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我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区委、区政府各项工作部署,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狠抓增收节支,调整优化财政收支结构,集中财力推动我区经济高质量发展,为我区推动粤港澳大湾区发展、实现“四个走在全国前列”当好排头兵提供财力支持,圆满完成了全年工作任务。
一、2018年主要指标完成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情况
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首超百亿元,完成1,007,574万元,为年度预算的102.29%,同比增收32,072万元,增长3.29%。其中税收收入808,955万元,占收入总额的80.29%,同比增长5.45%;非税收入198,619万元,同比下降4.69%。收入总量位居全市第二。
全年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493,701万元,为年度预算(含上级追加)的99.44%,同比增支159,234万元,增长11.93%,超省核定的年度支出任务。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
全年实现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867,575万元,为年度预算的116.05%,减收41,683万元,下降4.58%。
全年完成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069,408万元,为年度预算(含上级追加)的91.78%,同比减支82,480万元,下降7.16%。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
全年实现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38,073万元,为年度预算的95.18%,同比增收3,484万元,增长10.07%。
全年完成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30,654万元,为年度预算的94.61%,同比减支2,824万元,下降8.44%。
(四)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支情况
全年实现区本级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30,860万元,为年度预算的131.44%,同比减收3,478万元,下降10.13%。
全年完成区本级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支出24,699万元,同比减支10,267万元,下降29.36%。
(五)区属国有企业经营情况
全年完成营业收入386,626万元,同比下降11.89%;实现利润总额110,053万元,同比增长17.34%;实现净利润76,988万元,同比增长12.89%;缴纳税金约55,060万元,同比增长14.62%。
二、2018年主要工作情况
(一)狠抓预算管理,确保预算稳健运行
深入推进绩效预算,切实抓好预算编制和管理工作。贯彻落实中央和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印发了《广州市番禺区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区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将绩效理念和方法融入预算编制、执行、决算、监督全过程,并将预算绩效管理实施对象从项目为主向政策、部门整体支出、政府预算拓展,构建“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全公开”的预算绩效管理模式,进一步提高了预算编制的科学性、预算执行的有效性和财政支出效益。推进全口径资金预算财政项目库建设,按照“先审核入库后编制预算”的原则,制定了部门预算项目库建设方案,部署开展了2019年部门预算项目申报和建库工作,并以“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为目标,大力整合归并预算项目,规范预算编制,确保区委区政府重大改革、重要政策和重点项目及民生项目年度资金需求,为跨年度预算编制奠定基础。为增强财政预算的精准度,对年度预算进行了两次调整,确保了年度预算的稳健运行,实现了年度预算收支平衡。
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加大预算资金统筹力度。按照有保有压和突出重点的原则,大力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切实压减一般性支出和“三公”经费支出,制定了《广州市番禺区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培训费管理办法》、《番禺区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会议费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培训费和会议费管理,推进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制度体系建设。部署开展全区行事单位历年财政结余结转资金清理收回工作,共清收资金27,609万元,统筹用于急需支付的项目及归垫历年挂账。开展财政暂存暂付款项清理工作,全年清理资金221,402万元。回收财政周转金及资金占用费、股息及资金利息收入1850万元。
