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番禺区司法局累计接收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72人,累计解除矫正57人,目前在册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2人。为切实加强对未成年人的保护,番禺区司法局通过四项举措抓好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的教育帮扶工作。
一是实行个别化矫正。为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组建社区矫正小组,成员由司法所工作人员、社区民警、治保主任、司法社工、家属组成,履行监督管理、教育帮扶等职责。并综合考虑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的年龄、心理特点、成长经历、犯罪原因、家庭监护教育条件等情况,制定有针对性的矫正方案,实现分类管理、个别化矫正。
二是加强心理矫治。积极发挥司法社工的教育帮扶作用,通过司法社工的介入加强对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的个别教育和心理辅导,充分利用社工的专业性开展风险评估,对高风险或有需求的未成年社矫对象进行干预,为其提供个案矫正服务,定期跟进个案情况。
三是强化教育矫治。通过定期的当面报告、电话汇报、个别教育、集中教育、公益活动等,加强对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督管理和教育学习,进一步强化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的在矫意识和遵纪守法意识,加强法纪教育和思想道德教育,切实提高教育矫治效果。
四是加强沟通协作。建立区社区矫正执法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完善社区矫正工作的共商协作机制。加强与公、检、法等部门的沟通协作,确保社会调查、社区矫正、刑事执行、犯罪记录封存等制度机制有效衔接,为涉案未成年提供及时、精准、多元方式的救助机制,形成保护未成年人司法权益的工作体系。积极开展辖区内未成年刑释人员、刑释人员未成年子女及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保护工作。
(区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