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日上午,番禺区召开法治示范镇街创建工作培训暨业务指导交流会。市委依法治市办秘书处处长、一级调研员率市法治示范镇街实地创建指导团队到会指导。区委依法治区办副主任、区司法局党组书记,区司法局三级调研员,石碁镇党委副书记,洛浦街党委副书记,区委依法治区办秘书科和各镇街法治建设工作负责人参会。
会上,广东某律师事务所律师作《广州市法治镇创建(街道)指标体系》专题解读。石碁镇党委副书记、洛浦街党委副书记分别汇报第二批市示范镇街创建工作情况。市法治创建律师团队对石碁镇和洛浦街前期开展法治示范镇创建的做法和成效表示肯定,并结合镇街实际从创建工作的全面性、系统性、创新性等方面提出指导建议。
区委依法治区办副主任、区司法局党组书记就番禺区如何做好法治示范镇街创建工作提出三点意见,一要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增强创建法治示范镇街的责任感。二要全面准确把握创建要求,积极挖掘打造番禺基层法治特色亮点。三要及时总结经验,加强业务交流,大力推广宣传。
最后,市委依法治市办秘书处处长、一级调研员表示,第二批市示范镇街创建工作要深入理解指标内容,深化学习宣传,并对番禺区下一步创建工作提出具体工作要求:一是加强宣传工作。多用各类媒体对创建工作的内容和成效进行宣传,使辖区内群众了解创建工作的法治理念,营造法治氛围,提高群众法治意识。二是深化法治实践。结合镇街实际,把创建工作的法治精神、理念渗透到镇街的各项工作中,实现把镇街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三是抓好领导干部。在创建工作过程中强调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把指标体系内容理解透、落实全。镇街党委(党工委)领导要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学习、逐项分解、督促落实,统筹推动本单位各部门将创建工作落实落细。
(区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