深入推进预决算信息公开。按照省财政厅预决算公开整改情况“回头看”暨2018年预算公开专项检查工作的要求,组织全区预算单位对以前年度部门预决算公开信息进行查漏补缺和完善公开,按时完成了完善公开任务。
(二)积极发挥财政职能,支持我区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提高财政对民生和公共事业的保障力。大力调整优化支出结构,全年完成全区非营利性服务业财政支出(“八项支出”)1,222,86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额的81.87%,同比增支124,418万元,增长11.33%。财政支出继续向民生领域倾斜,全年民生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77.6%。
深入推进创新驱动,支持经济转型升级。全年完成科学技术支出66,788万元,主要用于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项目15,908万元、企业研发补助资金13,705万元、企业技术改造奖补资金7,722万元、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资金8,564万元、科技创新资金6,785万元。全年完成商业服务业支出7,739万元,同比增长138.64%,其中拨付广州追加2018年长隆集团奖励扶持资金3,987万元、广州追加中央财政2017年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1,038万元。主动适应经济新常态,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放大效应,支持我区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全年核拨各类区级扶持资金39,148万元、上级各类扶持资金40,265万元,支持我区企业转型升级。
支持优先发展教育事业,推进文化事业繁荣发展。全年一般公共预算完成教育支出367,016万元,同比增支46,790万元,增长14.61%,其中用于普通教育科目支出278,296万元,主要拨付教育系统人员工资及奖励性绩效工资131,068万元、城乡免费义务教育经费15,278万元、学前教育专项经费等资金15,026万元、临聘教师经费13,708万元以及广州追加2017年中小学校基础教育实施三年提升计划基本建设财政奖励资金2,645万元。全年完成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8,849万元,同比增支1,880万元,增长11.08%,主要用于办好星海艺术节等大型文化活动、推动文化惠民基层工程建设、深化文明番禺建设等方面,其中拨付番禺区图书馆图书购置费、维护经费及分馆相关经费1,281万元、广州国际美食节经费1,068万元以及文物保护专项资金714万元。
大力开展精准扶贫及支农惠农工作。全年一般预算完成农林水事务支出47,354万元,增长15.90%,其中扶贫支出9,238万元,增长25.95%,主要用于兑现渔业成品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7,245万元,拨付对口帮扶贵州扶贫协作资金、产业帮扶资金以及财政援助资金5,231万元,建档立卡扶贫开发帮扶对象扶持资金2,210万元以及广州追加转下达渔民减船转产中央补助资金2,587万元。支持乡村振兴战略,落实支农惠农政策,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拨付新农村建设资金3,000万元。支持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扶持设施农业和农业机械化发展,落实渔船成品油价格中央补贴和渔民生活补贴2,986万元。保障农村干部待遇,拨付离任村干部及“两委”干部综合补贴1,611万元。
支持全面推进治水工作。统筹资金稳步推进城乡河涌整治与水环境建设,拨付水利专项资金25,888万元,拨付污水项目运营、建设、奖励补贴等资金44,957万元,确保河涌综合整治重点项目建设资金需求。支持76项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建设,实现全区农污设施基本覆盖。
加大社会保障和医疗卫生投入力度。提高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发放低保金及分类救济金1,367万元,惠及低保户908户1515人。落实残疾人两项补贴政策,为13240人次发放补贴2,831万元,拨付残疾人康复资助资金1,013万元。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发放医疗救助金3,036万元,救助59217人次。支持养老服务改革,拨付老年人配餐经费765万元,设立128个老年人资助配餐点,实现长者“大配餐”服务全覆盖。投入232万元为全区60周岁及以上户籍老年人购买意外伤害综合保险,惠及11.6万老年人。落实优抚对象抚恤及生活等各类补助经费3,257万元,拨付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3,479万元。加大医疗卫生投入,全年医疗卫生经费投入113,357万元。大力支持我区基本公共卫生事业发展,拨付社区基本公共卫生补助金费4,567万元。
