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矫接收”是社区矫正工作的初始环节,也是重点环节。为进一步提升社区矫正执法水平和教育矫正质量,2024年以来,番禺区司法局与普爱司法社工项目积极打造“禺见晨曦”特色社区矫正教育帮扶品牌项目,主动整合资源,引入专业律师、职业学校、延伸管教警察等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工作,常态化、多举措开展社矫对象身份教育、法治教育、警示教育“入矫第一课”。
一是系好“思想扣”,筑牢“监管教育底线”。发挥驻区延伸管教警察优势,组织新入矫社区矫正对象开展“入矫第一课”。通过全面讲解社区矫正各项监督管理规定,要求社矫对象认清身份、端正心态,认真完成监管规定,从思想意识层面上接受社区矫正。以辖区真实收监执行案例为例,以案释法,警示社矫对象遵纪守法的重要性与必要性,增强他们的“规矩意识”。邀请已解矫社区矫正对象“以身说法”,讲述自己的矫正经历,以此提醒新入矫社矫对象应当认真接受改造,珍惜来之不易的自由。2024年共计开展入矫教育活动17场,累计参与940人次。因违反监督管理规定,累计开展训诫教育201人次,警告教育23人次。
二是系好“心理扣”,强化“心理安全防线”。依托“智慧矫正”系统,根据不同矫正类别、不同罪名类别以及不同年龄阶段的新入矫社矫对象,为其“私人定制”包括自尊量表(SES)、社会支持评定量表(SSRS)、再犯罪风险评估等不同类型的心理测评问卷。借助科学手段量化测评心理健康状况,对心理状况异常和再犯风险高的人员主动预警。发挥司法社工的教育帮扶作用,对新入矫社区矫正对象采取“一人一策”的方式进行个别教育和心理辅导,防止因心理问题衍生再次犯罪,协助其重新融入社会。
三是系好“行为扣”,夯实“遵规守纪红线”。为使新入矫的社区矫正对象尽快转变身份,增强矫正意识,严把入矫教育关口,组织其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实施办法》《广东省社区矫正实施细则》。阐明矫正期间的权利义务和监督管理、考核奖惩、教育帮扶、解除终止等制度规定,以及违反规定的法律后果,要求矫正对象必须配合司法所工作,服从监管,按照规定时间报到、签到、参加学习教育和公益活动。
下一步,番禺区司法局将持续推进社区矫正工作,致力于提高教育帮扶质量,为建设平安番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出更多贡献。
(区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