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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来源: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3-12-28 11:00:00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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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番禺区委、区政府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按照省委“1310”具体部署、市委“1312”思路举措,大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进展新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度主要工作和成效

  (一)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全面领导

  1.全面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对照省委“1310”具体部署和市委“1312”思路举措,聚焦“智造创新城”目标定位,出台落实“五位一体”总体布局的具体实施方案,燃起“二次创业”奋斗激情,依法全力推进头号工程——“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绿美广东和先进制造业等重中之重工作,夯实我区建设中国式现代化的“四梁八柱”。扎实开展主题教育,区委召开常委会会议传达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论述,专题听取依法治区工作汇报。区人民政府召开党组会议和常务会议,举办民法典专题中心组学习研讨会,系统研究谋划和解决法治领域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各级党委(党组)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作为中心组学习、党员干部培训的重要内容,组建小分队赴浙江学习“千万工程”、枫桥经验,形成《关于传承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不断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水平的调研报告》。

  2.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区委召开全面依法治区工作会议,制定《中共广州市番禺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2023年工作要点》。党政主要负责人定期听取法治政府建设和行政复议应诉报告,统筹部署依法治区各项工作。健全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全覆盖制度,全年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撰写述法报告57人次,全区党政机关班子成员提交述职述廉述法报告494人次。

  3.深入开展全民普法和法治镇街培育工作。印发《2023年番禺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将宪法学习纳入全区公务员专题班学习计划。开展“法律六进”活动1005场和民法典主题宣传普法活动49场次。石碁镇、洛浦街通过广州市第二批法治镇街培育项目验收,化龙镇水门村、沙头街榄山村、石碁镇桥山村成为2023年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单位。

  (二)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和规范性文件审查机制,持续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水平

  1.强化重大行政决策管理力度。将“编制番禺气象综合监测网络优化建设规划(2023—2025年)”“编制番禺区产业规划”和“编制番禺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列入2023年度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和听证事项目录。各决策承办单位严格开展决策起草、专家论证、风险评估、集体讨论等决策法定程序。

  2.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启动《番禺区实施〈广州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细则》修订程序,制定规范性文件项目库,加强规范性文件申报调整、制定发布、评估修订等工作。2023年,全区出台11份行政规范性文件,100%实现政策解读,并对其中7份文件进行英文翻译。

  3.强化综合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形成《关于镇街综合行政执法运行情况的调研报告》,对镇(街)执法规范化建设开展专项督察和执法案件案卷评查。我区无兽药生产许可证生产兽药案案件入选全国农业行政处罚优秀案卷;区公安分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获得公安部通报表扬;《番禺区多举措促镇街“接住用好”下放的行政执法权》获评2023年度广州市法治创新项目二等奖。

  (三)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加强对市场主体合法权益保护

  1.持续优化营商环境5.0改革。印发《番禺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将261项行政许可事项纳入清单管理。“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及其应用”被评为省级优秀试点项目,“云政务服务晓屋建设与运行”国家标准化试点项目顺利通过中期评估。成立区企业建设服务中心,探索建立企业招引组建达产全生命周期服务运营闭环机制,坚持主动“跨前一步”,提前为依工、安仕、光庭、原子高科、荻原等19个重点招商项目提供筹建全流程指引,共促成9个项目提前动工,29个项目顺利封顶,10个项目竣工投产。打造近悦远来营商环境,截至2023年11月,全区市场主体达到40.01万户、增长11.7%,注册资本21751亿元、增长131%。

  2.创新柔性监管方式。推行包容审慎监管,倡导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警示告诫、指导约谈等方式执法,做到宽严相济、法理相融。严格执行“双免”清单,依法减免154宗处罚案件。

  3.积极推进万博法律服务集聚区建设。设立番禺公证处业务窗口及商事仲裁调解中心,引进70多家优质法律服务机构及其关联企业进驻万博法律服务集聚区,探索粤港澳律师事务所合作模式,促进法律服务行业合作共赢。

  (四)加强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依法化解矛盾纠纷

  1.多元化监督助力依法行政。自觉接受区人大、区政协和区纪委监委的监督,落实重大事项提请区人大常委会审议、报告、备案制度。以党内监督为主导,紧盯“关键少数”,促进党内监督与民主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审计监督、财会监督、统计监督、群众监督等有机贯通、形成合力。

  2.增强行政复议和司法监督实效。组建第二届番禺区行政复议委员会,对市场监管领域投诉举报类复议案件实行清单式审理,建立交通违法处罚类案件受理前调解制度。区人民政府新收复议申请784宗,超过90%的行政争议在复议阶段得到化解。全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100%。我区“某船舶运输有限公司诉番禺区海洋综合执法大队、番禺区政府行政处罚及行政复议案”入选2022年度省高院行政诉讼十大典型案例。

  3.健全多元矛盾化解机制和公共法律服务。召开区委人民群众工作与社会建设工作第二次专题会议,践行“四下基层”工作要求,区委主要领导带头落实信访接待下基层,将群众工作做到“村头、地头、前头”,推动矛盾化解过门槛、进心坎、渡难坎。建立“综合网格+人民调解”工作机制,吸纳法官、调解专家库成员等93人组建“禺城解纷队”。区司法局获评“2022年全国组织宣传人民调解工作先进集体”;新造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黎爱滨同志获得“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称号。设立“一站式”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和退役军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开展送法进校园、进村社区、进军营等法律援助、宣传服务活动。

  二、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基层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能力和水平有待提高

  由于部分镇(街)综合行政执法办未能及时补充在编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辅助人员比例偏高、专业素质参差不齐,导致行政执法行为的败诉率偏高。

  (二)职权下放部门对镇(街)业务指导效果不佳

  有的职权下放部门对镇街一定程度上存在“重监督、轻指导”现象;有的职权下放部门基本上不再具体开展行政执法工作。

  (三)三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群众知晓率偏低

  区、镇(街)、村(社区)三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群众知晓率偏低,未能充分发挥基层矛盾纠纷化解前置关口作用。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坚持党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决策部署,以高水平法治引领保障我区高质量发展。

  (二)提高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水平

  强化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意识,落实决策法定程序。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工作制度,加大内设法制机构、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对单位业务的参与范围和力度。

  (三)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继续做好镇(街)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后半篇文章”,加强指导监督,不断规范和完善执法协调、指导监督等方面的建设。建立权责一致、协作通畅的综合行政执法协调衔接机制。

  (四)提升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水平

  认真学习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委员会作用,完善复议案件受理工作规定,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做好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加大对“四不”问题的整改力度。

  (五)深入开展矛盾化解和法治宣传工作

  召开专题述法会议,持续压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全面实施“八五”普法规划,突出“关键少数”普法,规范信访工作全流程,促进矛盾化解工作法治化、规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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