落实就业和人才发展政策。支持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对技能晋升及职业培训、就业创业服务等进行补贴,拨付就业资金3,465万元。落实“1+4”创新产业领军人才政策,拨付产业人才发展专项资金738万元。
加大公交行业财政补贴力度,实现公交惠民。落实公交票务优惠政策,安排公交化财政补贴26,750万元。加大新能源公交车补贴力度,拨付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5,326万元。大力支持“村村通客车”工程,促进城乡发展一体化,拨付“村村通客车”市、区补贴720万元,扩大班车公交化覆盖面,方便群众出行。落实年票补偿政策,拨付补偿资金3,217万元,进一步降低我区社会物流成本。
(三)深化财政改革,提高财政管理水平
推进财政管理体制改革。结合市推进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的要求,制定了《新一轮区对镇、街财政管理体制调整方案》及《镇街土地出让收益分成方案》,进一步理顺区与镇街各自的事权与财权,调动镇街积极性,促进区与镇街的协调发展。
大力推进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改革。制定2018-2020年深化预算绩效管理目标任务和措施,为实现全面预算绩效管理夯实制度基础。建立我区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试点开展2017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工作。推行项目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信息化管理,将2018年区十大民生实事纳入全过程绩效管理,监控项目86个,涉及资金125,900万元。启动2019年度政府预算、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申报,在部署2019年度财政预算编制工作的同时,同步编制政府预算绩效目标和关键指标,并选取了7个部门进行试点。大力开展预算绩效评审,对97个项目涉及92,200万元的资金实施预算绩效评审,依据评审结论安排预算76,100万元,节约财政资金16,100亿元。开展绩效目标审核与批复工作,审核批复项目553个,涉及预算资金1,036,500万元。
进一步深化我区公务卡结算制度改革。从2018年起,我区全面实施公务卡结算管理制度,并建立定期通报制度,确保公务卡强制结算制度的有效执行。组织开展全区预算单位公务卡结算自查自纠和监督检查工作,进一步督促公务卡结算制度的落实,大幅提高了开卡量和使用率。
稳步推进综合财务报告改革。综合11家区属国有企业、637家区属行政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数据,顺利完成2018年度番禺区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的编制与会审工作,为深入推进政府综合财务报告改革奠定基础。
推进乡镇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制定了乡镇集中支付系统建设方案,部署开展了我区乡镇国库集中支付系统上线运行、人员培训和业务指导工作,推进我区乡镇国库集中支付实现电子化和规范化,进一步规范乡镇财政资金支付行为。
(四)加强财政监督,确保财政资金安全
深入开展财政监督检查工作。制定了年度财政监督检查工作计划,建立了区财政监督检查工作人员备选库,部署开展“部门预算预算编制、执行及财务收支”、“财政专项资金”、“会计信息质量”、“收支两条线”、“政府采购”等13个大类的专项监督检查,重点开展会计信息质量监督检查,并把公务卡使用管理、“小金库”和“三公”经费管理情况纳入每年本级财政监督检查范围,形成长效监督检查机制,全年共完成区本级财政监督检查项目31个。落实中央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要求,完成了“小金库”专项治理和扶贫等民生领域资金检查工作。配合省、市财政及审计部门做好各项专项监督检查工作,完成专项检查24项。按市审计提供的问题线索,部署开展区属各单位和各镇街清缴违规津补贴工作,及时对清退入库情况进行监控及上报。
加强财政投资评审管理。进一步采取措施优化政府投资项目财政评审流程,狠抓评审工作效率,将区级重点工程项目纳入“绿色通道”,实行“容缺受理”,进一步压缩评审时限,保障重点工程项目的有序推进。全年审定财政评审项目2722项,审定金额2,102,100万元,审减不合理资金315,100万元,平均核减率为13.04%。
强化政府采购监管。积极推广“互联网+政府采购”的电子商城采购模式,实行采购计划清单网上备案秒过制,实现键盘一敲,采购完成的政府采购新形态,全年完成电子商城采购项目2342个,占政府采购项目总数的27.56%。实施进口产品申请网上审核,有效提升采购效率。强化采购人主体责任,建立全区政府采购人员信息库,将责任落实到人。依法依规处理20宗政府采购投诉及2宗举报事项,作出行政处罚3宗,行政处理决定1宗。全年办理政府采购项目立项8495个,涉及预算资金392,300万元。
