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正行政复议申请材料通知书
番禺府行复〔2024〕579号
肖紫微:
您于2024年7月2日通过邮寄方式向本府申请行政复议,相关材料已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三十条、三十一条的规定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请补正以下材料:
请您补充提交你的身份证复印件。
请自收到本通知之日起10日内按要求补正申请材料,填写所附的《行政复议文书送达地址确认书》《行政复议权利义务告知书》寄回本府(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市桥街捷进中路9号3座,联系方式:020-84636756)。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申请人有正当理由不能按期补正的,在补正期内提交书面申请,行政复议机关可以延长合理的补正期限。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的,视为放弃行政复议申请,并记录在案。
本府在法定期限内通过中国邮政特快专递向你邮寄《补正行政复议申请材料通知书》 (番禺府行复〔2024〕579号),因拨打您手机号码无人接听,上门无人被退回。退回后工作人员已连续三天拨打您手机号码后仍无法接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番禺府行复[2024]579号《补正行政复议申请材料通知书》,请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前往本府领取《补正行政复议申请材料通知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联系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市桥街捷进中路9号3座行政复议办公室。
联系方式:020-84636756。
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政府
二〇二四年七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