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公共休闲场地安全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即将于 2024年1月1日开始施行,根据《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地方性法规实施办法》有关规定,为切实保障《规定》各项制度有效落地,2023年12月8日下午,番禺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举办《广州市公共休闲场地安全管理规定》业务培训。本次培训在番禺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举行,邀请区科工商信局、区公安分局(交警大队)、区司法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番禺区分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水务局、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的分管领导,以及各镇街负责公共休闲场地管理与执法的分管领导参加。
本次培训由番禺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政策法规科主讲,首先分享《规定》的制定背景的目的,然后对法规逐条解读。通过对《规定》进行探讨与分析,包括公共场地名录制定、休闲高峰时段确定、安全管理措施制定、机动车与非机动车临时停放区域设置、监督管理工作、处罚的程序等方面的内容,以及对贯彻实施《规定》的几点建议,内容丰富、深入浅出,与实际工作紧密结合。
通过本次培训,参训人员对《广州市公共休闲场地安全管理规定》有了初步的认知。相关部门领导带头学法用法,有利于下一步具体工作的落实,以及让现代化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人民群众。
(番禺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