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做好资产处置的审核审批工作,重点配合做好市、区机构改革相关资产的调拨审批,审批国有资产无偿划拨41宗,涉及资金10,505万元,完成房地产企业公建设施产权无偿划拨审批34宗,面积7.91万平方米,账面原值41,664万元。加强行事单位房产公开招租审批监督管理,开展全区公有物业违规出租专项治理,全年办理房产招租审批82宗,出租面积14.05万平方米,成功招租11宗,签订合同432万元。开展全区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办公用房清理整改专项检查,按要求完成了整改工作。组织开展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自查整改工作,及时处理资产管理不规范、处置不及时、资产闲置盘活利用不够等问题。
(五)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防范债务风险
按照《番禺区存量隐性债务化解工作实施方案》和《番禺区2017-2021年化债方案》,加强财政中长期偿债规划,严格按化债方案落实债务单位主体责任及各年度的还本付息计划,并通过预算安排、盘活存量资金、强化增收节支措施及申请发行地方政府债券等措施统筹偿债资金,确保债务本息按时归还,切实维护我区政府信用。2018年,共化解政府性债务和隐性债务17.83亿元,超额完成年度化债计划1.46亿元。至2018年底,我区地方政府性债务余额为164.74亿元,其中一般债务53.47亿元,专项债务111.27亿元,未超市下达限额,债务风险可控。
(六)认真履行国有资产监管职能,支持国有企业改革发展
积极推进区属国企改革。继续做好国有“僵尸企业”出清工作,制定了《2018年度28家“僵尸”企业出清重组工作实施方案》,积极推进企业出清重组。做好广州市番禺区保安服务公司移交我局管理的相关工作,指导区保安公司完成了清产核资工作。推进企业公司化改造,番盈新公司总部已完成公司制改造工作,番发旅游集团已完成产权整合。
开展公有企业清产核资工作,全面摸清区属企业和各镇、街公有企业家底。部署开展全区299家公有企业的清产核资工作,资产总额458.59亿元,净资产191.13亿元。其中:区国资局监管企业资产总额398.6亿元,净资产175.13亿元;各镇街单位属下企业资产总额48.9亿元,净资产8.23亿元;各行政事业单位属下企业资产总额11.09亿元,净资产7.77亿元。在清产核资工作的基础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草拟了《番禺区公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进一步加强对公有资产的管理。
修订完善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指标和薪酬管理制度。将企业负责人的薪酬收入与其工作业绩、实际贡献及国有企业的政治责任及义务紧密挂钩,充分调动公有企业负责人的工作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做好区属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工作,客观公正评价企业负责人的经营业绩。
做好基础管理工作,提高国资监管质量。依法依规审核区属企业重大经济事项,按照新修订的《番禺区区属企业重大经济事项管理暂行办法》对区属企业重大经济事项进行管理,全年完成区属企业审核及审批工作218项。做好区属企业财务报表的收集、分析、汇总、评价及上报工作,积极向有关部门提供企业重大项目、区政府投资项目的投资及进展情况。做好国有资产评估备案及国有产权登记工作。
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深化国有企业和国有资本审计监督,强化审计结果运用,督促企业增强风险防范意识,提高管理水平。对企业财务事项进行全面、动态监督,及时掌握企业情况,对监管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其进行整改。积极发挥监事会监督作用,监事会全年共提交各类报告45份,及时报告情况提示风险,对企业建章立制、完善内控、风险管理等方面提出合理化建议。开展全区国有资产无偿划转和处置清查,加强对国有资产转让的监管,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开展全区公有物业违规出租专项治理工作。组织开展区属企业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
抓好国资系统综治维稳工作。层层落实综治信访工作责任,及时化解各类矛盾纠纷,指导区经总公司做好番氮搬迁补偿安置信访的处理工作,全年处理信访事项31件,接待来访群众约90余人次,处理国务院“大督查”转交办群众线索7条,处理群众诉求解决系统案件近300件。强化安全责任落实,加强经常性的监督检查,全年组织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15次,开展各类安全检查、督查92次。
(七)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抓好基层党组织建设,夯实党建工作基础。组织召开局直属机关党委第一次党代会,选举产生了第一届区财政局直属机关党委及纪委委员,标志着我局党建工作开启了新的起点。深化党支部建设标准化工作,督促系统各级党组织落实和健全 “三会一课”等各项党内生活制度,全面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员日常管理,编印《番禺区财政(国资)系统党建信息》,加强系统内党建工作信息共享与交流。设立区财政局直属机关党委党校,打造财政(国资)系统党员教育学习平台。
