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龙公园深化改造工程--结算评审造价咨询
招标公告
现对化龙公园深化改造工程-结算评审造价咨询通过随机抽取方式选定项目承包人。
一、项目名称:化龙公园深化改造工程-结算评审造价咨询(编号:专招[2023]39号)
二、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三、建设单位:广州市番禺区化龙镇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
联系人:梁工
联系方式:020-84755513
四、招标代理机构:无
五、设计单位:广东建筑艺术设计院有限公司
六、监理单位:广州嘉诚至信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七、施工单位:广东浩禹建设有限公司
八、监督机构:广州市番禺区化龙镇人民政府
监督电话:020-84755513
注:代理机构不得承包所代理的项目,也不得为所代理项目的报名单位提供咨询、监理等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服务。
九、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概况:化龙公园深化改造工程施工合同价为1810832.15元,变更工程造价为-20737.9元,工程结算价为1790094.25元。
2、承包内容及规模:依据相关番禺区财政结算评审工作规定,对化龙公园深化改造工程进行结算评审工作,出具结算评审报告。
3、按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粤价函【2011】742号)核计,咨询费用不足2000元的按2000元收取。
4、服务期: 30 日历天。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十、招标公告发布时间及发布网站
1、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23年6月29日9时00分至2023年7月4日10时00分。
2、本公告在广州市番禺区化龙镇人民政府网站发布(http://www.panyu.gov.cn/gzpyhlz/gkmlpt/index#1671)等法定媒体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市番禺区化龙镇人民政府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其他法定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市番禺区化龙镇人民政府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3、本项目相关施工图纸、发包价等资料请自行在广州市番禺区化龙镇人民政府网(http://www.panyu.gov.cn/gzpyhlz/gkmlpt/index#1671)网站下载。
十一、投标登记及递交资格审查文件事宜:
1、2023年6月29日9时00分至2023年7月4日10时00分(工作时间为上午9时00分-11时30分,下午2时30分-17时00分,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州市番禺区化龙镇规划建设办公室(详细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化龙镇龙津路41号)递交资格审查文件及进行投标登记。
2、递交资格审查文件及投标登记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投标登记时提供)、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进行核对。
3、资格审查文件需按《项目资格审查资料一览表》的提交资料要求提交相关原件现场进行核查,资料及所提供的原件经核查无误后方可进行投标登记及确定为随机抽取单位。
十二、投标人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1、《项目资格审查资料一览表》(格式详见附件1);
2、《投标登记申请表》(格式详见附件2);
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由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的授权委托证明书(格式详见附件3);
4、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效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按国家法律经营;
5、《资格审查申请函》(格式详见附件4);
6、《投标人声明》(格式详见附件5);
7、《承包意向承诺函》(格式详见附件6);
8、投标人须为广州市番禺区财政投资评审服务资格单位(2022-2025年度);
9、投标人拟委派项目负责人具备一级造价工程师资格,且在投标单位注册。
广州市番禺区财政投资评审服务资格单位名单
(2022-2025年度)
十三、随机抽取时间及地点:
1、随机抽取时间:投标登记截止后当日下午14时30分。
2、随机抽取地点:广州市番禺区化龙镇龙津路41号(广州市番禺区化龙镇规划建设办公室一楼会议室)。
3、随机抽取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公告、澄清公告等相关信息。
4、参加随机抽取会议的见证单位:化龙镇规划建设办公室、化龙镇招采办、化龙镇司法所、化龙镇纪检监察办,以及各投标单位委派见证人(投标单位到场见证不作强制要求,投标单位不到场见证视为认可随机抽取结果,但参加见证的投标单位代表需要出示投标单位的授权委托证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十四、承包候选人选取方式:
1、建设单位按招标公告要求先确定随机抽取单位。
2、建设单位根据随机抽取排序依次选取第一、第二、第三承包候选人。
3、若承包意向人只有2家的,则随机抽取排序依次选取第一、第二承包候选人。
4、若承包意向人只有1家的,可直接确定其为承包候选人。
5、建设单位确定排名第一的承包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承包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建设单位可以按照承包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承包候选人为中标人或重新发布招标公告。
6、中标结果将在广州市番禺区化龙镇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开接受承包意向人的监督。
十五、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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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承包意向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对公告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公告结束前向建设单位提出书面意见。建设单位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予以书面答复;书面答复前,应当暂停本项目的招标活动。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番禺区化龙镇人民政府
异议受理电话:020-84755513
地 址:广州市番禺区化龙镇龙津路41号
十七、建设单位不集中组织现场踏勘,承包意向人可自行踏勘,现场详细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化龙镇展贸东路南侧,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具备现场踏勘条件。
建设单位:广州市番禺区化龙镇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
日期:2023年6月29日
附件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