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晋鑫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申请人李带娣诉你方因劳动报酬而引发的劳动争议一案,本委已经受理。因你方下落不明,依照《广东省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办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本委向你方公告送达穗番劳人仲案〔2024〕9133号申请书、应诉通知书、开庭通知(通知内容:本委于2024年12月9日14时30分在广州市番禺区市桥平康路48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号楼二楼公开开庭审理此案,本案由仲裁员李臻、冼铭雄、陈子茵组成的合议庭审理,联系电话:020-84692935、84692965、84692915,请你方准时到庭参加庭审活动,否则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附件:应诉通知、开庭通知、申请书(广州晋鑫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李带娣).pdf
广州市番禺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二〇二四年十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