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交运〔2017〕202号
广州市创大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根据《广州市交通委员会关于番禺至南沙客运班线公交化改造的批复》(穗交函〔2017〕1523号)要求,为保障番禺至南沙客运班线公交化改造工作顺利完成,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请你司于2017年8月1日前按规定办理洛溪新城—南沙客运港、市桥汽车站—南沙、番禺汽车客运站—南沙、市桥汽车站—新垦、番禺汽车客运站—新垦、番禺汽车客运站—民立等6条跨区客运班线客运标志牌及车辆道路运输证的注销手续。
二、番140、番141、番142、番143和番153等5条公交线路自2017年8月10日起开行。线路开通前,请你司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三、你司须提前做好线路车辆“三牌”、车载报站器、羊城通刷卡设备等导乘设施的安装工作;线路沿途候车亭站牌资料的设置工作由悦和公司负责,有关费用请与之结算。
四、你司在线路经营中,必须严格按照核定的站点停靠,不得擅自更改线路行经路段或停靠站点;必须按照物价部门规定的标准执行票价。如有违反,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五、你司在线路经营中,须无条件服从交通主管部门的管理及我区经济建设和规划调整的需要。
特此通知。
附件:广州市交通委员会关于番禺至南沙客运班线公交化改造的批复
番禺区交通局
2017年7月19日
番交运[2017]202号 附件:广州市交通委员会关于番禺至南沙客运班线公交化改造的批复.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