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番禺区在建工地水污染防治,1月17日,区河长办联合区排水公司,分别前往东环街、新造镇、南村镇,抽查5个在建工地(有基坑作业)施工泥浆水处理。
检查人员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先后抽查东环街东星路番禺电力科技园(二期)项目、天宝路广州市番禺区海绵包装集团公司厂房二项目、番禺大道北与东环路交界处鼎基产业园旁110千伏广场变电站项目,新造镇兴业大道与金光西大道交界广州国际创新城一期C居住地块建设项目,南村镇陈边村金瓯大道侧商业楼项目等5个在建工地,逐一检测雨水总排口水质,所有检查工地均达到有关要求,暂未发现有施工泥浆水流入市政管网或河涌情况。现场发现,部分在建工地预处理设施变更较大,与原临时排水许可证要求不符,需重新办理,以及部分在建工地内部雨水明渠淤积严重等问题,已交办相关施工单位,督促立行立改。
检查人员要求:一是加快落实问题整改。施工单位要立即组织力量对在建工地内部的雨水明渠及预处理设施进行全面清疏,保障施工范围及沿线管网(道)排水顺畅,确保雨水总排口水质稳定达标。二是重新办理排水许可。施工单位要根据现时工地预处理设施及泥浆水收集范围,按照现场明确的有关要求,进一步完善泥浆水收集系统及预处理设施,重新提交资料申报办理临时排水许可证。三是强化证后服务监管。区排水部门要根据有关文件要求,加强全区在建工地排水监管,指导、协助施工单位落实完善排水措施,避免工地施工泥浆水未经有效处理进入市政管网或河涌。
(区水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