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择语言

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 > 公众互动 > 行政复议 > 通知公告

番禺府行复[2023]735号 第三人参加行政复议通知书公告

来源: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3-11-27 10:48:47 阅读次数:-
字体大小:

番禺府行复[2023]735号


第三人参加行政复议通知书公告

彭小晴:

       何金玉不服广州市公安局番禺区分局于2023年9月29日作出的穗公番行罚[2023]318716号《行政处罚决定书》,于2023年10月10日向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本府已依法受理。本府在法定期限内通过电话方式询问送达地址,因你不提供送达地址。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第三人参加行政复议通知书》,请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前往本府领取受理通知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联系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市桥街捷进中路9号3座行政复议办公室。


联系方式:020-84636756。

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政府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是否继续?
放弃
继续访问继续访问
穗好办
  • 扫一扫
    添加
    “穗好办”
    小程序
手机版
智能问答
微信
  • 番禺政府网
    关注 · 微信
机构专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