强化监督检查,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健全纪检监察工作机制,督促区属企业加强纪委(纪检组)规范化建设,履行纪委(纪检组)监督责任。加强队伍建设,组织开展了三期纪检监察干部教育培训。加强纪律教育,部署开展财政(国资)系统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组织局机关全体在职人员观看警示教育专题片,加强干部职工党规党纪教育,筑牢思想防线。认真开展全面从严治党约谈提醒工作,系统内全年共开展约谈提醒118人次。制定了《开展落实区委“未巡先查、未巡先改”工作任务的专项检查方案》,组织开展全面从严治党专项检查,督促区属企业落实管党治党责任,从严从实抓好党建及党风廉政建设。深化局机关廉政风险排查防范工作,找实问题风险点及落实整改措施。深入开展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工作,持续深化作风建设。开展区属企业办公用房整改专项检查。开展整治违规收送“红包”礼金问题专项行动。加强纪律审查,强化执纪问责力度,对有关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和严肃查处。
抓好教育培训,提升党员队伍素质。开展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党性修养、廉洁从业、党政党纪和法律法规教育,提高党员党性修养。以专题活动为抓手,开展集中学习教育,举办了2018年区财政(国资)系统“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培训,分期分批对1100人进行专题教育。编印学习小手册,供党员学习使用。以考促学,组织区财政(国资)系统全体党员开展深化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考试,将“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持续引向深入。
(八)加强机关效能建设,提高服务效能
加强会计事务管理和服务工作。做好代理记账审批工作,加强代理记账机构监管。周密部署做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组织工作,全年组织16167名考生参加考试,其中初级资格考试人数同比增长73.59%,中级资格考试人数同比增长42.77%。
(九)加强财政国资干部队伍管理
严格执行公务员录用、考核、干部人事管理和出入境审批管理等各项规定,全年办理局机关人员入职12名、考录5名、退休4名、辞职5名的手续,组织签订《番禺区财政局“一岗双责”工作责任书》32份。开展2018年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完成专项审核108人。开展规范离退休领导干部在社会团体兼职清理工作,深入抓好“裸官”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开展公职人员违规经商办企业问题治理工作和近亲属任职回避专项整治工作。
三、2019年工作计划
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一年。切实做好2019 年财政各项工作,确保财税收入的稳定增长,对进一步促进我区经济社会发展意义重大。我们要坚持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聚焦区委区政府的各项决策部署,着力抓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加强财政收入管理,确保完成收入预算任务
在当前复杂多变的国内外经济形势及国家财税政策调整等综合因素影响下,我区财政增收压力巨大。要进一步密切与区税务等职能部门的沟通,扎实开展综合治税工作,完善各涉税部门的信息交流整合工作机制,加大对财政收入的征管力度,确保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按可比口径增长6%的任务。落实产业扶持政策,促进我区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构建高端高新高质产业体系和税源结构,培养优质财源,促进财政收入可持续性发展。
(二)加强资金统筹,确保我区重大平台建设资金需求
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通过积极争取上级专项债券、利用ppp模式,解决区重点项目土地收储、污水治理、汽车城及创新城等项目资金需求,加快推进项目建设。
(三)进一步优化财政支出
继续加大资金统筹力度,加强与预算单位的沟通,深入了解预算单位项目进展情况,进一步督促各预算单位加快财政支出进度,削减不必要开支,确保区重点项目和民生项目支出。积极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加大财政结余指标和结余结转资金盘活的力度,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
(四)加快构建现代财政制度
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在建立全口径预算管理体系的基础上,继续深化部门预算项目库建设,探索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进一步完善镇街财政体制,做好体制结算与兑现工作,充分调动镇街发展经济培植财源的积极性。配合做好市推进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继续深化预决算公开,进一步健全预算公开体系。规范专项资金管理,加大专项资金公开公示力度,健全财政资金监管机制。
(五)做好新一轮机构改革实施工作
