济困日相关工作。继续做好减灾防灾工作,提高民政部门和城乡社区应对突发灾害的快速反应和救助能力。深入开展各项慈善活动,进一步营造全社会扶贫济困、救孤助残、互助互济的慈善氛围。
(二)提高养老服务建设水平。
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大配餐”服务,加强食品安全管理,进一步提升服务能力。拓展居家养老医疗卫生服务覆盖范围,为高龄、重病、失能以及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行动不便的老人提供家庭病床、上门巡诊、社区护理、健康管理等基本服务。规范老年优待卡使用管理,优化长寿保健金发放管理。重点发展医养结合型养老机构,增加养护型、医护型养老床位,提高养老服务有效供给。加大“银龄安康行动”宣传力度,力争2019年自付费参保率争取达到50%。
(三)提升社区治理创新水平。
建立社区服务长效机制,切实解决群众关注的问题,提升社区服务整体水平。深化项目宣传,与番禺电视台合作,通过宣传短片、服务预告等宣传方式,不断提升家庭综合服务中心服务的知晓度和群众参与率。提升社会工作者对于社区事务参与意识,不断扩展社工服务的覆盖能力。深入推进城乡社区协商工作,继续推广“一事一议”和“分层议事”协商机制,以城乡社区议事厅为平台开展协商议事活动。分阶段在全区全面推进“三社联动”建设工作,确保到2019年底实现全部社区“三社联动”100%全覆盖。开展“难点村(社区)”排查整治,制定换届选举总体方案,为2020年换届选举奠定基础。
(四)提高社会组织发展水平。
完善社会组织管理政策制度体系,修订《关于进一步培育发展和规范管理社会组织的实施意见》,促进全区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加强培育基地建设,推进社区社会组织联合会培育发展。完善综合监管机制,落实年度报告、信息公开、抽查监督、异常名录管理制度,推进社会组织信用体系建设。强化党建引领,巩固社会组织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覆盖率,保障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深化等级评估工作,提升区级社会组织参评率。加强社会组织人才队伍培养,不断提高社会组织能力建设水平,激发社会组织创新力。健全社会组织作用发挥机制,进一步推进政府向有资质的社会组织转移职能或购买服务,构建新型政社合作伙伴关系。
(五)提升双拥优抚安置工作水平。
高标准落实好各项双拥工作,紧密配合国防和军队改革进程,探索国家保障与社会化服务向结合的服务管理模式,推动军民深度融合发展。落实优抚政策,稳步提高抚恤补助和优待标准,确保优抚对象的生活与我区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建立常态化走访机制,想方设法帮助优抚对象解决生活、治病和住房等方面的困难。按政策做好军休人员和退役士兵接收安置工作,落实军休人员各项待遇。加强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工作,积极扶持退役士兵自主就业创业。结合我区实际,创新开展双拥共建活动,加强双拥品牌建设,努力提高我区双拥工作的质量和层次。按政策做好涉军信访维稳工作,强化排查稳控,并积极争取上级支持探索新形势下做好涉军维稳工作的新举措,努力维护社会稳定。
(六)提升专项事务管理水平。
加强区划地名工作,继续加大道路(街巷)地名历史遗留问题清理整治力度。规范“城中村”道路(街巷)命名工作,提升“城中村”社会治理能力。推动地名普查成果转化利用,加强地名文化宣传保护。扎实开展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工作,创建平安边界。加强婚姻登记队伍建设,探索行之有效的便民服务措施,提高婚姻登记特别是涉外婚姻登记服务管理水平。做好我区婚姻登记新办公场地的规划、搬迁工作。加强流浪乞讨救助,继续引入社工机构帮助流浪乞讨滞留受助人员寻亲返乡,持续做好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深入推进殡葬改革,合理解决公益性骨灰楼存放地历史遗留问题。做好清明群众拜祭服务保障工作,确保拜祭活动安全有序。继续落实困难群众基本殡葬服务费用减免政策,确保火化率继续保持100%。
(七)提升党建工作水平。
严肃政治生活,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遵守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严格执行“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等党内生活制度,保证党内政治生活的规范化、经常化、制度化。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理想信念,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保持清醒的政治头脑和坚定的政治信念,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强化党内监督,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强化巡检、暗访、审计、监督检查常态化开展。压实管党治党责任,把落实“两个责任”贯穿到民政事业各个领域。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加强基层党组织书记、党务工作者轮训培训,把基层组织建设成效纳入绩效考核,提升基层党组织建设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