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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番禺区分局(广州市番禺区林业局)政府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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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番禺区分局 成文日期: 2023-05-23
名称: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番禺区分局关于广州海怡半岛花园项目建筑工程设计方案调整听证会有关事项的公告
文号: 发布日期: 2023-0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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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番禺区分局关于广州海怡半岛花园项目建筑工程设计方案调整听证会有关事项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3-05-23  浏览次数:-

  近期,广东星河湾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向我分局申请位于广州市番禺区南村镇新基村沙滘岛东端的广州海怡半岛花园项目建筑工程设计方案调整。我分局于2023年4月19日至4月28日对该调整方案进行批前公示,公示期间收到部分业主提出要求召开听证会的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广州市城乡规划程序规定》等有关规定,我分局将依法举行听证会。现将听证会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听证事项

  海怡半岛花园项目建筑工程设计方案调整。

  二、听证时间

  2023年5月31日(星期三)下午3点30分。

  三、听证地点

  番禺区南村文化中心一楼展厅会议室。

  四、本次听证会主持人、记录员名单及职务    

  听证主持人:李宏,职务: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番禺区分局工作人员;

  听证员:刘天明,职务: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番禺区分局三级主任科员;何帆,职务: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番禺区分局科员。

  听证记录员:广州艳娜速记服务有限公司工作人员。

  五、听证会参加人构成及产生方式

  (一)听证会参加人构成

  1.行政审批部门(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番禺区分局相关科室)3~5名。

  2.行政相对人(广东星河湾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3~5名。

  3.听证业主代表。

  (二) 行政相对人、听证业主代表提交资料

  听证举行前听证参加人应提交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签名或盖章):①申请人是自然人的,应当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和相关证明资料(如房屋产权证明或购房合同);②申请人是单位的,应当提交:A.《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企业法人还应当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B.法人法定代表人或其他组织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有授权委托时,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明资料。

  (三)听证业主代表组成及产生方式

  因本次申请听证的人数较多,为保证公平、公正,根据相关规定,我分局已于2023年5月19日在南村镇政府的见证下以抽签方式随机抽取5名听证申请人作为听证业主代表(详见下表)。听证业主代表可亲自参加听证会或委托1名代理人参加听证会,代理人参加听证的,应当在举行听证会前向我分局提交合法的授权委托书。

  同时我分局将邀请南村镇政府、海怡半岛花园社区居委会、第三方技术审查单位、设计单位等相关单位人员作为听证参加人出席会议。

  听证业主代表名单如下:

序号

听证业主代表姓名

1

顾筛成

2

黄天戎

3

谢卫平

4

蔡锡湖

5

郑启伟

  六、行政相对人、听证业主代表的权利与义务

  (一)权利

  1.按照通知规定的时间、地点出席听证会,无正当理由不到场的,或者未经允许中途退场的,视为放弃听证权利。

  2.申请听证主持人、记录员回避。就听证主持人、记录员提出回避申请的,应当在听证会举行3日前以书面形式提出,并说明理由。

  3.可以委托代理人参加听证,并出具授权委托书,明确代理人的权限。

  4.对规划审批人员、规划申请人提出的意见及证据、理由,进行申辩和质证,提供证据等材料。

  5.对听证笔录进行补充或者修正,确认无误后签字或者盖章。

  6.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权利。

  (二)义务及注意事项

  1.按时参加听证会。因特殊原因,无法出席听证会的,应当在听证会召开的3日前,以书面形式向我分局提出延期申请。无正当理由未按时参加听证会,或者未经听证主持人批准中途退出听证会场的,视为放弃听证权利。

  2.委托代理人参加听证的,应当在听证会举行前,将授权委托书提交我分局。

  3.遵守听证纪律,遵守听证会场秩序,服从听证主持人的指挥和安排。

  4.按照听证主持人的要求,回答相关问题。

  5.围绕主题,阐明对听证项目的观点、意见和建议。

  6.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

  七、中止听证、终止听证情形

  (一)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听证:

  1.听证主持人认为听证过程中提出新的事实、理由和依据或者提出的事实有待调查核实的;

  2.因不可抗力导致听证参加人无法继续参加听证的;

  3.应当中止听证的其他情形。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终止听证:

  1.申请人撤回听证申请或在听证过程中声明退出的;

  2.申请人无正当理由不到场的,或者未经听证主持人允许中途退场的;

  3.有权申请听证的公民死亡,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放弃听证权利的;

  4.有权申请听证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承受其权利的法人或者组织放弃听证权利的;

  5.需要终止听证的其他情形。

  八、其他事项

  (一)听证会旁听事宜

  听证会设旁听人数为5名,名单按照报名登记的先后顺序确定。旁听人报名时间为2023年5月31日下午2:30至3:00,报名地点为番禺区南村文化中心一楼。报名时应提交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签名或盖章)。

  (二)其他

  在听证过程中未经听证主持人同意不得录音、录像。

  本通知书未尽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条款执行。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番禺区分局

  2023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