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11440113552361146G/2024-00147
广州市番禺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4-10-30
广州市番禺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关于注销《广州市建筑废弃物处置证(排放)》((番禺)排字〔2024〕54号)的通告
2024-10-30

广州市番禺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关于注销《广州市建筑废弃物处置证(排放)》((番禺)排字〔2024〕54号)的通告

发布日期:2024-10-30  浏览次数:-

        广州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广州建筑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创凯运输有限公司因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变更,申请注销《广州市建筑废弃物处置证(排放)》((番禺)排字〔2024〕54号)。根据《广州市建筑废弃物管理条例》相关规定,我局决定依法注销于2024年5月16日核发的《广州市建筑废弃物处置证(排放)》(证号:(番禺)排字〔2024〕54号,有效期:2024年5月16日至2025年5月15日)并予以公布,该注销决定即日起生效,上述许可证同时作废。

       特此通告。

广州市番禺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4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