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体系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的通知》(穗府办〔2024〕3号)、《番禺区落实〈广州市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体系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实施方案》(番府办〔2024〕28号)以及相关文件的工作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市桥街道办事处拟公开遴选第三方机构建设及运营市桥街普惠托育服务项目(第二批),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
广州市番禺区市桥街道办事处普惠托育服务项目。
(二)项目内容
市桥街社区嵌入式普惠托育点的建设及运营。
(三)项目选址
市桥街社学居委:市桥街平康路隆基大街一巷2栋101;德兴居委:德兴路220号东侧;东兴居委:市桥街东方花园又一居8号;沙园居委:万丰路83号园丰大街4巷10号;瑞和园居委:市桥街瑞和园大街四巷5号。
(四)项目周期
项目协议期为三年,合同一年一签(具体服务周期以签署合同情况为准)。
(五)奖励补助
根据《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体系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的通知》(穗府办〔2024〕3号)、《广州市普惠托育机构认定及资金补助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穗卫规字〔2024〕4号)等文件精神,对符合条件的普惠托育机构实施奖补,具体奖补金额及拨付流程以财政实际拨付及最新文件政策情况为准。
二、项目需求
(一)项目任务
街道提供场地,用于普惠托育服务项目使用,由第三方运营机构承接具体的建设及运营。建成符合建设验收标准的普惠托育点,完成相关验收后方可投入运营,为市桥街辖区内的3岁以下婴幼儿提供质量有保障、价格普惠、方便可及的照护服务,打造服务于3岁以下婴幼儿家庭的服务平台。
(二)服务期:服务期为三年,合同一年一签订。
(三)服务对象:3岁以下婴幼儿及家庭。
(四)服务形式:根据提供服务的时长不同,分为全日托、半日托和计时托、临时托等形式。
(五)场地说明:中选的第三方运营机构需按要求对服务场所进行装修改造并配置符合相关设施器材,改造前需要提交总体的规划、软装的布置、设备设施的设置等计划,需经街道同意后进行,并协助配合完成项目验收,由第三方运营机构负责全部费用。运营期间产生的全部费用由第三方运营机构负责。
三、服务机构和人员要求
(一)服务机构要求
1.依法登记注册,经营范围(或业务范围)包含托育服务。
2.按照合同约定履行提供服务的义务,认真组织实施项目,按时完成项目任务,保证服务数量、质量和效果,主动接受有关部门、服务对象及社会监督,严禁服务机构将服务项目交由其他服务供应机构实际承担的转包、分包行为。
3.严格按照合同约定使用服务设施,严禁擅自改变服务设施功能和用途,主动接受政府部门管理和指导,认真落实消防、环保、卫生、安全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各项要求。
4.有与开展托育服务相适应的设施设备及工作人员,承诺在开展托育服务前,取得托育服务相应的资质要求,如提供餐饮服务的,应当提交《食品经营许可证》。
5.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要求;无失信惩戒记录、未发生歧视、体罚、变相体罚、侮辱、虐待婴幼儿等行为,未发生安全责任事故、婴幼儿伤害事件或其他负面影响事件。
6.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财务状况,近3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且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7.具有合理、详细的项目经费使用计划和预算明细,严格遵守相关财政财务规定,加强自身监督,确保服务项目奖励补助资金规范管理和使用,并按要求及时向市桥街道办事处提供奖励补助资金的使用情况、项目执行情况、成果总结等材料。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人员要求
应当根据普惠托育园场地条件和婴幼儿入托规模综合配置管理、保育照护、卫生保健等工作人员。社区嵌入式普惠托育服务点应当聘用具备专业资质和经验的托育服务人员。
四、报名要求
(一)报名方式
报名机构可采取直送、邮寄两种方式送达相关材料。以直送方式送达的,送达时间以签收时间为准;以邮寄方式送达的,送达时间以实际收到资料时间为准,逾期不予受理。报名资料一次性报送齐全,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对资料进行密封,否则视作无效报名。
(二)报名资料要求
1.单位资质证明:包括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及负责人身份证、无违法失信证明、纳税证明等相关证照以及机构工作人员专业资格证明及健康合格证明,相关资质及证书需处于有效期内。
2.项目运营能力:提供适应项目服务要求的设施设备及工作人员情况,以证明申请单位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3.运营方案:详细阐述托育机构的运营理念、服务内容、人员配置、安全管理及普惠托育保育费拟定收费标准等方面的内容。
4.财务状况证明:提供近三年的财务报表和审计报告,以证明申请单位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
5.报名机构保证所提交资料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否则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任何损失。
6.只接受完整提交上述资料的报名机构报名,资料不齐全视为报名无效。不接受联合体报名,不得分包、转包。
7.报名资料原件现场校验后退回,所有复印件需加盖公章。报名资料需包含(但不仅限于)以上材料及承诺书(见附件),装订成册,一式五份,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及骑缝章。
(三)报名时间
2025年6月10日至2025年6月16日18:00时止。
(四)报名地点(邮寄地址)
番禺区市桥街兴富路45号计生大楼一楼104室。
(五)报名联系人
陈小姐、覃小姐,联系电话:020-34802755。(办公时间:逢周一至周五9:00-12:00,14:00-18:00,节假日除外)。
五、中选机构的确定
根据报名机构所提供的资料,我街将对报名有效的单位进行其企业资质、过往业绩、建设及运营方案等多个维度全面的综合评定,本次最终的遴选结果另行公示。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政府市桥街道办事处对本公告具有最终解释权。
附件:承诺书
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政府市桥街道办事处
2025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