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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番禺区科技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113347405998G/2025-00086 分类:
发布机构: 广州市番禺区科技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 成文日期: 2025-10-09
名称: 2025年番禺区购车季促消费活动
文号: 发布日期: 2025-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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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番禺区购车季促消费活动

发布日期:2025-10-09  浏览次数:-

  根据国家、省、市关于促消费有关工作部署,结合当前正在推进的汽车以旧换新活动,为进一步支持汽车产业发展,促进汽车消费,现定于2025年10月在番禺区举办汽车促消费专项活动,由区政府投入财政资金用于发放汽车补贴券,引导消费者在番禺区汽车销售企业购买新车和参与汽车以旧换新活动。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活动时间

  购车消费时间:2025年10月9日至10月30日(以全款发票开具日期为准)。如资金提前申请完毕,以活动合作平台“云闪付”APP公告通知的结束时间为准。

  申请开放时间:2025年10月12日下午16:00。

  申请截止时间:2025年11月15日下午18:00。

  在预算总额内按申请审批通过的顺序发放汽车补贴,先到先得,发完即止。消费者需确保购车申报材料完整且符合活动规则,若申请材料存在不齐全或有错误导致退回修改的情形,补贴申请额度不予保留,将释放补贴申请额度给予后续消费者进行申请。消费者重新提交材料后,将按照重新提交的时间进行补贴审核与申领。

  二、补贴标准

  本专项补贴资金共450万元,补贴采用银行卡转账形式发放至个人消费者提交申请的同名银行账户。

  活动额度有限,先到先得。根据单辆汽车的车型及购车发票金额(含税价)分为三档发放购车补贴:

  补贴标准

  第一档:购车发票含税金额在7万元(含)-15万元(不含),按2000元/台标准发放购车补贴,共发放500份,补贴金额100万元;

  第二档:购车发票含税金额在15万元(含)-25万元(不含),按3000元/台标准发放购车补贴,共发放500份,补贴金额150万元;

  第三档:购车发票含税金额在25万元(含)以上,按4000元/台标准发放购车补贴,共发放500份,补贴金额200万元。

  三、补贴对象及申请条件

  (一)补贴对象

  活动期间在番禺区汽车销售企业(开具番禺区发票)购买符合条件的汽车并注册登记的个人消费者(非企业),不要求粤A车牌

  (二)申请补贴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在活动参与企业购买新车,且所购车辆属于“国六”及以上排放标准的燃油小汽车或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的新能源小汽车。

  2.所购车辆须登记注册在申请人本人名下。

  3.所购车辆必须是新车,且符合公安部《机动车类型术语和定义》(GA802-2019)中机动车规格术语分类表规定的小型、微型载客汽车。营运车辆及特种车辆不在补贴范围内。

  4.全款发票开具日期必须在2025年10月9日至10月30日期间,行驶证发证日期必须在2025年10月9日至2025年11月15日期间,申请补贴日期必须在2025年10月12日至2025年11月15日期间。

  5.申请人需在2025年11月15日18:00时前完成材料提交。如资金提前申请完毕,以申请完毕时间为活动实际结束时间;若后续经核发,补贴仍有结余,申报端口将自动开放,由申请人自行申报,直至补贴核发完毕为止。

  6.在补贴期限内,每位申请人仅能享有1次且1辆车的活动补贴。

  四、申领材料

  补贴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包括:

  1.申请人身份证正反面照片(身份证必须在使用有效期内);

  2.购车发票。全款发票开具时间2025年109日至1030期间如发票中包含除购车费用之外的其他费用,应分开开具发票。如确实无法分开开具,需提供对应明细材料佐证。购车费用相应发票金额(含税)需达到对应补贴档次要求

  3.新购车辆行驶证主页和副页(发证日期必须在109日至1115日期间且不早于发票开具时间);

  4.申请人本人持有的国内银行卡照片正面,银行卡必须为可正常使用;

  5.消费者使用本人62开头储蓄卡(用于接收补贴款的银行卡)通过银行转账、刷卡支付至少一笔5000元(含)以上的购车款。

  以上所有资料持证(件)人证件号码发票购买方信息均必须为申请人本人且同一证件号码

  五、申请流程

  符合申请要求的申请人通过活动合作平台“云闪付”APP——“政府消费券”——“广州市”专题申领页面,根据系统提示进行实名认证后线上申请。

  1.在番禺区汽车销售企业选购车辆,取得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并完成车辆注册登记、取得新购车辆的机动车行驶证书。

  2.按平台指引办理认证后,进入本次活动专题申领页面。

  3.点击“立即申请”按钮进入信息提报页面。

  4.拍照上传新购车辆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身份证件、新购车辆的机动车行驶证书、银行卡(存折)等,并核查确认相关信息后提交,提交时需授权进行实名验证,系统会对上述证件、资料进行自动比对,如初步确认不符合申报条件或信息与后台不一致,则无法提交并告知提交失败原因。

  5.申报资料全部上传成功后,申请人阅读并同意《补贴资金申领承诺书》对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确认。

  6.系统提示材料提交成功,等待审核。申请人可随时登陆活动专题申领页面查看补贴发放审核进度。

  7.系统对申请人的补贴申报材料进行初审。

  8.完成初审后,政府指定人员对申请人的申报资格以及所上传平台的购车发票、行驶证、身份证等材料进行复核。

  9.完成复审后,政府指定人员与参与活动的汽车销售企业对申请人的购车合同签署时间进行二次复核。

  10.复核通过后,由广州市番禺区科工商信局统一对外公示5个工作日,在公示结束后,由区科工商信局正式函告合作平台发放补贴,合作平台在收到发放函后5个工作日内通过银行卡转账形式发放到申请人银行账户。

  六、注意事项

  1.购车补贴申请人、新购车辆所有权人以及新车销售发票上显示的购买方、新车行驶证上所有人及接受购车补贴的账号实名认证必须为同一自然人。若不属于同一自然人,将无法获得补贴资金。

  2.购车补贴申请人须对申请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负责,未能提供完整有效材料的,无法获得财政补贴资金。对提供虚假信息、恶意申请、骗取补贴的,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及退回补贴资金。

  3.活动按照先到先得,发完即止的原则开展,无法确保消费者在活动期间内购买了汽车就一定能成功申领补贴,各汽车销售企业应准确向消费者介绍所售车辆对本政策的适用情况,不得误导、欺骗消费者。

  4.本项购车补贴活动无需缴纳任何费用。

  5.相关购车补贴问题,请咨询活动企业门店,申请过程中的其他疑问可致电合作平台咨询(电话020-95534)。

  七、附则

  本活动方案由广州市番禺区科工商信局负责解释,自10月9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