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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广州市番禺区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1130075236131/2025-00140 分类:
发布机构: 广州市番禺区教育局 成文日期: 2025-06-13
名称: 广州市番禺区教师资格认定办公室关于 发放2025年上半年第一阶段教师资格证书的通知
文号: 发布日期: 2025-0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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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番禺区教师资格认定办公室关于 发放2025年上半年第一阶段教师资格证书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6-13  浏览次数:-

  2025年上半年第一阶段的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已经结束,番禺区教师资格认定办公室将于近期发放通过认定人员的教师资格证书(见附件1)。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取材料

  1.一本教师资格证书;

  2.一份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已用信封封装好,请不要自行打开,领取后交给档案管理单位存入个人档案)。

  二、领取方式

  (一)现场领取

  1.领取对象:符合认定要求,并在认定报名时选择证书获取方式为“现场领取”的申请人。

  2.领取时间:2025年6月23日至2025年7月18日,上班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3.领取地点:番禺区政务服务中心三楼C18、C19窗口(广州市番禺区亚运大道550号)。

  4.领取流程:微信关注“广州市番禺区政务服务中心”公众号,点击正下方“网上办事”→网上预约→大厅预约→商事登记及经营服务大厅(三楼)→区教育局→选择“领证、领取结果”→点击“确定”→填写基本信息及办理时间→点击“提交”,提交后将会收到预约成功的短信。持认定申请人身份证原件(以应届毕业生身份申请认定的,还需持有申请人毕业证书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到现场领取;代他人领取,需提供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二)邮寄领取

  1.非应届毕业生。

  (1)认定报名时登记证书领取方式信息为“邮寄”的申请人;

  (2)认定报名时登记证书领取方式为“自取”,通过扫描附件2中二维码申请变更为“邮寄”且通过审核的申请人。

  2.应届毕业生。

  应届专科、本科毕业生,因申请认定时以学籍身份报名,尚未取得毕业证书,证书获取方式默认为自取。

  应届毕业生如需变更领取方式为“邮寄”,请通过扫描附件2中二维码申请变更领取方式,且需提交材料(毕业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并通过审核。

  修改证书领取方式截止时间:7月15日。

  邮寄时间:7月中旬前通过中国邮政EMS邮寄(邮费到付)。

  三、其他

  EMS邮政快递寄出后,申请人可以使用系统填写的手机号码绑定的微信并关注“EMS中国邮政速递物流”微信公众号,证书邮寄后可以查看快递单号等邮寄信息,如有需要更改收件人或收件地址信息,请在“EMS中国邮政速递物流”小程序选择更改派送,或咨询邮政客服陈小姐:13725202700。如因地址不清晰、联系方式错误、个人拒收等原因,导致无法邮寄或邮寄材料被退回的,不再安排邮寄。

  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证书由广州市教师资格认定办公室组织发放,如有疑问请致电:020-83494295。

  申请人可关注番禺区教育局微信公众号“广州番禺教育”,了解相关教师资格认定资讯。逾期没有领取证书的请咨询番禺区政务服务中心发证窗口(联系人:黄老师,联系电话:020-34623112)或番禺区教师资格认定办公室(联系人:黎老师,联系电话:020-84641609)。

  附件1:广州市番禺区教育局2025年上半年第一阶段教师资格认定通过及证书领取人员名单.xlsx

       附件2  应届生和社会人员改邮寄二维码.docx

  广州市番禺区教育局

                      2025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