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04月18日,番禺区应急管理局执法二大队对广州市某金属制品有限公司进行检查,经检查发现:
1、生产经营单位未按照规定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该公司以上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八十一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六)项规定,应当给予该公司法律规定的行政处罚。经局领导审批,同意立案查处,决定给予该公司作出人民币壹万伍仟元(1500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索引号: | 11440113MB2C9294XW/2024-00119 | 分类: | |
发布机构: | 广州市番禺区应急管理局 | 成文日期: | 2024-12-05 |
名称: | 番禺区应急管理局执法二大队对广州市某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处罚一案 | ||
文号: | 发布日期: | 2024-12-05 | |
主题词: |
2023年04月18日,番禺区应急管理局执法二大队对广州市某金属制品有限公司进行检查,经检查发现:
1、生产经营单位未按照规定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该公司以上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八十一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六)项规定,应当给予该公司法律规定的行政处罚。经局领导审批,同意立案查处,决定给予该公司作出人民币壹万伍仟元(1500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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