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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番禺区民政局关于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来源:番禺区民政局 发布时间:2023-12-27 09:20:33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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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番禺区民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广州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等文件精神,紧密围绕省委“1310”具体部署和市委“1312”思路举措,全面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相关要求、全面依法治区部署,推动法治政府建设有成效。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提升法治思维水平

  紧密结合党的二十大对全面依法治国提出的要求和部署,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局党组(扩大)会议和民政干部业务培训重点学习内容,研究贯彻落实安排,牢牢把握民政法治建设的正确政治方向,用法治思维抓好民政领域各项法治工作落实,贯彻到民政工作全过程、各方面。

  二、认真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严格落实法治建设责任制度,发挥领导干部示范带动作用,扎实执行关于进一步加强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工作要求,加强民政领域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定期听取法治建设和行政复议应诉情况报告,研究制定年度工作要点,加强对法治政府建设的统筹谋划、组织实施和督促检查,将法治建设与民政事业发展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把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所列职责一条一条履行好、落实好,为推进民政法治建设提供保障。

  三、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是民政领域依法行政有力推进。推动政务服务数字化、智能化能力提升,“内地居民结婚登记”等39个事项进驻“政务晓屋”,接受线上“面对面”预约咨询,社会组织登记范畴4个高频事项上线“政务晓屋”云座席并接受办理。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公平竞争性审查等“应审尽审”。进一步做好内地居民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办理,扎实推进社会救助领域资金“一卡通”便民精准发放等,着力便民利民。全面做好政务公开,依法办理依申请公开、行政复议和应诉案件,贯彻执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应诉年度报告制度,落实败诉行政案件年度报告制度。开展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专项行动,持续开展“僵尸型”社会组织整治、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工作,按程序撤销登记社会组织16家,编列社会组织活动异常目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3批次。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更好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开展殡葬服务市场不合理收费等突出问题专项治理,依法维护群众合法利益。民政政策理论研究取得新突破,在慈善事业、社区社会组织培育发展、社会救助领域共4个研究课题分别荣获全国、全市民政系统政策理论研究二、三等奖和优秀奖。

  二是法治对民政事业引领保障作用有效发挥。建成“禺爱家”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区级品牌阵地,推进特困人员照料护理服务专项治理,开展社会救助重点工作交叉检查,推进社会救助档案文书规范管理,强化未保站服务管理监测,落实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障,加强动态监测,完善“政策找人”,持续提升社会救助工作规范化水平。落实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强化低保低边等重点群体保障,及时发放各类救助资金,保障基本生活。更好保障多元养老服务需求,着力建设提升颐康中心和颐康站点,推进公办养老机构服务贯标提质、居家社区养老上门服务规范管理,长者长寿保健金、养老服务补贴惠及千家万户。推进基层治理创新和减负增能,完善镇街、村、社区的议事协商事项清单,加强城乡社区议事协商规范化;出台村规民约修订指导性文件,纵深推进“五社联动”“群众动员”实践探索,开展规范村(社区)办公场所挂牌和上墙制度工作;扎实推进新一批和谐社区(幸福村)创建;依法抽查村务公开工作,持续提升基层治理现代化建设水平。扎实志愿服务开展与证明抽查,开展新入职社区专职人员适岗赋能培训,做好社会组织培育发展,以社区治理“微项目”为载体,建好用好民政“社区管家”队伍,持续激发活力。社区慈善“番禺模式”亮相中国慈展会,为全国社会团体标准提供社区慈善基金运行、慈善组织项目监测“番禺样本”,慈善工作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有声色。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进一步落实离婚冷静期、收养评估等制度,深入开展“爱·家·圆”婚姻家庭辅导项目,劝和率达60%;探索建立优化婚姻登记有关纠纷处理工作机制,提升为民服务水平;推动惠民殡葬政策落实落地,实现火化率100%。

  四、学习宣传贯彻落实新实施、新修订法律法规情况

  贯彻执行“谁执法谁普法”主体责任,通过线上线下组织、开展培训辅导等多种方式,加强民政系统全体人员法治宣传及安全生产等培训,强化与履职相关的法律知识学习,提高依法办事能力。抓好镇街和村居民政干部、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双百社工、民政服务机构、社会组织负责人等普法学习宣传,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地名管理条例》等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线上线下、分期分批组织开展法规政策学习和培训,全面提升法治能力水平。依托区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基地、16个镇街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保护志愿宣讲团,线上线下开展政策宣讲进村(居)进校园活动,多维度打造未成年人保护宣教矩阵。利用社工站阵地,以“社会工作+志愿服务”形式,加强地名文化保护传承,举办多场婚姻家庭方面的普法宣传系列活动;强化养老防诈骗宣传推广;结合重大时间节点开展移风易俗宣传、“6.19”救助管理机构开放日活动、慈善组织阳光“晒账”等,推动民政法治宣传教育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

  五、主要存在问题及原因

  2023年,民政法治建设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对标先进标杆示范还存在一定差距,工作中还存在不足之处,主要表现在:一是民政业务领域普法宣传创新力度不够,宣传教育方式较多是设置咨询摊位、派发宣传册页资料、培训讲座方式,普法宣传形式效能较为单一,灌输式普法较多、双向互动式普法较少,未能有效地将法治政府建设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法治宣传的内容有待进一步丰富,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针对性、吸引力、实效性有待进一步增强。二是未能形成民政业务领域普法宣传的品牌效应,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法规政策宣传教育未能持续性、系列性开展,虽然普法内容多,但一定程度影响市民群众对民政工作法规政策知晓度,法治宣传的覆盖面、影响力还不够。三是民政业务领域普法宣传教育广度和深度不够,向基层延伸、向群众贴近度有待进一步加强,未能以接地气、通俗易懂的方式走入日常生活、让群众入心入脑,让群众看得懂、弄得通、用得上还存在差距,一定程度影响群众主动参与积极性,未能达到理想的普法宣传效果。因此,法治宣传教育模式仍需进一步探索创新,更有针对性、通俗易懂性、贴近群众性的普法宣传教育仍需进一步加强,让品牌、阵地成为民政法治宣传的亮“名片”是下一步努力方向。

  六、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持续强化组织保障

  多措并举提高民政干部、法治工作队伍素质能力。落实民政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对民政法治工作队伍从严要求,提升专业素质能力,进一步加强理论学习和调查研究,紧扣养老服务、社会组织、殡葬管理、慈善事业等领域法治需求,摸清情况、找准问题、提实对策,不断为民政法治建设注入新活力。

  (二)扎实推进依法行政

  进一步加强依法行政,严把合法性审核关口,落实权责清单动态管理,严格执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全面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强化行政执法,加大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殡葬管理、养老服务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认真履行行政复议和应诉职责,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三)全面加强法治宣传教育

  抓住重点对象,加强针对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等群体和民政服务机构、社会组织的法治宣传,着力提高普法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推进民政普法与依法治理有机融合,利用清明节、儿童节、重阳节、中华慈善日等关键时间节点,深化社会组织、城乡社区依法治理,加强居民公约、村规民约等社会规范建设,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强化宣传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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