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广州建筑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创凯运输有限公司因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变更,申请注销《广州市建筑废弃物处置证(排放)》((番禺)排字〔2024〕54号)。根据《广州市建筑废弃物管理条例》相关规定,我局决定依法注销于2024年5月16日核发的《广州市建筑废弃物处置证(排放)》(证号:(番禺)排字〔2024〕54号,有效期:2024年5月16日至2025年5月15日)并予以公布,该注销决定即日起生效,上述许可证同时作废。
特此通告。
广州市番禺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4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