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承(身份证号码:440882********5030):
根据《广东省失业保险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经审查,你在领取失业保险待遇期间重新就业,多领取的失业保险待遇应当退回社会保险基金。我办于2023年7月25日依法向你发出《追回社会保险基金决定书》(番社保追字〔2023〕第020号,下称“决定书”)。由于你的联系地址无法有效送达你本人签收,且无法取得你的其他联系方式,我办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决定书》。《决定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如你不服《决定书》的,可在送达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直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期间,《决定书》不停止执行。如你逾期不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又不履行《决定书》的,我办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特此公告。
广州市番禺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办公室
2023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