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2月26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现公布广州市番禺区财政局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收费情况、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组成。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番禺区政府网站区财政局专属网页(http://www.panyu.gov.cn/PY13/xxgk_index.shtml)下载。对本报告如有疑问,请与广州市番禺区财政局政务公开工作办公室联系(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市桥街广场西路83号;邮编:511400;电话号码:39300983)。
一、概 述
2018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和区政务公开工作有关要求,完善信息公开保障机制,加强领导,落实责任,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全力打造“阳光财政”。
(一)认真落实我区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要求。制定了《关于印发番禺区财政局贯彻落实番禺区政府办公室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的通知》,加强组织协调,明确区政府门户网站区财政局专属网页和相关保障栏目的内容保障工作任务和具体政务公开事项,将责任分工落实到具体科室,确保完成我局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任务。
(二)做好基础信息、政府信息公开目录、重点领域信息和建议提案办理结果的公开工作。及时公开我局专属网页领导信息、机构职能、政务动态、通知公告、规划计划、政策文件等基础信息。按规范要求编制了《广州市番禺区财政局信息公开目录》,并及时更新。根据区政府办关于做好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五公开”的信息公开的要求,认真梳理本单位应保障的内容,结合各科室职能做好分工落实工作,及时向区政府门户网站上传相关保障内容,确保我局在区政府门户网站的保障栏目均做到及时更新。落实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办理结果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予以公开。
(三)积极推动财政信息公开工作。加大我区政府本级和部门预决算等各类财政信息的公开力度,提高财政信息透明度。同时,按照省财政厅预决算公开整改情况“回头看”暨2018年预算公开专项检查工作的要求,组织全区预算单位对以前年度部门预决算公开信息进行查漏补缺和完善公开,按时完成了完善公开任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番禺区财政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11条,其中:1.组织机构类信息1条;2.部门文件类信息12条;3.动态类信息57条;4.行政执法类信息2条; 5.办事指南类信息8条;6.财政预决算信息47条;7.其他信息184条。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发布政府信息情况:通过政府公报发布信息0条,通过政府网站发布信息311 条,通过微博微信发布信息68条,通过新闻媒体发布信息3 条。
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0次。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情况:举办新闻发布会0次,组织政府网站在线访谈0次,发布政策解读稿1篇,通过微博微信回应事件0次,通过新闻媒体等其他方式回应事件0 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番禺区财政局共收到信息公开申请12宗。其中,网上申请10宗,占83.33%;信函申请1宗,占8.33%;当面申请1宗,占8.33%;传真申请0宗,占0%。
答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共12宗。其中,属已主动公开范围1宗,占8.33 %;同意公开5宗,占41.67%;同意部分公开1宗,占8.33%;不同意公开0宗,占0%; 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1宗,占8.33%;申请信息不存在4宗,占33.33%;申请内容不明确0宗,占0%;其他答复情形0宗,占0%。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
根据国家部委有关规定,自2017年4月1日起,番禺区财政局依申请公开不收取费用,包括检索费、复制费(含案卷材料复制费),邮寄费。
五、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番禺区财政局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案件0宗。其中,维持具体行政行为的0宗;被依法纠错的0宗;其他情形 0宗。
番禺区财政局信息公开类行政诉讼案件0宗。其中,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的0宗;被依法纠错 0宗;其他情形0宗。
六、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随着政务公开工作要求的不断提高,我局信息公开的范围需进一步扩大,内容需要进一步深化。下一步,我们将按照信息公开的有关要求,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保障机制,加大信息公开力度,不断深化信息公开内容,丰富信息公开形式,科学有序推进信息公开各项工作的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