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区司法局推出“三步走”工作法,进一步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全面推进番禺区调解组织体系、队伍能力现代化建设,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是推动矛盾纠纷排查化解“走深”。建立完善常态化排查、专项排查同步工作机制。定期开展全面、深入、细致的拉网式大排查,开展全区矛盾纠纷大起底大排查大化解工作,对辖内不稳定因素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在“春节”“两会”“国庆”等重要时间节点,针对物业管理、邻避纠纷、涉众金融、旧村改造、征地拆迁、校园纠纷等重大敏感领域开展专项排查,及时发现、介入、消除矛盾隐患,做到“小事不出村(社区)、大事不出镇(街)、矛盾不上交”。1-8月,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共开展矛盾纠纷排查8900余次,受理矛盾纠纷2699宗,成功调解2698宗,调解成功率99.96%。
二是推动人民调解力量建设“走实”。加强专业化、职业化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联合区委政法委印发《关于建立“综合网格+人民调解”机制的工作方案》,在全区各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选聘1至2名综合网格员兼职人民调解员,建立“综合网格+人民调解”工作机制,提高人民调解工作覆盖面。通过新招录7名专职调解员、强化人民调解专家库建设、在全区100个城中村设人民调解委员会并配备528名人民调解员、组建“禺城解纷队”等举措,切实发展壮大人民调解员队伍,丰富人民调解员队伍类型,满足多元化调解需求。举办人民调解业务“线上+线下”培训班,讲解人民调解技巧,提升人民调解员专业化水平,充分提高人民调解效能。
三是推进调解组织网络建设“走细”。打造“番禺模式”人民调解三级响应体系,以“番禺区人民调解中心”为中心,覆盖镇(街)、村(社区),衔接不同调解类型,涵盖不同行业领域。截至9月初,共建成人民调解组织380个。其中区级调解中心1个,区诉调中心1个,镇(街)调解中心7个。镇(街)调委会16个,村(社区)调委会275个,企事业调委会34个,派出所调解室20个,驻法庭调解室4个,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25个(含11个个人调解工作室),全面实现“调解组织就在家门口,调解服务零距离”。加强与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区交警大队、区信访局等部门的沟通合作,通过进一步完善诉调、行调、访调等对接工作机制,形成调解工作合力,推动实现全区人民调解工作多元化、精细化、专业化、信息化,有效满足基层群众多样化的调解需求。
(区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