认真做好机构改革资产资金小组的工作,加强机构改革单位资产、资金、房产、档案管理工作。做好局机构改革“三定”方案的编制及组织架构和人员调整工作。
(六)深化预算管理改革,防范财政运行风险
根据中央和省、市关于预算管理“放管服”改革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精神,进一步强化预算监督,建立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推进财务核算信息集中监管改革,将所有预算单位纳入改革范围,细化预算支出,规范单位财务管理,提高预算执行透明度。
(七)加强政府性债务和隐性债务管理,切实防范财政金融风险
加强区级政府债务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确保我区各项债务风险指标不超过风险警戒线,牢牢守住不发生区域性和系统性风险的底线。严格按照债务化解方案,加大财政资金统筹力度,运用好地方政府债券及时归还债务本息,切实维护区政府信用。
(八)进一步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改革
开展政府预算绩效目标和关键指标的编制工作,做好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自评,实现区级政府预算闭环管理。推进部门整体绩效管理,选取部分预算单位试点编制2019年度部门整体绩效目标并进行公开,开展部门整体绩效运行监控并实施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扩大项目预算绩效管理范围,从编制2019年度预算起,所有财政资金安排的支出项目均要申报绩效目标,实现绩效管理全覆盖。建立向同级人大报告的制度,2019年起每年向同级人大常委会报告年度财政支出绩效情况。
(九)进一步加强国资监管
做好区属企业日常管理工作,推动企业重大经济项目平稳落地。扎实推进企业公司化改造,加大国有资本市场化运作力度,推动实现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目标,做强做优国有资本。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出资人监管权力和责任清单。做好区属一级企业重大经济事项的监督管理工作,继续完善对企业重大经济事项监管,下放事权,完善制度监督,从管资产到管资本过渡,促进企业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进一步修订完善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建立有奖有罚、科学合理的薪酬考核体系。进一步健全国有资产监督体系,成立国资事务监督委员会,规范区国资委派出监事管理制度,强化监督责任,让监管体系发挥更大合力。
(十)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持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同考评。推动创新区属企业党组织发挥政治核心作用的途径和方式,落实区属企业党组织研究讨论是董事会、经理层决策重大问题前置程序的要求。抓好财政(国资)系统基层党组织负责人述职评议考核工作,督促其认真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强化党组织在领导班子建设和人才队伍建设工作中的主导地位。
(十一)进一步深化基层党组织建设
推进党内政治生活规范化暨党支部建设标准化工作,督促指导系统各基层党组织认真落实“三会一课”等制度,严肃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员队伍建设,抓好发展党员工作,强化党员日常管理,继续开展“共产党员示范岗”培育工作,评议表彰“优秀党员”,培育和发掘“模范党员”,及时妥善清理不合格党员。
(十二)持之以恒抓好党风廉政建设
抓好廉洁自律教育,深入开展党规党纪教育、警示教育和岗位廉洁风险教育。规范企业领导人员职务消费,加强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活动监督管理。继续推进廉洁文化进机关、进企业活动。进一步抓好区属企业纪委规范化建设,加强区属企业纪检干部队伍建设。加强抓早抓小约谈提醒工作,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加强监督检查,对区属企业腐败问题多发易发领域进行深入排查,对相关问题线索开展核查,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做好全系统迎接上级巡查的各项准备工作。
(十三)抓好党员干部学习教育
加强对党员干部党规党纪、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培训教育,组织党员干部通过参加区组织的各类理论学习活动、邀请专家学者授课、参加高校专题培训班等途径,加强党员干部政治理论学习。培养和加强党员干部勇于创新、勇挑重担、攻坚克难的工作精神。
(十四)进一步抓好综治维稳工作
进一步健全和落实信访工作制度,畅通职工群众诉求渠道,抓好企业改革改制问题的化解工作,维护企业和谐稳定及员工的合法权益。继续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实现区属企业安全巡查全覆盖,加强对重点环节、重点部位、重要设施的监控,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严防各种重特大事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